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明博小镇场地平整施工方案
本工程明发·明博小镇启动区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大道与横阳路交叉口东北角。1#-10#楼为18F高层,一层地下车库,11#-18#楼为6+1F花园式洋房,19#-34楼为3F别墅住宅区。本方案所用高程由甲方指定高程点M引测,该点高程为9.12m,黄海高程系。本方案及附图标高均为绝对标高,±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及桩顶标高如下:
地下车库±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10.55m;
1-3#、6-8#、11-18#楼±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10.95m; 19-34#、4/5/9/10#楼±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10.15m。
1#-10#楼车库桩顶标高10.55-5.2=5.35m,11#-18#花园式洋房非地下室部分桩顶标高10.95-2.15=8.80m。
考虑对桩基安全、施工需要等原因,本工程场地平整后均需达到桩顶标高(未截桩前)以上1.5m。
一、场地及原始地形情况
本工程场地北侧为高层区,地势西低东高,场地标高从5.91-7.60不等,有局部水塘,西南侧花园洋房区,地势西低东高,场地标高约
6.8m;东南侧低密度别墅住宅区,场地标高约7.35m。
本工程场地原为农田与荒地,表层土质均多为①层耕(填)土(Qml)——层厚0.40~2.90m,层底标高为2.98~6.95m。主要成份为粘性土,含植物根茎,在原有灌溉用水渠、乡间道路等地段含有少量碎砖、石等建筑垃圾,内有2个水塘及1条排水沟分布(详见附图),在原有沟、塘部位及农田表部该层中含淤泥质土等.
②层粉质粘土 (Q4al+pl)——该层仅局部分布,层厚0.60~1.90m,
层底标高为3.45~5.75m。
③层粉质粘土 (Q4al+pl)——此层仅局部分布于场地西侧部分地段,
层厚1.50~5.80m,层底标高-2.06~2.90m。
④层粘土(粉质粘土)(Q4al+pl)——该层仅局部分布于场地东侧部
分地段,层厚0.70~9.00m,层底标高-3.50~4.62m。
④1层粉质粘土 (Q4al+pl) ——该层呈透镜体状分布于④层粘土(粉
质粘土)中,层厚0.50~4.60m,层底标高-1.74~5.74m。
⑤1层粉质粘土夹粉土(Q4al+pl)——此层局部缺失,层厚0.50~
6.20m,层底标高为-4.70~0.55m。
⑤2层粉质粘土与粉土、粉细砂互层(Q4al+pl)——层厚0.40~7.50m,
层底标高为-8.20~-1.11m。
⑥1层强风化泥质砂岩(K)——此层仅局部地段揭穿,层厚3.50~
4.40m,层底标高-11.90~-5.10m。
二、施工安排及部署
1、北侧高层区场地内土方考虑自身平衡,该区域现状标高约6.9m,打桩前需场平完成,该区域1#~10#±0.00取值10.95m,桩顶标高-5.15m,则场平后绝对标高约(10.95-5.15)+1.5=7.3m经计算(考虑到桩机运行会破坏桩身完整性故覆土1.5m)。该区域土方可基本可实现自身平衡,本区域土方平衡范围以地下室外墙面线外扩7m计算,详见附图;
2、西南侧花园洋房区,该区域现状自然地坪标高约6.6m。打桩前需场平完成,该区域11#~18#±0.00为10.95m,桩顶标高为-2.15m,则场平后绝对标高为:(10.95-2.15)+1.5=10.3m(考虑到桩机运行会破坏桩身完整性故覆土1.5m),该区域回土高度为10.3-6.6(第三方测绘原地貌标高均值)=3.7m,该区域需外购土方约8.2万方;
3、西南侧低密度别墅住宅区,该区域现状标高约7.4m,待建筑结构做到±0.000标高时场平,场地平整后标高为9.70 m;该区域需
外购土方约4.6万方;(以上面积详附图)
由于1#-10#楼高层区,场平后标高为6.85m。11#-18#楼花园洋房区,场平后标高10.30m。根据现场施工部署及进度情况,花园洋房区完成场平后分别与高层区、别墅区存在约3.5m、2.8m的高差,需进行放坡,放坡系数暂定1:0.75,放坡示意图如下:
4
、考虑施工需要,本工程在花园洋房和别墅间设置临时施工道路一条,回填至10.00m后铺80cm碎石作为土方运输道路,道路宽10m。则该区域需要土方:101x10x(10-7.16)=2897m³,土方车辆均经过此道路出入现场。
沿道路两边设置排水沟,场地内留设排水坡度,排水坡度≥0.3%。
5、地块内本次回土方量总数约为14.2万方。
