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一品花园商住楼工程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制度
编 制:
审 核:
日 期:
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柳市一品花园商住楼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1年9月16日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2
二、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的编制依据。。。。。。。。。。。。。。。。。。。3
三、 见证取样及送检材料项目的确定。。。。。。。。。。。。。。。。。。。3
四、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实施计划。。。。。。。。。。。。。。。。。。。。。4
五、 见证取样及送检的程序、方法、数量和要求。。。。。。。。。6
六、 见证人员的职责。。。。。。。。。。。。。。。。。。。。。。。。。。。。。。。。14
七、 见证取样时注意问题的处理。。。。。。。。。。。。。。。。。。。。。。14
八、 附表。。。。。。。。。。。。。。。。。。。。。。。。。。。。。。。。。。。。。。。。。。15
-、工程概况
1 工程概况
柳市一品花园商住楼工程总建筑面积:176313.2㎡,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40896.3㎡,层数:4—5群体。三栋分别为综合楼一,综合楼二和宿舍楼。综合楼一地上主体为五层,地下一层,体育馆分为三层,主体采用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预应用力混凝土管桩;综合楼二地上五层,无地下室,结构主体高度为19.35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主体采用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预应用力混凝土管桩;宿舍楼地上四层无地下室,结构主体高度为14.95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主体采用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预应用力混凝土管桩。
1、工程名称: 柳市一品花园商住楼工程
2、工程地点: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
3、建设单位: 乐清市鑫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工程勘察:浙江山川有色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 浙江新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 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结构类型和使用功能: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
9.概算总价:暂定2亿元
10、工期:980日历天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的编制依据
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2
2.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2.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2.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2.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2.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
2.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GB50210-2001
2.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GB50207-2002
2.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GB50208-2002
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GB50209-2002
2.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 GB50010
2.12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和试验规范、规程、方法;
2.1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2.14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15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三、见证取样及送检材料项目的确定
3.1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本工程下列材料的试块、试件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各种规格的钢筋及连拉接接头试件;
(4)用于砌体工程的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四、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实施计划
4.1 结构实体检验实施计划
4.1.1 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包刮: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必要时可检验其它项目)。
4.1.2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实施计划;
4.1.2.1同条件养护试件取样、送样应在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见证员的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检测单位、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实施前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批 。
4.1.2.2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混凝土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养护和强度代表值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附录D的规定,具体安排见后附表三。如出现漏做可由具有相应的资质检测单位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对混凝土强度补测。
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与施工方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切不应少于3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用相同的养护方法。
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3.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达到600℃²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4.1.2.3 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70的有关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判为合格。
4.1.2.4 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为不合格或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4.1.3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实施计划:
4.1.3.1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见证员的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检测单位、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实施前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批准。
4.1.3.2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允许偏差和合格条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附录E的规定。
1.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具体结构部位,与施工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选定后填写记录,具体见本计划附表四。
2)、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少于50﹪。
2. 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 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 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3.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
规程的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
4.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 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7mm;对板类构件为+8mm,-5mm。
5. 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 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4.1.3.3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2. 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取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3. 每次抽取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本计划5.2.3.2中4条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4.1.4 对楼板厚度和层高的检验实施计划:
