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历年司考真题

2005-2011知识产权法司考真题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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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15.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考点】外观设计专利的禁止权的范围

【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专利法》第11条第2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根据此条规定,禁止。

【应注意的问题】基本同指南针2005年14观设计专利禁止权范围的比较。

【答案】B

16.按约定支付报酬后,

A.是合法使用行为

B

C

D

41条第2款的规定,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C。虽然《著作权法》第10条和第12项规定了信息网络传41条规定的内容。因此很多同学虽然知道信息网络传播权

【答案】C

17.某歌厅购买了若干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合法使用

B.合理使用

C.法定许可使用

D.侵权行为

【考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卡拉OK在性质上属于以类似电影方法创作的作

品,因此对其进行营利性使用的时候,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凡是未经许可,营利性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均构成侵权行为。即使是正版软件,由于出售该正版软件时,只是允许为个人或者家庭目的而使用该作品,并没有就营业性使用作授权,因此对正版软件的营利性使用也构成侵权。故正确答案为选项D。

【应注意的问题】此题还可以变形为,在长途汽车上播放正版DVD、VCD的行为、在咖啡厅播放正版CD的行为等,都应当作同一理解。

【答案】D

18.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

B.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

C.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D.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

【考点】表演者权、肖像权

发表,故选项A为表演者享有署名权及获得报酬的权利,、选项D的说法亦是错误的。

【应注意的问题】《著作权法》第15但根据著作权法的原理,因此当法律对作者权利进行15条规定,表演者也【答案】C

19.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B

C

D

【解题思路和依据】在本题所述的案情中,乙才是照片的著作权人,而甲并不是著作权人。只能享有作为人格权的隐私权和肖像权。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其次,在乙享有著作权、甲享有肖像权和隐私权的情况下,如果在权利行使中产生了冲突,根据一般的解决原则,任何一个人权利的行使都不得侵犯另外一个人的权利。因此当乙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害甲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当甲行使肖像权时,不得侵害乙的著作权。在此题中,乙未经许可将照片出版发行的行为就会构成对甲的隐私权、肖像权的侵犯。

【答案】A

59.1999年7月,甲发现乙公司非法复制其作品,但未予制止。2004年5月8日,甲发现乙一直未停止复制行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受理甲的起诉

B.甲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C.法院应当判决乙停止侵权行为

D.甲应获得的赔偿数额应从2004年5月8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考点】侵犯著作权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解题思路和依据】即使诉讼时效已过,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因此作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甲的起诉,故选项A正确。另外根据《著作权法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因此甲要求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同时选项C、选项D的说法正确。

【应注意的问题】《专利法》第62条、《商标法司法解释》第

【答案】ACD

60.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A.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

B.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C.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

D.请求已将"雨露"【考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1商标是复制、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选项AC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企D不当选。

这是商【答案】

61.AB市乙厂签订的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特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B.该特别约定无效

C.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甲厂的企业名称权

D.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考点】商标许可合同

【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商标法司法解释》第19条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A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2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此条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因此当事人双方违反此规定的约定无效。因此选项B的说法正确。由于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经过甲厂的同意,

因此不存在侵犯甲厂企业名称权的问题。由于当事人违反规定没有标注真正产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

【应注意的问题】还应当了解不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类型及在诉讼中的地位。

【答案】BD

案例分析

案情: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1999年3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7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灯具专利技术4年,每年许可使用费10万元。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2由是丁公司已于1999年12月20 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新型灯具。(20053

问题:

问题:

1

2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

34.300是否符合法律规5

6

1.条、17条的规定。根据这两条规定,首先,作为其次,被授予专利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

【应注意的问题】(1)即优先受让权。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326条第1款最后一句的规定,即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此处的职务技术成果当然包括已经获得专利权的成果。(2)注意区分发明人(设计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三类主体,此三类主体的权利内容是不一样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专利申请人指有资格就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的人或者是已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发明人、设计人,也可以不是发明人、设计人。专利权人则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原则上就是专利申请人,但也可以是专利申请人以外的人,如在专利权转让的情形。

【答案】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酬权。

2.【考点】技术合同的法律适用

【解题思路和依据】掌握《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原合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应注意的问题】注意“适用”与“参照适用”是有区别的。其中在专利申请公开后、授权之前,应当是“参照适用”,而非“适用”。

【答案】有效。专利申请公布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3.【考点】优先权;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

【解题思路和依据】掌握《合同法》第326条第1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同时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24条第2权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的效力。

【应注意的问题】对于第二问,应用民法的基本理论,转让,包括物权转让时,

【答案】甲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唐某承受。

4.【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

24

5.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1999年12月20年5月19日尚未满6个月,故不丧失新颖性。

【答案】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

6.在该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以后,丁公司如果继续使用,则属于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或销售专利产品,满足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专利侵权行为。

【应注意的问题】其实在本题中,一个完整的答案还应当包括对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的行为的认定。根据专利法第62条的规定,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

【答案】在该专利申请公布之前,丁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在专利申请公布前,该技术属于商业秘密;在该技术被授予专利权后,丁公司继续使用该技术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因为丁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和销售专利产品,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2006年

15.某杂志社的期刊名称设计新颖,具有独特的含义,并且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声誉,特咨询某律师其名称可以获得哪些法律保护。就该问题,该律师的下列哪种回答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A.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B.著作权法、商标法

C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D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答案】A

【考点】著作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详解】杂志社的期刊名称设计新颖,具有独特的含义,符合《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关于作品的定义,因此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5条的规定,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服务的名称,和他人的知名商品、可以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故本题选A

16.利益分配办法。?

A

B.该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只能属于乙公司

C.D【答案】C

【详解】341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C。对于D项,

17.。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A.归王某所有

B.归李某所有

C.归工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答案】B

【考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时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

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故本题应选B

18.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予以转播,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比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丁某未经许可将丙电视台录制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电视台侵犯了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

B.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

C.丙电视台的录制行为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权利

D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答案】B

【考点】播放者的权利

【详解】《著作权法》第44:(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故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36此A项不正确。丁的行为属于《著作权法》第22不构成侵权。

19.部件。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

B.

C.

D

【答案】C

60当事人应当遵构成违约行为,故AB项正确。《最高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民法院管辖。故DC项,如果甲公司时丙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乙不应作为第三人,存在共同侵权,应列为共同被告。故本题选C

20.甲公司于2000年3月为其生产的酸奶注册了“乐乐”商标,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2004年8月,同一地域销售牛奶的乙公司将“乐乐”登记为商号并突出宣传使用,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行为必须实际造成消费者误认,才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B.即使“乐乐”不属于驰名商标,乙公司的行为也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C.甲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商号登记

D.乙公司的商号已经合法登记,应受法律保护

【答案】B

【考点】商标专用权

【详解】根据《商标法》第5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于商号的撤销应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故本题选B。

63.“花果山”市出产的鸭梨营养丰富,口感独特,远近闻名,当地有关单位拟对其采取的保护措施中,哪些是不合法的?

A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集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B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使用子鸭梨上

C将鸭梨的形状申请注册为立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D将“香梨”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答案】CD

【考点】商标的种类

【详解】根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的组织所控制,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成员资格的标志。故A项、B12条的规定,以三C项不合法,符合题意。根据《商标法》第11为商标注册,故D项不合法,符合题意。

64.复制,?

A.B.

C.D.

【答案】BCD

【详解】“四国演义”游戏软件属于个人作品,刘某对该作品享有A项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5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销售侵犯著作权的产品的,销售人构成侵权,销售人不能证明其销售的产品有合法来源的,应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责任,故B项正确。丁公司对软件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乙公司的行为和丙公司的行为属于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构成共同侵权,故D项正确。

2007年

15.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逐项解析】《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可见 ABC 三项均不正确。

须注意的是,《专利法》第 6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 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

《专利法》第63条第2 款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见D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以《专利法》第63条第 2 生误认为丙、丁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58.装盒上未经其许可使用了其画美术图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

CD

【答案】“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据此, A 项错误。

10 翻拍等方 B项正确。

尽管甲并不知情,但仍然属于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作品,依然构成侵权,因此C项正确。

《专利法》第 23 条 规 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由于产 品包装盒上使用了他人的作品,甲公司不能对产品包装盒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因此 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甲公司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构成侵权,因此未选 C。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 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59.甲创作并演唱了《都是玫瑰惹的祸》,乙公司擅自将该歌曲制成彩铃在网络上供免费下载。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哪些权利?

A.信息网络传播权

B.广播权

C.表演者权

D.发行权

【答案】AC

【逐项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 10 条的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乙公司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 传播甲的作品,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 A 项正确。

根据《著作权法》第 10 条的规定,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 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 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本题中乙的行为不涉及到广播权,因此B 项不正确。

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基于其表演而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络向公众 项正确。

根据《著作权法》第 10 条的规定,发行权,或者复制

【常见错误】甲的广播 权或发行权,因此误选了 B 或 D不应该。

60。在创作中丙写误的?

