蕉岭县实行《新提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挂任村
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的实践与探索
一、背景
村党组织书记是农村基层组织的带头人,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头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有些村党组织书记素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不透,发展经济的思路和办法不多,服务群众、带领群众的能力不强,制约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影响着农村的和谐稳定。针对这些情况,蕉岭县在全县实行《新提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挂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并列为县委书记的“书记项目”,既让新提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接地气、通民气”,又协助村级组织强班子、理思路、解难题、办实事,促进基层组织晋位升级。今年新提拔的20多名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全部挂任了后进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欢迎。
二、做法
1、明职责。《制度》明确第一书记与村“两委”的关系是“指导不领导、依靠不依赖、分工不分家”的团结协作关系,负责指导协助村级组织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推行“四议一监督”制度,开展“双述双评”活动,促进村级组织运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指导协助村“两委”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指导协助村“两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的公益意识,加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指导协助村“两委”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抓好村民自治、党务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重管理。《制度》规定新提拔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均需挂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时间不少于1年,由县委组织部和镇党委对第一书记实行“双重管理”,以镇党委管理为主。要求第一书记参加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党组织“三会一课”活动,定期为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每周至少在村研究工作2次以上,每月在村工作时间10天以上,家访群众5户以上,扎实为民办好事实事;每季向镇党委、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工作,促进第一书记多到村里去、多干村里事,自觉融入两委班子、融入党员群众。第一书记必须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监督。
3、严考核。第一书记既是村干部又是镇干部。《制度》对第一书记实行“双重考核”,要求第一书记既要参加村干部的绩效考核,向党员群众公开述职述廉,接受党员群众评议,又要参加镇党委考核,半年由镇党委考评一次,年终进行总考核,形成考评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县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镇党委考核等次建议,对第一书记进行综合复评,单列考核。挂职期满后,形成工作鉴定,作为干部提拔使用依据。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第一书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放到重要岗位锻炼;对工作不负责任或明显不胜任的,及时进行调整;对在镇、村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的,或出现违法乱纪、重大工作失误、任职村存在工作“一票否决”情况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进行诫勉谈话,甚至降职处分。
三、启示
1、有利于育新人、选干部。基层一线是培养锻炼干部的“沃土”。农村条件比较艰苦,基层工作比较棘手,选派新提拔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挂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让他们到矛盾多、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的后进村挂职,既能充分发挥他们年纪轻、思路宽、信息灵、善协调的优势,协助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开展工作,帮助村党组织抓党建、破难题、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又能更好地提高他们调查判断、组织协调、处理实际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本领,学到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淳朴善良的品质,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通过优先提拨工作表现突出的第一书记到重要领导岗位任职,能有效调动挂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2、有利于强班子、带队伍。“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制度》规定,每年各镇均需对农村党组织进行排查,排名靠后的由新提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挂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第一书记到任后,在虚心学习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致富经、管理经、处事经,提高致富带富、治村管村能力的同时,通过共同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党群共建、后备干部培养和阳光村务,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互动和示范带动作用下,可以更好地帮助村干部开阔视野、开拓思路,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留下一支“不走的工作队”使后进村变先进村,实现后进村整顿转化工作常态化。
3、有利于拓路子、增收入。集体经济发展了,村级组织服务就有手段、有实力,党组织的威信就高。第一书记到任后,在促进和引导农民增收的同时,不断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渠道,努力实现强村和富民的统一。特别是对无区位优势、无资源优势、无集体积累的“三无村”,第一书记可发挥自己的人脉优势,争取各级各部门的支持,筹集资金入股企业,通过每年分红增加集体收入,也可采用“党支部+合作社”模式,引导群众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4、有利于保稳定、促和谐。后进村矛盾问题突出,处置难度较大,如果矛盾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一个村的和谐稳定,甚至影响全镇、全县的工作。发生矛盾纠纷时,第一书记能在第一时间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第一时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理顺群众情绪,减少或避免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第一书记已经成为“群众矛盾的缓冲器”、“群众情绪的减压阀”,“群众诉求的传声筒”。
