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山脚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织金县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二〇一五年三月

目 录

1、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

3、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常规安全教育制度

4、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5、八步街道山脚小学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事故管理制度

6、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7、八步街道山脚小学食堂食品管理制度

8、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9、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10、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1、八步街道山脚小学用水、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12、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3、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工作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4、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教职工安全责任制度

15、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6、八步街道山脚小学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管理制度

17、八步街道山脚小学集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8、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19、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20、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一次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每月的下旬,一是分析上月安全工作情况,二是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二、安全工作例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召开。

三、由安全管理员汇报一月内主抓安全工作的思路和安全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安全治校、治学、治生的方法。

四、参会人员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五、通过安全例会调动班子成员、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安全例会不留于形式,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信息是指学校教育教学与安全有关的信息集合,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信息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及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会议材料、检查、验收、考核情况记录、隐患整改意见、通知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安全工作计划、方案、措施、职责制度、请示、报告、通告、通报、公告,安全责任书(状),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和培训资料,人员聘用合同,保安值班安排、工作记录表册、考核奖惩,安防设施、设备购臵合同、说明书,安全事故处臵、安全工作总结、汇报交流、简报、通讯信息资料(含影视影像)信息等信息。

第二条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校园安全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清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维护校园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安全信息工作的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三条 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等相关机构,并随时对教育系统内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判断,提出相关对策, 指导安全工作的预防和处理。

第二章 安全信息收集

第四条 学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的原则,为了保证安全信息收集的质量,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准确性原则。该原则要求所收集到的信息要真实,可靠。这个原则是信息收集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为达到这样的要求,信息收集者就必须对收集到的信息反复核实,不断检验,力求把误差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全面性原则。该原则要求所搜集到的信息要广泛,全面完整。只有广泛、全面地搜集信息,才能完整地反映管理活动和决策对象发展的全貌,为决策的科学性提供保障。实际所收集到的信息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全面完整,因此,如何在不完整、不完备的信息下做出科学的决策就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三)时效性原则。信息的利用价值取决于该信息是否能及时地提供,即它的时效性。信息只有及时、迅速地提供给它的使用者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特别是决策对信息的要求是“事前”的消息和情报,而不是“马后炮”。所以,只有信息是“事前”的,对决策才是有效的;

(四)准确性原则。收集的信息与应用需求密切相关且表达无误。准确性原则保证信息的价值;

(五)学校安全档案信息的收集、传递、统计、处理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六)易用性原则。收集到的信息具备适当的表示形式,便于使用。

第五条 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的步骤。信息收集的过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一)制定收集、分析、研判、报告计划。只有制定出周密、切实可行的信息收集计划,才能指导整个信息收集工作正常地开展;

(二)设计收集、分析、研判、报告提纲和表格。为了便于以后的加工、贮存和传递,在进行信息收集以前,就要按照信息收集的目的和要求设计出合理的收集提纲和表格;

(三)明确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收集的方式和方法;

(四)提供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的成果。要以调查报告、资料摘

编、数据图表等形式把获得的信息整理出来,并将这些信息资料与收集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如不符合要求,还要进行补充收集。

第六条 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应当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上级信息: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指示;上级的有关文件、指示、编印的内部刊物、简报、信息,公开发表的刊物、杂志,领导的指导性讲话、文章等;

(二)平行信息:与交流学校、单位或平行单位间来信的文字材料、各种信息,相互间的批评、建议、要求,相互学习和交流的经验等;

(三)校内信息:学校各部门、单位执行学校决定、决策的情况、经验、问题和群众反映、思想动态;承办校级以上的各类会议和聘请外单位讲学情况;师生对国内外政治事件、中央重大决策和部署、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的反映,对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反映;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影响学校稳定的因素,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四)历史信息:新发现的与学校重大工作有关的历史性档案资料。

(五)社会信息、国际信息:社会各阶层对学校的意见、建议、要求、呼声和重大思想反映、社会动态,国内有关科技、教育发展的信息,与国外交流学校发展情况等。

第七条 学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的具体办法

(一)学校安全信息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为学校安全信息工作的二级单位;

(二)各信息收集要积极、及时地通过合法渠道搜集具有阅读、参考价值的信息,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

(三)要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安全信息的整体开发、综合利用和调研工作。要在广泛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对信息进行筛选、综合分析、处理,为有关单位和校领导的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高层次信息;

(四)安全信息收集要善于从大量的信息中选择学校最为关注的和需要解

决的问题进行信息调研并收集,向领导提供有关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

(五)学校在开展和抓好安全稳定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档案;

(六)学校安全信息收集结束后信息资料必须按学期及时归档;

(七)对消防、食品卫生、踩踏等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相关材料信息归档;

(八)学校安全信息收集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九)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十)建立安全工作督查小组,每月督查学校各年级安全工作,有什么问题及时反映学校;

(十一)学校各年级班主任要有安全工作记录,发生事件及时收集并上报; (十二)信息记录极为重要,档案管理人员要管理好档案记录,防止记录的遗失。

第三章 安全信息分析

第九条 安全信息分析的分类

(一)发生着火灾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二)违反交通运输规定,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三)各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第十条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一)重大事故:造成学校整体损失10﹪以上,同时学校财产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 一般事故:造成学校整体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教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第十一条 安全信息研判的主要内容

(一)围绕安全热点、焦点信息开展研判,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协助做好社会维稳工作。安全部门应主动融入大局,将学校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情报信息工作的重点,努力收集影响学校运行安全、良性发展动态信息,学生对学校发展、政策调整的预期、言论和动向,以及可能引起的社会反应,认真做好社会维稳信息的分析研判;

(二)围绕系列性、多发性案件信息开展研判,开展事前防范预警。

第四章 安全信息报送

第十二条 信息的收集和报送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保密的原则:

(一)报送信息一定要及时。凡是需要学校及时掌握处臵的重要情况和师生重大思想动态信息,都要及时收集上报;重大突发事件、各种政治事端、重大治安安全事件等重要紧急情况,要随时发生随时上报学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半小时;

(二)报送信息一定要准确。报送信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

映事物的客观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实在准确,要尊重客观事实,不雕琢粉饰,不任意拔高,不刻意编造,务求对所报信息准确无误。对一些正在发生的重要情况,还要进行追踪了解和研究,以确认它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报送信息一定要全面、完整,要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地提供信息,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要杜绝紧急信息瞒报、漏报现象,如有此类似情况发生,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如影响上级掌握和处臵时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报送信息要注意保密,确保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有的信息事关重大,不宜扩散,属保密范围的,在信息收集和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保密性。要根据信息内容的层次、密级和急缓程度,确定通过电话、书面汇报等不同方式报送;既要注意时效,又要注意保密。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常规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对学校师生进行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师生校园安全事故,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是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阵地,学生安全教育属学校教育管理的一个重要领域,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积极施教、服务学生的方针。

第三条 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主要包括

(一)完善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保障体系,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机构,保障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平时教育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管理水平;

(三)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四条 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以下风险: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二)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第五条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如果

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派出所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六条 学校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第七条 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校内安全教育;

(二)校外安全教育;

(三)各科教学活动安全教育;

(四)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制度;

(五)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教育;

(六)学校文体艺表演等大型活动的安全防范教育;

(七)健康心理和良好行为教育;

(八)其他安全教育。

第八条 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

(一)新生入学安全教育,期中阶段性安全教育、毕业生安全教育;

(二)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栏目;

(三)思想政治课、法制课、心理辅导课等课堂教学形式;

