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项目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项目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我国利用项目融资方式引进外资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因为体制原因和经验不足,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为非国有企业创造公平的投融资机会,加强对项目融资方式审批政策的研究,加强对项目融资方式具体法律问题的研究,提高发起人的信誉度,加强项目融资专门人才的培养,为我国利用项目融资方式有效引进外资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关键词:项目融资 问题

前言: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已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与此相适应,投融资领域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融资的形式主要有融资租赁、产品支付、远期购买。目前已初步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融资方式多样化的格局,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增强,政府对投融资的管理也有了很大改进。但是,目前投融资中还有一些方面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尽快加以改革。

一、我国项目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融资是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对投资者只有有限追索权或无追索权的,通过工程项目本身的开发、建设及运营,以项目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作为还款资金来源,并将项目资产作为抵押担保物的融资方式。项目融资的常见形式1、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指当项目单位需要添置技术设备而又缺乏资金时,由出租人代其购进或租进所需设备,然后再出租给项目单位使用,按期收回租金,其租金的总额相当于设备价款、贷款利息、手续费的总和。租赁期满时,项目单位即承租人以象征性付款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项目单位即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其具体过程是:出租人以自己的信用向银行取得贷款购买设备,然后租赁给项目单位使用,项目单位在项目运营期间,以运营收入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出租人以其收到的租金偿还贷款本息。2、产品支付 在项目投产后,项目公司不是以产品的销售收入来偿还债务,而是直接用产品来还本付息。在贷款得到偿还之前,贷款人拥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借款人在偿付债务时把获得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折现后的净值。3、远期购买 远期购买比产品支付灵活。贷款人可以成立一个专设公司。这个专设公司不但可以购买约定的产品,还可以直接接受这些产品的销售收入。比如在石油项目中,银行把钱贷给专设公司,专设公司再通过"远期购买"合同将资金转给石油公司,石油公司用取得的资金来开发建设油田。当油田投产后,石油公司以专设公司代理的身份把

石油卖给用户,获得的销售收入付给专设公司,专设公司再以这笔钱来偿还银行贷款。 另外,也有将融资租赁、BOT方式等结合起来进行项目融资的。

我国从1984年开始利用项目融资方式引进外资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目前项目融资正从电力行业向更广泛的领域扩展,随着下一轮经济高速增长的到来,项目融资必将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因为体制原因和经验不足,我国目前在项目融资中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注:本段相关文字来源:博拓投资网中的“投资知识”)

.1.1投融资体制以国有经济导向为主,同当前经济增长格局与投资绩效不匹配。尽管我国投融资格局已多元化,但这种多元化仍然是以国有经济为主导,从投资上来看,国有经济所占比例过高,投资领域过宽。1997年国有经济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为53%,仍是投资的主体。国有经济分布范围过于宽泛,一方面国有经济并没有从一般竞争性投资领域撤出,同时在交通、能源、电信、金融等领域继续居主导或垄断地位。许多高效率的非国有企业却因为国有经济的行政性垄断及投资政策在产业准入方面的限制而被排斥在许多投资领域之外,发展空间狭小。从融资来看,财政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特别是近几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投资比重有所上升,相对应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大。近两年银行信贷向垄断行业及大企业集中的趋势十分明显,而垄断性行业企业及大企业绝大部分为国有经济,同时,银行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有的行甚至制定了不切实际的信贷管理办法,新发放贷款要保证100%收回,否则对当事人进行处分,而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这样若是发放非国有经济贷款收不回,则责任更难说清,更促进银行信贷向国有企业集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宏观格局在所有制构成方面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非国有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和有效吸纳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注:本段相关文字资料来自《中国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及政策含义》)

1.2体制上的基本问题:审批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项目审批工作已基本形成制度。每个外资项目都必须取得四个关键的批文即立项(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合同和章程批文以及工商登记等。此外,在审批级别方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对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以内的外资项目有审批权,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至1亿美元以下的项目,除非在地位特殊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例如广东),否则都必须报国家计委和外经贸委审批,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则必须上报国务院审批。但在项目融资和对外担保等方面颁布了《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新的法规,提出了新的审批要求,使项目开发商和贷款银行面临更多一层的不确定性,因为在最终可行性研究审批已确定项目的基本参数之后,一些关键的事项还需要经过审批。

