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编核组〔2013〕1号
关于印发《安庆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管理。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安庆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庆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4月11日
发:各县(市)区纪委、党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
安庆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市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管理,根据市委常委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清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核查清理目的
通过核查,全面准确摸清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全面准确摸清各类人员以及经费保障情况,全面准确摸清机关、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找准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新形势下管住管好机构编制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人的措施,为建设“四个安庆”提供有效体制机制保障。
二、核查清理范围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级机关事业单位”)。
三、核查清理内容
(一)机构和编制情况
1、机构的名称、级别与审批文件的一致情况;
2、编制的类型、数量、结构比例与审批文件的一致情况;
(二)职数情况
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职级等实际配备与审批文件的一致情况;
(三)纳入编制管理的实有人员情况
编内人员各项指标信息。
(四)编外人员情况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从事岗位、批准部门等。
(五)经费来源
经费来源渠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增值收入、国有资产租赁收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以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四、方法步骤
核查清理工作从2013年4月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4月上旬)。研究制定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
(二)单位自查(4月底前)。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对本部门单位的机构名称、级别、编制员额、实有人数、人员结构、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以及实际配备数、编外用人数、经费来源等逐项进行认真自查,填写《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报告表》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报告表》。表格从安庆纪检监察网(http://www.aqjjjc.gov.cn)和安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http://www.aqjgbzw.gov.cn)网站下载,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在报送的表格上签字署名,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自查清理情况形成报告,对超编、超职数、编外人员情况以及对各类经费来源情况作出说明,市辖区要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自查情况形成报告,于4月底前将相关表格和自查报告(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市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于6月底前向市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核查清理结果。市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县(市)核查清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集中核查(5月上旬前)。市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市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审核,查验机构设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等事项的批准文件是否符合规定,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经费来源是否规范。
(四)研究提出处理建议(5月底前)。市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核查清理情况进行研究,分类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清理和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建议,报市委常委会。
(五)整改落实(6月底前)。按照市委常委会研究意见,责令违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市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整改,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有关要求
机构编制核查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纪委主要领导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负责本级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
(二)切实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系统单位填报的表格和材料负责,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核查清理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三)边查边清边改。对核查中发现的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和巩固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彻底杜绝违规现象。
(四)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县(市)区核查清理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核查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在机构编制核查清理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如实准确填报各项表格。对核查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报瞒报相关数据信息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处理,绝不姑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许长庆 5347010 aqshibb@126.com
周胜年 5346331 aqjwgbs@126.com
附1: 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2: 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附1:
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刘大群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成员: 胡国进 市委副秘书长
胡腊香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高龙海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查 鹏 市编办主任
刘克胜 市人社局局长
王赵春 市财政局局长
何家虎 市审计局局长
汪久芳 市编办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干部室,各成员单位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相关事务和联络工作。
主任:胡腊香(兼)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员:陈金应 市纪委干部室主任 5346366
刘 静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副主任 5346155
徐 琳 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办副主任科员 5288986
许长庆 市编办监督检查科科长 5347010
柳书奎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5897208
鲁长江 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科科长 5897212
王 晖 市审计局综合科主任科员 5288719
周胜年 市纪委干部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5346331
附2:
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的监督以及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
市委组织部:负责核查党群单位在编公务员登记情况;负责对县级班子及党群单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的核查,牵头提出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的处理意见;
市编办:负责对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人员配备情况的核查,汇总市直各单位、县(市)、区自查数据,牵头提出对“条条干预”、擅设机构、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未经编制审核的超编进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市财政局:负责对纳入工资统发范围内的人员核查,牵头提出“吃空饷”问题的处理意见。
市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单位公务员登记情况;负责审核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情况;负责对政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的核查,提出对超职数配备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编外聘用人员核查,牵头提出编外聘用人员问题的处理意见。
市审计局:负责对定额拨款、自收自支、聘用、临时工等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核查,并查明各类经费来源情况。
各县(市)区的上述机关和部门,在本地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中,也要相应的履行好其职责。