AB

C

D【答案】 11 条的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本题中,甲仅仅

9“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小河弯弯》的作者是丙、丁二人,丁有权自行将小说发表,只不过取得的收益应与丙分配。因此 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认为既然甲提供物质保证,甲应是作者,因此未选A;有的认为乙是组织者,且提供了一些咨询意见,应作为作者,因此未选 B。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61.甲公司在纸手帕等纸制产品上注册了"茉莉花"文字及图形商标。下列哪些未经许可的行为构成侵权?

A.乙公司在其制造的纸手帕包装上突出使用"茉莉花"图形

B.丙商场将假冒"茉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活动

C.丁公司长期制造茉莉花香型的纸手帕,并在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

D.戊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茉莉花"纸手帕后,将"茉莉花"改为"山茶花"重新包装后销售

【答案】ABD

【逐项解析】《商标法实施条例》第 50 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因此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A项正确。

《商标法》第 52 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销售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丙商场将假冒"茉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也是一种变相的销售活动, 已经构成了侵权,B 项正确。

丁公司在产品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应选 C 项。

《商标法》第 52 条规定 :经商标注册 司的行为构成了侵权,D项正确。

62.下列哪些 注册申请?

A.将"红旗"

B.将"敌尔蚊"文字商标使用于驱蚊商品上

C.将"光明"D.将"红高粱"【答案】BD

10A

11(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及其他特点的; 。”“敌尔蚊”仅仅直接表示驱蚊商品的功能、用途,项可选 并非直接表示灯泡商品的功能,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不能选C项 ; 原料,不得作为商标注册,D项可选。

A项;有的考生认为“敌尔蚊”具 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可作为商标注册,因此未选 B 项;有的考生认为“光明”仅仅直接表示灯泡商品 的功能,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因此误选了 C。

63.甲厂将生产饮料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乙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将该配 方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厂认为乙侵犯了其商业秘密,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侵犯了甲厂的商业秘密

B.饮料配方不因甲厂的使用行为丧失新颖性

C.乙可以就该饮料的配方申请专利,但应当给甲厂相应的补偿

D.甲厂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

【答案】BD

【逐项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 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 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题中,乙是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非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的商业秘密,不属于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因此 A 项错误。

《专利法》第22条第2 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 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 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本题中甲将饮料 该配方尚未为公众所知,仍然具有新颖性。因此B项正确。

C 项于法无据,不正确。

《专利法》第63条第1款规定:利申请日

A。

2008年

19.电影,丁则不置可否。

A.

B.

D.

解析: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而是许可使用权,丙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甲乙行使,答案B是正确的,当选。

20.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07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李某从2007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

B.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

C.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因此,在本题中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其著作权从2006年8月4日就产生了,A的说法错误,当选。《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B的说法正确,不当选。《著作权法》15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本题C的说法正确,不当选;第45条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所以D的说法正确,不当选。

21.甲从书画市场上购得乙的摄影作品《鸟巢》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鸟巢》又制作成挂历销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无权将《鸟巢》进行营利性展览

B.丙的行为构成剽窃

C.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发表权

D.

答案:B

解析:的转移,品《鸟巢》的所有权,因此,项错误,不选;丙偷偷将《鸟B项正确,当选;《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次,C项错误,不选;第十九条规定,出版者、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举证不能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丁应该对其出版、制作有合而非是因无过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D

22.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使用,并于2003年3月3

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

B.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之诉

C.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D.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答案: C

解析:《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15条、

第16条、第31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本

题正确答案是C。

23.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

B.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

答案:A

解析:《专利法》第29条规定,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12月1日起计算,答案A正确。第42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D

24.为a+b+c+d乙公司的哪项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

A.b+c+d

B.a+b+c

C.a+b+d+e

D.a+bd 答案: 56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是指也包括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由此,乙公司的技术要达到侵犯甲公司专利的程序,必须具备a、b、c、d四个必要技术特征,本题中正确答案是D.

2008年多选

65.甲电视台获得了某歌星演唱会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对甲电视台直播的演唱会实况进行转播,丙广播电台经过许可将现场演唱制作成CD,丁音像店从正规渠道购买到CD用于出租,戊未经许可将丙广播电台播放的演唱会录音录下后上传到网站上传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

B.乙电视台侵犯了该歌星的表演者权

C.丁音像店应取得该歌星或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D.戊的行为应取得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应向其支付报酬

答案:ABD

解析:《著作权法》第44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由此,A正确。《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由此,B正确。《著作权法》第10有电影作品、电影类作品和计算机软件三类。CD在出租权的问题,排除C.《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12月31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并支付报酬。”因此,D正确。

66. A.

B.

C.

D.

4条第2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由此,A《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由此,B、C、D的说法均不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67.甲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申请一项汽车轮胎的实用新型的专利,2007年6月1日获得专利权,2008年5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B.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0年

C.乙公司不得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D.乙公司经甲公司授权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犯该专利技术的人

答案:AC

解析:《合同法》第342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合同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归于技术转让合同,A的说法正确,当选;《合同法》第344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本题中,该汽车轮胎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为10年,这里的10年自2004年5月10日起计算,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与2008年5月10日签订的,所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6年,B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 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C的说法正确,当选;第1条规定,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从该司法解释起码可以推定,排他实由此可知,乙公司可以单独DAC。

2009年单选

14,并将该小说的

A

B

C

D

答案:C

《著作权法》第是作者。本题中,小刘是小说《隐形翅膀》的创作者,因此,小刘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不因其行为能力受到影响。因此,A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因此,B项错误。

《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一)项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本题中,小刘是9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签订的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15.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丙将之译成维文,均在国内出版,未征得甲的同意,也未支付报酬。下

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

C.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

D.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的侵权与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本题中,报刊、网站对甲的作品进行转载需要向其支付报酬,否则构成侵权。因此,A项错误。 乙将杂文译成法文在国内出版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因此,乙的行为构成侵权。《著作权法》第22版发行的,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据此可知,本项错误,D项正确。

16

A

B

C

D

答案:B

30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 复制品使用人可

构成对项中,侵犯。因此,

对于ACD不认为是侵权。

17.黑土公司获得一种新型药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后,发现市场上有大量白云公司制造的该种新型药品出售,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白云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依据新修改《专利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所有基层法院均无该案管辖权

B.黑土公司不应当承担被告的药品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相同的证明责任

C.白云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法院应告知白云公司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D.如侵犯专利权成立,即使没有证据确定损害赔偿数额,黑土公司仍可获得一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额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专利侵权纠纷的相关规定。

《民诉意见》第2条第1款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专利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因此,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一)项规定,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据此可知,本案中应该由白云公司对此承担证明责任,而非黑土公司。因此,B项正确。

《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据此可知,如果白云公司可以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的,黑土公司的诉讼请求,因此,C项说法错误。 《专利法》第65条第2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因此,D

18""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的《大灰狼》童话,并使用了" A.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B.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C.侵犯了丁的姓名权

D答案:

翻录、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复制权,本题中,不再对此享有著作财产权中的复A项说法错误。

B项说法正确。

《民法通则》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题中,丙将甲创作的《大灰狼》童话署上丁的姓名的行为侵犯了丁的姓名权。因此,C项正确。

本题中,乙已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等商品类别上并获准注册。丙擅自在“书籍”商品上使用“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标权。因此,D项说法正确。

62.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丙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丙间的合同有效

B.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C.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的,属于共同侵权,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本题中,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的行为,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

另外,错误。

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用该技术秘密。因此,C

63.叶某创作郝某在个人举办的赈灾义演中演唱该歌曲,星星电台购买该唱片并播放了该歌 A

B

C

D

答案:

《著作权法》第1款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22条第(九)项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本题中,郝某是赈灾义演,虽然收取观众的费用没有自己占有而捐给灾区,但是不满足法律规定的“未向公众收取费用”的条件,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郝某演唱叶某创作的《星光灿烂》应征得叶某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因此,A项正确。

《著作权法》第37条第(四)项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本题中,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郝某的歌曲,应征得郝某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因此,B项正确。

《著作权法》第43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据此可知,星星电台播放该歌曲不需要征得著作权即郝某和南极熊唱片公司的同意,但是应当向他们支付报酬。因此,CD项错误。

64.下列哪些出租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A.甲购买正版畅销图书用于出租

B.乙购买正版杀毒软件用于出租

C.丙购买正版唱片用于出租

D.丁购买正宗专利产品用于出租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第10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除外。据此可知, 因图书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产权的侵犯。因此,A项错误。

杀毒软件是计算机软件,B

《著作权法》第41条第1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12月31唱片的著作权人享有对唱片的出租权,

D项错误。

65"""乡巴佬"商标的侵权行为。法院作出侵权认定"乡巴佬""不良影响"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乡巴佬"

B

C.撤销"乡巴佬"商标的裁定对侵权判决不具有追溯力

D.丙公司可以将"乡巴佬"商标作为未注册商标继续使用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商标权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乡巴佬”商标被撤销后,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因此,

A项正确。

商标权被撤销后,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因此,B项错误。

商标被撤销后,对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并非对所有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都没有追溯力。因此,C项错误。

