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型企业审计
李松艳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沈阳分所
【摘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一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于2010年11月1日由财政部批准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审计准则的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现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代之以在每项应用指南中增加“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部分。这种做法将显著增强对审计小型被审计单位的指导力度,有效提高审计准则的适用性。本文拟结合新审计准则的变化来进一步探讨了小型企业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关键词】小型企业新审计准则
一、小型企业及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概念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小型企业(小型被审计单位)的概念。2011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通知中重新界定了小型企业的概念。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以工业企业为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新审计准则中指出,小型被审计单位是指在性质上具有下列典型特征的实体:1.所有权和管理权集中于少数个体(通常是指单一个体一既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拥有该小型被审计单位所有权的其他实体,但前提是该所有者具有相关的定性特征);2.具有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①从事简单的交易;②会计记录简单;③业务类别较少并旦业务类别中产品较少;④内部控制较少;⑤较少层级的管理层负责广泛的控制活动;⑥较少职员,其中多数人承担广泛的职责。
以上并未完全列举出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征,这些特征并不为小型被审计单位所独有,小型被审计单位也未必具有所有这些特征。
二、小型企业审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目前,小型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仍占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大部分,而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一直是困扰注册会计师的一大难题,主要表现在如何控制审计风险、审计程序执行的繁简程度以及何种审计程序更有效等。
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査风险。由于小型企业的资产规模小、经营业务稳定性差,且普遍存在审计收费偏低、控制环境不尽完善等现象,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审计风险,小型企业的重大错报风险通常很高,那如何能既有效控制审计风险又能控制审计成本就成为考验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的一大难题,这就要求在审计中审慎考虑到审计风险,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把有限的审计时间安排到重要的会计科目及业务循环上去,通过执行有效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在执行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这一审计程序时,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小型企业没有书面的内部管理制度,但确有内部不成文的规定,这种情况也不能说这个企业无内部控制。针对中小型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商业交易相对简单的特点,应用指南多次强调了小型企业的审计在总体上要相对简单易行,并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指导。
例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指出,在小型被审计单位,可能无法获取以文件形式存在的有关控制环境要素的审计证据,特别是在管理层与其他人员的沟通不够正式但却有效的情况下。例如,小型被审计单位可能没有书面的行为守则,但却通过口头沟通和管理层的示范作用形成了强调诚信和道德行为重要性的文化。因此,管理层或业主兼经理的态度、认识和措施对注册会计师了解小型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非常重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时,小型被审计单位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和相关业务流程可能不如较大型被审计单位复杂。
但其作用同样重要。管理层积极参与经营管理的小型被审计单位,可能不需要详细描述会计流程、复杂的会计记录或书面政策。因此,在对小型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了解其系统和流程就较为容易,也更依赖于询问而不是对文件的检查。
注册会计师审计一般均需执行以下审计程序:初步业务活动程序、风险评估程序(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及风险评估)、内部
控制测试(包括整体层面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层面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层面内部控制测试等)、实质性程序、特殊事项审计程序及报告完成阶段审计程序等审计程序。可以看出,完成一个企业的审计工作需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很多。由于小型企业一般规模较小、内部控制也不完善,一些企业根本不具备执行所有审计程序(特别是内部控制测试程序)的条件,为了完成审计工作底稿,一些注册会计师就会硬性地编制内部控制测试工作底稿,既浪费审计时间又无审计效果。
针对上述情况,新审计准则更加强调运用职业判断,着重于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解决问题,而非细化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应用指南指出审计小型被审计单位时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下列内容: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的了解、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确定的重要性、评估的风险、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重大事项以及得出的结论等。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小型企业的特点,“因地制宜”地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提供了基础。例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小型企业时发现企业不存在很多的控制活动,则可以不采用控制测试,而主要采用实质性程序,因为这才是最有效的。
通过执行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这一审计程序,初步确定重要帐户、重大认定的固有风险,识别重大流程及交易、了解重大交易流程及相关控制,确定重大错报风险及其对重大帐户及认定的影响,进而确定各会计账户、业务循环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执行程度。对于重要
的账户及交易流程执行详细而有效的审计程序,并记录于工作底稿,对于非重大的会计账户、业务流程则执行核对及分析程序,这样既有效率也有效果。针对如何以有效率和效果的方式执行审计工作,新审计准则体系从如何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组织审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等方面,对小型企业审计提供了指导。例如,应用指南指出,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审计中考虑的所有事项或作出的所有职业判断,既没必要也不可行,记录的重点应是重大事项和重要判断。在编制小型企业审计工作底稿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将审计的各个方面全部记录在一份文件中,并在适当时交叉索引至支持性的审计工作底稿;在审计小型被审计单位时,恰当、简要的备忘录可以作为对总体审计策略的记录;项目组讨论、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在财务报表层次及认定层次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及识别出的风险及了解的相关控制等工作底稿可能包含在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工作底稿中,风险评估的结果可以单独予以记录,也可作为注册会计师对进一步审计程序记录的一部分。再如,应用指南指出,如果被审计单位没有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
则注册会计师无需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的所有内容。
新审计准则的出台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小型企业给出了指导性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更切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
参考文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应用指南2010》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11248经济论丛__