4.1.4.1 对楼板厚度抽测,应按施工段对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板类构件偏差为+8mm,-5mm。对层高的抽测,应按施工段对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偏差为±10。
4.1.4.2 实施时,在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见证员的见证下,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当采用钻孔检测楼板厚度时应避免有防水要求的自然间。检验的具体结构部位,与施工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选定后填写记录,具体见本计划附表五。
五、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方法、数量和要求
5.1 对试块、试件和材料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按下列程序进行:
5.1.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承包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承包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应是和承包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经国家地方计量、试验主管部门认证,试验项目满足工程需要,试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外具有法定效力。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检测单位或试验室进行考核,并有相关书面资料复印件:
1).试验室或检测单位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或检测单位的管理制度;
4).负责本工程试验或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由于检测单位的优劣,对于监理控制工作而言很重要,应经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对检测单位认真进行考察,征询质监站对检测单位资质等级和信誉的意见,来确定本工程材料的检测单位。
51.2项目监理机构将选定的试验室报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将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在该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5.1.3承包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通知见证人员。在材料的主要常规检验、试验项目预检(见6.2.1条)符合要求后,到现场见证取样、送检。
5.1.4在见证人员的现场见证下,取样人员按规范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他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5.1.5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和承包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试验室,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封样送至试验室,并跟踪试样检测数据或结果;
5.1.6 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表,并将见证记录表归入
5.2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方法、数量和控制要求
5.2.1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前的主要常规检验、试验项目预检要求见下表:
在材料的主要常规检验、试验项目预检符合要求后,再到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
5.2.2 结合本工程使用的材料,控制要求如下:
(1).进场钢材中的圆钢、HPB235、HRB335螺纹钢按每种规格每60T(或不足60T的每批次、不同钢号)一组进行取样, 需达到的性能指标如下表。对见证取样的试件等应进行封样或监理方一同送检,封样应经监理认可并做好记录。
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指标
钢筋见证取样送检控制要求
试件长度如下:试件应满足在夹具之间的最小自由长度符合下列要求:
D≤25MM时350MM 25MM﹤D≤32MM时400MM 32MM﹤D≤50MM时500MM
(2).电渣压力焊、对焊、单面焊、螺纹连接见证取样、送检要求:
(5)、混凝土外加剂的见证取样、送检要求:
(6)、墙体砖材的见证取样、送检要求:
(9)、其他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要求:
1、门窗工程检测项目:①建筑外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②建筑外墙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2、饰面板(砖)工程检测项目:①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②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 3、幕墙工程检测项目:①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试验;②幕墙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③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①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复验;②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复验报告;③石材幕墙工程所用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
4、吊顶、门窗、轻质隔墙、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指标进行复验; 5、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复验报告。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5.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督促和要求承包单位取样按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5.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实物进行监控,对不代表性和真实性的试样有拒绝签字见证的权利; 5.3见证人员必须审查见证委托单,内容符合要求后,在委托单上签名,对见证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对于重要的试件如钢筋、水泥等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与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试验室;
5.4及时跟踪试样检测数据或结果,审查试验报告,若发生试样不合格时,应先通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处理;
5.5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档案资料内;
七、见证取样时注意问题的处理
1、见证取样、送检的计划必须结合现场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场使用的钢材、水泥根据各阶段进场的炉号、批次、数量进行取样,对同一炉号、批次的钢材不大于60T取样一组试样,进场散装水泥同批次、炉号每200T取一组试样。
2、钢筋水平连接中的搭接焊应结合每一施工区段验收批各规格取一组试件,钢筋竖向连接的电渣压力焊各规格钢筋应结合各施工区段每一楼层取一组试件,钢筋对焊按台班生产的数量进行阶段性取样。
3、现场搅拌的砂浆、垫层混凝土应结合各施工区段抽取试件。 4、各区块施工的商品混凝土根据每次浇捣的混凝土数量进行取样。
5、见证取样过程中,要督促施工方及时取样,适时取样,如混凝土试块制作不能图方便,集中几车全部完成试块制作;钢筋取样也不能集中在个别几捆或个别钢筋上完成全部试件取样等,一定要保证试件的代表性。
6、对现场生产的取样构件,如钢筋对焊、电渣压力焊、搭接焊等接头,在执行见证取样的同时,一定要加强持证上岗的检查工作,避免对试件开小灶。同时,对部分试件要留存作为检查验收的标准,现场的施工质量一定要按试件的施工标准要求执行。
7、主要的设备、购配件、成品、半成品进场状态实行监控,及时掌握材料进场、使用动态。督促承包单位必须及时报验和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并经监理见证、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对特殊的试件或异议、怀疑的材料应坚持送监理方认同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或试验室进行检测,并监督、跟踪试验的全过程,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经异议各方共同确认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退货或做其它处理。
8、对完成的见证取样工作要按下表及时进行登记、汇总,以便核查,并应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9、要掌握、跟踪检测单位或实验室的有关情况(应留下相关责任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核对正在进行的试验的实际情况。
10、见证取样的试件要做好封样工作,避免弄虚作假。
八、附表
1、附表一:见证取样送检记录登记表
2、附表二:进场原材料/购配件/设备/施工试验验收记录监理台账 3、附表三:钢筋保护层厚度实体检测部位选位一览表 4、附表四:楼板厚度实体检测部位选位一览表
见证取样送检记录登记表
长城监理
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试验验收记录监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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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市一品花园商住楼工程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制度