《商标法》第46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据此可知,《商标法》仅对被撤销的商标在一年内不能再申请注册,没有关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的相关规定。根据常理分析,本题中 “乡巴佬”注册商标是因有“不良影响”被依法撤销。说明该商标的使用会产生“不良影响”,撤销的目的就是为了禁止使用权人使用,那么如果允许撤销后作为非注册商标使用的话,那么撤销的目的并没有达到。因此,D项说法错误。

2010年单选

15.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

A.B

CD

【考点】《著作权法》的适用范围【司法部答案】D

【解析】《著作权法》第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国籍人的作品作权,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受本法保护。依据该的保护,只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第一,第二,无国籍的。本题中,如果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的成员国,因此DABC错误。

16.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考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司法部答案】C

【解析】《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说明剧本为合作作品,应当由甲乙共同享有,A项正确,不当选;《著作权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是著作人身权,可见,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只能转让著作财产权,B项正确,不当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不属于“正当理由”,乙有权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但是所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甲,因此C项错误,当选;D项正确,不当选。

17.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

A.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BCD

【考点】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和保护

【司法部答案】B

【解析】《商标法》第22第23申请。可见,地址或者其他注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A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霞露”用于日用化妆品上,乙公为商标,44条第(四)项规定,使用注册(四)连续三年停止该商标可能被撤销而不是注销,C1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DB。

18.乙于2008年3月1日开始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于2009年3月1日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甲和乙销售每件专利产品分别获利为二万元和一万元,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少销售100台,乙共销售侵权产品300台。关于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200万元

B.250万元

C.300万元

D.500万元

【考点】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

【司法部答案】A

【解析】《专利法》第65条规定了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该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

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本题中,甲因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可以确定,因此甲因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为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具体计算为: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少销售100台,甲销售每件专利产品获利为二万元,共损失为200万元,A项正确,当选;BCD错误,不当选。

62.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丙不得申请专利

BC

D

【考点】合作开发的成果归属

【司法部答案】BCD

【解析】《合同法》第340请权的,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BCD错误,当选。

63.丙网站开发出专门规避乙网站技术防范软件,供个人观

AB

C

D

【司法部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48条第(一)、(六)项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侵权,A项正确,当选;未经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

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构成侵权,乙网站属于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在其采取的技术防范被避开后,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侵权行为人,D项正确,当选;《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学生丁利用该软件免费下载了《愿者上钩》供个人观看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的合理使用,并没有侵犯著作权,B项错误,不当选;《著作权法》第21条第3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甲公司作为电影《愿者上钩》的著作权人,在保护期内其著作权当然受保护,甲公司并没有丧失著作权人主体资格,C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

64.

A.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

B.该外国同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C.该外国同中国相互承认优先权

D.该外国同中国有外交关系

【考点】优先权

【司法部答案】ABC

【解析】《商标法》第24条第1该条规定,商标注册申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或者按第三,该外国同中国ABC

65.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获得了更高的薪酬和2008年1

A.甲公司

B.乙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有

【考点】职务发明

【司法部答案】BCD

【解析】《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第1款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因此,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申

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本题中,乙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2008年1月开发出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此时并没有超过1年,因此乙开发出的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仍然属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申请被批准后,甲公司为专利权人。A项正确,不当选;BCD错误,当选。

2011年

16.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16题)

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

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答案】C

【考点】著作权的保护

【解析】选项A错误。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1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3)(4)(5的。

选项B错误。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的诗作在甲网站上公之于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但

选项D本身说法错误,这里不需要经过甲网站同意,因为甲网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2000)》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本题中,该诗人未声明不得转载,甲网站也未得到该诗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因此,丁网站可以在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的情况下转载,但需要在转载时向该诗人支付报酬、注明出处。但该司法解释在2006年已被修改,其中第三条已被废止,但该条被废止不代表未经许可的转载行为一律认定为侵权。并且,在实践中多参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即若无禁止转载、摘编的声明,可以不经过同意而直接转载,只需支付报酬,注明出处。

17.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乙公司与甲

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17题)

A.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B.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C.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D.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答案】D

【考点】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解析】选项A错误。《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据此可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专利申

选项B都可以就该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选项C错误,选项D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利。《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等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时,那么该技术就会成为现有技

18.“一剪没”商标从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 )18题)

A.

B.

C.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D.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答案】C

【解析】选项A、B错误。《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商标许可权的规定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而本题中王小小的商标是未注册商标,因此,不适用上述有关注册商标许可权的相关规定。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题中,王小小已经将“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在当地有较高声誉,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一剪没”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

因此,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61.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 )(2011年卷三多选第61题)

A.法院判决书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答案】ABD

【考点】著作权的客体

【解析】选项A、B正确。《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适用本法。

选项C护的客体。另外,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该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伯尔尼公约》 选项D“可复制性”,“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法》中说的作品。

62.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下列哪些说法62

B.

C.

D.

【答案】

【解析】选项A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和获得报酬权。其中使用权又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其他权利。据此可知,著作权的内容中不包括播放权,因此,乙电视台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播放权。

选项B正确。《著作权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乙电视台未经甲电视台许可而私自复制了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乙电视台与贺某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

63.甲公司获得一项用于自行车雨伞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发现乙公司生产的自行车使用了该技术,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万元。甲公司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63题)

A.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B.起诉时未向受理法院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该专利书面评价报告

C.将仅在说明书中表述而未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D.举证期届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

【司法部答案】BD

【网校的答案】B

【考点】专利权的保护

【解析】选项A错误。(简称《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省、自治区、选项B正确。条件的请示的答复》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无效导致中止诉讼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初步证据,该司法解释所称“应当”但对于原告坚持不出具检索报告,如无其他可以不中专利书面评价报告,只是作为实用新型即甲公司

选项

选项D起反诉的,据此可知,甲若想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需要

64.甲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童声”,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儿童服装。合同约定发现侵权行为后乙公司可以其名义起诉。后乙公司发现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童声”商标的儿童服装,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64题)

A.乙公司必须在“童声”儿童服装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产地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备案后生效

C.乙公司不能以其名义起诉,因为诉权不得约定转移

D.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答案】AD

【考点】商标权的保护

【解析】选项A正确。《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同)第十九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备案不是商标使用权合同的生效要件。

选项C错误。《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选项D正确。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本题中,个体户萧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不但要承担停

著作权案例

144本,其状告重庆此案一审判决认为:”二审判决则认定“虽然教是教”高丽娅不服二审判决,于2004年511月25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

(2

(3

(4

(1复制的智力劳动成果。

条件: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具有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2)是,指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无论附着在什么载体上,只要该文字形式得以显示其存在,就属于文字作品。教案用文字表达思想,具有独创性

(3)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为,作者与所在工作机构存在劳动关系,创作作品属于作者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非职务作品不符合上述条件及特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涉案的教案作品是原告高丽娅为完成被告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校的教学工作任务而编写的,应当属于职务作品。高丽娅的教案没有利用学校的物质条件,为承担责任,也未根据学校意志创作,所以教案的著作权属于实施作家自然人作者高丽娅

2、甲创作一首歌曲,乙在个人演唱会上演唱,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引起轰动效果。后丁音像公司请乙演唱,录制成录音制品,并授权戊复制发行。

请分析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哪些法律关系,以及各法律关系的内容。

甲因创作取得了著作权,内容为甲享有著作权,其他任何人不得侵犯。乙演唱,要与甲订立著作权使用合同,乙因为演唱取得了表演者权,丙现场直播,须取得乙的授权,并应取得甲的同意,向乙甲支付报酬。丁应当同乙订立合同,取得甲的同意,并向甲乙支付报酬,戊复制发行该录音制品要取得丁的授权,戊取得复制发行权。

3、2001年9月20法庭。理由是:,的文章,侵犯了著作权。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一、上公开致歉;

三、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被告黄军则认为:这部影片是自行创作的而原告则强调,被告的影片不是来源于一个客观

1

(2

(3(事实与表述的区别)

(1

(2该文而文章的素材和情节等外容属于客观现实和真实事情,不属于徐业恒的创作效果,因而不属于著作权法维护的范围。

(3)原告律师以为,“文章”和“影片”的类似之处在于客观现实,而客观现实是不受著作权法维护的。作品的首创性表如今文章构造和表达上。“文章”是以第一人称为视角,多正面揭露邓建斌杀人心思历程,采用的是倒叙方式:“电影”则有善恶两条主线,主人公的形象在这两条主线中交织,采用的是顺序方式;另外,文字和影视显然就是不同的表达方式。该文的首创性主要表如今文章的构造及文字的表达上,而文章的素材和情节等外容属于客观现实和真实事情,不属于徐业恒的创作效果,因而不属于著作权法维护的范围。“影片”比照“文章”,其中的主要事情根本类似,但是除一般对话外,其类似之处仅限于作品所表现出的事情。鉴于这些事情均是真实发作的事情,任何人均有权益以本人的方式表达上述事情,因而影片对上述事情的运用即使是基于该文,但是由于任何人均无权对现实信息自身停

止垄断,因而影片对“文章”的运用不受著作权人的控制。

4、2004年某大学哲学系教授张某应邀到该市某考研辅导班讲授政治课,该考研辅导班为了那些有事未能及时参加听课的同学能听到张某讲授的课程,在征得张某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报酬后,将其讲课内容录制到磁带上。由于张某讲授的内容针对性强,内容充实,所以很多学生都想要。为此,该考研辅导班自行决定根据磁带录制《2004考研经典讲义》,向本市考研学生销售,在扣除成本后,收支基本平衡,没有获利。张某发觉后,提出异议。

试回答:

(1)什么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

(2)该考研辅导班为教学目的、没有获利地发行《2004考研经典讲义》的行为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行为?

