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五份,本单位一份,县教育局四份。
校车驾驶人准驾审批表
注:此表一式五份,本单位一份,县教育局四份。
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
注: 此表一式五份,本单位一份,县教育局四份。
表3填表说明
一、填表时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
; 三、“申请人信息”中包含的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
1、“身份证明名称”,属于在暂住地申请的,分别填写“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证号、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名称和证明号码;属于境外人员的,分别填写入境的身份证明名称和证明号码、“居留证”和《居留证》证号;属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填写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和证件号码;其他人员,填写“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证号。
2、“住所地址”,属于境外人员的,填写居留证明记载的地址;属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记载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记载地址;其他人员,记载《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地址。
3、“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填写能够联系到申请人的地址和电话。 4、“档案编号”、“准驾车型”,填写现机动车驾驶证“现准驾车型档案编号”“现准驾车型”。
5、“有效期起始日期”、“初次领证日期”、“有限期限”:填写现机动车驾驶证中的“有效期起始日期”、“初次领证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申告的义务和内容”,如实申告,并在“申请人签字”栏内签名。
校车标牌申请表
注: 此表一式五份,本单位一份,县教育局四份。
校车标牌领取表
注: 此表一式五份,本单位一份,县教育局四份。
填表说明
1、填写时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
”,各栏目只能选择一项;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领取人属于单位的,由单位被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五份,本单位一份,县教育局四份。
校车驾驶人准驾审批表
注:此表一式五份,本单位一份,县教育局四份。
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
注: 此表一式五份,本单位一份,县教育局四份。
表3填表说明
一、填表时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
; 三、“申请人信息”中包含的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
1、“身份证明名称”,属于在暂住地申请的,分别填写“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证号、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名称和证明号码;属于境外人员的,分别填写入境的身份证明名称和证明号码、“居留证”和《居留证》证号;属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填写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和证件号码;其他人员,填写“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证号。
2、“住所地址”,属于境外人员的,填写居留证明记载的地址;属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记载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记载地址;其他人员,记载《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地址。
3、“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填写能够联系到申请人的地址和电话。 4、“档案编号”、“准驾车型”,填写现机动车驾驶证“现准驾车型档案编号”“现准驾车型”。
5、“有效期起始日期”、“初次领证日期”、“有限期限”:填写现机动车驾驶证中的“有效期起始日期”、“初次领证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申告的义务和内容”,如实申告,并在“申请人签字”栏内签名。
校车标牌申请表
注: 此表一式五份,本单位一份,县教育局四份。
校车标牌领取表
注: 此表一式五份,本单位一份,县教育局四份。
填表说明
1、填写时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
”,各栏目只能选择一项;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领取人属于单位的,由单位被委托的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