(四)个别谈话;

(五)实际演练;

(六)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第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十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住宿学生安全教育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职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人员配合,责任落实到位,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教育人员,具体实施其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章 校内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校内安全教育工作。下列安全教育工作内容,学校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分阶段实施:

(一)每学期开学前,学校组织专人结合校园具体情况,实施安全知识培训;

(二)利用每年安全教育日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三)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四)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专门课时,如班会课、课外活动课等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讲解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防火、防电、防震、防沙尘暴、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伤亡事故的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防范、自护自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五)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剪贴报等形式,开展适合各级各类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六)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同时要落实领导值班制度,认真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做到值班领导(人员)、值班时间、值班职责、监督检查四落实。 第十三条 结合自身情况具体落实下列工作:

(一)完善课间安全教育制度,安排好学生课间活动监控,教育学生做既有益于健康又利于文明的活动;

(二)学校门卫不允许社会闲杂人员在校门口游荡,更不允许随便进入校园;校内师生不许随便引校外人员和外校学生进入校内;

(三)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防疫任务。若社会上发现流行性疾病时,学校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请卫生院同志向师生进行防疫知识报告;若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必须短期隔离或休学治疗;

(四)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学校的卫生设施、电教器材、体育器材,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修复,该报废的坚决报废,保证师生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 各任课老师不得随意驱赶学生。上课期间,不许把犯有错误的学生赶出教室,对严重违纪的学生,要采取严肃批评、说服教育,给予出路,不许让这些学生单独回家叫家长,严防矛盾激化,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一)体育教师在上体育课时,要认真组织,严格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二)由班级、年级、学校组织的一切校外活动,都必须严密组织,臵安全工作为第一位,保证活动的安全进行。防止由于组织不力而发生意外事故。

(三)加强对留守儿童上下楼、集会活动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在走廊和上下楼梯通道内追逐打闹,翻越护栏,加强学校集会活动、课间操、上下课管理。

(四)加强饮食卫生举报制度,为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加强对食堂食品质量把关,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有污染的食品或蔬菜用于营养餐。

第十五条 节假日期间,要建立值日巡逻制度,以保证学校财产安全。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能力。

第三章 校外安全教育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加强校外安全教育工作。下列安全教育工作内容,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实施

(一)完善门卫和值班制度,门卫要对学生高度负责,对学生入、外出要专门设立登记表,预防外来人员对学生的侵害。在上、放学路上,不准随便在路上追逐,更不准私自到路边厂区和施工现场,这些地方不安全因素较多,私自进入,不仅影响工人的正常生产和施工,而且容易造成事故;

(二)教育学生不得随意购买流动商贩的小吃和玩具,以便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

(三)教育学生提高警惕,防止犯罪分子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上、放学路上要结伴而行,不吃生人所赠送的食品,不要生人所赠送的玩具,不单独跟生人结伴而行,发现行迹可疑人员,应设法告诉老师、家长或公安部门;

(四)无论在任何地方,都不爬沟上崖,不上树、不到井边、河旁、危房、危墙等一切危险的地方玩耍;

(五)不接触低压带电体,不靠近高压带电体;

(六)未经家长同意,不随意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否则,不仅浪费钱财,搅乱四邻,而且容易出现危及自身安全的事故;

(七)自己不玩火,同时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弟弟、妹妹和其他小朋友玩火,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八)要做文明的游戏,不舞棍弄棒,攀高爬低等不文明而又不安全的游戏;

(九)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恶语伤人,以避免由于自身的言语和行为不文明而引起的被人打或械斗,以致于危及个人安全;

(十)无论在任何场合都不能吃腐烂变质的食品,在没有防护措施时,不接触患传染性疾病的人,不进入有传染性疾病的疫区;

(十一)各任课教师原则上在放学以后,不能随便把学生留下,若因工作需要留下时,原则上该教师应把学生送回家。

(十二)学校要求在放学、上学时由其家长接送。由于家长不负责,而造成的事故,则由其家长负责。

(十三)学生在上学路上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只走人行道,不进入快车道,不能任意跨过公路,在规定的路口跨过公路时,要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原则;更不允许追、投、扒过往车辆。

第四章 各科教学活动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 各科教师在实施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做到有组织,有纪律,有秩序,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应当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教育监护:

(一)预备铃响后,教师应迅速前往教室,在正式上课铃响之前抵达。遇到做眼保健操,任课教师应到场进行监督管理;

(二)严格点名制度,遇到学生缺课情况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调查清楚原因,原因不明的应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三)不擅离工作岗位,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时刻把安全记在心中;

(四)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和情绪波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采取漫骂、讥讽、罚站等各种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方式;

(五)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六)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各科教师应确保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权利,不得随意拖堂。

第十八条 教师在教学体育课或者活动课时,应当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一)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二)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三)老师不得要求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

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四)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第十九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对学生实施如下安全管理教育

(一)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场所,要由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有专业技术的人员管理,一般不能作为其他教学场所使用;

(二)与实验教学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实验室的,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严禁吸烟,严格控制使用火种,保持室内安静。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化学药品应由专人管理,登记建帐(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室内设施严禁随意搬动、拆卸和改装。仪器设备、化学药品需报废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建立销毁记录;

(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的存放,必须符合放臵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震、防冻等工作。实验室内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资、个人物品,室内严禁食宿;

(五)严格落实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责任制。室内仪器设备、药品要做到定期检查,严防化学药品泄漏,对于出现的设备故障和仪器损坏要及时报修,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剧毒药品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六)实验室内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相互调剂使用的,要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出,用完后及时归还。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将实验室的药品带出实验室;

(七)实验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随意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操作,以免损坏仪器设备和不安全事故发生。要教育学生规范使用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药品,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实验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填写报告单(包括丢失或其

他原因),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有毒、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品,使用时要严格审批手续,严格限制使用数量。有毒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产生的废渣、废液,要倒在废渣箱和废液缸中,不准随便倾倒和倒入水池中;

(九)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共同检查仪器设备化学药品有无损坏丢失等情况,任课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设备。大型精密仪器,应认真如实填写使用纪录;

(十)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震、防冻工作,配备必需的防火器材。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及室内高压容器等设施,确保万无一失后方可离开;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1、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带班,门生天天值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妥善处臵校园和师生突发性事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值班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内部各部位,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对涉及师生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提醒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4、校园安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查制,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值班巡查职责,在时间上不留空白,区域上不留盲点,全方位落实人防措施。

5、开展对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增长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应对和处臵各类事件的能力。

6、保证值班人员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向带班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

7、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和时间,处理好校园安全值班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障值班人员的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退休人员和临时工值班,原则上不安排女同志夜间值班。

二○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事故

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我校的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安全优先;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3.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4.及时、合法、公正处理安全事故。

第六条 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和认知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二章 相关安全制度规定

第九条 安全组织制度。安全组织是安全工作的前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组建完善的安全工作网络,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构,从而保证安全工作有序、有效。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年根据人员变动进行适当调整。负责学校的全面安全工作。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每学期制订安全工作计划,部署一学期的安全教育与防护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2.构建学校内部的安全教育与防护体系,各班级、食堂、门卫等全方位联动,全体教师都纳入安全体系中,形成全体教师都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校长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各口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工作负责,任课教师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每年,校长都要与各位责任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3.构建学校外部的安全防护体系,学校要在上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

