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

一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制度

1、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二 聘用合同制度

1、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2、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8、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三 考核和培训制度

1、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3、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4、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5、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四 奖励和处分制度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2、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3、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5、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6、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7、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六 人事争议处理制度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3、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4、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七 工作大事记制度

1、凡属单位公务活动中重要的事项都须形成大事记。

2、工作大事记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抓,专人负责,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准确提供必要信息。

3、工作大事记涉及工程管理、人事管理、水政监察、经济管理和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单位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等方面情况、事件。

4、大事记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等,做到简明、扼要、准确、及时。

5、根据上级要求,定期以书面形式上报大事记,并按年度整理成书面材料,形成档案资料。

八 学习培训制度

1、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2、坚持自学为主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做好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3、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参加市局统一举办的工人等级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办理晋升等级等有关事宜。

4、工程技术人员和电工、闸工、机工等,要参加市局统一组织

的各种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学历教育。

6、适时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市局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和有关会议,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7、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建设规划,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职工年培训率达30%以上。

九 请示、报告与工作总结制度

1、凡上级下达的任务,一经完成下达任务后,应及时将资金筹措、工作安排、工作效果等进行总结,写出工作总结报送下达任务的上级及有关部门。

2、凡涉及工程、生产、人事、财务等重大问题的,应按先请示、再工作、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总结并报告上级的程序执行。

3、日常工作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需请示的问题,一般由现场负责人向站所长请示、报告;如站所长不能解决答复的,由站所长向处领导请示、报告。

4、汛前、汛后检查结束后,应于4月底和10月底写好检查工作总结,并报送处工管科;当月的流量统计表、日平均水位统计表,应于次月的5日前报送处工管科。

5、每年年终各所职工均应将一年内工作完成情况、工作经验和教训写成工作总结按规定时间报送管理处。管理所还应完成全所的年度工作总结等工作总结。

6、全所上下应形成工作之前常请示,工作之中多报告,工作之

后有总结的良好风气。严禁大事不请示,无事乱报告,事事无总结的歪风滋长蔓延。

十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制度

1、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2、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3、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

一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制度

1、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二 聘用合同制度

1、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2、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8、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三 考核和培训制度

1、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3、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4、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5、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四 奖励和处分制度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2、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3、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5、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6、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7、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六 人事争议处理制度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3、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4、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七 工作大事记制度

1、凡属单位公务活动中重要的事项都须形成大事记。

2、工作大事记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抓,专人负责,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准确提供必要信息。

3、工作大事记涉及工程管理、人事管理、水政监察、经济管理和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单位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等方面情况、事件。

4、大事记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等,做到简明、扼要、准确、及时。

5、根据上级要求,定期以书面形式上报大事记,并按年度整理成书面材料,形成档案资料。

八 学习培训制度

1、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2、坚持自学为主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做好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3、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参加市局统一举办的工人等级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办理晋升等级等有关事宜。

4、工程技术人员和电工、闸工、机工等,要参加市局统一组织

的各种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学历教育。

6、适时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市局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和有关会议,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7、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建设规划,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职工年培训率达30%以上。

九 请示、报告与工作总结制度

1、凡上级下达的任务,一经完成下达任务后,应及时将资金筹措、工作安排、工作效果等进行总结,写出工作总结报送下达任务的上级及有关部门。

2、凡涉及工程、生产、人事、财务等重大问题的,应按先请示、再工作、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总结并报告上级的程序执行。

3、日常工作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需请示的问题,一般由现场负责人向站所长请示、报告;如站所长不能解决答复的,由站所长向处领导请示、报告。

4、汛前、汛后检查结束后,应于4月底和10月底写好检查工作总结,并报送处工管科;当月的流量统计表、日平均水位统计表,应于次月的5日前报送处工管科。

5、每年年终各所职工均应将一年内工作完成情况、工作经验和教训写成工作总结按规定时间报送管理处。管理所还应完成全所的年度工作总结等工作总结。

6、全所上下应形成工作之前常请示,工作之中多报告,工作之

后有总结的良好风气。严禁大事不请示,无事乱报告,事事无总结的歪风滋长蔓延。

十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制度

1、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2、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3、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相关文章

    关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法律适用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成为国家认可的一项基本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要组 ...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XX公司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关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司发展要求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 ...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一)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 ...

    聘用制与合同制各是什么意思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视角下的职工权益保护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视角下的职工权益保护 [摘要] 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是我国事业单位新时期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依据,对于规范事业单位用人管理意义重大.事实上,事业单 ...

    专门档案管理 作业

    专门档案管理 管理学院 档案学 46100819 杨逢雨 思考 第一题:人事档案的分类[探讨传统意义上的四种分类方法,即学生.工人.干部以及军事这四类划分方法是否符合当前社会人事档案现况] 我国的人事档案主要由干部档案.工人档案.学生档案. ...

    第五讲劳动人事关系及其争议处理

    第五讲 劳动人事关系及其争议处理 目 录 第一章 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第二章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与运作 第三章 劳动人事争议的解决机制 劳动人事关系及其争议里面实际上包括劳动人事关系及其争议,但是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 ...

    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某场经济的需要,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和建立新型的适应某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人事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某场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 ...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总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11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 ...

    解读2014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问:为什么要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答: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