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各系、各有关班级:
为做好我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办法》及《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推荐2011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中矿大京教字【2010】52号),现将我院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的推免工作。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吴淼、钱旭
副组长:张晞、翟国栋
成 员:王聪、林福严、苏红旗、陈华辉
二、推荐条件
1.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
2.培养计划中所有教学环节无不及格课程(公选课除外), 理论必修课平均成绩≥80分,其中高等数学平均成绩≥80分,外语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成绩≥425分)。
3.在校期间未受到行政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4.身体健康,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5. 学生政治辅导员等要求其学习成绩一般不得低于专业排名的前30%,且必须推荐到本校。
6. 参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到外校的学术型推免生人数不低于学术型推免生总数的25%。
(二)为体现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所选拔学生品学兼优,可采用如下计分办法:
1. 按以下科目分数累加计算:
(1)数学S1:S1=[(高等数学1+高等数学2)/2]*7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15%+线性代数*15%
(2)英语S2:S2=(英语1+英语2+英语3+英语4)/4
(3)政治S3:S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
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概论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概论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5
(4)专业S4:[前六学期所有课程(公选课、辅修课除外)之和]/
课程门数。
2. 折分对照表:
Tn Sn
8 95分以上(含95分)
5-7 85—95分(含85分)
3-5 75—85分(含75分)
1-3 65—75分(含65分)
0-1 60-65(含60分)
Sn 每增加1分,Tn 增加0.2分。
总积分:T=T1+T2+T3+T4+T5
T5为有关获奖情况加分,有关获奖加分的具体规定详见附件1。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自愿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初审申请材料,复核有关成绩、表现等,提出答辩名单;
(三)答辩,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四)张榜公布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五)送拟推荐候选人名单至教务处;
(六教务处初审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七)校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名单。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生资格
(一)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者;
(二)培养计划中所有教学环节(公选课除外)出现不及格者;
(三)毕业设计(论文) 成绩未达到“良好”(含)以上者;
(四)有考试作弊行为者;
(五)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六、其它说明
1. 推免研究生分校外和校内两种,分别排序,禁止交叉重复排序。各专业推免人数均保留至整数位,多余指标分配由院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以T 值高低依次递进分配;学院新争取到的新增指标亦按此办理;
2.所有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按T 值从高到低排序,T 值相同时按必修课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免时优先考虑T 值高者,指标用完为止;
3.我院每名导师原则上可以接收一名学术型推荐生和一名学位型推荐生,推荐方式为双向选择;根据需要,导师接收超过名额限制的推免生时,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4.学院成立推荐学生业务考核小组,负责对拟推免学生进行基本素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论文发表)、外语能力(口语)、团队协作能力、是否有培养前途等进行综合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为学院最终确定推免人选提供决策依据。
5.研究生推免人员方案由学院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 特此通知。
附件1.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
工作中有关获奖加分的具体规定
附件2. 各专业2012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名
额分配表
附件3. 承诺书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0年11月2日
附件1: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中有关获奖加分的具体规定
一、关于大学外语加分规定
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者(或成绩≥425分)加0.5分。从2012届逐步实施,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过渡,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将作为推荐必要条件,不再加分。
二、关于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加分规定
1.参加全国正式学科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除外)获最高级别奖项者加1分,获奖级别(不含参赛奖)每降一级减0.2分。
参加地区性(如华北赛区)正式学科竞赛,最高级别奖项者加0.7分,获奖级别(不含参赛奖)每降一级减0.1分。
参加北京市正式学科竞赛(北京市数学竞赛、北京市非物理专业物理竞赛除外)获最高级别奖项者加0.5分,获奖级别(不含参赛奖)每降一级减0.1分。
参加同一赛事重复获奖不累计加分,且同一赛事不同级别不累计加分。
2.参加北京市数学竞赛、北京市非物理专业物理竞赛以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最高级别奖项者加0.2分。
同一赛事重复获奖不累计加分,且同一赛事不同级别不累计加分。
三、关于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加分规定
1. 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并被“EI ”或“SCI ”或“ISTP ”收录加1分;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加0.6分;以第一作者在有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加0.3分。
2.以第二作者发表论文并被“EI ”或“SCI ”或“ISTP ”收录加0.6分,第三、四作者分别加0.4、0.2分;以第二作者在一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加0.3分,第三、四作者分别加0.2、0.1分;以第二作者在有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加0.2分,第三作者加0.1分。
3. 作为第一发明人且我校为第一发明单位申请发明专利被受理的加1分,第二、三、四、五发明人分别加0.8 、0.6、0.4、0.2分;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并通过审查的加0.5分,第二、
三、四、五申请人分别加0.4、0.3、0.2、0.1分。
第一作者指:①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②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且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
一级刊物指:①国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和国际学术团体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②国内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③中科院直属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④重点大学学报;⑤核心期刊。
四、关于获得奖学金及学生干部加分等规定
此项加分只计算1项,不得累计计算。
1.获国家奖学金加0.25分;获董事会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加0.15分。
奖学金获奖不累计加分。
2.荣获北京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干部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个人荣誉奖者加0.15分。
个人荣誉获奖不累计加分。