领导下,与派出所、、卫生院、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4.学校要建立家长委员会,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发生问题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5.学校配备注册安全员,并将名单上报上级部门和通报全校。注册安全员相对稳定,如有情况及时调整。注册安全员要及时了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迅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安全主管校长汇报工作情况,经常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6.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学年、每学期的学校工作计划,要把安全教育与防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每学期都要制定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7.加强值勤管理工作,每学期都要安排值周、值日工作,各班也要安全学生干部值日。节假日、双休日,都要安排好护校值勤人员,对学校安全负责,轮到值勤的人员,要按时到位,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条 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是学校职责所在,也是安全防护的重要手段。为了推进安全教育,切实实施安全教育,学校必须认真抓好安全教育。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全体教师必须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来抓,做到教育经常、教育及时,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

2.每学期安排一次法制副校长或校外辅导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来校作一次安全教育方面的讲座。

3.学校要办好法制宣传栏,学校要重视学校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定期更换,内容新颖,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内容,各班要引导学生观看,接受教育。

4.根据教育形势,适时地通过板报、展板、广播、课堂、集会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第十一 条安全活动制度。学生活动必须进行严密的布臵,保证绝对安全。

凡开展活动都要根据以下要求落实活动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1.学校各项活动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方案,认真审核活动计划、方案,配臵活动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将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杜绝活动中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活动安全、顺利的进行。

2.切实加强学生活动安全防范工作。活动前,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培养他们守纪律、讲秩序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集体活动的场所、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必须坚固安全,出入口畅通,场内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4.开展大型活动都要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总指挥,领导小组具体部署活动的全方位工作,安排全体教师进班管理。

5.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要选择安全保障设施齐备的地方或场所,应派人先到所到地点探路、调查地形及有关情况,要保证活动的安全。

6.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及其他活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

7.学生外出一般坚持步行,若使用交通工具,应按上级有关精神执行,不得使用货运车辆,不得租用个体营运车辆。

8.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在使用体育器材锻炼时,应在教师的陪同和指导下进行。教师应对器械进行认真检查,防止由于使用体育器材不当或运动负荷不适宜而造成损伤,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十二条 安全督查指导。安全督查是整个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督查是为了强化秩序、严肃纪律、消除隐患,学校要检查安全督查经常化。

1.学校安全督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要部署安全督查的工作网络,领导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每学期开学前,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消除隐患。其中要组织安全工作回头看,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期末要组织

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3.每周行政值员具体负责安全的检查、监督与管理,行政值员要组织若干人员对学校的安全状况作一次检查,记录有关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值日教师负责当天的安全工作,要加强安全巡视,对学校及全体学生的安全实施管理,对违反安全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正确处理当天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

5.学校组织监督岗学生,协助值周和值日教师一起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卫生监督工作,值日教师要给以指导和帮助,值勤学生要注意安全方面的督查。

6.每月安全领导小组要督促各方面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研究和整改有关工作。

7.门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发现形迹可疑人员,要及时与学校联系。

8.安全员要经常性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强化设施的安全和行为的安全。

9.班主任每周要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包括设施、学生表现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学校每学期对校产进行清查一次,发现缺损要及时记录,及时补救,追究原因,保证校产不流失。

第三章预防学生溺水管理

第十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 强化日常管理。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节假日。预防学生溺水事故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认真分析本地区的地理环境特点,对较近的水库、湖泊、河流等水域,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加强管理,主动设立警示牌。

第十五条 建立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机构。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在校期间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第十七条 深入开展游泳安全专题教育活动。采取标语、讲座等形式,用游泳溺水死亡的案例教育、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第十八条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体师生的自身安全意识,检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第十九条 充分利用专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常识,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和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防、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防事故(意外)的良好氛围。

第二十条 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重点加强防溺水宣传与教育。各班每学期要做到“五个一”:即举行一次防溺水专题知识讲座,出一期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班刊,举行一次有关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每人写一篇安全防范心得体会,写一封致家长信(关于如何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加强导护工作。导护教师要准时到岗,加强巡视,且把重点放在午间、课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各班要设立安全监督员,与班主任配合,经常检查,留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二十三条 要主动与家长联系,把安全问题讲实、讲严、讲细,要求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监护责任。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每学期初与各班级签订责任状,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的考核与评选、晋级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十五条 学校防溺水的安全防范工作由校行政牵头,组织护校队、班主

任开展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

第二十六条 每年的五至九月为工作的重点时段,学校要通过集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七条 利用体育课对学生进行游泳基本常识、安全防范要求等方面的教育,牢记“生命第一,游有监护”的学校要求。

第二十八条 结合学校学生的特点和所处地理位臵,拟定防范重点在高温季节安排教师加强巡查。

第二十九条 在重点防范时间内,加强对班级防溺水工作的管理考核,强化班主任工作责任。

第三十条 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印发《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第三十一条 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自救方法。

第三十二条 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十三条 教育学生不要到池塘、汛期的危险区、江河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第三十四条 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饭后60分钟内不要游泳。

第三十五条 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遵守游泳池规则。

第三十六条 对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学校应当及时交涉当事人,建立“水域危险”的警告标牌。

第三十七条 节假日提前告知家长,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校外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八条 建立“学生安全小组”,及时掌握督查学生的情况。

第三十九条 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

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四十条 游泳“五不”规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结伴游泳;不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地方游泳;不在没有救生员的水域游泳;不到陌生的水域游泳。

第四章 预防学生交通意外伤害事故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学生交通意外伤害事故管理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负责具体实施。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实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遵守交通规则。

5.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6.对不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7.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

8.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9.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臵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10.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住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11.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终止;在校内施工的人员,必须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12.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3.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第四十二条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1.学校教职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机动车在校园内减速慢行,不得影响行人安全。

4.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经保卫处批准,并到门卫处登记。

5.自行车、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二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三不准二人以上共乘一辆自行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不准将车辆私心停乱放。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车位上。不准在道路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第四十三条 校园自行车、机动车安全管理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定位停放管理。

2.车辆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其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协同调查。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学校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臵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驾驶员应及时将机动车的车门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宜放在车内。

9.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

10.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与学校有关人员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严禁入校。

第五章 预防学生自杀事故管理

第四十四条 做好学生珍爱生命教育工作,形成学校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领导具体管的格局。

第四十五条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具体负责。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自杀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十六条 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

第四十七条 学校要坚持对学生避免自杀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生命健康知识,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正确处理人生各种问题的能力。

第四十八条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第四十九条 校办公室做好预案的制定发放、登记和重新修订,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对教职工师德教育,不侮辱和体罚学生,增强

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五十条 每半年要集体讨论研究一次涉及学生自杀事故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

第五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行为安全教育、责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自尊、自爱意识。加强对学生干部教育,切实执行报告制度。

第五十二条 教学部门加强课堂的管理,执行考勤制度;发现有学生缺勤或人不在要及时登记并通知班主任。

第五十三条 值日行政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学校,有事外出必须或请其他行政代履行值日工作职责。

第五十四条 办公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班主任、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

第五十五条 制定、健全、完善各种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第五十六条 建立学校预防学生自杀安全管理机构。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预防学生自杀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预防学生自杀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第五十七条 深入开展预防学生自杀事故相关专题教育活动。

第五十八条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体师生的自身安全意识。

第五十九条 各班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的生命教育,增强和提高学生的珍惜生命的意识。

第六十条 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加强防学生自杀宣传与教育。

第六十一条 加强学生导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第六十二条 每节课的授课教师都应当点名,发现学生未到要及时联系其班主任。