(1作权的产品。

(2)本案中,考研辅导班擅自编制《2004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下,人支付报酬的制度。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12用的合理使用情况。或者科学研究,但不得出版发行;第三,

5、A,产生某利用业余时间将小说《天《剧本》杂志刊登《云》文时,没,演出颇为轰动,但

(1

(2

(1的许可,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制度。

(2

6、夏新手机预装歌曲《月亮之上》案例

孔雀廊公司于2005年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了歌曲《月亮之上》(词曲)的著作权,并于同年录制了CD专辑《凤凰传奇•月亮之上》。在该专辑封套上有孔雀廊公司作出声明:本专辑内的原创歌曲之全部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都归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影音电器有限公司独家永久专有,孔雀廊影音电器有限公司是歌曲《月亮之上》的著作权人及录音制作者权人。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翻唱。该CD专辑收录的曲目中有歌曲《月亮之上》。2007年3月,该公司在某商场购买了两部夏新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两部手机中都预装有未经其授权许可的歌曲《月亮之上》,遂将手机生产商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手机销售商告上法庭。

法律问题:

1、《月亮之上》的著作权人及录音制作者权人有哪些权利?

2、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侵权?手机销售商是否侵权?为什么

3、本案如何处理?

(1)录制者享有发行权复制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演绎权传播权

(2)原告依法受让取得的歌曲《月亮之上》词曲的著作权及原告因制作CD专辑《凤凰传奇•月亮之上》而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依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被告夏新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生产的移动电话机中预装歌曲《月亮之上》30秒片断,这一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及录音制作者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国美公司、永乐公司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销售的系争移动电话机的合法来源,依法可以不承担赔

专利法案例

1、1985A帮助研究有关印染污水处理技术。A同年寒假,A在甲大学实验室内利用废旧原料、年11A认为该发明专利权归属有误,于1990年10为非职务发明。

问题分析:

(1)什么是职务发明?

(2(3)A何判断?

(1

(2

(3AA的本职工作,甲大学既未;A用来完成所用工具材料等为市场上常见材料,不属于专利法中

2、李某经过多年研究,配制出一种抗猪瘟的液态物质,命名为“猪瘟净”。李某与某生物制品厂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规定,由制品厂提供全部资金和场所,李某提供技术和药物制品,共同开发“猪瘟净”系列防止猪瘟的药品。实验分三批进行,第一批实验结果有效率为80%,但第二批和第三批的有效率只有10%--20%。问:

(1)发明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2)“猪瘟净”能否获得发明专利?

(3)“猪瘟净”能否申请为实用新型?

(1)技术性条件:发明是指利用自然规律在技术上的创造和革新,不是认识自然规律的理论创新;发明应为解决特定技术课题的新技术方案,而不是单纯的提出课题;发明应该

是具体的技术方案,必须通过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出来,即能实施,可重复

法律性条件;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的要求;必须不是国家明文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

(2)不能,发明专利要求发明具有实用性,即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实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所谓积极效果,是指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而“猪瘟净”的性能不稳定,缺乏显著而稳定的疗效,不具有实用性

(3)不能,作为实用新型必须是针对有形产品,没有确定形状的产品是被排除在实用新型之外的,“猪瘟净”是一种液态物质,无固定形状可言,因而不能授予实用新型专利

3、某市郊区的花农A某种植鲜花多年,在劳动过程中,他潜心研究液体花肥,最后终于研制出一种高效液体花肥。这种花肥不仅能促进花的生长,而且使花株常年开花。于是,A

(1)实用新型专利的概念与条件?

(2)

(1 条件:即具有实用价值,可以实施,并可以工业方法再现;新的技术方案,明专利。

(2)不能,液体,同第2题

4权的归属作出约定。乙按期完成研制任务,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就该技术申请并取得专利。吴某从丙厂处购进该专利产品,甲认为该技术属于自己所有,吴某认为是从丙厂

(1

2?

(3

(4

(1

(2

(3知情的情况下,属于善意侵权。

(4)甲应当停止侵权,赔偿乙的损失或让甲向乙返还不正当得利,或者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吴某有合法来源,根据善意侵权原则,应当停止侵权,禁止继续销售,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丙虽也属于善意侵权,但善意侵权不涉及制造,所以丙厂应该停止侵权,承担赔偿责任

5、钱某与孙某为一项专利产品的共有人。2000年7月9日,孙某未经钱某同意,就与李某就该项发明专利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此后不久,李某将该项专利许可转让给周某实施,于是周某开始批量生产并在市场上销售。2001年7月5日吴某从周某处购进该专利

产品,并转手销售。钱某在市场上发现了吴某出售的专利产品,将吴某告至法院。

回答以下问题:

(1)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2)李某能否将该项专利再许可周某实施?

(3)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4)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作为专利权的拥有者之一,孙某可以单独进行许可。因此,孙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是专利许可费要分给钱某一部分。

(2)作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通常是不可能允许被许可方再转许可,特殊情况下合同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李某不能再许可周某实施。

(3)周某没有合法获得许可,因此其行为构成侵权。

(4即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假设他明知周某销售的是侵权产品,

商标法案例

1、1996年某县新开发的甲旅游景区,。而在1996“禁城”,国家工商局于1997

(1)“故宫”及“紫禁城”、(2?

(3么?

(1

(2或服务上

2、据20092月21 近日,中国全聚德股份有限公司将秀水市场六楼的全聚50万余元。全聚德公司起诉说,北京“北京全聚德餐饮公司秀水店开业在即”去年10月,他们再次发现,经营内容与全聚德几乎相同。而秀水街的外墙平面广告、餐馆门口及店内装潢、菜单、餐具、员工工牌等位置,均含有全聚德文字或标识。其销售经理的名片上,更是注有“北京全聚德秀水店”的字样。全聚德公司将富兰克公司、秀水市场、市场产权人等三方告上法院称,未经许可,富兰克公司使用“全聚德”字样发布招聘广告,误导公众,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据此,全聚德公司要求富兰克公司等三方返还炉具、停止使用全聚德商标,并赔偿50万余元。问:

(1)简述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

(2)全聚德公司是否有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为什么?

(3)富兰克公司是否可以使用“金聚德”商标用在烤鹅上?为什么?

(1)商标专有使用权的范围严格限定于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2)是,全聚德已是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3)否,注册商标的禁止权规定,商标所有人还享有禁止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和近似商标的权利,“金聚德”与“全聚德”类似,烤鹅与烤鸭属于类似商品,所以富兰克公司不能使用

3、1992年4月,湖北省某文具厂在毛笔上,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图形为加空心装饰的B字。商标局审查认为:以加空心装饰的B字作商标,尽管有所装饰,仍然是一个B字,并未构成独具特色的图形,缺乏显著特征,决定对文具厂的申请予以驳回。问:

(1)什么是商标的显著特征?申请商标的主要条件与标准

(2)商标局能否审定文具厂的B字商标?为什么?

(1)商标的显著性特征是指一个商标区别于其他商标的明显的标志,也就是商标应当具有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条件与标准:

(2,显著特征是商标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具备显著特征,就没有区别作用(),就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倘若作为商标注册,,根据《商标法》第7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有以下四个标准:(1),缺乏显著性。(2)3)同中华人民共和,)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或者和",缺乏显著性。

本案中文具厂以B字母作商标申请注册,,不具有显著特征,故驳回申请。

4则成了杀虫剂公司的商标„„,如何防

(1

(2

(1

(2等法律方式解决

5、2004年6月24日,作为福建省当地服装生产商的柒牌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当地某涂料公司和福州个体户陈某销售者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在服装商柒牌公司看来,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被告在油漆产品上使用这个商标也同样构成侵权。两被告称柒牌公司是生产服装的,其注册商标在第二十五类服装商品上使用,而被告生产的油漆使用的“柒牌”商标,注册在第二类 “颜料,清漆,漆等商品商品上使用,而另一被告则销售了这一品牌的油漆。被告认为商标的使用商品不同类,性质也不同,不构成侵权。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什么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条件?

(2)驰名商标的使用范围?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

(3)简述驰名商标保护范围与注册商标保护范围的区别?

(4)服装生产商柒牌公司能否胜诉?为什么?

