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绝缘监察装置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直流绝缘监察装置的检验方法、检验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变电站、电厂直流绝缘监察装置的现场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档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档,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档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档,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826-2005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DL/T 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生技[2004]634号 《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生技[2004]641号 《预防直流电源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生技[2005]172号 《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 国家电网生技[2005]173号 《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范》 国家电网生技[2005]174号 《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国家电网生技[2006]57号 《直流电源系统评价标准(试行)》
办基建[2008]20号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变
电部分)的通知 3 检验周期
直流绝缘监察装置检验分为新安装检验、部检、全检。其中新装置投运一年内进行一次全检;部检周期为3年、全检周期为6年。 4 检验项目
5 检验所用试验设备要求
1)万用表采用41/2位数字万用表,准确度等级0.05级; 2)可调电阻箱,精度0.1Ω、量程999kΩ; 3)1000V直流兆欧表; 4)直流接地校验仪。 6 检验内容 6.1 铭牌参数
6.2外观及接线检查
6.3绝缘检查
6.4装置上电检查
6.5装置逆变电源检验
逆变电源的自启动性能校验(负载状态下)
6.6绝缘监察(测)及接地选线装置的检查
6.6.1绝缘监察功能检查
当直流正、负母线任意一极对地降低到规定值时,绝缘监察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额定电压为220V的系统,用25kΩ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的系统,一般宜采用15kΩ,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如7kΩ。
分别使直流母线正极或负极接地,应正确发出声光报警。
具备直流母线的电压监察功能,显示并记录母线电压数值,要求测量误差不大于0.5%。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报警值误差要求在±0.5%以内。模拟绝缘监察装置直流母线电压过高、过低等试验,绝缘检查装置应正确动作。
6.6.2.2电压报警功能检查
6.6绝缘监察(测)及接地选线装置的检查
6.6.1绝缘监察功能检查
当直流正、负母线任意一极对地降低到规定值时,绝缘监察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额定电压为220V的系统,用25kΩ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的系统,一般宜采用15kΩ,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如7kΩ。
分别使直流母线正极或负极接地,应正确发出声光报警。
具备直流母线的电压监察功能,显示并记录母线电压数值,要求测量误差不大于0.5%。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报警值误差要求在±0.5%以内。模拟绝缘监察装置直流母线电压过高、过低等试验,绝缘检查装置应正确动作。
6.6.2.2电压报警功能检查
6.6.3选线功能的检查
装有微机型绝缘监测装置的直流电源系统,应能监测和显示其支路的绝缘状态,各支路发生接地时,应能正确显示和报警。逐条将每个支路经过电阻失地,要求任何一支路失地时
6.7与厂站自动化系统(综自系统)配合检验
6.7.2软报文核对检查
6.8 检验中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
6.9检验结论
附一: 绝缘监察装置定值单
直流绝缘监察装置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直流绝缘监察装置的检验方法、检验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变电站、电厂直流绝缘监察装置的现场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档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档,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档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档,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826-2005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DL/T 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生技[2004]634号 《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生技[2004]641号 《预防直流电源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生技[2005]172号 《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 国家电网生技[2005]173号 《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范》 国家电网生技[2005]174号 《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国家电网生技[2006]57号 《直流电源系统评价标准(试行)》
办基建[2008]20号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变
电部分)的通知 3 检验周期
直流绝缘监察装置检验分为新安装检验、部检、全检。其中新装置投运一年内进行一次全检;部检周期为3年、全检周期为6年。 4 检验项目
5 检验所用试验设备要求
1)万用表采用41/2位数字万用表,准确度等级0.05级; 2)可调电阻箱,精度0.1Ω、量程999kΩ; 3)1000V直流兆欧表; 4)直流接地校验仪。 6 检验内容 6.1 铭牌参数
6.2外观及接线检查
6.3绝缘检查
6.4装置上电检查
6.5装置逆变电源检验
逆变电源的自启动性能校验(负载状态下)
6.6绝缘监察(测)及接地选线装置的检查
6.6.1绝缘监察功能检查
当直流正、负母线任意一极对地降低到规定值时,绝缘监察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额定电压为220V的系统,用25kΩ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的系统,一般宜采用15kΩ,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如7kΩ。
分别使直流母线正极或负极接地,应正确发出声光报警。
具备直流母线的电压监察功能,显示并记录母线电压数值,要求测量误差不大于0.5%。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报警值误差要求在±0.5%以内。模拟绝缘监察装置直流母线电压过高、过低等试验,绝缘检查装置应正确动作。
6.6.2.2电压报警功能检查
6.6绝缘监察(测)及接地选线装置的检查
6.6.1绝缘监察功能检查
当直流正、负母线任意一极对地降低到规定值时,绝缘监察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额定电压为220V的系统,用25kΩ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的系统,一般宜采用15kΩ,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如7kΩ。
分别使直流母线正极或负极接地,应正确发出声光报警。
具备直流母线的电压监察功能,显示并记录母线电压数值,要求测量误差不大于0.5%。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报警值误差要求在±0.5%以内。模拟绝缘监察装置直流母线电压过高、过低等试验,绝缘检查装置应正确动作。
6.6.2.2电压报警功能检查
6.6.3选线功能的检查
装有微机型绝缘监测装置的直流电源系统,应能监测和显示其支路的绝缘状态,各支路发生接地时,应能正确显示和报警。逐条将每个支路经过电阻失地,要求任何一支路失地时
6.7与厂站自动化系统(综自系统)配合检验
6.7.2软报文核对检查
6.8 检验中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
6.9检验结论
附一: 绝缘监察装置定值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