第六十三条 学生请假离校要与其家长联系并确认。

第六十四条 各班要建立安全监督员,与班主任配合,经常检查,留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第六十五条 主动与家长保持联系沟通。

第六十六条 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每学期要与各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并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的考核与评选、晋级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展开。

第六十七条 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印发《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第六十八条 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六章 预防学生打架斗殴等事故管理

第六十九条 学校、班主任要经常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时机对学生进行文明礼貌教育、校规校纪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使学生做到在任何场合下,说话和气,语言文明,避免因相互语言冲突而引起的打架斗殴。

第七十条 对学生之间的矛盾,应本着相互宽容、相互谅解、相互协调的态度,自我克制,化解矛盾,对于无法自我解决的矛盾,班主任及相关老师应及时调解处理。

第七十一条 对于学生之间的矛盾,相关老师及部门要及时耐心、细致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把打架斗殴的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对于无法调解的矛盾要及时逐级上报,绝不能听之任之,任其发展。

第七十二条 学校要经常组织进行管制刀具的检查,要深入教室和学生中间进行巡视、检查、调查,严防各种恶性事件的发生。

第七十三条 各班主任要对重点学生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工作,经常与其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第七十四条 学校、班主任要对重点地段、在重点时段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防止各类严重违纪事件的发生。

第七十五条 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发现学生之间有打架倾向或打架的要及时

汇报,不要围观打架事件,严禁起哄造成事态扩大。

第七十六条 对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视情节轻重进行教育,严重的移送派出所教育。

第七十七条 对学生之间发生矛盾经老师教育调解后,仍制造事端,造成打架斗殴事件发生的,对当事人将从严处理。

第七十八条 对挑拨、教唆、起哄、怂恿其他学生打架的,将作为参与打架者同样处理,情节严重的从严处理。对以“劝架”为名参加打架者,同样以参与打架处理。

第七十九条 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领导具体管的格局。

第八十条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等具体负责实施。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学生打架斗殴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十一条 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八十二条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第八十三条 要加强对学生行为安全教育、责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自尊、自爱意识。加强对学生干部教育,切实执行报告制度。

第八十四条 制定、健全、完善各种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度相应的措施。

第八十五条 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保障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分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实验室管理法规、制度,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4、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5、落实防火、防盗、防放射源污染、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实验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电炉须经保卫处批准,并有专人负责。

7、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8、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9、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丢失器材(设备)的直接责任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食堂食品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食品卫生监督所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有效运用,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信息科实行对校园网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信息检查备份。

第二章 设备安全

1. 校园网设备是指由学校投资建设,在校园网络中使用和管理的所有固定设备。

2. 校园网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工作由信息科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具体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监督落实整改。

3.检查范围:校园网主控机房,办公室、教室以及覆盖楼层设备的运行使用及信息流通情况。

4.检查校园网设备、设施运行所处的环境、电源、卫生、通风、防水、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消防安全情况。

5.检查UPS,各类设备供电电源和网络定时控制设臵,空调设备等正常运行情况。

6.按学校教学年度时间,对网络设备设施定期检查。

7. 校园网网站信息必须由指定专职技术员进行定期备份。

第三章 信息安全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实验室所在的楼房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后勤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总务处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2、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3、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物件齐全,油灰饱满不松动,维护及时。

4、平房使用以上,楼房使用15年以上,邀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5、学校要在已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6、学校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已坏校舍要及时上报,并迅速请有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d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进行处理。

7、学校的避雷设备要齐全完好。

二〇一四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用水、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室、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臵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四、用气安全管理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为了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具体如下: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业工作中去。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商讨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老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我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的支持,定期举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会,组织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5、做好平时宣传工作,做到信息畅通、辅导及时。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系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安全工作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将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工作之中,按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与分工》,各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发现问题果断处臵及时报告。并形成制度,列入年终考核之中。

2、各负责人每天向值班领导汇报一次本责任区安全情况,没事报平安。 3、学校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校舍、用电、用水、用火、管制刀具、设备设施等,每次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时间、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发现问题、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存档。

4、任何师生都有举报学校隐患的义务,包括校舍隐患、学生矛盾等,对于举报属实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学校给予奖励。学校设安全隐患举报箱。

5、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6、对各责任人查而不报、不查不报的渎职行为,学校报请上级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教职工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安全工作,确保在校学生身心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姓,特订此责任制度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副校长具体抓,学校教职工具体落实的多元化共同努力,共同负责的管理机制,确保责任层层落实,齐抓共管。 二、校长应经常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人员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安全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定期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情况;并注意组织全校师生,利用各种机会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安全防范教育,同时,每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三、班主任对学生安全教育,监管等负责重要职责。

1.班主任应利用班队会和各种活动对班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2.班主任应强化工作,平时多注意了解,观察学生,发现不安全现象和首头应及制止、教育,并对个别较严重的学生应作好跟踪调查。

3.班主任每期进行五次以上的安全主题教育,对学生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 4.按学校的要求,定期跟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科任教师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安全同样负有责任。 1.科任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结合实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任课教师对新教学科应认真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学生作好安全防范。 3.体育、实验等具有危险性的课程,教师应事先对有关安全防备及预防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五、学校应定期跟相关责任人(含班主任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

六、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作好学校保卫工作。同时,学生在校期间,保卫人员应随时观察发现学生不安全现象,应及时排除、制止、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班级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应张告知学生极其监护人。

2、课间、午间活动有组织,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3、不攀爬楼梯扶手,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奔跑。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骑车追逐,严禁在校内骑车。

5、学生上课期间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履行申报批准制度,班主任及相关老师必须保证学生安全。

6、不准从楼上向下抛掷物品, 不准坐在走廊的护栏上,不准追逐打闹。 7、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食品”(即无品牌、无厂家、无地址),不要到校外购买无证(工商营业执照)小贩的食物。

8、同学之间的矛盾要立足于依靠教师、学校来解决,严禁打架,严禁勾引外来人员到校滋事。

9、按时来校、回家、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留宿。不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玩耍、追逐、逗留。

10、学校和班级分别建立学校与监护人、班主任与监护人的联系渠道,以保障学生安全信息的畅通。

22、学生没到校上学,应及时向学生家长打电话询问情况。电话没打通要反复多次,并通知邻居和学生的亲戚直至联系上或者家访。

12.学生出现不正常的异常表现,应仔细、耐心询问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及时告知监护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心理沟通。

13、建立学生健康与安全信息库。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疫病或者其他生理、

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不良习行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归类入库管理,并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4、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杜绝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项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严禁强调快速、整齐。

2、学生做课间操上下楼梯,由值周行政和第二节课的下课教师负责疏导。 3、学生放学时上下楼梯,由最后一节课的教师和班主任负责疏导,在本班学生未走完之前,上课教师不能下楼梯。

4、楼道、楼梯的照明等设备做到每天做好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和消除。

5、在各楼梯醒目处张贴“请勿拥挤,靠右行,严禁追逐打闹”等警示标识。 6、班主任必须利用讲班务工作的时间经常提醒学生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充分认识到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同时告诫学生上下楼梯要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并作好教育记录。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集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集会和大型活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活动申报制度。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2、档案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精神,收集整理各类资料,按标准编装订存档。

3、安全工作档案管理要做到防虫、防鼠、防火、防水、防盗。 4、不管何人查、借阅安全工作档案,都要作好登记签名手续。 5、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时检查安全工作档案存放情况,严防损坏遗失。

二〇一四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臵、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臵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

