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目标考核细则

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满 序号 考核 项目 分领导 班子 建设分 项理 论 学 习单项 分值20评分标准得 分合 计评分责 任部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有学习计划得 5 分、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不少于 12 次,并有 学习笔记得 15 分。 重大事情集体讨论决定,有记录得 3 分;民主生活会按时召开得 4 分;民主生 活会材料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得 3 分,上报材料不规范扣 4 分。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 2 次以上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得 4 分;党建工作有年度计划得 2 分;及时上报党建工作报表、材料得 4 分,未 及时上报的单位每次扣 1 分。 建立健全“三会一课” 、流动党员管理、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党费收缴管理、入 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等党建工作制度不少于 6 项得 6 分;每少一项扣 1 分;坚持“三 会一课”制度,并有原始活动记录得 4 分。 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具体的内业材料。参照检查方案 打分。 1、加强党员管理。有党员名册得 1 分,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队,登记造册得 1 分,党内活动有安排、有记录得 2 分,党内文件规范齐全得 1 分。 2、建立并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 培养得 1 分;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齐全,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写实档案得 2 分;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与单位在职党员比例达到 1:1 得 1 分。 3、预备党员转正材料齐全,并上报及时得 1 分。 4、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时规范得 1 分。 5、流动党员有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能够有效进行教育管理得 2 分;发 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并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年检得 2 分。 按时足额收缴党费,有支部成员专人负责,每月收缴一次,半年上解一次得 5 分,无专人负责的扣 1 分,上解不及时扣 2 分。 组织部130 民主 集中制 10党建工 作部署 10 落实 党建 工作 2 责任 制 党员队 15 伍建设 65 党建工 10 作制度 教育实 30 践活动组织部3党费 收缴 管理 工作55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序号 项目 满分 有精神文明建设机构。 1 领导 重视 20 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每月向宣传部至少上报 2 条信息。 领导小组每半年研究一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重要精神。 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安排,有行业特点和针对性、有可操作性。 2 规范 化建 设 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总结。 20 有领导干部学习笔记,每月学习达到一次,笔记字数全年 1.5 万字。 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体育活动。 省级文明单位 10 分,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8 分、文明单位 6 分,区级 文明单位标兵 4 分、文明单位 2 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知晓工程;全民敬业工程有安排、落实。 经常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组织学习宣传公民文明公约和文明守则。 开展文化活动年度达 5 次以上。 4 科学 文化 教育 组织参加区委宣传部开展各项学习培训。 20 有文化活动场所,有活动器材。 积极完成党报党刊订阅任务。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志愿者平台管理,有方案、总结。 5 人文 环境 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情况。 20 开展“中国梦,我的梦”活动情况,有方案、总结。 向宣传部推荐典型情况。 分 项 分 值 2 10 4 4 2 2 3 3 10 6 5 4 5 8 4 8 5 5 6 4 考核 方式 查阅文件 核实 查阅记录 查阅记录 查文件 查材料 查笔记 查记录 查阅档案 查影像资料 查记录 查记录 查影像资料 查记录 实地查看 核实 查材料、影像 资料、核实 查影像资料 查材料、影像 资料 查材料、核实 得 分 合计 评分责 任部门3思想 道德 建设20宣传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细则项目 总 分 考核项目 必须抓好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工作 年初向管辖范围内的主要负责人 下发一份党员廉政建设岗位责任 书 年内听取一次班子成员抓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抓好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每年在 本单位本部门职工群众中开展一 次述廉 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 出问题的解决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党 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明确党政 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分 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围绕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 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主 动查找、纠正和解决“四风”突 出问题;深入开展“四风”严肃 整顿工作作风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 大问题决策票决制,实权岗位分 权和岗位交流轮换,单位、部门 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 等重大事项 分 数 2 0.5 0.5 0.5 0.5 1 考核标准 “一把手”对班子成员从严教育和管理,没有出现问题的得分。 无佐证材料的不得分。 无佐证材料的不得分。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未能全部保持正常运行的不得分。 无佐证材料的不得分。 党政“一把手”没有专门做过指示的扣 0.5 分,出现因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重大事件、 重大事故或群体上访事件, 每件扣 0.5 分。 纪检委 2 看佐证材料,每有一项得 0.5 分。党政一把 手执行 “三必 5 抓、六必 做”情况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 5 腐败工作 完成情况1无佐证的材料的不得分。2无佐证材料的不得分。