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流店乡2010年农民负担工作的
自 查 报 告
县农监办、纠风办:
根据农监办[2010]152号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11月19日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2010年农民负担自查的行动方案,成立了自查小组。11月20日召开了涉农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门安排部署了各村及涉农门开展自查自纠的内容、方法、时间,要求涉农部门写出自查报告,于12月18日前报乡纪委。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2010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42708.76 亩,补贴款3575577.51元,已通过银行发放完毕。
2、退耕还林2010年补贴款266225元,已发放完毕。
3、农机补贴由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落实,县农机局直接发放。
4、水稻良种补贴11个村42708.76亩,补贴金额 640631.4元,已通过银行发放到户。
5、水稻保险7347户319838.09元,待落实受灾情况后发放。
6、油菜补贴220000元,已发放完毕。
7、家电及汽车下乡,上年结余94232.08元,本年拨出422967.41元,本年收入400000元,本年结余71264.67元。
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补”发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由学生写出申请,由所在村委会审批加盖公章,学校严格审批后报县教育局。每人每学期 375元,上学期补贴668人计250500元,下学期补贴520人计195000元,均张榜公示后,作为生活补助,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
9、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31人,其中:集中供养第一、
二、三季度90人,第四季度115人,每人每年2000元,分散供养116人,第人每年1200元,总计35.33万元,全额打入对象个人存折上,发放到位。
农村低保总人口1590人,每人每年720元,资金总计114.48万元。其中:第一、二季度及上半年低保提标资金总计57.24万元,全额打入对象个人存折上,发放到位。第三季度由于正在对低保对象调整,低保资金28.62万元在乡财税所帐上。第四季度低保资金28.62万元尚未到帐。
农村大病救助资金总计10.237万元,实行现金发放。城乡救助6人计1.1万元,农村五保对象救助4人计0.632万元,农村大病救助24人计8.015万元,城镇医疗救助1人计0.49万元。由于部分人员外出或外地治病,暂未发放完毕,正陆续发放。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人每年3490元,计8.376万元。其中:2008年第二季度11人计3.839万元,2009年第一季度13人计4.537万元,由于2010年下半年4.188万元于12月20日刚拨付尚未发放。
2010年度灾后倒房重建6户,每户补助1.37万元,计
8.22万元,由于倒房重建第二批补助资金未到帐,暂未发放。
10、计生奖励扶助全乡44人,每人每年600元,已全额发放到位。
11、村级经费491380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书本费和杂费,教辅资料、保险、校服、牛奶等项目由学生自愿购买,没有强行安排。
2、农村照明电每度 0.56元,农业生产用电每度0.641 元,农业排灌每度0.621元,商业用电每度0.78元。
3、水费征收按照上级规定5.4元每亩,计收款19万元。
4、农民建房用地除没有审批手续,违反规定乱建者受处罚外,没有收取其他费用。
5、计划生育生育证今年发放,一孩238张,二孩17张, 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1357张,四项手术落实397例等全部免费。社会抚养费征收按照《河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法征收,已全额上缴国库53万元。
6、婚姻登记现由县行政审批大厅统一办理。
7、新农村合作医疗2010年参合农民28684人,累计住院病人补偿1247人次,补偿金额910494.85元,门诊小额补偿2640人次,补偿金额360573.30元。
8、在办理新农保、新农合过程中,农民除交纳个人应筹资金部分外,没有收取其他费用。
9、农村户籍管理和身份证办理按照文件规定,首次办理二代身份证20元,补办二代身份证40元,办理户口本、迁移证等每项收费4元。
10、生猪屠宰每头收费48元。
11、报刊征订各村各单位严格控制在500元以内。
三、村内公益事业等筹资筹劳情况
2010年以来,按照《河南省、市、县关于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遵照议事程序开展筹资筹劳。全乡共有7个村实施一事一议项目,涉及项目村民筹资396380元。严 格按程序层层审批,取得较好效果。
四、基层组织和部门向农民收费情况
村级组织2010年除按规定征收水费外,没有其他任何收费,基层组织和部门没有违规向农民个体小商户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中没有违规现象发生,村级卫生所严格执行医药价格规定,合理收费。
五、农民负担“五项”制度执行情况
乡村债务由乡三资代理中心管理,农民负担“五项”制度有序进行。各涉农部门收费价格都有公示牌公示,让农民明白缴费。
六、农民负担信访件和案件查处情况
2010年以来, 11个行政村,设立农民负担举报电话,农民负担管理机制有序开展工作,没有发生农民负担信访案件。村务、政务公开在乡镇三资代理中心进行了公示。
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我乡11个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凡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四议两公开”决策实施过程。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监督村级财务管理情况。监督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监督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县纪委文件要求,重点排查惠农资金发放有无截留及虚报冒领,有无改变资金用途,有无从项目中提取办公经费及报销不合理开支行为,在涉农收费项目中有无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等加重农民负担现象发生。通过调查,没有发生上述违规行为。
传流店乡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3日