蕉岭县实行《新提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挂任村
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的实践与探索
一、背景
村党组织书记是农村基层组织的带头人,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头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有些村党组织书记素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不透,发展经济的思路和办法不多,服务群众、带领群众的能力不强,制约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影响着农村的和谐稳定。针对这些情况,蕉岭县在全县实行《新提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挂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并列为县委书记的“书记项目”,既让新提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接地气、通民气”,又协助村级组织强班子、理思路、解难题、办实事,促进基层组织晋位升级。今年新提拔的20多名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全部挂任了后进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欢迎。
二、做法
1、明职责。《制度》明确第一书记与村“两委”的关系是“指导不领导、依靠不依赖、分工不分家”的团结协作关系,负责指导协助村级组织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推行“四议一监督”制度,开展“双述双评”活动,促进村级组织运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指导协助村“两委”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指导协助村“两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的公益意识,加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指导协助村“两委”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抓好村民自治、党务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重管理。《制度》规定新提拔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均需挂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时间不少于1年,由县委组织部和镇党委对第一书记实行“双重管理”,以镇党委管理为主。要求第一书记参加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党组织“三会一课”活动,定期为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每周至少在村研究工作2次以上,每月在村工作时间10天以上,家访群众5户以上,扎实为民办好事实事;每季向镇党委、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工作,促进第一书记多到村里去、多干村里事,自觉融入两委班子、融入党员群众。第一书记必须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监督。
3、严考核。第一书记既是村干部又是镇干部。《制度》对第一书记实行“双重考核”,要求第一书记既要参加村干部的绩效考核,向党员群众公开述职述廉,接受党员群众评议,又要参加镇党委考核,半年由镇党委考评一次,年终进行总考核,形成考评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县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镇党委考核等次建议,对第一书记进行综合复评,单列考核。挂职期满后,形成工作鉴定,作为干部提拔使用依据。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第一书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放到重要岗位锻炼;对工作不负责任或明显不胜任的,及时进行调整;对在镇、村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的,或出现违法乱纪、重大工作失误、任职村存在工作“一票否决”情况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进行诫勉谈话,甚至降职处分。
三、启示
1、有利于育新人、选干部。基层一线是培养锻炼干部的“沃土”。农村条件比较艰苦,基层工作比较棘手,选派新提拔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挂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让他们到矛盾多、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的后进村挂职,既能充分发挥他们年纪轻、思路宽、信息灵、善协调的优势,协助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开展工作,帮助村党组织抓党建、破难题、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又能更好地提高他们调查判断、组织协调、处理实际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本领,学到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淳朴善良的品质,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通过优先提拨工作表现突出的第一书记到重要领导岗位任职,能有效调动挂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2、有利于强班子、带队伍。“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制度》规定,每年各镇均需对农村党组织进行排查,排名靠后的由新提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挂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第一书记到任后,在虚心学习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致富经、管理经、处事经,提高致富带富、治村管村能力的同时,通过共同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党群共建、后备干部培养和阳光村务,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互动和示范带动作用下,可以更好地帮助村干部开阔视野、开拓思路,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留下一支“不走的工作队”使后进村变先进村,实现后进村整顿转化工作常态化。
3、有利于拓路子、增收入。集体经济发展了,村级组织服务就有手段、有实力,党组织的威信就高。第一书记到任后,在促进和引导农民增收的同时,不断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渠道,努力实现强村和富民的统一。特别是对无区位优势、无资源优势、无集体积累的“三无村”,第一书记可发挥自己的人脉优势,争取各级各部门的支持,筹集资金入股企业,通过每年分红增加集体收入,也可采用“党支部+合作社”模式,引导群众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4、有利于保稳定、促和谐。后进村矛盾问题突出,处置难度较大,如果矛盾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一个村的和谐稳定,甚至影响全镇、全县的工作。发生矛盾纠纷时,第一书记能在第一时间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第一时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理顺群众情绪,减少或避免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第一书记已经成为“群众矛盾的缓冲器”、“群众情绪的减压阀”,“群众诉求的传声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