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细则序号 考核 满 单位 分 分 项 工作 任务 单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 分 合 计 评分责 任部门1所 有 100 单 位60积极开展平安建设,落实各项综合治理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稳定,治 安秩序良好;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显下降,人口犯罪减少,不发生有影响 的黄赌毒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无黑社会团伙犯罪案件,无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 事件,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化解。 人民群众公共安全感和治安状况满意率要达到 95%以上;不发生火灾、交通死亡 事故;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每人扣 2 分;单位内部安全稳定,严格按规定值 班值宿。 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加强和创 新社会管理,落实责任制,主动联系,密切合作,为平安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无违法犯罪,无违法行政案件,无人员违纪,无职务 犯罪;及时完成交办的综治工作任务;综治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综治工作,按时参 加有关会议,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每半年述职一次。 综合治理参与率、治安状况满意率要达到 95%以上;不发生火灾、被盗案件,不 发生车辆交通肇事;无安全事故、治安灾害事故,值班值宿无漏岗问题。综治办综合40责任 机 工作 关 100 任务 科 室 综合30240综治办30注:1、按《平安建设目标考核责任状》年终综合考评被评为优秀单位(90 分以上,含 90 分) ; 2、按《平安建设目标考核责任状》年终综合考评被评为良好单位(80 分以上,含 80 分) ;3、按《平安建设目标考核责任状》年终综合考评被评为达标单位(60 分以上,含 60 分)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细则考 序 核 满 号 单 分 位 考评 项目 单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 分 合 计 评分责 任部门1所 有 100 单 位组织 领导60是否成立重大事项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否制定开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是否建立比较完备的风险评估工 作台账和相关工作档案。 综治办 是否将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年度内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行安排 部署和总结,看工作总结;对本单位或部门的重大事项是否召 开领导班子会议,看会议记录;重大事项是否开展风险评估。 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方案是否符合 “五个原则” (科学性、 合法性、 可行性、可控性、安全性) ;制定防范化解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 预案。 及时完成区委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及时反馈本部门 有关社会稳定信息。 综治办综合40责任 机 关 工作 2 100 科 任务 室3040是否将风险评估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本部 综合 30 门的职能制定风险评估实施计划; 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并形成评估报告。 评定: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60—79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工作考核细则考 序 号 核 项 目 5 10 1 管 理 45 10 10 10 10 2 实 10 施 55 10 15 有市级以上的科普工作个人或集体荣誉(5 年内) 。 有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工作的活动的活动记录。 有科普宣传栏(画廊、墙报、展板等) 。 有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工作的会议记录。 有科普工作的规章制度。 有科技推广项目或科普基地。 组织、配合科技推广培训并有记录。 科协 10 有分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工作领导。 全年工作计划中有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工作分项安排。 有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工作分项工作计划和总结。 科协 满 分 单项 分数 考 核 内 容 得分 合计 评分责 任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考核 单位 机 关 单 位 目标 内容 组织领导 (20 分) 基础工作 (10 分) 考核标准及计分办法 分 值 建立健全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机构,有普法联络员 1 名得 5 分;将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部署、 有总结得 5 分;建立档案、资料(包括工作记录)齐全得 5 分;保证活动经费得 5 分。 按要求及时完成区委依法治区办交办的各项工作得 5 分;按规定报送半年(6 月 5 日前) 、年终(12 月 10 日前)工作总 结得 5 分。 制定在职人员学法计划,全年不少于 2 次(以计划、笔记为准)得 10 分;制定年度普法考试计划得 5 分;组织考试得 5 分;按要求参加区委依法治区办举办的普法讲座、普法培训班和法律知识考试,参学率和参考率、及格率达 90%得 10 分 普法工作 (区委依法治区办认定) ;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律七进“通知精神,根据职能积极参加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的“法律七 (70 分) 进”和“法律广场” 、 “法律大集”活动得 10 分(区委依法治区办认定) ;采取各种形式,利用本部门各种法律纪念日、 主题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 10 分(以图片为准)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全年组织一次以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为 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得 10 分(以图片为准) ;开展“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得 10 分。 领导重视 建立健全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有普法联络员 1 名得 5 分;将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部署、有总结得 5 分; (20 分) 建立档案、资料(包括工作记录)齐全得 5 分;保证活动经费得 5 分。 基础建设 设置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宣传板,内容及时更新得 10 分;按要求及时完成区委依法治区办交办的各项工作得 5 分;按规 (20 分) 定报送半年(6 月 5 日) 、年终(12 月 10 日前)工作总结得 5 分。 制定在职人员学法计划,全年不少于 2 次(以计划、笔记为准)得 10 分;制定年度普法考试计划得 5 分;组织考试得 5 普法工作 分;按要求参加区委依法治区办举办的普法讲座、普法培训班和法律知识考试,参学率和参考率、及格率达 90%得 10 分 (60 分) (区委依法治区办认定) ;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对接,开展各种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得 10 分(以 图片为准) ;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得 8 分(以图片为准) ;每个社区有法律义务宣传员 不少于 2 人得 2 分。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得 10 分。 