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定准则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0级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2010-11-08 10:33:16| 分类: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是指苏州大学专项拨款用于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不断进取、全面发展的奖励基金。奖励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该奖学金分为:人民综合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人民助学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出国交流奖学金。

一、参加奖学金评定资格

(一)凡我校在籍本科生从入学第二学年起可以参评;

(二)德育测评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

(三)参加人民综合奖学金评定者体育课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四)评奖当学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非毕业学年每学年获得的学分少于40学分;

2、超过规定学制学习的学生;

3、当学年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以及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二、奖学金种类

(一)人民综合奖学金

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名列前茅者。

人民综合奖学金分为人民综合一等奖学金、人民综合二等奖学金、人民综合三等奖学金。

(二)学习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习成绩排名在该年级、专业(专业大类)前3%者。

(三)专项奖学金

1.科技创新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活动中获得荣誉(省级二等或全国三等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者及其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较大发明、突出成果者;

2.文体活动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省级体育、文艺等比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亚军(银奖)以上、全国二等奖或者季军(铜奖)以上荣誉者;

3.社会工作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或社会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主要学生干部;

4.精神文明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长期的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受服务单位表彰或受有关部门鉴证者,以及在其他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事迹者;

5.自强奖学金

用于奖励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自身原因(身残或重病)身处逆境、自立自强、成绩突出者。

各专项奖学金评定中,各学院(部)可在学校划拨的名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专项奖学金的人数,其中社会工作奖学金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

(四)人民助学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努力学习、生活简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专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农林师范专业和基地班学生,人民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在发放奖金时扣除专业奖学金金额。

(六)出国交流奖学金

分为出国留学奖学金和出国研修奖学金。

出国留学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我校留学项目中的优秀学生。

出国研修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优秀学生参加短期出国研修研习。

(七)人民综合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人民助学奖学金相互间不可兼得,每位学生申请的学校奖学金不得超过两项。

在各专项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学生如已经获得相关部门奖励,可申请专项奖学金荣誉,不再颁发奖学金金额。

三、奖学金获奖比例和金额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及程序

(一)评定办法:

各学院(部)的奖学金评定在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以专业(或专业大类)、年级划分对学生进行德育、学业成绩、体育等方面的测评,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分。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学生本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学院(部)评议,按照奖学金评定要求、评奖比例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评定程序:

1、从2008级本科生开始每年奖学金在9月份评定,毕业班学生在每年3月份评定;

2、各学院(部)组织完成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向学生公布。学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均可向学院(部)提出申诉,由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答复;

3、根据公布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部)进行奖学金评定工作,初步确定奖学金获奖者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任课老师和学生的意见,对公布名单有异议者,可向学生工作处或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由学生工作处或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核;

4、各学院(部)完成整个评奖工作,并报送各种材料;

5、学生工作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

6、学校公布正式获奖名单,颁发证书和奖学金;

7、出国交流奖学金根据出国交流的具体项目单独评定。

五、本细则从2008级本科生开始执行,2007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的申报资格和评定时间仍按原条例执行,其它方面按照本条例执行。

附件

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测评成绩×20%+学业测评成绩×70%+体育测评成绩×10%+附加分×10%

一、德育测评成绩(此项总计100分)

(一)行为规范考评细则

思想品德按行为规范分为政治行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日常行为四个方面:

1、政治行为: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抵制和反对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或危害社会秩序的言行,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积极上进;

2、道德品质:

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遵守网络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3、遵纪守法:

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法制观念强,坚决抵制违纪违法的行为;

4、日常行为:

珍惜集体荣誉,主动为搞好集体献计献策,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为人正直,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生活俭朴,厉行节约。

(二)行为规范考核方法:

1、自我小结,学生对照行为规范的四项内容对过去一学年进行自我小结; 2、评议小组评议,由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导师)、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根据有关材料和现实表现,对每位同学进行评议和测评;测评时以德育卡情况为基准,起评分是80分,敲满8个章即获得80分起评分,每多一个章加3分,院级比赛获奖加5分,以上两项不累加,参加上限为100分。爱心卡的使用情况用于勤助类奖学金的评定,具体细则由勤助中心负责解释。 3、学院(部)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在倾听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审定每位学生的测评结果。

二、学业测评成绩(此项总计100分)

学业测评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学业成绩均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体育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单独计算,不计入学业成绩测评。

三、体育测评成绩(此项总计100分)