(1)驰名商标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且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商标

条件: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2)

(3)一般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限定在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的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大于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不仅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禁止他人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且在不同类别、性质亦不相似的商品上也不允许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禁止将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使用

(4)能胜诉

或者是跨类别生产和服务商侵犯了驰名商标。这一品牌的油漆。在服装商柒牌公司看来,这个商标也同样构成侵权。如果柒牌公司最终能胜诉,

律师解释说,都可能被判侵权,反之,柒牌公司在法庭举证,证据包括中央领导视察柒牌公司生产企业,影响范围遍及全国,进行大量、1000多家的

2005-2011知识产权法司考真题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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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15.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考点】外观设计专利的禁止权的范围

【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专利法》第11条第2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根据此条规定,禁止。

【应注意的问题】基本同指南针2005年14观设计专利禁止权范围的比较。

【答案】B

16.按约定支付报酬后,

A.是合法使用行为

B

C

D

41条第2款的规定,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C。虽然《著作权法》第10条和第12项规定了信息网络传41条规定的内容。因此很多同学虽然知道信息网络传播权

【答案】C

17.某歌厅购买了若干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合法使用

B.合理使用

C.法定许可使用

D.侵权行为

【考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卡拉OK在性质上属于以类似电影方法创作的作

品,因此对其进行营利性使用的时候,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凡是未经许可,营利性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均构成侵权行为。即使是正版软件,由于出售该正版软件时,只是允许为个人或者家庭目的而使用该作品,并没有就营业性使用作授权,因此对正版软件的营利性使用也构成侵权。故正确答案为选项D。

【应注意的问题】此题还可以变形为,在长途汽车上播放正版DVD、VCD的行为、在咖啡厅播放正版CD的行为等,都应当作同一理解。

【答案】D

18.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

B.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

C.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D.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

【考点】表演者权、肖像权

发表,故选项A为表演者享有署名权及获得报酬的权利,、选项D的说法亦是错误的。

【应注意的问题】《著作权法》第15但根据著作权法的原理,因此当法律对作者权利进行15条规定,表演者也【答案】C

19.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B

C

D

【解题思路和依据】在本题所述的案情中,乙才是照片的著作权人,而甲并不是著作权人。只能享有作为人格权的隐私权和肖像权。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其次,在乙享有著作权、甲享有肖像权和隐私权的情况下,如果在权利行使中产生了冲突,根据一般的解决原则,任何一个人权利的行使都不得侵犯另外一个人的权利。因此当乙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害甲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当甲行使肖像权时,不得侵害乙的著作权。在此题中,乙未经许可将照片出版发行的行为就会构成对甲的隐私权、肖像权的侵犯。

【答案】A

59.1999年7月,甲发现乙公司非法复制其作品,但未予制止。2004年5月8日,甲发现乙一直未停止复制行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受理甲的起诉

B.甲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C.法院应当判决乙停止侵权行为

D.甲应获得的赔偿数额应从2004年5月8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考点】侵犯著作权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解题思路和依据】即使诉讼时效已过,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因此作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甲的起诉,故选项A正确。另外根据《著作权法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因此甲要求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同时选项C、选项D的说法正确。

【应注意的问题】《专利法》第62条、《商标法司法解释》第

【答案】ACD

60.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A.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

B.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C.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

D.请求已将"雨露"【考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1商标是复制、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选项AC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企D不当选。

这是商【答案】

61.AB市乙厂签订的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特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B.该特别约定无效

C.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甲厂的企业名称权

D.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考点】商标许可合同

【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商标法司法解释》第19条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A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2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此条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因此当事人双方违反此规定的约定无效。因此选项B的说法正确。由于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经过甲厂的同意,

因此不存在侵犯甲厂企业名称权的问题。由于当事人违反规定没有标注真正产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

【应注意的问题】还应当了解不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类型及在诉讼中的地位。

【答案】BD

案例分析

案情: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1999年3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7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灯具专利技术4年,每年许可使用费10万元。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2由是丁公司已于1999年12月20 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新型灯具。(20053

问题:

问题:

1

2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

34.300是否符合法律规5

6

1.条、17条的规定。根据这两条规定,首先,作为其次,被授予专利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

【应注意的问题】(1)即优先受让权。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326条第1款最后一句的规定,即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此处的职务技术成果当然包括已经获得专利权的成果。(2)注意区分发明人(设计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三类主体,此三类主体的权利内容是不一样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专利申请人指有资格就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的人或者是已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发明人、设计人,也可以不是发明人、设计人。专利权人则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原则上就是专利申请人,但也可以是专利申请人以外的人,如在专利权转让的情形。

【答案】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酬权。

2.【考点】技术合同的法律适用

【解题思路和依据】掌握《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原合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应注意的问题】注意“适用”与“参照适用”是有区别的。其中在专利申请公开后、授权之前,应当是“参照适用”,而非“适用”。

【答案】有效。专利申请公布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3.【考点】优先权;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

【解题思路和依据】掌握《合同法》第326条第1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同时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24条第2权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的效力。

【应注意的问题】对于第二问,应用民法的基本理论,转让,包括物权转让时,

【答案】甲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唐某承受。

4.【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

24

5.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1999年12月20年5月19日尚未满6个月,故不丧失新颖性。

【答案】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

6.在该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以后,丁公司如果继续使用,则属于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或销售专利产品,满足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专利侵权行为。

【应注意的问题】其实在本题中,一个完整的答案还应当包括对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的行为的认定。根据专利法第62条的规定,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

【答案】在该专利申请公布之前,丁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在专利申请公布前,该技术属于商业秘密;在该技术被授予专利权后,丁公司继续使用该技术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因为丁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和销售专利产品,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2006年

15.某杂志社的期刊名称设计新颖,具有独特的含义,并且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声誉,特咨询某律师其名称可以获得哪些法律保护。就该问题,该律师的下列哪种回答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A.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B.著作权法、商标法

C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D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答案】A

【考点】著作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详解】杂志社的期刊名称设计新颖,具有独特的含义,符合《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关于作品的定义,因此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5条的规定,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服务的名称,和他人的知名商品、可以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故本题选A

16.利益分配办法。?

A

B.该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只能属于乙公司

C.D【答案】C

【详解】341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C。对于D项,

17.。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A.归王某所有

B.归李某所有

C.归工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答案】B

【考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时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

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故本题应选B

18.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予以转播,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比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丁某未经许可将丙电视台录制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电视台侵犯了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

B.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

C.丙电视台的录制行为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权利

D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答案】B

【考点】播放者的权利

【详解】《著作权法》第44:(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故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36此A项不正确。丁的行为属于《著作权法》第22不构成侵权。

19.部件。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

B.

C.

D

【答案】C

60当事人应当遵构成违约行为,故AB项正确。《最高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民法院管辖。故DC项,如果甲公司时丙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乙不应作为第三人,存在共同侵权,应列为共同被告。故本题选C

20.甲公司于2000年3月为其生产的酸奶注册了“乐乐”商标,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2004年8月,同一地域销售牛奶的乙公司将“乐乐”登记为商号并突出宣传使用,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行为必须实际造成消费者误认,才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B.即使“乐乐”不属于驰名商标,乙公司的行为也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C.甲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商号登记

D.乙公司的商号已经合法登记,应受法律保护

【答案】B

【考点】商标专用权

【详解】根据《商标法》第5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于商号的撤销应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故本题选B。

63.“花果山”市出产的鸭梨营养丰富,口感独特,远近闻名,当地有关单位拟对其采取的保护措施中,哪些是不合法的?

A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集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B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使用子鸭梨上

C将鸭梨的形状申请注册为立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D将“香梨”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答案】CD

【考点】商标的种类

【详解】根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的组织所控制,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成员资格的标志。故A项、B12条的规定,以三C项不合法,符合题意。根据《商标法》第11为商标注册,故D项不合法,符合题意。

64.复制,?

A.B.

C.D.

【答案】BCD

【详解】“四国演义”游戏软件属于个人作品,刘某对该作品享有A项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5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销售侵犯著作权的产品的,销售人构成侵权,销售人不能证明其销售的产品有合法来源的,应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责任,故B项正确。丁公司对软件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乙公司的行为和丙公司的行为属于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构成共同侵权,故D项正确。

2007年

15.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逐项解析】《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可见 ABC 三项均不正确。

须注意的是,《专利法》第 6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 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

《专利法》第63条第2 款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见D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以《专利法》第63条第 2 生误认为丙、丁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58.装盒上未经其许可使用了其画美术图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

CD

【答案】“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据此, A 项错误。

10 翻拍等方 B项正确。

尽管甲并不知情,但仍然属于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作品,依然构成侵权,因此C项正确。

《专利法》第 23 条 规 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由于产 品包装盒上使用了他人的作品,甲公司不能对产品包装盒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因此 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甲公司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构成侵权,因此未选 C。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 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59.甲创作并演唱了《都是玫瑰惹的祸》,乙公司擅自将该歌曲制成彩铃在网络上供免费下载。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哪些权利?

A.信息网络传播权

B.广播权

C.表演者权

D.发行权

【答案】AC

【逐项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 10 条的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乙公司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 传播甲的作品,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 A 项正确。

根据《著作权法》第 10 条的规定,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 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 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本题中乙的行为不涉及到广播权,因此B 项不正确。

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基于其表演而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络向公众 项正确。

根据《著作权法》第 10 条的规定,发行权,或者复制

【常见错误】甲的广播 权或发行权,因此误选了 B 或 D不应该。

60。在创作中丙写误的?