织金县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二〇一五年三月

目 录

1、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

3、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常规安全教育制度

4、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5、八步街道山脚小学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事故管理制度

6、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7、八步街道山脚小学食堂食品管理制度

8、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9、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10、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1、八步街道山脚小学用水、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12、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3、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工作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4、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教职工安全责任制度

15、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6、八步街道山脚小学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管理制度

17、八步街道山脚小学集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8、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19、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20、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一次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每月的下旬,一是分析上月安全工作情况,二是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二、安全工作例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召开。

三、由安全管理员汇报一月内主抓安全工作的思路和安全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安全治校、治学、治生的方法。

四、参会人员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五、通过安全例会调动班子成员、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安全例会不留于形式,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信息是指学校教育教学与安全有关的信息集合,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信息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及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会议材料、检查、验收、考核情况记录、隐患整改意见、通知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安全工作计划、方案、措施、职责制度、请示、报告、通告、通报、公告,安全责任书(状),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和培训资料,人员聘用合同,保安值班安排、工作记录表册、考核奖惩,安防设施、设备购臵合同、说明书,安全事故处臵、安全工作总结、汇报交流、简报、通讯信息资料(含影视影像)信息等信息。

第二条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校园安全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清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维护校园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安全信息工作的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三条 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等相关机构,并随时对教育系统内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判断,提出相关对策, 指导安全工作的预防和处理。

第二章 安全信息收集

第四条 学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的原则,为了保证安全信息收集的质量,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准确性原则。该原则要求所收集到的信息要真实,可靠。这个原则是信息收集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为达到这样的要求,信息收集者就必须对收集到的信息反复核实,不断检验,力求把误差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全面性原则。该原则要求所搜集到的信息要广泛,全面完整。只有广泛、全面地搜集信息,才能完整地反映管理活动和决策对象发展的全貌,为决策的科学性提供保障。实际所收集到的信息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全面完整,因此,如何在不完整、不完备的信息下做出科学的决策就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三)时效性原则。信息的利用价值取决于该信息是否能及时地提供,即它的时效性。信息只有及时、迅速地提供给它的使用者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特别是决策对信息的要求是“事前”的消息和情报,而不是“马后炮”。所以,只有信息是“事前”的,对决策才是有效的;

(四)准确性原则。收集的信息与应用需求密切相关且表达无误。准确性原则保证信息的价值;

(五)学校安全档案信息的收集、传递、统计、处理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六)易用性原则。收集到的信息具备适当的表示形式,便于使用。

第五条 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的步骤。信息收集的过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一)制定收集、分析、研判、报告计划。只有制定出周密、切实可行的信息收集计划,才能指导整个信息收集工作正常地开展;

(二)设计收集、分析、研判、报告提纲和表格。为了便于以后的加工、贮存和传递,在进行信息收集以前,就要按照信息收集的目的和要求设计出合理的收集提纲和表格;

(三)明确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收集的方式和方法;

(四)提供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的成果。要以调查报告、资料摘

编、数据图表等形式把获得的信息整理出来,并将这些信息资料与收集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如不符合要求,还要进行补充收集。

第六条 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应当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上级信息: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指示;上级的有关文件、指示、编印的内部刊物、简报、信息,公开发表的刊物、杂志,领导的指导性讲话、文章等;

(二)平行信息:与交流学校、单位或平行单位间来信的文字材料、各种信息,相互间的批评、建议、要求,相互学习和交流的经验等;

(三)校内信息:学校各部门、单位执行学校决定、决策的情况、经验、问题和群众反映、思想动态;承办校级以上的各类会议和聘请外单位讲学情况;师生对国内外政治事件、中央重大决策和部署、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的反映,对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反映;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影响学校稳定的因素,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四)历史信息:新发现的与学校重大工作有关的历史性档案资料。

(五)社会信息、国际信息:社会各阶层对学校的意见、建议、要求、呼声和重大思想反映、社会动态,国内有关科技、教育发展的信息,与国外交流学校发展情况等。

第七条 学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的具体办法

(一)学校安全信息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为学校安全信息工作的二级单位;

(二)各信息收集要积极、及时地通过合法渠道搜集具有阅读、参考价值的信息,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

(三)要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安全信息的整体开发、综合利用和调研工作。要在广泛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对信息进行筛选、综合分析、处理,为有关单位和校领导的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高层次信息;

(四)安全信息收集要善于从大量的信息中选择学校最为关注的和需要解

决的问题进行信息调研并收集,向领导提供有关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

(五)学校在开展和抓好安全稳定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档案;

(六)学校安全信息收集结束后信息资料必须按学期及时归档;

(七)对消防、食品卫生、踩踏等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相关材料信息归档;

(八)学校安全信息收集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九)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十)建立安全工作督查小组,每月督查学校各年级安全工作,有什么问题及时反映学校;

(十一)学校各年级班主任要有安全工作记录,发生事件及时收集并上报; (十二)信息记录极为重要,档案管理人员要管理好档案记录,防止记录的遗失。

第三章 安全信息分析

第九条 安全信息分析的分类

(一)发生着火灾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二)违反交通运输规定,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三)各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第十条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一)重大事故:造成学校整体损失10﹪以上,同时学校财产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 一般事故:造成学校整体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教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第十一条 安全信息研判的主要内容

(一)围绕安全热点、焦点信息开展研判,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协助做好社会维稳工作。安全部门应主动融入大局,将学校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情报信息工作的重点,努力收集影响学校运行安全、良性发展动态信息,学生对学校发展、政策调整的预期、言论和动向,以及可能引起的社会反应,认真做好社会维稳信息的分析研判;

(二)围绕系列性、多发性案件信息开展研判,开展事前防范预警。

第四章 安全信息报送

第十二条 信息的收集和报送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保密的原则:

(一)报送信息一定要及时。凡是需要学校及时掌握处臵的重要情况和师生重大思想动态信息,都要及时收集上报;重大突发事件、各种政治事端、重大治安安全事件等重要紧急情况,要随时发生随时上报学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半小时;

(二)报送信息一定要准确。报送信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

映事物的客观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实在准确,要尊重客观事实,不雕琢粉饰,不任意拔高,不刻意编造,务求对所报信息准确无误。对一些正在发生的重要情况,还要进行追踪了解和研究,以确认它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报送信息一定要全面、完整,要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地提供信息,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要杜绝紧急信息瞒报、漏报现象,如有此类似情况发生,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如影响上级掌握和处臵时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报送信息要注意保密,确保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有的信息事关重大,不宜扩散,属保密范围的,在信息收集和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保密性。要根据信息内容的层次、密级和急缓程度,确定通过电话、书面汇报等不同方式报送;既要注意时效,又要注意保密。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常规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对学校师生进行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师生校园安全事故,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是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阵地,学生安全教育属学校教育管理的一个重要领域,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积极施教、服务学生的方针。

第三条 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主要包括

(一)完善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保障体系,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机构,保障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平时教育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管理水平;

(三)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四条 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以下风险: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二)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第五条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如果

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派出所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六条 学校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第七条 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校内安全教育;

(二)校外安全教育;

(三)各科教学活动安全教育;

(四)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制度;

(五)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教育;

(六)学校文体艺表演等大型活动的安全防范教育;

(七)健康心理和良好行为教育;

(八)其他安全教育。

第八条 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

(一)新生入学安全教育,期中阶段性安全教育、毕业生安全教育;

(二)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栏目;

(三)思想政治课、法制课、心理辅导课等课堂教学形式;