开设体育课的年级,按成绩计入,未开设体育课的年级,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计入,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体育锻炼而修保健课的同学,成绩以保健课成绩计入。

四、附加分(此项总计100分)

附加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1、在文体比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协作区或市级最高奖项分别加30、25、

20分,其它奖项按获奖等级依次递减3-5分后进行加分,校级文体比赛前三名者加10、8、5分,多项获奖者按最好名次计,获奖团体中的个人分别按以上加分和递减规则减半计算;

2、在各类科技活动、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省级、协作区或市级、校级个人最高奖项分别加40、30、20、10分,其它奖项按获奖等级依次递减5分后进行加分,多项获奖者按最好名次计,获奖团体中的个人分别按以上加分和递减规则减半计算;

3、四级英语考试成绩在600分以上、六级英语考试成绩570分以上、外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85分以上者各加10分;四级英语考试成绩在570分以上、六级英语考试成绩530分以上、外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80分以上者各加5分;

4、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等级考试,文科、艺术专业学生通过二级者加10分,理科、工科专业学生通过三级者加10分;

5、凡负责校、学院(部)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科协、社团联合会等主要工作的或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工作积极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并能够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加20分,担任副职工作或其他班委工作并能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加15分。其它学生干部根据工作情况和表现加分酌情递减(担任多项职务的以最高职务加分,不可累加);

6、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国家、省、校先进个人的分别加20、15、10分,被评为先进集体的成员分别加10、8、5分;

7、在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者加5分。

注:附加分在计算时,第2-4项累计加分不得突破40分,第5-7项累计加分不得突破30分。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0级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2010-11-08 10:33:16| 分类: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是指苏州大学专项拨款用于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不断进取、全面发展的奖励基金。奖励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该奖学金分为:人民综合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人民助学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出国交流奖学金。

一、参加奖学金评定资格

(一)凡我校在籍本科生从入学第二学年起可以参评;

(二)德育测评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

(三)参加人民综合奖学金评定者体育课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四)评奖当学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非毕业学年每学年获得的学分少于40学分;

2、超过规定学制学习的学生;

3、当学年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以及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二、奖学金种类

(一)人民综合奖学金

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名列前茅者。

人民综合奖学金分为人民综合一等奖学金、人民综合二等奖学金、人民综合三等奖学金。

(二)学习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习成绩排名在该年级、专业(专业大类)前3%者。

(三)专项奖学金

1.科技创新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活动中获得荣誉(省级二等或全国三等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者及其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较大发明、突出成果者;

2.文体活动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省级体育、文艺等比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亚军(银奖)以上、全国二等奖或者季军(铜奖)以上荣誉者;

3.社会工作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或社会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主要学生干部;

4.精神文明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长期的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受服务单位表彰或受有关部门鉴证者,以及在其他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事迹者;

5.自强奖学金

用于奖励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自身原因(身残或重病)身处逆境、自立自强、成绩突出者。

各专项奖学金评定中,各学院(部)可在学校划拨的名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专项奖学金的人数,其中社会工作奖学金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

(四)人民助学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努力学习、生活简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专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农林师范专业和基地班学生,人民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在发放奖金时扣除专业奖学金金额。

(六)出国交流奖学金

分为出国留学奖学金和出国研修奖学金。

出国留学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我校留学项目中的优秀学生。

出国研修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优秀学生参加短期出国研修研习。

(七)人民综合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人民助学奖学金相互间不可兼得,每位学生申请的学校奖学金不得超过两项。

在各专项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学生如已经获得相关部门奖励,可申请专项奖学金荣誉,不再颁发奖学金金额。

三、奖学金获奖比例和金额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及程序

(一)评定办法:

各学院(部)的奖学金评定在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以专业(或专业大类)、年级划分对学生进行德育、学业成绩、体育等方面的测评,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分。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学生本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学院(部)评议,按照奖学金评定要求、评奖比例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评定程序:

1、从2008级本科生开始每年奖学金在9月份评定,毕业班学生在每年3月份评定;

2、各学院(部)组织完成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向学生公布。学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均可向学院(部)提出申诉,由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答复;

3、根据公布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部)进行奖学金评定工作,初步确定奖学金获奖者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任课老师和学生的意见,对公布名单有异议者,可向学生工作处或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由学生工作处或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核;

4、各学院(部)完成整个评奖工作,并报送各种材料;

5、学生工作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

6、学校公布正式获奖名单,颁发证书和奖学金;