领导重视 建立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机构,有普法络员 1 名得 5 分;将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部署、有总结得 5 分; (25 分) 聘请法制副校长,履行职责,作用明显得 5 分;建立档案、资料(包括工作记录)齐全得 5 分;保证活动经费得 5 分。 基础工作 设置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宣传板、电子屏,内容及时更新得 10 分;按要求及时完成区委依法治区办交办的各项工作得 5 (20 分) 分;按规定报送半年(6 月 5 日) 、年终(12 月 10 日前)工作总结得 5 分。 制定在职人员学法计划,全年不少于 2 次(以计划、笔记为准)得 10 分;制定年度普法考试计划得 5 分;组织考试得 5 普法工作 分;按要求参加区委依法治区办举办的普法讲座、普法培训班和法律知识考试,参学率和参考率、及格率达 90%得 10 分 (55 分) (区委依法治区办认定) ;利用各种法律纪念日、主题日为契机,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 赛、法制征文等活动得 10 分(以文字材料、图片为准) ;学校的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工作达标 得 5 分;开展“民主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得 10 分。社 区学 校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细则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 核 标 准 分值 得分 评分责任 单位1领导学法 用法, 积极 推进依法 行政。(1)未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扣5分; (2)未制定依法行政工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 作计划的,扣5分; (3)未按要求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扣5分; (4) 政府。 行政决策科学 未按要求上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扣5分。 (5)未按要求建立健全重 化、 民主化、 规范化。 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的,扣5分。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 责任制、 组织依法行 政学习宣传、 落实领 导干部学法制度。 (1)未制定法制年度培训计划的,扣5分; (2)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未满 4次的, 扣4分; (3) 未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依法行政知识 (学习记录、 学习笔记) , 扣4分; (4) 未按要求组织法制宣传的 (信息、 图片、 音像) , 扣3分; (5)未按规定上报政府法制信息的(每月两条),扣6分; (6)未 制定和上报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扣8分。 (1)作出的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或上级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 扣4分; (2)未实行罚缴分离的,扣4分; (3)未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动态 档案的,扣4分; (4)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的,扣4 分; (5)本级政府未按规定开展监督检查的(一年至少两次) ,扣4分; (6)未按要求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的,扣4分; (7)重大行政处 罚案件未向上级政府备案的,扣4分。 (1)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违法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的,扣2分; (2)未 按要求上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报表的,扣3分; (3)未依法办理 赔偿、补偿案件的,扣3分; (4)法制人员未按规定代理行政复议、行 政应诉案件的,扣3分; (5)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等重大案件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后未上报备案的,扣3分; (6)未实事求是接受政府法制 机构检查的;扣3分。25302明确行政 职责, 规范 行政执法 行为。行政职责明确, 行政 执法行为规范, 依法 行使权利, 提高行政 执法水平。政府办 283高效化解 行政争议, 纠正违法、 不适当的 依法受理 行政行为, 监督行政 和审理行 复议决定的落实。 政复议案 件。17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内 容 (1)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扣 2 分,职责不明确的,扣 1 分。 (2)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分工不明确的,扣 2 分,未成立应急组织领导机构的,扣 4 分,应急组织领导机构职能不明确的,扣 1 分。 (1)政务值班(7 分) :以传达室代替值班室的,扣 2 分;未明确值班室职责及相对固定值班人员的,扣 2 分;重大会议、活动、节假日和敏感时期 未提前 1 天向区政府应急办报送值班安排表的,一次扣 1 分,期间区政府总值班室抽查发现无人值班、无领导带班或电话无人接听的,一次扣 2 分。 (2)信息报告(16 分) :出现信息迟报、缓报的,一次扣 1 分,漏报、瞒报的,一次扣 2 分,催报后仍不报的,一次扣 3 分;未按要求及时续报事 件进展情况至处置工作结束的,一次扣 2 分,无总结性续报的,一次扣 1 分,未认真传达贯彻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或未按要求反馈落实情况的, 一次扣 2 分,未与区政府应急办建立信息报送网络(电子邮箱或传真)的,扣 3 分。年度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不少于 5 条,每少一条扣 1 分。 未结合本部门应急工作需要制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扣 1—3 分,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扣 1—2 分,未根据演练情况对预案 有效性进行评估的,扣 1 分,未根据评估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的,扣 1 分;未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扣 1 分;未按要求时限上报应急预 案操作手册的,扣 2 分。 突发事件发生后,未按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应急响应的,每次扣 2 分,部门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未及时到达现场的,每次扣 2 分, 未及时有效完成突发事件处置的,扣 1—4 分,未有效进行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的,扣 1—2 分。 未认真学习贯彻《南岔区应急队伍建设方案》文件精神的,扣 1—4 分;未针对本系统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建立区级专业应急队伍的,扣 1—4 分;未建立系统应急队伍的,扣 1 分;应急队伍职责不明确的,扣 1 分。 未制订《年度系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的,扣 2 分,未建立专项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的,扣 4 分,未及时对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进行补库或储备不 足的,扣 4 分,未与有关抢险救援装备物资、生活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签订生产能力预征协议的,扣 2 分。 