(四)个别谈话;

(五)实际演练;

(六)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第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十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住宿学生安全教育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职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人员配合,责任落实到位,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教育人员,具体实施其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章 校内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校内安全教育工作。下列安全教育工作内容,学校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分阶段实施:

(一)每学期开学前,学校组织专人结合校园具体情况,实施安全知识培训;

(二)利用每年安全教育日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三)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四)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专门课时,如班会课、课外活动课等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讲解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防火、防电、防震、防沙尘暴、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伤亡事故的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防范、自护自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五)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剪贴报等形式,开展适合各级各类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六)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同时要落实领导值班制度,认真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做到值班领导(人员)、值班时间、值班职责、监督检查四落实。 第十三条 结合自身情况具体落实下列工作:

(一)完善课间安全教育制度,安排好学生课间活动监控,教育学生做既有益于健康又利于文明的活动;

(二)学校门卫不允许社会闲杂人员在校门口游荡,更不允许随便进入校园;校内师生不许随便引校外人员和外校学生进入校内;

(三)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防疫任务。若社会上发现流行性疾病时,学校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请卫生院同志向师生进行防疫知识报告;若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必须短期隔离或休学治疗;

(四)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学校的卫生设施、电教器材、体育器材,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修复,该报废的坚决报废,保证师生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 各任课老师不得随意驱赶学生。上课期间,不许把犯有错误的学生赶出教室,对严重违纪的学生,要采取严肃批评、说服教育,给予出路,不许让这些学生单独回家叫家长,严防矛盾激化,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一)体育教师在上体育课时,要认真组织,严格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二)由班级、年级、学校组织的一切校外活动,都必须严密组织,臵安全工作为第一位,保证活动的安全进行。防止由于组织不力而发生意外事故。

(三)加强对留守儿童上下楼、集会活动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在走廊和上下楼梯通道内追逐打闹,翻越护栏,加强学校集会活动、课间操、上下课管理。

(四)加强饮食卫生举报制度,为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加强对食堂食品质量把关,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有污染的食品或蔬菜用于营养餐。

第十五条 节假日期间,要建立值日巡逻制度,以保证学校财产安全。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能力。

第三章 校外安全教育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加强校外安全教育工作。下列安全教育工作内容,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实施

(一)完善门卫和值班制度,门卫要对学生高度负责,对学生入、外出要专门设立登记表,预防外来人员对学生的侵害。在上、放学路上,不准随便在路上追逐,更不准私自到路边厂区和施工现场,这些地方不安全因素较多,私自进入,不仅影响工人的正常生产和施工,而且容易造成事故;

(二)教育学生不得随意购买流动商贩的小吃和玩具,以便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

(三)教育学生提高警惕,防止犯罪分子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上、放学路上要结伴而行,不吃生人所赠送的食品,不要生人所赠送的玩具,不单独跟生人结伴而行,发现行迹可疑人员,应设法告诉老师、家长或公安部门;

(四)无论在任何地方,都不爬沟上崖,不上树、不到井边、河旁、危房、危墙等一切危险的地方玩耍;

(五)不接触低压带电体,不靠近高压带电体;

(六)未经家长同意,不随意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否则,不仅浪费钱财,搅乱四邻,而且容易出现危及自身安全的事故;

(七)自己不玩火,同时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弟弟、妹妹和其他小朋友玩火,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八)要做文明的游戏,不舞棍弄棒,攀高爬低等不文明而又不安全的游戏;

(九)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恶语伤人,以避免由于自身的言语和行为不文明而引起的被人打或械斗,以致于危及个人安全;

(十)无论在任何场合都不能吃腐烂变质的食品,在没有防护措施时,不接触患传染性疾病的人,不进入有传染性疾病的疫区;

(十一)各任课教师原则上在放学以后,不能随便把学生留下,若因工作需要留下时,原则上该教师应把学生送回家。

(十二)学校要求在放学、上学时由其家长接送。由于家长不负责,而造成的事故,则由其家长负责。

(十三)学生在上学路上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只走人行道,不进入快车道,不能任意跨过公路,在规定的路口跨过公路时,要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原则;更不允许追、投、扒过往车辆。

第四章 各科教学活动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 各科教师在实施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做到有组织,有纪律,有秩序,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应当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教育监护:

(一)预备铃响后,教师应迅速前往教室,在正式上课铃响之前抵达。遇到做眼保健操,任课教师应到场进行监督管理;

(二)严格点名制度,遇到学生缺课情况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调查清楚原因,原因不明的应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三)不擅离工作岗位,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时刻把安全记在心中;

(四)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和情绪波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采取漫骂、讥讽、罚站等各种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方式;

(五)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六)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各科教师应确保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权利,不得随意拖堂。

第十八条 教师在教学体育课或者活动课时,应当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一)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二)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三)老师不得要求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

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四)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第十九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对学生实施如下安全管理教育

(一)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场所,要由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有专业技术的人员管理,一般不能作为其他教学场所使用;

(二)与实验教学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实验室的,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严禁吸烟,严格控制使用火种,保持室内安静。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化学药品应由专人管理,登记建帐(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室内设施严禁随意搬动、拆卸和改装。仪器设备、化学药品需报废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建立销毁记录;

(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的存放,必须符合放臵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震、防冻等工作。实验室内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资、个人物品,室内严禁食宿;

(五)严格落实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责任制。室内仪器设备、药品要做到定期检查,严防化学药品泄漏,对于出现的设备故障和仪器损坏要及时报修,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剧毒药品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六)实验室内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相互调剂使用的,要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出,用完后及时归还。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将实验室的药品带出实验室;

(七)实验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随意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操作,以免损坏仪器设备和不安全事故发生。要教育学生规范使用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药品,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实验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填写报告单(包括丢失或其

他原因),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有毒、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品,使用时要严格审批手续,严格限制使用数量。有毒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产生的废渣、废液,要倒在废渣箱和废液缸中,不准随便倾倒和倒入水池中;

(九)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共同检查仪器设备化学药品有无损坏丢失等情况,任课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设备。大型精密仪器,应认真如实填写使用纪录;

(十)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震、防冻工作,配备必需的防火器材。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及室内高压容器等设施,确保万无一失后方可离开;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1、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带班,门生天天值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妥善处臵校园和师生突发性事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值班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内部各部位,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对涉及师生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提醒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4、校园安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查制,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值班巡查职责,在时间上不留空白,区域上不留盲点,全方位落实人防措施。

5、开展对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增长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应对和处臵各类事件的能力。

6、保证值班人员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向带班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

7、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和时间,处理好校园安全值班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障值班人员的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退休人员和临时工值班,原则上不安排女同志夜间值班。

二○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事故

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我校的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安全优先;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3.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4.及时、合法、公正处理安全事故。

第六条 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和认知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二章 相关安全制度规定

第九条 安全组织制度。安全组织是安全工作的前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组建完善的安全工作网络,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构,从而保证安全工作有序、有效。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年根据人员变动进行适当调整。负责学校的全面安全工作。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每学期制订安全工作计划,部署一学期的安全教育与防护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2.构建学校内部的安全教育与防护体系,各班级、食堂、门卫等全方位联动,全体教师都纳入安全体系中,形成全体教师都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校长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各口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工作负责,任课教师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每年,校长都要与各位责任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3.构建学校外部的安全防护体系,学校要在上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