论小型企业审计
李松艳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沈阳分所
【摘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一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于2010年11月1日由财政部批准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审计准则的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现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代之以在每项应用指南中增加“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部分。这种做法将显著增强对审计小型被审计单位的指导力度,有效提高审计准则的适用性。本文拟结合新审计准则的变化来进一步探讨了小型企业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关键词】小型企业新审计准则
一、小型企业及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概念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小型企业(小型被审计单位)的概念。2011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通知中重新界定了小型企业的概念。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以工业企业为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新审计准则中指出,小型被审计单位是指在性质上具有下列典型特征的实体:1.所有权和管理权集中于少数个体(通常是指单一个体一既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拥有该小型被审计单位所有权的其他实体,但前提是该所有者具有相关的定性特征);2.具有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①从事简单的交易;②会计记录简单;③业务类别较少并旦业务类别中产品较少;④内部控制较少;⑤较少层级的管理层负责广泛的控制活动;⑥较少职员,其中多数人承担广泛的职责。
以上并未完全列举出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征,这些特征并不为小型被审计单位所独有,小型被审计单位也未必具有所有这些特征。
二、小型企业审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目前,小型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仍占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大部分,而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一直是困扰注册会计师的一大难题,主要表现在如何控制审计风险、审计程序执行的繁简程度以及何种审计程序更有效等。
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査风险。由于小型企业的资产规模小、经营业务稳定性差,且普遍存在审计收费偏低、控制环境不尽完善等现象,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审计风险,小型企业的重大错报风险通常很高,那如何能既有效控制审计风险又能控制审计成本就成为考验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的一大难题,这就要求在审计中审慎考虑到审计风险,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把有限的审计时间安排到重要的会计科目及业务循环上去,通过执行有效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在执行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这一审计程序时,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小型企业没有书面的内部管理制度,但确有内部不成文的规定,这种情况也不能说这个企业无内部控制。针对中小型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商业交易相对简单的特点,应用指南多次强调了小型企业的审计在总体上要相对简单易行,并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指导。
例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指出,在小型被审计单位,可能无法获取以文件形式存在的有关控制环境要素的审计证据,特别是在管理层与其他人员的沟通不够正式但却有效的情况下。例如,小型被审计单位可能没有书面的行为守则,但却通过口头沟通和管理层的示范作用形成了强调诚信和道德行为重要性的文化。因此,管理层或业主兼经理的态度、认识和措施对注册会计师了解小型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非常重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时,小型被审计单位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和相关业务流程可能不如较大型被审计单位复杂。
但其作用同样重要。管理层积极参与经营管理的小型被审计单位,可能不需要详细描述会计流程、复杂的会计记录或书面政策。因此,在对小型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了解其系统和流程就较为容易,也更依赖于询问而不是对文件的检查。
注册会计师审计一般均需执行以下审计程序:初步业务活动程序、风险评估程序(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及风险评估)、内部
控制测试(包括整体层面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层面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层面内部控制测试等)、实质性程序、特殊事项审计程序及报告完成阶段审计程序等审计程序。可以看出,完成一个企业的审计工作需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很多。由于小型企业一般规模较小、内部控制也不完善,一些企业根本不具备执行所有审计程序(特别是内部控制测试程序)的条件,为了完成审计工作底稿,一些注册会计师就会硬性地编制内部控制测试工作底稿,既浪费审计时间又无审计效果。
针对上述情况,新审计准则更加强调运用职业判断,着重于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解决问题,而非细化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应用指南指出审计小型被审计单位时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下列内容: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的了解、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确定的重要性、评估的风险、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重大事项以及得出的结论等。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小型企业的特点,“因地制宜”地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提供了基础。例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小型企业时发现企业不存在很多的控制活动,则可以不采用控制测试,而主要采用实质性程序,因为这才是最有效的。
通过执行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这一审计程序,初步确定重要帐户、重大认定的固有风险,识别重大流程及交易、了解重大交易流程及相关控制,确定重大错报风险及其对重大帐户及认定的影响,进而确定各会计账户、业务循环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执行程度。对于重要
的账户及交易流程执行详细而有效的审计程序,并记录于工作底稿,对于非重大的会计账户、业务流程则执行核对及分析程序,这样既有效率也有效果。针对如何以有效率和效果的方式执行审计工作,新审计准则体系从如何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组织审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等方面,对小型企业审计提供了指导。例如,应用指南指出,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审计中考虑的所有事项或作出的所有职业判断,既没必要也不可行,记录的重点应是重大事项和重要判断。在编制小型企业审计工作底稿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将审计的各个方面全部记录在一份文件中,并在适当时交叉索引至支持性的审计工作底稿;在审计小型被审计单位时,恰当、简要的备忘录可以作为对总体审计策略的记录;项目组讨论、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在财务报表层次及认定层次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及识别出的风险及了解的相关控制等工作底稿可能包含在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工作底稿中,风险评估的结果可以单独予以记录,也可作为注册会计师对进一步审计程序记录的一部分。再如,应用指南指出,如果被审计单位没有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
则注册会计师无需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的所有内容。
新审计准则的出台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小型企业给出了指导性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更切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
参考文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应用指南2010》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11248经济论丛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