未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制度的,扣 2 分,未建立重大隐患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监控、整改、排除等为主要内容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或风 险隐患数据库信息不准、不全、不及时更新的,扣 1—3 分,未定期组织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检查的,扣 1—2 分,未定期向本级 政府提交重大风险隐患源整改情况的,扣 1 分。 评 分 标 准 组织机构 建设情况 (10 分) 应急 值守情况 (23 分) 预案编制 和演练 (10 分) 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 (10 分) 应急队伍 建设情况 (10 分) 应急 保障情况 (12 分) 隐患排查 和整改(8 分)应急管理宣传 未制订年度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方案的,扣 3 分,未按要求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的,扣 1—7 分(每年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活动不少于 及培训(10 分) 3 次) 。 交办任务完成 情况 7 分) 加分项目 未完成当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重点任务的,扣 1—3 分,未按要求完成区政府应急办交办事项的,每次扣 2 分。要求 12 月 25 日前报送年度突发事件 评估报告、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未按时报送的,扣 1—2 分。 在市级报刊上每发表 1 篇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章加 1 分;在省级报刊上每发表 1 篇应急管理方面文章加 2 分;在国家级报刊上每发表 1 篇应急管理方 面的文章加 3 分;应急管理经验、做法被上级予以肯定和推广的,加 3 分;及时总结评估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并撰写《突发事件处置案例分析》上 报区政府应急办,每篇加 2 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内 容 组织 领导 (10 分) 评 分 标 准 权重 3分 2分 3分 2分 5分 5分 5分 5分 5分 5分 5分 8分 7分 6分 9分 3分 3分 2分 2分 4分 4分 3分 4分 得分 1、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2、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 3、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4、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 1、办事职责公开:本单位、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分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和联系电话。 2、办事内容公开:除国家明确规定属于保密以外的事项均应公开,特别是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事 业性收费标准和处罚标准等与群众关系密切或群众点题要求公开的事项公开。 3、办事依据公开:对办理的事项,均应一并公开该事项的政策、法律依据,并提供法律法规查询,提供 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的材料,以备索或备查。 4、办事时限公开: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的时限,并履行其承诺。 5、办事程序公开:科学理顺办事程序,需提交的材料、收费标准、审批依据、常见问题解答,利用网站 等形式详细公开办事流程,方便人员办事。 6、办事结果公开:对企业或群众的办事结果必须向办事人公开。对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及群众关注的 或群众点题要求公开的事项的办理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开。 7、办事纪律公开:明确办事纪律,建立监督机制,设立投诉电话,并予公开,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 2、涉及物价、收费、市政、城管、环保、治安等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事项,实行听证会制度。 3、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政务公开专栏、专版或专题节目。 4、按要求编制《政务公开目录》 ,上报政务公开信息,每月 5 条。 1、按规定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 2、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3、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4、需要预公开的按照要求公开。 1、主动接受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2、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4、接受监察、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的专门监督。公开 内容 (35 分)公开 形式 (30 分) 公开 时限 (10 分) 监督保障 机制 (15 分)区长专线(信箱)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领导重视 1、未建立网络成员单位领导亲自督办区长专线(信箱)办交办的事项制度的扣 10 分。 2、区长专线(信箱)交办的事项未经主管领导批示的扣 5 分。 1、对区长专线(信箱)办交办的事项,因上报结果不合格退回重办的(以督办通知为准) ,每发生一件扣 1 分;未按 交办时限要求上报结果的每件扣 2 分(申请延期件数超过承办件数 10%的,每增加 1%扣 1 分) 。 2、对区长专线(信箱)办交办的事项未按处理意见在时限内落实的每件扣 2 分;上报结果有不真实情况的每件扣 2 分。 3、报结材料不规范缺项的(上报材料手写或没有加盖公章) ,每件扣 2 分。 4、未按区长专线交办函要求送主管领导签批或做出结论意见、单位领导对处理结果未签属意见的,每件扣 1 分。 5、对区长专线(信箱)办交办事项,因处理不当发生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每件扣 2 分,发生到市上访的每件扣 5 分,发生到省上访的每件扣 10 分。 1、网络成员单位受理区长专线(信箱)交办函处理结果未达到群众满意反馈到区长专线的扣 5 分。 提高网络 成员单位 工作质量 2、群众向区长专线(信箱)办投诉网络单位因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差、态度不好、语言不好、语言不文明、经查实, 每件扣 2 分。 3、网络成员单位有重大紧急情况未及时上报的每件扣 5 分。 1、没有建立《受理区长专线信访处理情况登记簿》的扣 10 分。 基础业务 建设 2、没有建立承办上级交办事项工作制度的扣 10 分。 得分承办区长 专线办交 办事项3、报送的工作情况及信息材料被区长专线(信箱)办采用的每件加 2 分;工作事迹经验被区长专线推广的每件加 3 分。 1、区长专线办每半年对网络单位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2、考核以 100 分作为基础分数,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上的为优胜单位;75 分至 89 分的为达标单位:74 分以下的为未达标单位。 3、考核评比由区长专线办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区政府办公室向全区通报。部门(单位)自身建设考核细则考核 项目制度 建设序号满 分评分标 准得 分合 计评分责 任部门120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得 20 分,制度不健全扣 10 分。2业务 学习能够坚持业务学习,有业务学习计划,班子成员有业务学 30 习笔记,内容充实的得 30 分,无业务学习计划扣 5 分,无 业务学习笔记每人扣 3 分。 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完成各级调训任务的得 30 分,未 完成每人次扣 5 分。 积极加强人才建设,改善知识结构,注重提高学历,有详 组织部3调训304人才 建设20细措施和规划的得 20 分,部门(单位)科级干部学历未达 到大学专科以上的每人扣 5 分, 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每人加 5 分。