领导下,与派出所、、卫生院、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4.学校要建立家长委员会,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发生问题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5.学校配备注册安全员,并将名单上报上级部门和通报全校。注册安全员相对稳定,如有情况及时调整。注册安全员要及时了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迅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安全主管校长汇报工作情况,经常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6.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学年、每学期的学校工作计划,要把安全教育与防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每学期都要制定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7.加强值勤管理工作,每学期都要安排值周、值日工作,各班也要安全学生干部值日。节假日、双休日,都要安排好护校值勤人员,对学校安全负责,轮到值勤的人员,要按时到位,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条 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是学校职责所在,也是安全防护的重要手段。为了推进安全教育,切实实施安全教育,学校必须认真抓好安全教育。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全体教师必须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来抓,做到教育经常、教育及时,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

2.每学期安排一次法制副校长或校外辅导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来校作一次安全教育方面的讲座。

3.学校要办好法制宣传栏,学校要重视学校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定期更换,内容新颖,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内容,各班要引导学生观看,接受教育。

4.根据教育形势,适时地通过板报、展板、广播、课堂、集会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第十一 条安全活动制度。学生活动必须进行严密的布臵,保证绝对安全。

凡开展活动都要根据以下要求落实活动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1.学校各项活动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方案,认真审核活动计划、方案,配臵活动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将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杜绝活动中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活动安全、顺利的进行。

2.切实加强学生活动安全防范工作。活动前,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培养他们守纪律、讲秩序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集体活动的场所、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必须坚固安全,出入口畅通,场内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4.开展大型活动都要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总指挥,领导小组具体部署活动的全方位工作,安排全体教师进班管理。

5.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要选择安全保障设施齐备的地方或场所,应派人先到所到地点探路、调查地形及有关情况,要保证活动的安全。

6.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及其他活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

7.学生外出一般坚持步行,若使用交通工具,应按上级有关精神执行,不得使用货运车辆,不得租用个体营运车辆。

8.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在使用体育器材锻炼时,应在教师的陪同和指导下进行。教师应对器械进行认真检查,防止由于使用体育器材不当或运动负荷不适宜而造成损伤,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十二条 安全督查指导。安全督查是整个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督查是为了强化秩序、严肃纪律、消除隐患,学校要检查安全督查经常化。

1.学校安全督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要部署安全督查的工作网络,领导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每学期开学前,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消除隐患。其中要组织安全工作回头看,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期末要组织

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3.每周行政值员具体负责安全的检查、监督与管理,行政值员要组织若干人员对学校的安全状况作一次检查,记录有关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值日教师负责当天的安全工作,要加强安全巡视,对学校及全体学生的安全实施管理,对违反安全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正确处理当天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

5.学校组织监督岗学生,协助值周和值日教师一起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卫生监督工作,值日教师要给以指导和帮助,值勤学生要注意安全方面的督查。

6.每月安全领导小组要督促各方面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研究和整改有关工作。

7.门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发现形迹可疑人员,要及时与学校联系。

8.安全员要经常性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强化设施的安全和行为的安全。

9.班主任每周要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包括设施、学生表现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学校每学期对校产进行清查一次,发现缺损要及时记录,及时补救,追究原因,保证校产不流失。

第三章预防学生溺水管理

第十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 强化日常管理。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节假日。预防学生溺水事故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认真分析本地区的地理环境特点,对较近的水库、湖泊、河流等水域,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加强管理,主动设立警示牌。

第十五条 建立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机构。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在校期间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第十七条 深入开展游泳安全专题教育活动。采取标语、讲座等形式,用游泳溺水死亡的案例教育、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第十八条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体师生的自身安全意识,检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第十九条 充分利用专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常识,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和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防、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防事故(意外)的良好氛围。

第二十条 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重点加强防溺水宣传与教育。各班每学期要做到“五个一”:即举行一次防溺水专题知识讲座,出一期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班刊,举行一次有关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每人写一篇安全防范心得体会,写一封致家长信(关于如何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加强导护工作。导护教师要准时到岗,加强巡视,且把重点放在午间、课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各班要设立安全监督员,与班主任配合,经常检查,留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二十三条 要主动与家长联系,把安全问题讲实、讲严、讲细,要求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监护责任。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每学期初与各班级签订责任状,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的考核与评选、晋级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十五条 学校防溺水的安全防范工作由校行政牵头,组织护校队、班主

任开展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

第二十六条 每年的五至九月为工作的重点时段,学校要通过集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七条 利用体育课对学生进行游泳基本常识、安全防范要求等方面的教育,牢记“生命第一,游有监护”的学校要求。

第二十八条 结合学校学生的特点和所处地理位臵,拟定防范重点在高温季节安排教师加强巡查。

第二十九条 在重点防范时间内,加强对班级防溺水工作的管理考核,强化班主任工作责任。

第三十条 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印发《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第三十一条 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自救方法。

第三十二条 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十三条 教育学生不要到池塘、汛期的危险区、江河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第三十四条 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饭后60分钟内不要游泳。

第三十五条 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遵守游泳池规则。

第三十六条 对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学校应当及时交涉当事人,建立“水域危险”的警告标牌。

第三十七条 节假日提前告知家长,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校外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八条 建立“学生安全小组”,及时掌握督查学生的情况。

第三十九条 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

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四十条 游泳“五不”规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结伴游泳;不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地方游泳;不在没有救生员的水域游泳;不到陌生的水域游泳。

第四章 预防学生交通意外伤害事故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学生交通意外伤害事故管理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负责具体实施。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实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遵守交通规则。

5.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6.对不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7.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

8.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9.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臵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10.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住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11.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终止;在校内施工的人员,必须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12.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3.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第四十二条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1.学校教职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机动车在校园内减速慢行,不得影响行人安全。

4.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经保卫处批准,并到门卫处登记。

5.自行车、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二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三不准二人以上共乘一辆自行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不准将车辆私心停乱放。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车位上。不准在道路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第四十三条 校园自行车、机动车安全管理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定位停放管理。

2.车辆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其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协同调查。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学校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臵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驾驶员应及时将机动车的车门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宜放在车内。

9.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

10.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与学校有关人员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严禁入校。

第五章 预防学生自杀事故管理

第四十四条 做好学生珍爱生命教育工作,形成学校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领导具体管的格局。

第四十五条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具体负责。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自杀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十六条 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

第四十七条 学校要坚持对学生避免自杀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生命健康知识,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正确处理人生各种问题的能力。

第四十八条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第四十九条 校办公室做好预案的制定发放、登记和重新修订,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对教职工师德教育,不侮辱和体罚学生,增强

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五十条 每半年要集体讨论研究一次涉及学生自杀事故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

第五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行为安全教育、责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自尊、自爱意识。加强对学生干部教育,切实执行报告制度。

第五十二条 教学部门加强课堂的管理,执行考勤制度;发现有学生缺勤或人不在要及时登记并通知班主任。

第五十三条 值日行政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学校,有事外出必须或请其他行政代履行值日工作职责。

第五十四条 办公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班主任、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

第五十五条 制定、健全、完善各种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第五十六条 建立学校预防学生自杀安全管理机构。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预防学生自杀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预防学生自杀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第五十七条 深入开展预防学生自杀事故相关专题教育活动。

第五十八条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体师生的自身安全意识。

第五十九条 各班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的生命教育,增强和提高学生的珍惜生命的意识。

第六十条 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加强防学生自杀宣传与教育。

第六十一条 加强学生导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第六十二条 每节课的授课教师都应当点名,发现学生未到要及时联系其班主任。