明发·明博小镇场地平整施工方案
本工程明发·明博小镇启动区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大道与横阳路交叉口东北角。1#-10#楼为18F高层,一层地下车库,11#-18#楼为6+1F花园式洋房,19#-34楼为3F别墅住宅区。本方案所用高程由甲方指定高程点M引测,该点高程为9.12m,黄海高程系。本方案及附图标高均为绝对标高,±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及桩顶标高如下:
地下车库±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10.55m;
1-3#、6-8#、11-18#楼±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10.95m; 19-34#、4/5/9/10#楼±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10.15m。
1#-10#楼车库桩顶标高10.55-5.2=5.35m,11#-18#花园式洋房非地下室部分桩顶标高10.95-2.15=8.80m。
考虑对桩基安全、施工需要等原因,本工程场地平整后均需达到桩顶标高(未截桩前)以上1.5m。
一、场地及原始地形情况
本工程场地北侧为高层区,地势西低东高,场地标高从5.91-7.60不等,有局部水塘,西南侧花园洋房区,地势西低东高,场地标高约
6.8m;东南侧低密度别墅住宅区,场地标高约7.35m。
本工程场地原为农田与荒地,表层土质均多为①层耕(填)土(Qml)——层厚0.40~2.90m,层底标高为2.98~6.95m。主要成份为粘性土,含植物根茎,在原有灌溉用水渠、乡间道路等地段含有少量碎砖、石等建筑垃圾,内有2个水塘及1条排水沟分布(详见附图),在原有沟、塘部位及农田表部该层中含淤泥质土等.
②层粉质粘土 (Q4al+pl)——该层仅局部分布,层厚0.60~1.90m,
层底标高为3.45~5.75m。
③层粉质粘土 (Q4al+pl)——此层仅局部分布于场地西侧部分地段,
层厚1.50~5.80m,层底标高-2.06~2.90m。
④层粘土(粉质粘土)(Q4al+pl)——该层仅局部分布于场地东侧部
分地段,层厚0.70~9.00m,层底标高-3.50~4.62m。
④1层粉质粘土 (Q4al+pl) ——该层呈透镜体状分布于④层粘土(粉
质粘土)中,层厚0.50~4.60m,层底标高-1.74~5.74m。
⑤1层粉质粘土夹粉土(Q4al+pl)——此层局部缺失,层厚0.50~
6.20m,层底标高为-4.70~0.55m。
⑤2层粉质粘土与粉土、粉细砂互层(Q4al+pl)——层厚0.40~7.50m,
层底标高为-8.20~-1.11m。
⑥1层强风化泥质砂岩(K)——此层仅局部地段揭穿,层厚3.50~
4.40m,层底标高-11.90~-5.10m。
二、施工安排及部署
1、北侧高层区场地内土方考虑自身平衡,该区域现状标高约6.9m,打桩前需场平完成,该区域1#~10#±0.00取值10.95m,桩顶标高-5.15m,则场平后绝对标高约(10.95-5.15)+1.5=7.3m经计算(考虑到桩机运行会破坏桩身完整性故覆土1.5m)。该区域土方可基本可实现自身平衡,本区域土方平衡范围以地下室外墙面线外扩7m计算,详见附图;
2、西南侧花园洋房区,该区域现状自然地坪标高约6.6m。打桩前需场平完成,该区域11#~18#±0.00为10.95m,桩顶标高为-2.15m,则场平后绝对标高为:(10.95-2.15)+1.5=10.3m(考虑到桩机运行会破坏桩身完整性故覆土1.5m),该区域回土高度为10.3-6.6(第三方测绘原地貌标高均值)=3.7m,该区域需外购土方约8.2万方;
3、西南侧低密度别墅住宅区,该区域现状标高约7.4m,待建筑结构做到±0.000标高时场平,场地平整后标高为9.70 m;该区域需
外购土方约4.6万方;(以上面积详附图)
由于1#-10#楼高层区,场平后标高为6.85m。11#-18#楼花园洋房区,场平后标高10.30m。根据现场施工部署及进度情况,花园洋房区完成场平后分别与高层区、别墅区存在约3.5m、2.8m的高差,需进行放坡,放坡系数暂定1:0.75,放坡示意图如下:
4
、考虑施工需要,本工程在花园洋房和别墅间设置临时施工道路一条,回填至10.00m后铺80cm碎石作为土方运输道路,道路宽10m。则该区域需要土方:101x10x(10-7.16)=2897m³,土方车辆均经过此道路出入现场。
沿道路两边设置排水沟,场地内留设排水坡度,排水坡度≥0.3%。
5、地块内本次回土方量总数约为14.2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