7、出国交流奖学金根据出国交流的具体项目单独评定。

五、本细则从2008级本科生开始执行,2007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的申报资格和评定时间仍按原条例执行,其它方面按照本条例执行。

附件

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测评成绩×20%+学业测评成绩×70%+体育测评成绩×10%+附加分×10%

一、德育测评成绩(此项总计100分)

(一)行为规范考评细则

思想品德按行为规范分为政治行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日常行为四个方面:

1、政治行为: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抵制和反对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或危害社会秩序的言行,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积极上进;

2、道德品质:

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遵守网络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3、遵纪守法:

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法制观念强,坚决抵制违纪违法的行为;

4、日常行为:

珍惜集体荣誉,主动为搞好集体献计献策,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为人正直,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生活俭朴,厉行节约。

(二)行为规范考核方法:

1、自我小结,学生对照行为规范的四项内容对过去一学年进行自我小结; 2、评议小组评议,由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导师)、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根据有关材料和现实表现,对每位同学进行评议和测评;测评时以德育卡情况为基准,起评分是80分,敲满8个章即获得80分起评分,每多一个章加3分,院级比赛获奖加5分,以上两项不累加,参加上限为100分。爱心卡的使用情况用于勤助类奖学金的评定,具体细则由勤助中心负责解释。 3、学院(部)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在倾听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审定每位学生的测评结果。

二、学业测评成绩(此项总计100分)

学业测评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学业成绩均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体育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单独计算,不计入学业成绩测评。

三、体育测评成绩(此项总计100分)

开设体育课的年级,按成绩计入,未开设体育课的年级,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计入,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体育锻炼而修保健课的同学,成绩以保健课成绩计入。

四、附加分(此项总计100分)

附加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1、在文体比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协作区或市级最高奖项分别加30、25、

20分,其它奖项按获奖等级依次递减3-5分后进行加分,校级文体比赛前三名者加10、8、5分,多项获奖者按最好名次计,获奖团体中的个人分别按以上加分和递减规则减半计算;

2、在各类科技活动、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省级、协作区或市级、校级个人最高奖项分别加40、30、20、10分,其它奖项按获奖等级依次递减5分后进行加分,多项获奖者按最好名次计,获奖团体中的个人分别按以上加分和递减规则减半计算;

3、四级英语考试成绩在600分以上、六级英语考试成绩570分以上、外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85分以上者各加10分;四级英语考试成绩在570分以上、六级英语考试成绩530分以上、外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80分以上者各加5分;

4、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等级考试,文科、艺术专业学生通过二级者加10分,理科、工科专业学生通过三级者加10分;

5、凡负责校、学院(部)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科协、社团联合会等主要工作的或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工作积极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并能够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加20分,担任副职工作或其他班委工作并能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加15分。其它学生干部根据工作情况和表现加分酌情递减(担任多项职务的以最高职务加分,不可累加);

6、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国家、省、校先进个人的分别加20、15、10分,被评为先进集体的成员分别加10、8、5分;

7、在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者加5分。

注:附加分在计算时,第2-4项累计加分不得突破40分,第5-7项累计加分不得突破30分。


    相关文章

    奖学金评价标准参考

    附件1: 文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获奖学金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 ...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 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研究 ...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 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 ...

    管理条例电子版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 ...

    思想品德奖学金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校领导: 我是来自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四班的王黎明,转眼之间已经来到北方工大一年有余,本人自入学以来,一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 德品质,各方面表现优秀.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 ...

    学生管理工作计划

    学生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学生工作部2006年度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为使学生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合理化,我院全体师生在学生工作部和系主任的双重领导下,本着"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积极参与探索适合我院学 ...

    优秀文明寝室创建文件

    ***********学院关于文明寝室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和文明宿舍建设水平,筑造美好的生活园区.重点改造卫生不合格寝室.学习风气差寝室,建设文明整洁.学风浓厚的寝室环境. 二.活动主题 & ...

    大学生知识手册知识竞赛题库与答案

    学生手册知识竞赛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一.选择题 1.学生有以下何种情形应予以退学? a.出现意外伤害 b.超过规定期限一周为注册 c.擅自离校者 d.降级两次者 2.出现 ...

    浅析研究生收费政策

    浅析研究生收费政策 摘要:公共政策是国家机关.政党和社会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或服务于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为或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方法.条例等的总称.研究生收费制度是应国家要求对所有纳入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