(注:本段相关文字资料来自“公司法”网站《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1.3.融资渠道仍较为单一,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融资渠道多元化格局,特别是股票市场发展快速,2000年末股票市价总值占GDP比重超过50%,至2001年9月末,全国已有上市公司1154家,累计融资7700多亿元。但总体来看,能上市的公司为数相对较少,上市公司是很珍贵的“壳”资源,此外,企业债券市场已逐步萎缩, 使大部分企业无法通过直接融资筹集资金,仍过分依赖银行贷款。我国外源融资中,贷款融资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从日本、韩国的发展过程看,银行信贷在企业融资中所占比重过高,对企业发展和整个宏观经济的稳定十分不利,一旦发生危机,很容易引致债务连锁反应,导致危机的出现。

1.4信誉问题

1.4.1国家主权和企业信用等级在国际性的项目融资中,一般要求项目发起方具有标准普尔或穆迪这两家信用评级公司的信用评级。我国国家主权的信用等级被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评为BBB ,被标准普尔公司授予的信用等级为BBB。按照信用等级理论,企业或机构的信用等级不应高于其所在国主权的信用等级。我国企业信用等级不高,不但使项目融资困难,而且即使得到融资许诺,项目贷款的利率也偏高。因此,我国一些项目融资要借助国外知名企业的信誉向银团借款,因而增加了融资成本。

1.4.2信用秩序混乱,投资人、债权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政府、企业都将融资作为地方经济及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想方设法拓宽融资渠道,吸引资金投入,甚至指令银行发放贷款,而对如何归还借款考虑不够,甚至有的在借款之初就不打算还款。一些企业借改制之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有些地方政府的个别领导人对此持包庇、纵容态度。由于社会信用秩序混乱,一些企业存在着严重的道德风险,投资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不但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挫伤了投资人的信心,也对融资渠道的长久畅通带来不利影响。

1.5认识上的问题

国内对项目融资还缺乏认识从某种意义上讲,项目融资在我国还属于试点阶段。目前许多人对项目融资方式还缺乏全面的了解,甚至有些人对基础设施是否具有“商品性”存在疑虑,同时担心运用项目融资方式会导致国家主权的丧失。其实,我们采用项目融资投资的项目,主要是那些目前经济发展中急需、而国家财政目前又无力投资或者一时拿不出大量资金来投资的项目。采用项目融资方式,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利用外资把这些项目建设起来,从而大大增强我国经济的有效供给能力,带动和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并取得广泛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6法律问题:管辖法律和法律完善

1.6.1.管辖法律。一般来说,合同适用于合同当事人注册国的法律,而我国目前的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项目融资合同若完全适用我国法律,则难以实现其预定的目标。所以,要

适用境外法(如香港法、英国法和美国法),但境外的贷款人对这些境外法能否在中国境内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还心存疑虑。

1.6.2.法律完善。对于项目的境外贷款银行和投资者来说,东道国有无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投资能否成功的重要条件,尽管各方当事人会签署一系列合同或文件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建设与营运,但这些合同和文件的执行需要法律的保障,并且一旦发生纠纷,很可能诉诸于法律来解决。目前我国实施项目融资所依据的主要是1995年颁布的《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1997年颁布的《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但对于诸如包括BOT投资方式在内的项目融资方式的一些具体问题,如项目的审批程序、实施的指导原则、项目的收益分配、政府担保的范围和界限等,尚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也缺乏一个统一管理的机构,使贷款银行和投资者得不到正确的政策信号,影响其对项目融资的兴趣和信心。

(注:此段相关文字资料来源:中国法律法规网)

二、对我国发展项目融资方式引进外资的政策建议

2.1为非国有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投融资环境。要打破行业垄断,积极促进竞争,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和发展的环境,同时一些主要由国家财政投资为主的基础性建设项目也完全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非国有经济参股进入。尽快解除对资本市场的计划控制和行政干预,在直接融资上给予非国有经济平等的进入条件,由市场来决定企业上市资格。应尽快考虑开放二板市场,在条件具备的地区设立低标准的股权交易市场,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辟直接融资渠道。

2.2加强对项目融资方式审批政策的研究

2.2.1项目贷款银行首先考虑支持列入鼓励类的项目,因为这类项目不仅政治风险低,而且有可能享受国家各种优惠的倾斜政策,在收益和还贷方面得到更多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容易得到政府的批准。

2.2.2按照我国的投资项目决策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后,只有在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通过开工前审计并取得开工批准书后,项目才能正式开工。对于贷款银行,国家有关文件明文禁止其向未经批准的新开工项目发放贷款。因此,项目贷款的国外贷款银行应将项目公司已经获得或至少在可以预见的合理期限内即将获得新开工报告的批准作为贷款的提款前提,否则违规发放贷款或因人民币等其他贷款到位延迟导致的工程建设拖期均会对项目贷款银行产生不利影响。

