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协议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色牌(越野/轿)车。车牌号;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登记日期,乙方已在现场核对一致。甲方于年月日,有偿转让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乙方
次付清,乙方支付车款大写(小写:¥),作为该车首付定金,剩余车款大写(小写:¥)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后, 乙方将车款一次性付清,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自交付定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日内交付余款提车,否则甲方所收定金不退,并将车卖给他人,乙方不得加以干涉。
二、甲方需对本车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路不明或抵押查封等其他因素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经济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经济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如签字后如有一方违约,则违约方无条件赔偿车价的30%给对方。
七、甲方提供该车手续:О登记证О行驶证О交强险О身份证复印件О钥匙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公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点 分
二手车买卖协议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色牌(越野/轿)车。车牌号;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登记日期,乙方已在现场核对一致。甲方于年月日,有偿转让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乙方
次付清,乙方支付车款大写(小写:¥),作为该车首付定金,剩余车款大写(小写:¥)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后, 乙方将车款一次性付清,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自交付定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日内交付余款提车,否则甲方所收定金不退,并将车卖给他人,乙方不得加以干涉。
二、甲方需对本车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路不明或抵押查封等其他因素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经济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经济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如签字后如有一方违约,则违约方无条件赔偿车价的30%给对方。
七、甲方提供该车手续:О登记证О行驶证О交强险О身份证复印件О钥匙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公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点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