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满 序号 考核 项目 分领导 班子 建设分 项理 论 学 习单项 分值20评分标准得 分合 计评分责 任部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有学习计划得 5 分、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不少于 12 次,并有 学习笔记得 15 分。 重大事情集体讨论决定,有记录得 3 分;民主生活会按时召开得 4 分;民主生 活会材料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得 3 分,上报材料不规范扣 4 分。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 2 次以上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得 4 分;党建工作有年度计划得 2 分;及时上报党建工作报表、材料得 4 分,未 及时上报的单位每次扣 1 分。 建立健全“三会一课” 、流动党员管理、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党费收缴管理、入 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等党建工作制度不少于 6 项得 6 分;每少一项扣 1 分;坚持“三 会一课”制度,并有原始活动记录得 4 分。 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具体的内业材料。参照检查方案 打分。 1、加强党员管理。有党员名册得 1 分,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队,登记造册得 1 分,党内活动有安排、有记录得 2 分,党内文件规范齐全得 1 分。 2、建立并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 培养得 1 分;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齐全,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写实档案得 2 分;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与单位在职党员比例达到 1:1 得 1 分。 3、预备党员转正材料齐全,并上报及时得 1 分。 4、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时规范得 1 分。 5、流动党员有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能够有效进行教育管理得 2 分;发 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并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年检得 2 分。 按时足额收缴党费,有支部成员专人负责,每月收缴一次,半年上解一次得 5 分,无专人负责的扣 1 分,上解不及时扣 2 分。 组织部130 民主 集中制 10党建工 作部署 10 落实 党建 工作 2 责任 制 党员队 15 伍建设 65 党建工 10 作制度 教育实 30 践活动组织部3党费 收缴 管理 工作55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序号 项目 满分 有精神文明建设机构。 1 领导 重视 20 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每月向宣传部至少上报 2 条信息。 领导小组每半年研究一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重要精神。 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安排,有行业特点和针对性、有可操作性。 2 规范 化建 设 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总结。 20 有领导干部学习笔记,每月学习达到一次,笔记字数全年 1.5 万字。 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体育活动。 省级文明单位 10 分,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8 分、文明单位 6 分,区级 文明单位标兵 4 分、文明单位 2 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知晓工程;全民敬业工程有安排、落实。 经常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组织学习宣传公民文明公约和文明守则。 开展文化活动年度达 5 次以上。 4 科学 文化 教育 组织参加区委宣传部开展各项学习培训。 20 有文化活动场所,有活动器材。 积极完成党报党刊订阅任务。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志愿者平台管理,有方案、总结。 5 人文 环境 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情况。 20 开展“中国梦,我的梦”活动情况,有方案、总结。 向宣传部推荐典型情况。 分 项 分 值 2 10 4 4 2 2 3 3 10 6 5 4 5 8 4 8 5 5 6 4 考核 方式 查阅文件 核实 查阅记录 查阅记录 查文件 查材料 查笔记 查记录 查阅档案 查影像资料 查记录 查记录 查影像资料 查记录 实地查看 核实 查材料、影像 资料、核实 查影像资料 查材料、影像 资料 查材料、核实 得 分 合计 评分责 任部门3思想 道德 建设20宣传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细则项目 总 分 考核项目 必须抓好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工作 年初向管辖范围内的主要负责人 下发一份党员廉政建设岗位责任 书 年内听取一次班子成员抓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抓好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每年在 本单位本部门职工群众中开展一 次述廉 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 出问题的解决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党 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明确党政 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分 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围绕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 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主 动查找、纠正和解决“四风”突 出问题;深入开展“四风”严肃 整顿工作作风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 大问题决策票决制,实权岗位分 权和岗位交流轮换,单位、部门 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 等重大事项 分 数 2 0.5 0.5 0.5 0.5 1 考核标准 “一把手”对班子成员从严教育和管理,没有出现问题的得分。 无佐证材料的不得分。 无佐证材料的不得分。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未能全部保持正常运行的不得分。 无佐证材料的不得分。 党政“一把手”没有专门做过指示的扣 0.5 分,出现因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重大事件、 重大事故或群体上访事件, 每件扣 0.5 分。 纪检委 2 看佐证材料,每有一项得 0.5 分。党政一把 手执行 “三必 5 抓、六必 做”情况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 5 腐败工作 完成情况1无佐证的材料的不得分。2无佐证材料的不得分。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细则序号 考核 满 单位 分 分 项 工作 任务 单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 分 合 计 评分责 任部门1所 有 100 单 位60积极开展平安建设,落实各项综合治理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稳定,治 安秩序良好;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显下降,人口犯罪减少,不发生有影响 的黄赌毒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无黑社会团伙犯罪案件,无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 事件,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化解。 