编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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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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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市一品花园商住楼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1年9月16日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2
二、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的编制依据。。。。。。。。。。。。。。。。。。。3
三、 见证取样及送检材料项目的确定。。。。。。。。。。。。。。。。。。。3
四、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实施计划。。。。。。。。。。。。。。。。。。。。。4
五、 见证取样及送检的程序、方法、数量和要求。。。。。。。。。6
六、 见证人员的职责。。。。。。。。。。。。。。。。。。。。。。。。。。。。。。。。14
七、 见证取样时注意问题的处理。。。。。。。。。。。。。。。。。。。。。。14
八、 附表。。。。。。。。。。。。。。。。。。。。。。。。。。。。。。。。。。。。。。。。。。15
-、工程概况
1 工程概况
柳市一品花园商住楼工程总建筑面积:176313.2㎡,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40896.3㎡,层数:4—5群体。三栋分别为综合楼一,综合楼二和宿舍楼。综合楼一地上主体为五层,地下一层,体育馆分为三层,主体采用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预应用力混凝土管桩;综合楼二地上五层,无地下室,结构主体高度为19.35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主体采用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预应用力混凝土管桩;宿舍楼地上四层无地下室,结构主体高度为14.95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主体采用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预应用力混凝土管桩。
1、工程名称: 柳市一品花园商住楼工程
2、工程地点: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
3、建设单位: 乐清市鑫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工程勘察:浙江山川有色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 浙江新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 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结构类型和使用功能: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
9.概算总价:暂定2亿元
10、工期:980日历天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的编制依据
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2
2.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2.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2.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2.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2.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
2.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GB50210-2001
2.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GB50207-2002
2.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GB50208-2002
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GB50209-2002
2.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 GB50010
2.12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和试验规范、规程、方法;
2.1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2.14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15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三、见证取样及送检材料项目的确定
3.1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本工程下列材料的试块、试件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各种规格的钢筋及连拉接接头试件;
(4)用于砌体工程的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四、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实施计划
4.1 结构实体检验实施计划
4.1.1 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包刮: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必要时可检验其它项目)。
4.1.2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实施计划;
4.1.2.1同条件养护试件取样、送样应在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见证员的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检测单位、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实施前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批 。
4.1.2.2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混凝土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养护和强度代表值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附录D的规定,具体安排见后附表三。如出现漏做可由具有相应的资质检测单位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对混凝土强度补测。
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与施工方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切不应少于3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用相同的养护方法。
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3.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达到600℃²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4.1.2.3 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70的有关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判为合格。
4.1.2.4 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为不合格或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4.1.3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实施计划:
4.1.3.1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见证员的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检测单位、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实施前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批准。
4.1.3.2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允许偏差和合格条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附录E的规定。
1.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具体结构部位,与施工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选定后填写记录,具体见本计划附表四。
2)、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少于50﹪。
2. 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 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 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3.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
规程的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
4.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 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7mm;对板类构件为+8mm,-5mm。
5. 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 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4.1.3.3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2. 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取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3. 每次抽取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本计划5.2.3.2中4条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4.1.4 对楼板厚度和层高的检验实施计划:
4.1.4.1 对楼板厚度抽测,应按施工段对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板类构件偏差为+8mm,-5mm。对层高的抽测,应按施工段对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偏差为±10。
4.1.4.2 实施时,在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见证员的见证下,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当采用钻孔检测楼板厚度时应避免有防水要求的自然间。检验的具体结构部位,与施工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选定后填写记录,具体见本计划附表五。
五、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方法、数量和要求
5.1 对试块、试件和材料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按下列程序进行:
5.1.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承包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承包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应是和承包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经国家地方计量、试验主管部门认证,试验项目满足工程需要,试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外具有法定效力。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检测单位或试验室进行考核,并有相关书面资料复印件:
1).试验室或检测单位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或检测单位的管理制度;
4).负责本工程试验或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由于检测单位的优劣,对于监理控制工作而言很重要,应经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对检测单位认真进行考察,征询质监站对检测单位资质等级和信誉的意见,来确定本工程材料的检测单位。
51.2项目监理机构将选定的试验室报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将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在该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5.1.3承包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通知见证人员。在材料的主要常规检验、试验项目预检(见6.2.1条)符合要求后,到现场见证取样、送检。
5.1.4在见证人员的现场见证下,取样人员按规范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他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5.1.5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和承包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试验室,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封样送至试验室,并跟踪试样检测数据或结果;
5.1.6 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表,并将见证记录表归入
5.2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方法、数量和控制要求
5.2.1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前的主要常规检验、试验项目预检要求见下表:
在材料的主要常规检验、试验项目预检符合要求后,再到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
5.2.2 结合本工程使用的材料,控制要求如下:
(1).进场钢材中的圆钢、HPB235、HRB335螺纹钢按每种规格每60T(或不足60T的每批次、不同钢号)一组进行取样, 需达到的性能指标如下表。对见证取样的试件等应进行封样或监理方一同送检,封样应经监理认可并做好记录。
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指标
钢筋见证取样送检控制要求
试件长度如下:试件应满足在夹具之间的最小自由长度符合下列要求:
D≤25MM时350MM 25MM﹤D≤32MM时400MM 32MM﹤D≤50MM时500MM
(2).电渣压力焊、对焊、单面焊、螺纹连接见证取样、送检要求:
(5)、混凝土外加剂的见证取样、送检要求:
(6)、墙体砖材的见证取样、送检要求:
(9)、其他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要求:
1、门窗工程检测项目:①建筑外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②建筑外墙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2、饰面板(砖)工程检测项目:①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②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 3、幕墙工程检测项目:①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试验;②幕墙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③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①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复验;②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复验报告;③石材幕墙工程所用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
4、吊顶、门窗、轻质隔墙、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指标进行复验; 5、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复验报告。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5.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督促和要求承包单位取样按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5.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实物进行监控,对不代表性和真实性的试样有拒绝签字见证的权利; 5.3见证人员必须审查见证委托单,内容符合要求后,在委托单上签名,对见证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对于重要的试件如钢筋、水泥等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与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试验室;
5.4及时跟踪试样检测数据或结果,审查试验报告,若发生试样不合格时,应先通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处理;
5.5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档案资料内;
七、见证取样时注意问题的处理
1、见证取样、送检的计划必须结合现场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场使用的钢材、水泥根据各阶段进场的炉号、批次、数量进行取样,对同一炉号、批次的钢材不大于60T取样一组试样,进场散装水泥同批次、炉号每200T取一组试样。
2、钢筋水平连接中的搭接焊应结合每一施工区段验收批各规格取一组试件,钢筋竖向连接的电渣压力焊各规格钢筋应结合各施工区段每一楼层取一组试件,钢筋对焊按台班生产的数量进行阶段性取样。
3、现场搅拌的砂浆、垫层混凝土应结合各施工区段抽取试件。 4、各区块施工的商品混凝土根据每次浇捣的混凝土数量进行取样。
5、见证取样过程中,要督促施工方及时取样,适时取样,如混凝土试块制作不能图方便,集中几车全部完成试块制作;钢筋取样也不能集中在个别几捆或个别钢筋上完成全部试件取样等,一定要保证试件的代表性。
6、对现场生产的取样构件,如钢筋对焊、电渣压力焊、搭接焊等接头,在执行见证取样的同时,一定要加强持证上岗的检查工作,避免对试件开小灶。同时,对部分试件要留存作为检查验收的标准,现场的施工质量一定要按试件的施工标准要求执行。
7、主要的设备、购配件、成品、半成品进场状态实行监控,及时掌握材料进场、使用动态。督促承包单位必须及时报验和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并经监理见证、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对特殊的试件或异议、怀疑的材料应坚持送监理方认同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或试验室进行检测,并监督、跟踪试验的全过程,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经异议各方共同确认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退货或做其它处理。
8、对完成的见证取样工作要按下表及时进行登记、汇总,以便核查,并应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9、要掌握、跟踪检测单位或实验室的有关情况(应留下相关责任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核对正在进行的试验的实际情况。
10、见证取样的试件要做好封样工作,避免弄虚作假。
八、附表
1、附表一:见证取样送检记录登记表
2、附表二:进场原材料/购配件/设备/施工试验验收记录监理台账 3、附表三:钢筋保护层厚度实体检测部位选位一览表 4、附表四:楼板厚度实体检测部位选位一览表
见证取样送检记录登记表
长城监理
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试验验收记录监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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