2.2.3政府应对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部门的审批内容和权限加以明确,从而理顺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使项目承办方的报批手续简化、线路通畅,也使项目筹建计划具有一定的时间可预测性。

2.3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投资人、债权人权益。政府和企业必须转变观念,切实保障投资人的权益,以保持融资渠道的长久畅通。要下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环境,严厉打击借改制之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严禁其易地为官。对资本市场要从为国企改革脱困服务转变为投资人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服务,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管理,真正启动退市机制,实现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

2.4规范收益担保机制投资要确保收益,这是一条重要的经营原则。

特别在我国现阶段,项目投资者在许多方面面临着不确定性风险,因此一般要求有明确、稳定的收益来源保证,即较为可靠的回报率保证。一般来说,电力等能源项目的收益来源通常体现在电力购买商的购电合同上;道路、桥梁和隧道等交通项目的收益则主要来源于能够征收的车辆通行费或东道国政府担保的最低交通量;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收益则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或某个国营部门承诺的付款或向用户直接销售的收入。但是,像电力、交通、供水等设施是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协议的定价水平不可能超过一般的平均承受能力和当地的价格水平。所以,有些项目在价格水平不能保证项目公司所要求的投资收益的情况下,政府必须给予一定的其他保证或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项目的开发经营权。比如英法海峡隧道工程,是完全按市场规律运作的投资项目,隧道收费标准由项目公司自行确定,项目的风险主要由项目的发起方和银行承担,英、法两国政府只为项目贷款提供了“无替代设施”担保,即承诺33年之内不建第二个横跨海峡的隧道。又如泰国曼谷的高架铁路项目,规定的收费标准是每公里0.3泰铢,这与泰国已有的公路收费标准大体相当。但是,泰国政府将铁路沿线两侧的1平方公里内的土地开发权交给了项目公司。由于这些土地位于曼谷的繁华地段,开发价值大,以此作为对铁路收费偏低的一种补偿。我国现阶段,由于市场发育等各方面还不是很成熟,人们对于项目融资的运作过程还比较陌生。为了鼓励外资参与这种方式的融资,可以参照国外的一些成功案例,给予项目一定的其他保证。

2.5提高发起人的信誉度,加强项目融资专门人才的培养当前提高我国借款人信用等级的途径就是培育项目融资成功的工程范例,以此来加强外国投资者和贷款银行对我国投资的信心。另外,要想真正地利用项目融资方式吸引外资,必须从战略角度出发培养项目融资方面的融资顾问、评估、法律、税务和招标等专门人才,政府也应根据我国国情制定符合宏观经济要求的政策法规,培养锻炼一批既懂专业又具有项目融资知识和对外谈判经验的人才,培育出既了解中国国情又熟悉国际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

2.6加强对项目融资方式具体法律问题的研究

2.6.1.关于如何处理项目融资中管辖法律的问题,应在合同中注明遵循中国的法律,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与项目有关各方协作,共同处理项目融资方式下特殊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对项目的特殊合同的操作方案要进行特殊的设计,使之做到在国内既合法合规,又具有可执行

性。对于中国法律不能满意解决或处理的问题,则订立由外国法律管辖的协议另行作出规定,但中国政府应保证这些境外法在境内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2.6.2政府应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环境。同时,为保证项目融资合同的履行,应加大对法律的执行和监督力度,加强企业的法制观念,对项目融资在我国的顺利开展扫除障碍,使这种新的融资方式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我国项目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我国利用项目融资方式引进外资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因为体制原因和经验不足,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为非国有企业创造公平的投融资机会,加强对项目融资方式审批政策的研究,加强对项目融资方式具体法律问题的研究,提高发起人的信誉度,加强项目融资专门人才的培养,为我国利用项目融资方式有效引进外资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关键词:项目融资 问题

前言: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已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与此相适应,投融资领域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融资的形式主要有融资租赁、产品支付、远期购买。目前已初步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融资方式多样化的格局,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增强,政府对投融资的管理也有了很大改进。但是,目前投融资中还有一些方面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尽快加以改革。