人民群众公共安全感和治安状况满意率要达到 95%以上;不发生火灾、交通死亡 事故;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每人扣 2 分;单位内部安全稳定,严格按规定值 班值宿。 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加强和创 新社会管理,落实责任制,主动联系,密切合作,为平安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无违法犯罪,无违法行政案件,无人员违纪,无职务 犯罪;及时完成交办的综治工作任务;综治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综治工作,按时参 加有关会议,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每半年述职一次。 综合治理参与率、治安状况满意率要达到 95%以上;不发生火灾、被盗案件,不 发生车辆交通肇事;无安全事故、治安灾害事故,值班值宿无漏岗问题。综治办综合40责任 机 工作 关 100 任务 科 室 综合30240综治办30注:1、按《平安建设目标考核责任状》年终综合考评被评为优秀单位(90 分以上,含 90 分) ; 2、按《平安建设目标考核责任状》年终综合考评被评为良好单位(80 分以上,含 80 分) ;3、按《平安建设目标考核责任状》年终综合考评被评为达标单位(60 分以上,含 60 分)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细则考 序 核 满 号 单 分 位 考评 项目 单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 分 合 计 评分责 任部门1所 有 100 单 位组织 领导60是否成立重大事项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否制定开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是否建立比较完备的风险评估工 作台账和相关工作档案。 综治办 是否将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年度内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行安排 部署和总结,看工作总结;对本单位或部门的重大事项是否召 开领导班子会议,看会议记录;重大事项是否开展风险评估。 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方案是否符合 “五个原则” (科学性、 合法性、 可行性、可控性、安全性) ;制定防范化解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 预案。 及时完成区委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及时反馈本部门 有关社会稳定信息。 综治办综合40责任 机 关 工作 2 100 科 任务 室3040是否将风险评估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本部 综合 30 门的职能制定风险评估实施计划; 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并形成评估报告。 评定: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60—79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工作考核细则考 序 号 核 项 目 5 10 1 管 理 45 10 10 10 10 2 实 10 施 55 10 15 有市级以上的科普工作个人或集体荣誉(5 年内) 。 有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工作的活动的活动记录。 有科普宣传栏(画廊、墙报、展板等) 。 有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工作的会议记录。 有科普工作的规章制度。 有科技推广项目或科普基地。 组织、配合科技推广培训并有记录。 科协 10 有分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工作领导。 全年工作计划中有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工作分项安排。 有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工作分项工作计划和总结。 科协 满 分 单项 分数 考 核 内 容 得分 合计 评分责 任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考核 单位 机 关 单 位 目标 内容 组织领导 (20 分) 基础工作 (10 分) 考核标准及计分办法 分 值 建立健全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机构,有普法联络员 1 名得 5 分;将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部署、 有总结得 5 分;建立档案、资料(包括工作记录)齐全得 5 分;保证活动经费得 5 分。 按要求及时完成区委依法治区办交办的各项工作得 5 分;按规定报送半年(6 月 5 日前) 、年终(12 月 10 日前)工作总 结得 5 分。 制定在职人员学法计划,全年不少于 2 次(以计划、笔记为准)得 10 分;制定年度普法考试计划得 5 分;组织考试得 5 分;按要求参加区委依法治区办举办的普法讲座、普法培训班和法律知识考试,参学率和参考率、及格率达 90%得 10 分 普法工作 (区委依法治区办认定) ;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律七进“通知精神,根据职能积极参加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的“法律七 (70 分) 进”和“法律广场” 、 “法律大集”活动得 10 分(区委依法治区办认定) ;采取各种形式,利用本部门各种法律纪念日、 主题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 10 分(以图片为准)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全年组织一次以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为 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得 10 分(以图片为准) ;开展“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得 10 分。 领导重视 建立健全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有普法联络员 1 名得 5 分;将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部署、有总结得 5 分; (20 分) 建立档案、资料(包括工作记录)齐全得 5 分;保证活动经费得 5 分。 基础建设 设置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宣传板,内容及时更新得 10 分;按要求及时完成区委依法治区办交办的各项工作得 5 分;按规 (20 分) 定报送半年(6 月 5 日) 、年终(12 月 10 日前)工作总结得 5 分。 制定在职人员学法计划,全年不少于 2 次(以计划、笔记为准)得 10 分;制定年度普法考试计划得 5 分;组织考试得 5 普法工作 分;按要求参加区委依法治区办举办的普法讲座、普法培训班和法律知识考试,参学率和参考率、及格率达 90%得 10 分 (60 分) (区委依法治区办认定) ;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对接,开展各种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得 10 分(以 图片为准) ;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得 8 分(以图片为准) ;每个社区有法律义务宣传员 不少于 2 人得 2 分。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得 10 分。 领导重视 建立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机构,有普法络员 1 名得 5 分;将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部署、有总结得 5 分; (25 分) 聘请法制副校长,履行职责,作用明显得 5 分;建立档案、资料(包括工作记录)齐全得 5 分;保证活动经费得 5 分。 