第六十三条 学生请假离校要与其家长联系并确认。

第六十四条 各班要建立安全监督员,与班主任配合,经常检查,留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第六十五条 主动与家长保持联系沟通。

第六十六条 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每学期要与各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并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的考核与评选、晋级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展开。

第六十七条 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印发《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第六十八条 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六章 预防学生打架斗殴等事故管理

第六十九条 学校、班主任要经常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时机对学生进行文明礼貌教育、校规校纪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使学生做到在任何场合下,说话和气,语言文明,避免因相互语言冲突而引起的打架斗殴。

第七十条 对学生之间的矛盾,应本着相互宽容、相互谅解、相互协调的态度,自我克制,化解矛盾,对于无法自我解决的矛盾,班主任及相关老师应及时调解处理。

第七十一条 对于学生之间的矛盾,相关老师及部门要及时耐心、细致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把打架斗殴的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对于无法调解的矛盾要及时逐级上报,绝不能听之任之,任其发展。

第七十二条 学校要经常组织进行管制刀具的检查,要深入教室和学生中间进行巡视、检查、调查,严防各种恶性事件的发生。

第七十三条 各班主任要对重点学生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工作,经常与其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第七十四条 学校、班主任要对重点地段、在重点时段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防止各类严重违纪事件的发生。

第七十五条 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发现学生之间有打架倾向或打架的要及时

汇报,不要围观打架事件,严禁起哄造成事态扩大。

第七十六条 对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视情节轻重进行教育,严重的移送派出所教育。

第七十七条 对学生之间发生矛盾经老师教育调解后,仍制造事端,造成打架斗殴事件发生的,对当事人将从严处理。

第七十八条 对挑拨、教唆、起哄、怂恿其他学生打架的,将作为参与打架者同样处理,情节严重的从严处理。对以“劝架”为名参加打架者,同样以参与打架处理。

第七十九条 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领导具体管的格局。

第八十条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等具体负责实施。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学生打架斗殴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十一条 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八十二条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第八十三条 要加强对学生行为安全教育、责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自尊、自爱意识。加强对学生干部教育,切实执行报告制度。

第八十四条 制定、健全、完善各种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度相应的措施。

第八十五条 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保障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分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实验室管理法规、制度,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4、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5、落实防火、防盗、防放射源污染、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实验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电炉须经保卫处批准,并有专人负责。

7、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8、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9、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丢失器材(设备)的直接责任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食堂食品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食品卫生监督所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有效运用,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信息科实行对校园网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信息检查备份。

第二章 设备安全

1. 校园网设备是指由学校投资建设,在校园网络中使用和管理的所有固定设备。

2. 校园网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工作由信息科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具体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监督落实整改。

3.检查范围:校园网主控机房,办公室、教室以及覆盖楼层设备的运行使用及信息流通情况。

4.检查校园网设备、设施运行所处的环境、电源、卫生、通风、防水、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消防安全情况。

5.检查UPS,各类设备供电电源和网络定时控制设臵,空调设备等正常运行情况。

6.按学校教学年度时间,对网络设备设施定期检查。

7. 校园网网站信息必须由指定专职技术员进行定期备份。

第三章 信息安全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实验室所在的楼房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后勤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总务处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2、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3、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物件齐全,油灰饱满不松动,维护及时。

4、平房使用以上,楼房使用15年以上,邀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5、学校要在已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6、学校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已坏校舍要及时上报,并迅速请有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d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进行处理。

7、学校的避雷设备要齐全完好。

二〇一四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用水、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室、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臵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四、用气安全管理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为了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具体如下: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业工作中去。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商讨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老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我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的支持,定期举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会,组织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5、做好平时宣传工作,做到信息畅通、辅导及时。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系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安全工作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将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工作之中,按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与分工》,各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发现问题果断处臵及时报告。并形成制度,列入年终考核之中。

2、各负责人每天向值班领导汇报一次本责任区安全情况,没事报平安。 3、学校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校舍、用电、用水、用火、管制刀具、设备设施等,每次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时间、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发现问题、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存档。

4、任何师生都有举报学校隐患的义务,包括校舍隐患、学生矛盾等,对于举报属实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学校给予奖励。学校设安全隐患举报箱。

5、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6、对各责任人查而不报、不查不报的渎职行为,学校报请上级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教职工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安全工作,确保在校学生身心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姓,特订此责任制度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副校长具体抓,学校教职工具体落实的多元化共同努力,共同负责的管理机制,确保责任层层落实,齐抓共管。 二、校长应经常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人员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安全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定期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情况;并注意组织全校师生,利用各种机会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安全防范教育,同时,每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三、班主任对学生安全教育,监管等负责重要职责。

1.班主任应利用班队会和各种活动对班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2.班主任应强化工作,平时多注意了解,观察学生,发现不安全现象和首头应及制止、教育,并对个别较严重的学生应作好跟踪调查。

3.班主任每期进行五次以上的安全主题教育,对学生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 4.按学校的要求,定期跟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科任教师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安全同样负有责任。 1.科任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结合实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任课教师对新教学科应认真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学生作好安全防范。 3.体育、实验等具有危险性的课程,教师应事先对有关安全防备及预防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五、学校应定期跟相关责任人(含班主任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

六、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作好学校保卫工作。同时,学生在校期间,保卫人员应随时观察发现学生不安全现象,应及时排除、制止、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班级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应张告知学生极其监护人。

2、课间、午间活动有组织,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3、不攀爬楼梯扶手,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奔跑。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骑车追逐,严禁在校内骑车。

5、学生上课期间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履行申报批准制度,班主任及相关老师必须保证学生安全。

6、不准从楼上向下抛掷物品, 不准坐在走廊的护栏上,不准追逐打闹。 7、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食品”(即无品牌、无厂家、无地址),不要到校外购买无证(工商营业执照)小贩的食物。

8、同学之间的矛盾要立足于依靠教师、学校来解决,严禁打架,严禁勾引外来人员到校滋事。

9、按时来校、回家、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留宿。不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玩耍、追逐、逗留。

10、学校和班级分别建立学校与监护人、班主任与监护人的联系渠道,以保障学生安全信息的畅通。

22、学生没到校上学,应及时向学生家长打电话询问情况。电话没打通要反复多次,并通知邻居和学生的亲戚直至联系上或者家访。

12.学生出现不正常的异常表现,应仔细、耐心询问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及时告知监护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心理沟通。

13、建立学生健康与安全信息库。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疫病或者其他生理、

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不良习行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归类入库管理,并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4、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杜绝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项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严禁强调快速、整齐。

2、学生做课间操上下楼梯,由值周行政和第二节课的下课教师负责疏导。 3、学生放学时上下楼梯,由最后一节课的教师和班主任负责疏导,在本班学生未走完之前,上课教师不能下楼梯。

4、楼道、楼梯的照明等设备做到每天做好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和消除。

5、在各楼梯醒目处张贴“请勿拥挤,靠右行,严禁追逐打闹”等警示标识。 6、班主任必须利用讲班务工作的时间经常提醒学生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充分认识到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同时告诫学生上下楼梯要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并作好教育记录。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集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集会和大型活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活动申报制度。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二〇一五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2、档案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精神,收集整理各类资料,按标准编装订存档。

3、安全工作档案管理要做到防虫、防鼠、防火、防水、防盗。 4、不管何人查、借阅安全工作档案,都要作好登记签名手续。 5、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时检查安全工作档案存放情况,严防损坏遗失。

二〇一四年三月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臵、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臵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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