一、我国项目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融资是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对投资者只有有限追索权或无追索权的,通过工程项目本身的开发、建设及运营,以项目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作为还款资金来源,并将项目资产作为抵押担保物的融资方式。项目融资的常见形式1、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指当项目单位需要添置技术设备而又缺乏资金时,由出租人代其购进或租进所需设备,然后再出租给项目单位使用,按期收回租金,其租金的总额相当于设备价款、贷款利息、手续费的总和。租赁期满时,项目单位即承租人以象征性付款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项目单位即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其具体过程是:出租人以自己的信用向银行取得贷款购买设备,然后租赁给项目单位使用,项目单位在项目运营期间,以运营收入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出租人以其收到的租金偿还贷款本息。2、产品支付 在项目投产后,项目公司不是以产品的销售收入来偿还债务,而是直接用产品来还本付息。在贷款得到偿还之前,贷款人拥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借款人在偿付债务时把获得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折现后的净值。3、远期购买 远期购买比产品支付灵活。贷款人可以成立一个专设公司。这个专设公司不但可以购买约定的产品,还可以直接接受这些产品的销售收入。比如在石油项目中,银行把钱贷给专设公司,专设公司再通过"远期购买"合同将资金转给石油公司,石油公司用取得的资金来开发建设油田。当油田投产后,石油公司以专设公司代理的身份把

石油卖给用户,获得的销售收入付给专设公司,专设公司再以这笔钱来偿还银行贷款。 另外,也有将融资租赁、BOT方式等结合起来进行项目融资的。

我国从1984年开始利用项目融资方式引进外资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目前项目融资正从电力行业向更广泛的领域扩展,随着下一轮经济高速增长的到来,项目融资必将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因为体制原因和经验不足,我国目前在项目融资中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注:本段相关文字来源:博拓投资网中的“投资知识”)

.1.1投融资体制以国有经济导向为主,同当前经济增长格局与投资绩效不匹配。尽管我国投融资格局已多元化,但这种多元化仍然是以国有经济为主导,从投资上来看,国有经济所占比例过高,投资领域过宽。1997年国有经济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为53%,仍是投资的主体。国有经济分布范围过于宽泛,一方面国有经济并没有从一般竞争性投资领域撤出,同时在交通、能源、电信、金融等领域继续居主导或垄断地位。许多高效率的非国有企业却因为国有经济的行政性垄断及投资政策在产业准入方面的限制而被排斥在许多投资领域之外,发展空间狭小。从融资来看,财政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特别是近几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投资比重有所上升,相对应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大。近两年银行信贷向垄断行业及大企业集中的趋势十分明显,而垄断性行业企业及大企业绝大部分为国有经济,同时,银行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有的行甚至制定了不切实际的信贷管理办法,新发放贷款要保证100%收回,否则对当事人进行处分,而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这样若是发放非国有经济贷款收不回,则责任更难说清,更促进银行信贷向国有企业集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宏观格局在所有制构成方面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非国有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和有效吸纳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注:本段相关文字资料来自《中国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及政策含义》)

1.2体制上的基本问题:审批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项目审批工作已基本形成制度。每个外资项目都必须取得四个关键的批文即立项(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合同和章程批文以及工商登记等。此外,在审批级别方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对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以内的外资项目有审批权,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至1亿美元以下的项目,除非在地位特殊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例如广东),否则都必须报国家计委和外经贸委审批,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则必须上报国务院审批。但在项目融资和对外担保等方面颁布了《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新的法规,提出了新的审批要求,使项目开发商和贷款银行面临更多一层的不确定性,因为在最终可行性研究审批已确定项目的基本参数之后,一些关键的事项还需要经过审批。

(注:本段相关文字资料来自“公司法”网站《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1.3.融资渠道仍较为单一,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融资渠道多元化格局,特别是股票市场发展快速,2000年末股票市价总值占GDP比重超过50%,至2001年9月末,全国已有上市公司1154家,累计融资7700多亿元。但总体来看,能上市的公司为数相对较少,上市公司是很珍贵的“壳”资源,此外,企业债券市场已逐步萎缩, 使大部分企业无法通过直接融资筹集资金,仍过分依赖银行贷款。我国外源融资中,贷款融资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从日本、韩国的发展过程看,银行信贷在企业融资中所占比重过高,对企业发展和整个宏观经济的稳定十分不利,一旦发生危机,很容易引致债务连锁反应,导致危机的出现。

1.4信誉问题

1.4.1国家主权和企业信用等级在国际性的项目融资中,一般要求项目发起方具有标准普尔或穆迪这两家信用评级公司的信用评级。我国国家主权的信用等级被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评为BBB ,被标准普尔公司授予的信用等级为BBB。按照信用等级理论,企业或机构的信用等级不应高于其所在国主权的信用等级。我国企业信用等级不高,不但使项目融资困难,而且即使得到融资许诺,项目贷款的利率也偏高。因此,我国一些项目融资要借助国外知名企业的信誉向银团借款,因而增加了融资成本。