基础工作 设置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宣传板、电子屏,内容及时更新得 10 分;按要求及时完成区委依法治区办交办的各项工作得 5 (20 分) 分;按规定报送半年(6 月 5 日) 、年终(12 月 10 日前)工作总结得 5 分。 制定在职人员学法计划,全年不少于 2 次(以计划、笔记为准)得 10 分;制定年度普法考试计划得 5 分;组织考试得 5 普法工作 分;按要求参加区委依法治区办举办的普法讲座、普法培训班和法律知识考试,参学率和参考率、及格率达 90%得 10 分 (55 分) (区委依法治区办认定) ;利用各种法律纪念日、主题日为契机,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 赛、法制征文等活动得 10 分(以文字材料、图片为准) ;学校的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工作达标 得 5 分;开展“民主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得 10 分。社 区学 校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细则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 核 标 准 分值 得分 评分责任 单位1领导学法 用法, 积极 推进依法 行政。(1)未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扣5分; (2)未制定依法行政工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 作计划的,扣5分; (3)未按要求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扣5分; (4) 政府。 行政决策科学 未按要求上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扣5分。 (5)未按要求建立健全重 化、 民主化、 规范化。 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的,扣5分。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 责任制、 组织依法行 政学习宣传、 落实领 导干部学法制度。 (1)未制定法制年度培训计划的,扣5分; (2)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未满 4次的, 扣4分; (3) 未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依法行政知识 (学习记录、 学习笔记) , 扣4分; (4) 未按要求组织法制宣传的 (信息、 图片、 音像) , 扣3分; (5)未按规定上报政府法制信息的(每月两条),扣6分; (6)未 制定和上报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扣8分。 (1)作出的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或上级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 扣4分; (2)未实行罚缴分离的,扣4分; (3)未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动态 档案的,扣4分; (4)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的,扣4 分; (5)本级政府未按规定开展监督检查的(一年至少两次) ,扣4分; (6)未按要求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的,扣4分; (7)重大行政处 罚案件未向上级政府备案的,扣4分。 (1)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违法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的,扣2分; (2)未 按要求上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报表的,扣3分; (3)未依法办理 赔偿、补偿案件的,扣3分; (4)法制人员未按规定代理行政复议、行 政应诉案件的,扣3分; (5)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等重大案件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后未上报备案的,扣3分; (6)未实事求是接受政府法制 机构检查的;扣3分。25302明确行政 职责, 规范 行政执法 行为。行政职责明确, 行政 执法行为规范, 依法 行使权利, 提高行政 执法水平。政府办 283高效化解 行政争议, 纠正违法、 不适当的 依法受理 行政行为, 监督行政 和审理行 复议决定的落实。 政复议案 件。17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内 容 (1)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扣 2 分,职责不明确的,扣 1 分。 (2)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分工不明确的,扣 2 分,未成立应急组织领导机构的,扣 4 分,应急组织领导机构职能不明确的,扣 1 分。 (1)政务值班(7 分) :以传达室代替值班室的,扣 2 分;未明确值班室职责及相对固定值班人员的,扣 2 分;重大会议、活动、节假日和敏感时期 未提前 1 天向区政府应急办报送值班安排表的,一次扣 1 分,期间区政府总值班室抽查发现无人值班、无领导带班或电话无人接听的,一次扣 2 分。 (2)信息报告(16 分) :出现信息迟报、缓报的,一次扣 1 分,漏报、瞒报的,一次扣 2 分,催报后仍不报的,一次扣 3 分;未按要求及时续报事 件进展情况至处置工作结束的,一次扣 2 分,无总结性续报的,一次扣 1 分,未认真传达贯彻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或未按要求反馈落实情况的, 一次扣 2 分,未与区政府应急办建立信息报送网络(电子邮箱或传真)的,扣 3 分。年度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不少于 5 条,每少一条扣 1 分。 未结合本部门应急工作需要制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扣 1—3 分,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扣 1—2 分,未根据演练情况对预案 有效性进行评估的,扣 1 分,未根据评估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的,扣 1 分;未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扣 1 分;未按要求时限上报应急预 案操作手册的,扣 2 分。 突发事件发生后,未按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应急响应的,每次扣 2 分,部门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未及时到达现场的,每次扣 2 分, 未及时有效完成突发事件处置的,扣 1—4 分,未有效进行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的,扣 1—2 分。 未认真学习贯彻《南岔区应急队伍建设方案》文件精神的,扣 1—4 分;未针对本系统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建立区级专业应急队伍的,扣 1—4 分;未建立系统应急队伍的,扣 1 分;应急队伍职责不明确的,扣 1 分。 未制订《年度系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的,扣 2 分,未建立专项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的,扣 4 分,未及时对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进行补库或储备不 足的,扣 4 分,未与有关抢险救援装备物资、生活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签订生产能力预征协议的,扣 2 分。 未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制度的,扣 2 分,未建立重大隐患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监控、整改、排除等为主要内容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或风 险隐患数据库信息不准、不全、不及时更新的,扣 1—3 分,未定期组织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检查的,扣 1—2 分,未定期向本级 政府提交重大风险隐患源整改情况的,扣 1 分。 