AB

C

D【答案】 11 条的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本题中,甲仅仅

9“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小河弯弯》的作者是丙、丁二人,丁有权自行将小说发表,只不过取得的收益应与丙分配。因此 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认为既然甲提供物质保证,甲应是作者,因此未选A;有的认为乙是组织者,且提供了一些咨询意见,应作为作者,因此未选 B。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61.甲公司在纸手帕等纸制产品上注册了"茉莉花"文字及图形商标。下列哪些未经许可的行为构成侵权?

A.乙公司在其制造的纸手帕包装上突出使用"茉莉花"图形

B.丙商场将假冒"茉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活动

C.丁公司长期制造茉莉花香型的纸手帕,并在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

D.戊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茉莉花"纸手帕后,将"茉莉花"改为"山茶花"重新包装后销售

【答案】ABD

【逐项解析】《商标法实施条例》第 50 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因此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A项正确。

《商标法》第 52 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销售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丙商场将假冒"茉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也是一种变相的销售活动, 已经构成了侵权,B 项正确。

丁公司在产品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应选 C 项。

《商标法》第 52 条规定 :经商标注册 司的行为构成了侵权,D项正确。

62.下列哪些 注册申请?

A.将"红旗"

B.将"敌尔蚊"文字商标使用于驱蚊商品上

C.将"光明"D.将"红高粱"【答案】BD

10A

11(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及其他特点的; 。”“敌尔蚊”仅仅直接表示驱蚊商品的功能、用途,项可选 并非直接表示灯泡商品的功能,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不能选C项 ; 原料,不得作为商标注册,D项可选。

A项;有的考生认为“敌尔蚊”具 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可作为商标注册,因此未选 B 项;有的考生认为“光明”仅仅直接表示灯泡商品 的功能,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因此误选了 C。

63.甲厂将生产饮料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乙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将该配 方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厂认为乙侵犯了其商业秘密,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侵犯了甲厂的商业秘密

B.饮料配方不因甲厂的使用行为丧失新颖性

C.乙可以就该饮料的配方申请专利,但应当给甲厂相应的补偿

D.甲厂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

【答案】BD

【逐项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 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 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题中,乙是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非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的商业秘密,不属于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因此 A 项错误。

《专利法》第22条第2 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 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 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本题中甲将饮料 该配方尚未为公众所知,仍然具有新颖性。因此B项正确。

C 项于法无据,不正确。

《专利法》第63条第1款规定:利申请日

A。

2008年

19.电影,丁则不置可否。

A.

B.

D.

解析: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而是许可使用权,丙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甲乙行使,答案B是正确的,当选。

20.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07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李某从2007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

B.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

C.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因此,在本题中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其著作权从2006年8月4日就产生了,A的说法错误,当选。《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B的说法正确,不当选。《著作权法》15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本题C的说法正确,不当选;第45条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所以D的说法正确,不当选。

21.甲从书画市场上购得乙的摄影作品《鸟巢》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鸟巢》又制作成挂历销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无权将《鸟巢》进行营利性展览

B.丙的行为构成剽窃

C.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发表权

D.

答案:B

解析:的转移,品《鸟巢》的所有权,因此,项错误,不选;丙偷偷将《鸟B项正确,当选;《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次,C项错误,不选;第十九条规定,出版者、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举证不能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丁应该对其出版、制作有合而非是因无过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D

22.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使用,并于2003年3月3

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

B.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之诉

C.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D.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答案: C

解析:《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15条、

第16条、第31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本

题正确答案是C。

23.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

B.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

答案:A

解析:《专利法》第29条规定,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12月1日起计算,答案A正确。第42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D

24.为a+b+c+d乙公司的哪项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

A.b+c+d

B.a+b+c

C.a+b+d+e

D.a+bd 答案: 56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是指也包括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由此,乙公司的技术要达到侵犯甲公司专利的程序,必须具备a、b、c、d四个必要技术特征,本题中正确答案是D.

2008年多选

65.甲电视台获得了某歌星演唱会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对甲电视台直播的演唱会实况进行转播,丙广播电台经过许可将现场演唱制作成CD,丁音像店从正规渠道购买到CD用于出租,戊未经许可将丙广播电台播放的演唱会录音录下后上传到网站上传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

B.乙电视台侵犯了该歌星的表演者权

C.丁音像店应取得该歌星或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D.戊的行为应取得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应向其支付报酬

答案:ABD

解析:《著作权法》第44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由此,A正确。《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由此,B正确。《著作权法》第10有电影作品、电影类作品和计算机软件三类。CD在出租权的问题,排除C.《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12月31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并支付报酬。”因此,D正确。

66. A.

B.

C.

D.

4条第2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由此,A《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由此,B、C、D的说法均不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67.甲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申请一项汽车轮胎的实用新型的专利,2007年6月1日获得专利权,2008年5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B.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0年

C.乙公司不得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D.乙公司经甲公司授权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犯该专利技术的人

答案:AC

解析:《合同法》第342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合同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归于技术转让合同,A的说法正确,当选;《合同法》第344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本题中,该汽车轮胎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为10年,这里的10年自2004年5月10日起计算,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与2008年5月10日签订的,所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6年,B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 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C的说法正确,当选;第1条规定,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从该司法解释起码可以推定,排他实由此可知,乙公司可以单独DAC。

2009年单选

14,并将该小说的

A

B

C

D

答案:C

《著作权法》第是作者。本题中,小刘是小说《隐形翅膀》的创作者,因此,小刘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不因其行为能力受到影响。因此,A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因此,B项错误。

《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一)项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本题中,小刘是9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签订的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15.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丙将之译成维文,均在国内出版,未征得甲的同意,也未支付报酬。下

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

C.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

D.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的侵权与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本题中,报刊、网站对甲的作品进行转载需要向其支付报酬,否则构成侵权。因此,A项错误。 乙将杂文译成法文在国内出版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因此,乙的行为构成侵权。《著作权法》第22版发行的,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据此可知,本项错误,D项正确。

16

A

B

C

D

答案:B

30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 复制品使用人可

构成对项中,侵犯。因此,

对于ACD不认为是侵权。

17.黑土公司获得一种新型药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后,发现市场上有大量白云公司制造的该种新型药品出售,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白云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依据新修改《专利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所有基层法院均无该案管辖权

B.黑土公司不应当承担被告的药品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相同的证明责任

C.白云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法院应告知白云公司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D.如侵犯专利权成立,即使没有证据确定损害赔偿数额,黑土公司仍可获得一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额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专利侵权纠纷的相关规定。

《民诉意见》第2条第1款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专利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因此,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一)项规定,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据此可知,本案中应该由白云公司对此承担证明责任,而非黑土公司。因此,B项正确。

《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据此可知,如果白云公司可以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的,黑土公司的诉讼请求,因此,C项说法错误。 《专利法》第65条第2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因此,D

18""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的《大灰狼》童话,并使用了" A.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B.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C.侵犯了丁的姓名权

D答案:

翻录、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复制权,本题中,不再对此享有著作财产权中的复A项说法错误。

B项说法正确。

《民法通则》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题中,丙将甲创作的《大灰狼》童话署上丁的姓名的行为侵犯了丁的姓名权。因此,C项正确。

本题中,乙已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等商品类别上并获准注册。丙擅自在“书籍”商品上使用“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标权。因此,D项说法正确。

62.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丙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丙间的合同有效

B.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C.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的,属于共同侵权,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本题中,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的行为,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

另外,错误。

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用该技术秘密。因此,C

63.叶某创作郝某在个人举办的赈灾义演中演唱该歌曲,星星电台购买该唱片并播放了该歌 A

B

C

D

答案:

《著作权法》第1款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22条第(九)项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本题中,郝某是赈灾义演,虽然收取观众的费用没有自己占有而捐给灾区,但是不满足法律规定的“未向公众收取费用”的条件,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郝某演唱叶某创作的《星光灿烂》应征得叶某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因此,A项正确。

《著作权法》第37条第(四)项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本题中,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郝某的歌曲,应征得郝某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因此,B项正确。

《著作权法》第43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据此可知,星星电台播放该歌曲不需要征得著作权即郝某和南极熊唱片公司的同意,但是应当向他们支付报酬。因此,CD项错误。

64.下列哪些出租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A.甲购买正版畅销图书用于出租

B.乙购买正版杀毒软件用于出租

C.丙购买正版唱片用于出租

D.丁购买正宗专利产品用于出租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第10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除外。据此可知, 因图书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产权的侵犯。因此,A项错误。

杀毒软件是计算机软件,B

《著作权法》第41条第1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12月31唱片的著作权人享有对唱片的出租权,

D项错误。

65"""乡巴佬"商标的侵权行为。法院作出侵权认定"乡巴佬""不良影响"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乡巴佬"

B

C.撤销"乡巴佬"商标的裁定对侵权判决不具有追溯力

D.丙公司可以将"乡巴佬"商标作为未注册商标继续使用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商标权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乡巴佬”商标被撤销后,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因此,

A项正确。

商标权被撤销后,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因此,B项错误。

商标被撤销后,对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并非对所有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都没有追溯力。因此,C项错误。