1.4.2信用秩序混乱,投资人、债权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政府、企业都将融资作为地方经济及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想方设法拓宽融资渠道,吸引资金投入,甚至指令银行发放贷款,而对如何归还借款考虑不够,甚至有的在借款之初就不打算还款。一些企业借改制之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有些地方政府的个别领导人对此持包庇、纵容态度。由于社会信用秩序混乱,一些企业存在着严重的道德风险,投资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不但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挫伤了投资人的信心,也对融资渠道的长久畅通带来不利影响。

1.5认识上的问题

国内对项目融资还缺乏认识从某种意义上讲,项目融资在我国还属于试点阶段。目前许多人对项目融资方式还缺乏全面的了解,甚至有些人对基础设施是否具有“商品性”存在疑虑,同时担心运用项目融资方式会导致国家主权的丧失。其实,我们采用项目融资投资的项目,主要是那些目前经济发展中急需、而国家财政目前又无力投资或者一时拿不出大量资金来投资的项目。采用项目融资方式,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利用外资把这些项目建设起来,从而大大增强我国经济的有效供给能力,带动和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并取得广泛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6法律问题:管辖法律和法律完善

1.6.1.管辖法律。一般来说,合同适用于合同当事人注册国的法律,而我国目前的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项目融资合同若完全适用我国法律,则难以实现其预定的目标。所以,要

适用境外法(如香港法、英国法和美国法),但境外的贷款人对这些境外法能否在中国境内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还心存疑虑。

1.6.2.法律完善。对于项目的境外贷款银行和投资者来说,东道国有无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投资能否成功的重要条件,尽管各方当事人会签署一系列合同或文件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建设与营运,但这些合同和文件的执行需要法律的保障,并且一旦发生纠纷,很可能诉诸于法律来解决。目前我国实施项目融资所依据的主要是1995年颁布的《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1997年颁布的《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但对于诸如包括BOT投资方式在内的项目融资方式的一些具体问题,如项目的审批程序、实施的指导原则、项目的收益分配、政府担保的范围和界限等,尚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也缺乏一个统一管理的机构,使贷款银行和投资者得不到正确的政策信号,影响其对项目融资的兴趣和信心。

(注:此段相关文字资料来源:中国法律法规网)

二、对我国发展项目融资方式引进外资的政策建议

2.1为非国有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投融资环境。要打破行业垄断,积极促进竞争,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和发展的环境,同时一些主要由国家财政投资为主的基础性建设项目也完全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非国有经济参股进入。尽快解除对资本市场的计划控制和行政干预,在直接融资上给予非国有经济平等的进入条件,由市场来决定企业上市资格。应尽快考虑开放二板市场,在条件具备的地区设立低标准的股权交易市场,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辟直接融资渠道。

2.2加强对项目融资方式审批政策的研究

2.2.1项目贷款银行首先考虑支持列入鼓励类的项目,因为这类项目不仅政治风险低,而且有可能享受国家各种优惠的倾斜政策,在收益和还贷方面得到更多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容易得到政府的批准。

2.2.2按照我国的投资项目决策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后,只有在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通过开工前审计并取得开工批准书后,项目才能正式开工。对于贷款银行,国家有关文件明文禁止其向未经批准的新开工项目发放贷款。因此,项目贷款的国外贷款银行应将项目公司已经获得或至少在可以预见的合理期限内即将获得新开工报告的批准作为贷款的提款前提,否则违规发放贷款或因人民币等其他贷款到位延迟导致的工程建设拖期均会对项目贷款银行产生不利影响。

2.2.3政府应对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部门的审批内容和权限加以明确,从而理顺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使项目承办方的报批手续简化、线路通畅,也使项目筹建计划具有一定的时间可预测性。

2.3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投资人、债权人权益。政府和企业必须转变观念,切实保障投资人的权益,以保持融资渠道的长久畅通。要下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环境,严厉打击借改制之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严禁其易地为官。对资本市场要从为国企改革脱困服务转变为投资人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服务,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管理,真正启动退市机制,实现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