评 分 标 准 组织机构 建设情况 (10 分) 应急 值守情况 (23 分) 预案编制 和演练 (10 分) 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 (10 分) 应急队伍 建设情况 (10 分) 应急 保障情况 (12 分) 隐患排查 和整改(8 分)应急管理宣传 未制订年度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方案的,扣 3 分,未按要求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的,扣 1—7 分(每年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活动不少于 及培训(10 分) 3 次) 。 交办任务完成 情况 7 分) 加分项目 未完成当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重点任务的,扣 1—3 分,未按要求完成区政府应急办交办事项的,每次扣 2 分。要求 12 月 25 日前报送年度突发事件 评估报告、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未按时报送的,扣 1—2 分。 在市级报刊上每发表 1 篇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章加 1 分;在省级报刊上每发表 1 篇应急管理方面文章加 2 分;在国家级报刊上每发表 1 篇应急管理方 面的文章加 3 分;应急管理经验、做法被上级予以肯定和推广的,加 3 分;及时总结评估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并撰写《突发事件处置案例分析》上 报区政府应急办,每篇加 2 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内 容 组织 领导 (10 分) 评 分 标 准 权重 3分 2分 3分 2分 5分 5分 5分 5分 5分 5分 5分 8分 7分 6分 9分 3分 3分 2分 2分 4分 4分 3分 4分 得分 1、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2、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 3、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4、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 1、办事职责公开:本单位、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分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和联系电话。 2、办事内容公开:除国家明确规定属于保密以外的事项均应公开,特别是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事 业性收费标准和处罚标准等与群众关系密切或群众点题要求公开的事项公开。 3、办事依据公开:对办理的事项,均应一并公开该事项的政策、法律依据,并提供法律法规查询,提供 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的材料,以备索或备查。 4、办事时限公开: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的时限,并履行其承诺。 5、办事程序公开:科学理顺办事程序,需提交的材料、收费标准、审批依据、常见问题解答,利用网站 等形式详细公开办事流程,方便人员办事。 6、办事结果公开:对企业或群众的办事结果必须向办事人公开。对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及群众关注的 或群众点题要求公开的事项的办理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开。 7、办事纪律公开:明确办事纪律,建立监督机制,设立投诉电话,并予公开,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 2、涉及物价、收费、市政、城管、环保、治安等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事项,实行听证会制度。 3、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政务公开专栏、专版或专题节目。 4、按要求编制《政务公开目录》 ,上报政务公开信息,每月 5 条。 1、按规定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 2、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3、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4、需要预公开的按照要求公开。 1、主动接受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2、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4、接受监察、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的专门监督。公开 内容 (35 分)公开 形式 (30 分) 公开 时限 (10 分) 监督保障 机制 (15 分)区长专线(信箱)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领导重视 1、未建立网络成员单位领导亲自督办区长专线(信箱)办交办的事项制度的扣 10 分。 2、区长专线(信箱)交办的事项未经主管领导批示的扣 5 分。 1、对区长专线(信箱)办交办的事项,因上报结果不合格退回重办的(以督办通知为准) ,每发生一件扣 1 分;未按 交办时限要求上报结果的每件扣 2 分(申请延期件数超过承办件数 10%的,每增加 1%扣 1 分) 。 2、对区长专线(信箱)办交办的事项未按处理意见在时限内落实的每件扣 2 分;上报结果有不真实情况的每件扣 2 分。 3、报结材料不规范缺项的(上报材料手写或没有加盖公章) ,每件扣 2 分。 4、未按区长专线交办函要求送主管领导签批或做出结论意见、单位领导对处理结果未签属意见的,每件扣 1 分。 5、对区长专线(信箱)办交办事项,因处理不当发生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每件扣 2 分,发生到市上访的每件扣 5 分,发生到省上访的每件扣 10 分。 1、网络成员单位受理区长专线(信箱)交办函处理结果未达到群众满意反馈到区长专线的扣 5 分。 提高网络 成员单位 工作质量 2、群众向区长专线(信箱)办投诉网络单位因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差、态度不好、语言不好、语言不文明、经查实, 每件扣 2 分。 3、网络成员单位有重大紧急情况未及时上报的每件扣 5 分。 1、没有建立《受理区长专线信访处理情况登记簿》的扣 10 分。 基础业务 建设 2、没有建立承办上级交办事项工作制度的扣 10 分。 得分承办区长 专线办交 办事项3、报送的工作情况及信息材料被区长专线(信箱)办采用的每件加 2 分;工作事迹经验被区长专线推广的每件加 3 分。 1、区长专线办每半年对网络单位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2、考核以 100 分作为基础分数,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上的为优胜单位;75 分至 89 分的为达标单位:74 分以下的为未达标单位。 3、考核评比由区长专线办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区政府办公室向全区通报。部门(单位)自身建设考核细则考核 项目制度 建设序号满 分评分标 准得 分合 计评分责 任部门120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得 20 分,制度不健全扣 10 分。2业务 学习能够坚持业务学习,有业务学习计划,班子成员有业务学 30 习笔记,内容充实的得 30 分,无业务学习计划扣 5 分,无 业务学习笔记每人扣 3 分。 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完成各级调训任务的得 30 分,未 完成每人次扣 5 分。 积极加强人才建设,改善知识结构,注重提高学历,有详 组织部3调训304人才 建设20细措施和规划的得 20 分,部门(单位)科级干部学历未达 到大学专科以上的每人扣 5 分, 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每人加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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