《商标法》第46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据此可知,《商标法》仅对被撤销的商标在一年内不能再申请注册,没有关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的相关规定。根据常理分析,本题中 “乡巴佬”注册商标是因有“不良影响”被依法撤销。说明该商标的使用会产生“不良影响”,撤销的目的就是为了禁止使用权人使用,那么如果允许撤销后作为非注册商标使用的话,那么撤销的目的并没有达到。因此,D项说法错误。

2010年单选

15.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

A.B

CD

【考点】《著作权法》的适用范围【司法部答案】D

【解析】《著作权法》第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国籍人的作品作权,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受本法保护。依据该的保护,只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第一,第二,无国籍的。本题中,如果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的成员国,因此DABC错误。

16.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考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司法部答案】C

【解析】《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说明剧本为合作作品,应当由甲乙共同享有,A项正确,不当选;《著作权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是著作人身权,可见,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只能转让著作财产权,B项正确,不当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不属于“正当理由”,乙有权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但是所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甲,因此C项错误,当选;D项正确,不当选。

17.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

A.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BCD

【考点】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和保护

【司法部答案】B

【解析】《商标法》第22第23申请。可见,地址或者其他注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A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霞露”用于日用化妆品上,乙公为商标,44条第(四)项规定,使用注册(四)连续三年停止该商标可能被撤销而不是注销,C1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DB。

18.乙于2008年3月1日开始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于2009年3月1日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甲和乙销售每件专利产品分别获利为二万元和一万元,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少销售100台,乙共销售侵权产品300台。关于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200万元

B.250万元

C.300万元

D.500万元

【考点】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

【司法部答案】A

【解析】《专利法》第65条规定了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该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

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本题中,甲因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可以确定,因此甲因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为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具体计算为: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少销售100台,甲销售每件专利产品获利为二万元,共损失为200万元,A项正确,当选;BCD错误,不当选。

62.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丙不得申请专利

BC

D

【考点】合作开发的成果归属

【司法部答案】BCD

【解析】《合同法》第340请权的,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BCD错误,当选。

63.丙网站开发出专门规避乙网站技术防范软件,供个人观

AB

C

D

【司法部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48条第(一)、(六)项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侵权,A项正确,当选;未经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

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构成侵权,乙网站属于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在其采取的技术防范被避开后,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侵权行为人,D项正确,当选;《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学生丁利用该软件免费下载了《愿者上钩》供个人观看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的合理使用,并没有侵犯著作权,B项错误,不当选;《著作权法》第21条第3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甲公司作为电影《愿者上钩》的著作权人,在保护期内其著作权当然受保护,甲公司并没有丧失著作权人主体资格,C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

64.

A.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

B.该外国同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C.该外国同中国相互承认优先权

D.该外国同中国有外交关系

【考点】优先权

【司法部答案】ABC

【解析】《商标法》第24条第1该条规定,商标注册申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或者按第三,该外国同中国ABC

65.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获得了更高的薪酬和2008年1

A.甲公司

B.乙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有

【考点】职务发明

【司法部答案】BCD

【解析】《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第1款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因此,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申

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本题中,乙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2008年1月开发出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此时并没有超过1年,因此乙开发出的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仍然属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申请被批准后,甲公司为专利权人。A项正确,不当选;BCD错误,当选。

2011年

16.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16题)

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

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答案】C

【考点】著作权的保护

【解析】选项A错误。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1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3)(4)(5的。

选项B错误。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的诗作在甲网站上公之于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但

选项D本身说法错误,这里不需要经过甲网站同意,因为甲网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2000)》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本题中,该诗人未声明不得转载,甲网站也未得到该诗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因此,丁网站可以在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的情况下转载,但需要在转载时向该诗人支付报酬、注明出处。但该司法解释在2006年已被修改,其中第三条已被废止,但该条被废止不代表未经许可的转载行为一律认定为侵权。并且,在实践中多参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即若无禁止转载、摘编的声明,可以不经过同意而直接转载,只需支付报酬,注明出处。

17.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乙公司与甲

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17题)

A.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B.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C.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D.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答案】D

【考点】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解析】选项A错误。《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据此可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专利申

选项B都可以就该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选项C错误,选项D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利。《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等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时,那么该技术就会成为现有技

18.“一剪没”商标从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 )18题)

A.

B.

C.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D.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答案】C

【解析】选项A、B错误。《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商标许可权的规定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而本题中王小小的商标是未注册商标,因此,不适用上述有关注册商标许可权的相关规定。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题中,王小小已经将“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在当地有较高声誉,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一剪没”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

因此,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61.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 )(2011年卷三多选第61题)

A.法院判决书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答案】ABD

【考点】著作权的客体

【解析】选项A、B正确。《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适用本法。

选项C护的客体。另外,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该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伯尔尼公约》 选项D“可复制性”,“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法》中说的作品。

62.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下列哪些说法62

B.

C.

D.

【答案】

【解析】选项A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和获得报酬权。其中使用权又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其他权利。据此可知,著作权的内容中不包括播放权,因此,乙电视台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播放权。

选项B正确。《著作权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乙电视台未经甲电视台许可而私自复制了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乙电视台与贺某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

63.甲公司获得一项用于自行车雨伞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发现乙公司生产的自行车使用了该技术,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万元。甲公司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63题)

A.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B.起诉时未向受理法院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该专利书面评价报告

C.将仅在说明书中表述而未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D.举证期届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

【司法部答案】BD

【网校的答案】B

【考点】专利权的保护

【解析】选项A错误。(简称《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省、自治区、选项B正确。条件的请示的答复》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无效导致中止诉讼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初步证据,该司法解释所称“应当”但对于原告坚持不出具检索报告,如无其他可以不中专利书面评价报告,只是作为实用新型即甲公司

选项

选项D起反诉的,据此可知,甲若想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需要

64.甲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童声”,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儿童服装。合同约定发现侵权行为后乙公司可以其名义起诉。后乙公司发现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童声”商标的儿童服装,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64题)

A.乙公司必须在“童声”儿童服装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产地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备案后生效

C.乙公司不能以其名义起诉,因为诉权不得约定转移

D.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答案】AD

【考点】商标权的保护

【解析】选项A正确。《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同)第十九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备案不是商标使用权合同的生效要件。

选项C错误。《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选项D正确。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本题中,个体户萧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不但要承担停

著作权案例

144本,其状告重庆此案一审判决认为:”二审判决则认定“虽然教是教”高丽娅不服二审判决,于2004年511月25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

(2

(3

(4

(1复制的智力劳动成果。

条件: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具有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2)是,指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无论附着在什么载体上,只要该文字形式得以显示其存在,就属于文字作品。教案用文字表达思想,具有独创性

(3)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为,作者与所在工作机构存在劳动关系,创作作品属于作者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非职务作品不符合上述条件及特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涉案的教案作品是原告高丽娅为完成被告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校的教学工作任务而编写的,应当属于职务作品。高丽娅的教案没有利用学校的物质条件,为承担责任,也未根据学校意志创作,所以教案的著作权属于实施作家自然人作者高丽娅

2、甲创作一首歌曲,乙在个人演唱会上演唱,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引起轰动效果。后丁音像公司请乙演唱,录制成录音制品,并授权戊复制发行。

请分析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哪些法律关系,以及各法律关系的内容。

甲因创作取得了著作权,内容为甲享有著作权,其他任何人不得侵犯。乙演唱,要与甲订立著作权使用合同,乙因为演唱取得了表演者权,丙现场直播,须取得乙的授权,并应取得甲的同意,向乙甲支付报酬。丁应当同乙订立合同,取得甲的同意,并向甲乙支付报酬,戊复制发行该录音制品要取得丁的授权,戊取得复制发行权。

3、2001年9月20法庭。理由是:,的文章,侵犯了著作权。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一、上公开致歉;

三、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被告黄军则认为:这部影片是自行创作的而原告则强调,被告的影片不是来源于一个客观

1

(2

(3(事实与表述的区别)

(1

(2该文而文章的素材和情节等外容属于客观现实和真实事情,不属于徐业恒的创作效果,因而不属于著作权法维护的范围。

(3)原告律师以为,“文章”和“影片”的类似之处在于客观现实,而客观现实是不受著作权法维护的。作品的首创性表如今文章构造和表达上。“文章”是以第一人称为视角,多正面揭露邓建斌杀人心思历程,采用的是倒叙方式:“电影”则有善恶两条主线,主人公的形象在这两条主线中交织,采用的是顺序方式;另外,文字和影视显然就是不同的表达方式。该文的首创性主要表如今文章的构造及文字的表达上,而文章的素材和情节等外容属于客观现实和真实事情,不属于徐业恒的创作效果,因而不属于著作权法维护的范围。“影片”比照“文章”,其中的主要事情根本类似,但是除一般对话外,其类似之处仅限于作品所表现出的事情。鉴于这些事情均是真实发作的事情,任何人均有权益以本人的方式表达上述事情,因而影片对上述事情的运用即使是基于该文,但是由于任何人均无权对现实信息自身停

止垄断,因而影片对“文章”的运用不受著作权人的控制。

4、2004年某大学哲学系教授张某应邀到该市某考研辅导班讲授政治课,该考研辅导班为了那些有事未能及时参加听课的同学能听到张某讲授的课程,在征得张某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报酬后,将其讲课内容录制到磁带上。由于张某讲授的内容针对性强,内容充实,所以很多学生都想要。为此,该考研辅导班自行决定根据磁带录制《2004考研经典讲义》,向本市考研学生销售,在扣除成本后,收支基本平衡,没有获利。张某发觉后,提出异议。

试回答:

(1)什么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

(2)该考研辅导班为教学目的、没有获利地发行《2004考研经典讲义》的行为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行为?