庆编核组〔2013〕1号
关于印发《安庆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管理。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安庆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庆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4月11日
发:各县(市)区纪委、党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
安庆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市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管理,根据市委常委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清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核查清理目的
通过核查,全面准确摸清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全面准确摸清各类人员以及经费保障情况,全面准确摸清机关、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找准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新形势下管住管好机构编制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人的措施,为建设“四个安庆”提供有效体制机制保障。
二、核查清理范围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级机关事业单位”)。
三、核查清理内容
(一)机构和编制情况
1、机构的名称、级别与审批文件的一致情况;
2、编制的类型、数量、结构比例与审批文件的一致情况;
(二)职数情况
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职级等实际配备与审批文件的一致情况;
(三)纳入编制管理的实有人员情况
编内人员各项指标信息。
(四)编外人员情况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从事岗位、批准部门等。
(五)经费来源
经费来源渠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增值收入、国有资产租赁收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以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四、方法步骤
核查清理工作从2013年4月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4月上旬)。研究制定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
(二)单位自查(4月底前)。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对本部门单位的机构名称、级别、编制员额、实有人数、人员结构、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以及实际配备数、编外用人数、经费来源等逐项进行认真自查,填写《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报告表》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报告表》。表格从安庆纪检监察网(http://www.aqjjjc.gov.cn)和安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http://www.aqjgbzw.gov.cn)网站下载,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在报送的表格上签字署名,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自查清理情况形成报告,对超编、超职数、编外人员情况以及对各类经费来源情况作出说明,市辖区要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自查情况形成报告,于4月底前将相关表格和自查报告(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市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于6月底前向市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核查清理结果。市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县(市)核查清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集中核查(5月上旬前)。市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市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审核,查验机构设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等事项的批准文件是否符合规定,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经费来源是否规范。
(四)研究提出处理建议(5月底前)。市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核查清理情况进行研究,分类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清理和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建议,报市委常委会。
(五)整改落实(6月底前)。按照市委常委会研究意见,责令违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市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整改,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有关要求
机构编制核查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纪委主要领导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负责本级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
(二)切实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系统单位填报的表格和材料负责,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核查清理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三)边查边清边改。对核查中发现的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和巩固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彻底杜绝违规现象。
(四)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县(市)区核查清理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核查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在机构编制核查清理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如实准确填报各项表格。对核查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报瞒报相关数据信息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处理,绝不姑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许长庆 5347010 aqshibb@126.com
周胜年 5346331 aqjwgbs@126.com
附1: 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2: 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附1:
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刘大群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成员: 胡国进 市委副秘书长
胡腊香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高龙海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查 鹏 市编办主任
刘克胜 市人社局局长
王赵春 市财政局局长
何家虎 市审计局局长
汪久芳 市编办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干部室,各成员单位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相关事务和联络工作。
主任:胡腊香(兼)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员:陈金应 市纪委干部室主任 5346366
刘 静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副主任 5346155
徐 琳 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办副主任科员 5288986
许长庆 市编办监督检查科科长 5347010
柳书奎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5897208
鲁长江 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科科长 5897212
王 晖 市审计局综合科主任科员 5288719
周胜年 市纪委干部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5346331
附2:
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的监督以及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
市委组织部:负责核查党群单位在编公务员登记情况;负责对县级班子及党群单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的核查,牵头提出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的处理意见;
市编办:负责对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人员配备情况的核查,汇总市直各单位、县(市)、区自查数据,牵头提出对“条条干预”、擅设机构、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未经编制审核的超编进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市财政局:负责对纳入工资统发范围内的人员核查,牵头提出“吃空饷”问题的处理意见。
市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单位公务员登记情况;负责审核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情况;负责对政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的核查,提出对超职数配备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编外聘用人员核查,牵头提出编外聘用人员问题的处理意见。
市审计局:负责对定额拨款、自收自支、聘用、临时工等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核查,并查明各类经费来源情况。
各县(市)区的上述机关和部门,在本地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清理工作中,也要相应的履行好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