2.4规范收益担保机制投资要确保收益,这是一条重要的经营原则。

特别在我国现阶段,项目投资者在许多方面面临着不确定性风险,因此一般要求有明确、稳定的收益来源保证,即较为可靠的回报率保证。一般来说,电力等能源项目的收益来源通常体现在电力购买商的购电合同上;道路、桥梁和隧道等交通项目的收益则主要来源于能够征收的车辆通行费或东道国政府担保的最低交通量;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收益则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或某个国营部门承诺的付款或向用户直接销售的收入。但是,像电力、交通、供水等设施是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协议的定价水平不可能超过一般的平均承受能力和当地的价格水平。所以,有些项目在价格水平不能保证项目公司所要求的投资收益的情况下,政府必须给予一定的其他保证或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项目的开发经营权。比如英法海峡隧道工程,是完全按市场规律运作的投资项目,隧道收费标准由项目公司自行确定,项目的风险主要由项目的发起方和银行承担,英、法两国政府只为项目贷款提供了“无替代设施”担保,即承诺33年之内不建第二个横跨海峡的隧道。又如泰国曼谷的高架铁路项目,规定的收费标准是每公里0.3泰铢,这与泰国已有的公路收费标准大体相当。但是,泰国政府将铁路沿线两侧的1平方公里内的土地开发权交给了项目公司。由于这些土地位于曼谷的繁华地段,开发价值大,以此作为对铁路收费偏低的一种补偿。我国现阶段,由于市场发育等各方面还不是很成熟,人们对于项目融资的运作过程还比较陌生。为了鼓励外资参与这种方式的融资,可以参照国外的一些成功案例,给予项目一定的其他保证。

2.5提高发起人的信誉度,加强项目融资专门人才的培养当前提高我国借款人信用等级的途径就是培育项目融资成功的工程范例,以此来加强外国投资者和贷款银行对我国投资的信心。另外,要想真正地利用项目融资方式吸引外资,必须从战略角度出发培养项目融资方面的融资顾问、评估、法律、税务和招标等专门人才,政府也应根据我国国情制定符合宏观经济要求的政策法规,培养锻炼一批既懂专业又具有项目融资知识和对外谈判经验的人才,培育出既了解中国国情又熟悉国际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

2.6加强对项目融资方式具体法律问题的研究

2.6.1.关于如何处理项目融资中管辖法律的问题,应在合同中注明遵循中国的法律,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与项目有关各方协作,共同处理项目融资方式下特殊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对项目的特殊合同的操作方案要进行特殊的设计,使之做到在国内既合法合规,又具有可执行

性。对于中国法律不能满意解决或处理的问题,则订立由外国法律管辖的协议另行作出规定,但中国政府应保证这些境外法在境内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2.6.2政府应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环境。同时,为保证项目融资合同的履行,应加大对法律的执行和监督力度,加强企业的法制观念,对项目融资在我国的顺利开展扫除障碍,使这种新的融资方式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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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1.××行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2.××企业经营现状和对策分析 3.××企业的营销渠道管理策略分析 4.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化问题的探讨 5.外资零售业市场准入与发展我国零售业的对策 6.谈中国百货超市化的动因和出路 7. ...

    金融论文选题参考

    金融论文选题参考 银行类 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及对策研究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呆帐准备金提取方法研究 商业银行信贷 险防范研究 我国银行支付清算制度改革研究 银行会计方法防范银行风险 论我国商业 ...

    选题题目参考

    一.项目管理 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 项目融资BOT 模式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3. 项目融资TOT 模式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4.PPP 项目风险分担方式探析 5.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研究 6.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分析 7. 工程 ...

    网络教育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网络教育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选题原则说明: 1. 2. 3. 4. 5. 后面所附选题为参考选题,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另外选题. 后面所附参考选题只是指出一个研究方向,并非不可更改的题目,学生可以 从一个选题中选择一个具体的问题加以 ...

    金融学论文题目汇总

    金融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 现金流量与公司价值关系的实证研究 2 资本结构与企业财务安全的理论与实证分析 3 ××上市公司股票定价实证分析 4 钢铁类上市公司财务杠杆的特征与投资建议 5 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内生优化研究 6 ST类上市公司财务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论文题目(1)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1. ××省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对策研究 2. 中国对外贸易产品结构变迁研究 3. ××省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实证研究 4. 工业制成品出口结构变迁对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5. 中国战略性产业的选择与培 ...

    经济生活文摘

    期刊简介: <经济生活文摘>杂志是由中国经济 报刊协会主管主办的.中英文双语半 月刊.国内统一刊号:CN11-4505/F,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9-5535.以 权威性.科学性.实效性.准确性. 可读性为办刊方针:办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