(1作权的产品。

(2)本案中,考研辅导班擅自编制《2004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下,人支付报酬的制度。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12用的合理使用情况。或者科学研究,但不得出版发行;第三,

5、A,产生某利用业余时间将小说《天《剧本》杂志刊登《云》文时,没,演出颇为轰动,但

(1

(2

(1的许可,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制度。

(2

6、夏新手机预装歌曲《月亮之上》案例

孔雀廊公司于2005年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了歌曲《月亮之上》(词曲)的著作权,并于同年录制了CD专辑《凤凰传奇•月亮之上》。在该专辑封套上有孔雀廊公司作出声明:本专辑内的原创歌曲之全部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都归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影音电器有限公司独家永久专有,孔雀廊影音电器有限公司是歌曲《月亮之上》的著作权人及录音制作者权人。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翻唱。该CD专辑收录的曲目中有歌曲《月亮之上》。2007年3月,该公司在某商场购买了两部夏新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两部手机中都预装有未经其授权许可的歌曲《月亮之上》,遂将手机生产商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手机销售商告上法庭。

法律问题:

1、《月亮之上》的著作权人及录音制作者权人有哪些权利?

2、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侵权?手机销售商是否侵权?为什么

3、本案如何处理?

(1)录制者享有发行权复制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演绎权传播权

(2)原告依法受让取得的歌曲《月亮之上》词曲的著作权及原告因制作CD专辑《凤凰传奇•月亮之上》而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依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被告夏新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生产的移动电话机中预装歌曲《月亮之上》30秒片断,这一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及录音制作者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国美公司、永乐公司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销售的系争移动电话机的合法来源,依法可以不承担赔

专利法案例

1、1985A帮助研究有关印染污水处理技术。A同年寒假,A在甲大学实验室内利用废旧原料、年11A认为该发明专利权归属有误,于1990年10为非职务发明。

问题分析:

(1)什么是职务发明?

(2(3)A何判断?

(1

(2

(3AA的本职工作,甲大学既未;A用来完成所用工具材料等为市场上常见材料,不属于专利法中

2、李某经过多年研究,配制出一种抗猪瘟的液态物质,命名为“猪瘟净”。李某与某生物制品厂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规定,由制品厂提供全部资金和场所,李某提供技术和药物制品,共同开发“猪瘟净”系列防止猪瘟的药品。实验分三批进行,第一批实验结果有效率为80%,但第二批和第三批的有效率只有10%--20%。问:

(1)发明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2)“猪瘟净”能否获得发明专利?

(3)“猪瘟净”能否申请为实用新型?

(1)技术性条件:发明是指利用自然规律在技术上的创造和革新,不是认识自然规律的理论创新;发明应为解决特定技术课题的新技术方案,而不是单纯的提出课题;发明应该

是具体的技术方案,必须通过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出来,即能实施,可重复

法律性条件;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的要求;必须不是国家明文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

(2)不能,发明专利要求发明具有实用性,即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实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所谓积极效果,是指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而“猪瘟净”的性能不稳定,缺乏显著而稳定的疗效,不具有实用性

(3)不能,作为实用新型必须是针对有形产品,没有确定形状的产品是被排除在实用新型之外的,“猪瘟净”是一种液态物质,无固定形状可言,因而不能授予实用新型专利

3、某市郊区的花农A某种植鲜花多年,在劳动过程中,他潜心研究液体花肥,最后终于研制出一种高效液体花肥。这种花肥不仅能促进花的生长,而且使花株常年开花。于是,A

(1)实用新型专利的概念与条件?

(2)

(1 条件:即具有实用价值,可以实施,并可以工业方法再现;新的技术方案,明专利。

(2)不能,液体,同第2题

4权的归属作出约定。乙按期完成研制任务,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就该技术申请并取得专利。吴某从丙厂处购进该专利产品,甲认为该技术属于自己所有,吴某认为是从丙厂

(1

2?

(3

(4

(1

(2

(3知情的情况下,属于善意侵权。

(4)甲应当停止侵权,赔偿乙的损失或让甲向乙返还不正当得利,或者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吴某有合法来源,根据善意侵权原则,应当停止侵权,禁止继续销售,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丙虽也属于善意侵权,但善意侵权不涉及制造,所以丙厂应该停止侵权,承担赔偿责任

5、钱某与孙某为一项专利产品的共有人。2000年7月9日,孙某未经钱某同意,就与李某就该项发明专利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此后不久,李某将该项专利许可转让给周某实施,于是周某开始批量生产并在市场上销售。2001年7月5日吴某从周某处购进该专利

产品,并转手销售。钱某在市场上发现了吴某出售的专利产品,将吴某告至法院。

回答以下问题:

(1)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2)李某能否将该项专利再许可周某实施?

(3)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4)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作为专利权的拥有者之一,孙某可以单独进行许可。因此,孙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是专利许可费要分给钱某一部分。

(2)作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通常是不可能允许被许可方再转许可,特殊情况下合同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李某不能再许可周某实施。

(3)周某没有合法获得许可,因此其行为构成侵权。

(4即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假设他明知周某销售的是侵权产品,

商标法案例

1、1996年某县新开发的甲旅游景区,。而在1996“禁城”,国家工商局于1997

(1)“故宫”及“紫禁城”、(2?

(3么?

(1

(2或服务上

2、据20092月21 近日,中国全聚德股份有限公司将秀水市场六楼的全聚50万余元。全聚德公司起诉说,北京“北京全聚德餐饮公司秀水店开业在即”去年10月,他们再次发现,经营内容与全聚德几乎相同。而秀水街的外墙平面广告、餐馆门口及店内装潢、菜单、餐具、员工工牌等位置,均含有全聚德文字或标识。其销售经理的名片上,更是注有“北京全聚德秀水店”的字样。全聚德公司将富兰克公司、秀水市场、市场产权人等三方告上法院称,未经许可,富兰克公司使用“全聚德”字样发布招聘广告,误导公众,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据此,全聚德公司要求富兰克公司等三方返还炉具、停止使用全聚德商标,并赔偿50万余元。问:

(1)简述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

(2)全聚德公司是否有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为什么?

(3)富兰克公司是否可以使用“金聚德”商标用在烤鹅上?为什么?

(1)商标专有使用权的范围严格限定于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2)是,全聚德已是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3)否,注册商标的禁止权规定,商标所有人还享有禁止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和近似商标的权利,“金聚德”与“全聚德”类似,烤鹅与烤鸭属于类似商品,所以富兰克公司不能使用

3、1992年4月,湖北省某文具厂在毛笔上,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图形为加空心装饰的B字。商标局审查认为:以加空心装饰的B字作商标,尽管有所装饰,仍然是一个B字,并未构成独具特色的图形,缺乏显著特征,决定对文具厂的申请予以驳回。问:

(1)什么是商标的显著特征?申请商标的主要条件与标准

(2)商标局能否审定文具厂的B字商标?为什么?

(1)商标的显著性特征是指一个商标区别于其他商标的明显的标志,也就是商标应当具有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条件与标准:

(2,显著特征是商标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具备显著特征,就没有区别作用(),就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倘若作为商标注册,,根据《商标法》第7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有以下四个标准:(1),缺乏显著性。(2)3)同中华人民共和,)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或者和",缺乏显著性。

本案中文具厂以B字母作商标申请注册,,不具有显著特征,故驳回申请。

4则成了杀虫剂公司的商标„„,如何防

(1

(2

(1

(2等法律方式解决

5、2004年6月24日,作为福建省当地服装生产商的柒牌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当地某涂料公司和福州个体户陈某销售者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在服装商柒牌公司看来,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被告在油漆产品上使用这个商标也同样构成侵权。两被告称柒牌公司是生产服装的,其注册商标在第二十五类服装商品上使用,而被告生产的油漆使用的“柒牌”商标,注册在第二类 “颜料,清漆,漆等商品商品上使用,而另一被告则销售了这一品牌的油漆。被告认为商标的使用商品不同类,性质也不同,不构成侵权。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什么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条件?

(2)驰名商标的使用范围?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

(3)简述驰名商标保护范围与注册商标保护范围的区别?

(4)服装生产商柒牌公司能否胜诉?为什么?

(1)驰名商标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且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商标

条件: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2)

(3)一般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限定在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的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大于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不仅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禁止他人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且在不同类别、性质亦不相似的商品上也不允许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禁止将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使用

(4)能胜诉

或者是跨类别生产和服务商侵犯了驰名商标。这一品牌的油漆。在服装商柒牌公司看来,这个商标也同样构成侵权。如果柒牌公司最终能胜诉,

律师解释说,都可能被判侵权,反之,柒牌公司在法庭举证,证据包括中央领导视察柒牌公司生产企业,影响范围遍及全国,进行大量、1000多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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