传流店乡2010年农民负担工作的
自 查 报 告
县农监办、纠风办:
根据农监办[2010]152号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11月19日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2010年农民负担自查的行动方案,成立了自查小组。11月20日召开了涉农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门安排部署了各村及涉农门开展自查自纠的内容、方法、时间,要求涉农部门写出自查报告,于12月18日前报乡纪委。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2010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42708.76 亩,补贴款3575577.51元,已通过银行发放完毕。
2、退耕还林2010年补贴款266225元,已发放完毕。
3、农机补贴由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落实,县农机局直接发放。
4、水稻良种补贴11个村42708.76亩,补贴金额 640631.4元,已通过银行发放到户。
5、水稻保险7347户319838.09元,待落实受灾情况后发放。
6、油菜补贴220000元,已发放完毕。
7、家电及汽车下乡,上年结余94232.08元,本年拨出422967.41元,本年收入400000元,本年结余71264.67元。
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补”发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由学生写出申请,由所在村委会审批加盖公章,学校严格审批后报县教育局。每人每学期 375元,上学期补贴668人计250500元,下学期补贴520人计195000元,均张榜公示后,作为生活补助,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
9、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31人,其中:集中供养第一、
二、三季度90人,第四季度115人,每人每年2000元,分散供养116人,第人每年1200元,总计35.33万元,全额打入对象个人存折上,发放到位。
农村低保总人口1590人,每人每年720元,资金总计114.48万元。其中:第一、二季度及上半年低保提标资金总计57.24万元,全额打入对象个人存折上,发放到位。第三季度由于正在对低保对象调整,低保资金28.62万元在乡财税所帐上。第四季度低保资金28.62万元尚未到帐。
农村大病救助资金总计10.237万元,实行现金发放。城乡救助6人计1.1万元,农村五保对象救助4人计0.632万元,农村大病救助24人计8.015万元,城镇医疗救助1人计0.49万元。由于部分人员外出或外地治病,暂未发放完毕,正陆续发放。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人每年3490元,计8.376万元。其中:2008年第二季度11人计3.839万元,2009年第一季度13人计4.537万元,由于2010年下半年4.188万元于12月20日刚拨付尚未发放。
2010年度灾后倒房重建6户,每户补助1.37万元,计
8.22万元,由于倒房重建第二批补助资金未到帐,暂未发放。
10、计生奖励扶助全乡44人,每人每年600元,已全额发放到位。
11、村级经费491380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书本费和杂费,教辅资料、保险、校服、牛奶等项目由学生自愿购买,没有强行安排。
2、农村照明电每度 0.56元,农业生产用电每度0.641 元,农业排灌每度0.621元,商业用电每度0.78元。
3、水费征收按照上级规定5.4元每亩,计收款19万元。
4、农民建房用地除没有审批手续,违反规定乱建者受处罚外,没有收取其他费用。
5、计划生育生育证今年发放,一孩238张,二孩17张, 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1357张,四项手术落实397例等全部免费。社会抚养费征收按照《河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法征收,已全额上缴国库53万元。
6、婚姻登记现由县行政审批大厅统一办理。
7、新农村合作医疗2010年参合农民28684人,累计住院病人补偿1247人次,补偿金额910494.85元,门诊小额补偿2640人次,补偿金额360573.30元。
8、在办理新农保、新农合过程中,农民除交纳个人应筹资金部分外,没有收取其他费用。
9、农村户籍管理和身份证办理按照文件规定,首次办理二代身份证20元,补办二代身份证40元,办理户口本、迁移证等每项收费4元。
10、生猪屠宰每头收费48元。
11、报刊征订各村各单位严格控制在500元以内。
三、村内公益事业等筹资筹劳情况
2010年以来,按照《河南省、市、县关于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遵照议事程序开展筹资筹劳。全乡共有7个村实施一事一议项目,涉及项目村民筹资396380元。严 格按程序层层审批,取得较好效果。
四、基层组织和部门向农民收费情况
村级组织2010年除按规定征收水费外,没有其他任何收费,基层组织和部门没有违规向农民个体小商户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中没有违规现象发生,村级卫生所严格执行医药价格规定,合理收费。
五、农民负担“五项”制度执行情况
乡村债务由乡三资代理中心管理,农民负担“五项”制度有序进行。各涉农部门收费价格都有公示牌公示,让农民明白缴费。
六、农民负担信访件和案件查处情况
2010年以来, 11个行政村,设立农民负担举报电话,农民负担管理机制有序开展工作,没有发生农民负担信访案件。村务、政务公开在乡镇三资代理中心进行了公示。
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我乡11个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凡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四议两公开”决策实施过程。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监督村级财务管理情况。监督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监督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县纪委文件要求,重点排查惠农资金发放有无截留及虚报冒领,有无改变资金用途,有无从项目中提取办公经费及报销不合理开支行为,在涉农收费项目中有无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等加重农民负担现象发生。通过调查,没有发生上述违规行为。
传流店乡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