3.党支部书记、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班长、团支书、辅导员助理等加0.2分;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科协主席、大学生艺术团团长等加0.15分;党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院分团委委员、学生会部长、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长、科协部长、志愿者协会学生分会部长、大学生艺术团部长等加0.1
分;学生会副部长、学生社团联合会副部长、科协副部长、志愿者协会学生分会副部长、大学生艺术团副部长等加0.05分。
学生干部不累计加分,并且任期需超过1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加0.05分,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0.05分/年
附件3:
承 诺 书
本人自愿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指标,并郑重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一、尊重并认真执行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推荐本科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文件:
机电[2010]17号文件《关于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二、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保证本人、家长及亲朋好友不以约见、电话、信件、登门拜访以及亲朋好友说情等方式要求学院照顾、提出额外要求,给保研工作增加障碍。若违反此规定,本人愿接受批评教育直至取消保研资格。
该承诺书一式两份,个人壹份,学院壹份。
承诺人:
2010年 月 日
关于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各系、各有关班级:
为做好我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办法》及《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推荐2011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中矿大京教字【2010】52号),现将我院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的推免工作。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吴淼、钱旭
副组长:张晞、翟国栋
成 员:王聪、林福严、苏红旗、陈华辉
二、推荐条件
1.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
2.培养计划中所有教学环节无不及格课程(公选课除外), 理论必修课平均成绩≥80分,其中高等数学平均成绩≥80分,外语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成绩≥425分)。
3.在校期间未受到行政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4.身体健康,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5. 学生政治辅导员等要求其学习成绩一般不得低于专业排名的前30%,且必须推荐到本校。
6. 参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到外校的学术型推免生人数不低于学术型推免生总数的25%。
(二)为体现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所选拔学生品学兼优,可采用如下计分办法:
1. 按以下科目分数累加计算:
(1)数学S1:S1=[(高等数学1+高等数学2)/2]*7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15%+线性代数*15%
(2)英语S2:S2=(英语1+英语2+英语3+英语4)/4
(3)政治S3:S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
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概论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概论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5
(4)专业S4:[前六学期所有课程(公选课、辅修课除外)之和]/
课程门数。
2. 折分对照表:
Tn Sn
8 95分以上(含95分)
5-7 85—95分(含85分)
3-5 75—85分(含75分)
1-3 65—75分(含65分)
0-1 60-65(含60分)
Sn 每增加1分,Tn 增加0.2分。
总积分:T=T1+T2+T3+T4+T5
T5为有关获奖情况加分,有关获奖加分的具体规定详见附件1。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自愿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初审申请材料,复核有关成绩、表现等,提出答辩名单;
(三)答辩,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四)张榜公布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五)送拟推荐候选人名单至教务处;
(六教务处初审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七)校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名单。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生资格
(一)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者;
(二)培养计划中所有教学环节(公选课除外)出现不及格者;
(三)毕业设计(论文) 成绩未达到“良好”(含)以上者;
(四)有考试作弊行为者;
(五)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六、其它说明
1. 推免研究生分校外和校内两种,分别排序,禁止交叉重复排序。各专业推免人数均保留至整数位,多余指标分配由院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以T 值高低依次递进分配;学院新争取到的新增指标亦按此办理;
2.所有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按T 值从高到低排序,T 值相同时按必修课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免时优先考虑T 值高者,指标用完为止;
3.我院每名导师原则上可以接收一名学术型推荐生和一名学位型推荐生,推荐方式为双向选择;根据需要,导师接收超过名额限制的推免生时,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4.学院成立推荐学生业务考核小组,负责对拟推免学生进行基本素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论文发表)、外语能力(口语)、团队协作能力、是否有培养前途等进行综合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为学院最终确定推免人选提供决策依据。
5.研究生推免人员方案由学院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 特此通知。
附件1.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
工作中有关获奖加分的具体规定
附件2. 各专业2012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名
额分配表
附件3. 承诺书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0年11月2日
附件1: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中有关获奖加分的具体规定
一、关于大学外语加分规定
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者(或成绩≥425分)加0.5分。从2012届逐步实施,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过渡,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将作为推荐必要条件,不再加分。
二、关于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加分规定
1.参加全国正式学科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除外)获最高级别奖项者加1分,获奖级别(不含参赛奖)每降一级减0.2分。
参加地区性(如华北赛区)正式学科竞赛,最高级别奖项者加0.7分,获奖级别(不含参赛奖)每降一级减0.1分。
参加北京市正式学科竞赛(北京市数学竞赛、北京市非物理专业物理竞赛除外)获最高级别奖项者加0.5分,获奖级别(不含参赛奖)每降一级减0.1分。
参加同一赛事重复获奖不累计加分,且同一赛事不同级别不累计加分。
2.参加北京市数学竞赛、北京市非物理专业物理竞赛以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最高级别奖项者加0.2分。
同一赛事重复获奖不累计加分,且同一赛事不同级别不累计加分。
三、关于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加分规定
1. 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并被“EI ”或“SCI ”或“ISTP ”收录加1分;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加0.6分;以第一作者在有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加0.3分。
2.以第二作者发表论文并被“EI ”或“SCI ”或“ISTP ”收录加0.6分,第三、四作者分别加0.4、0.2分;以第二作者在一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加0.3分,第三、四作者分别加0.2、0.1分;以第二作者在有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加0.2分,第三作者加0.1分。
3. 作为第一发明人且我校为第一发明单位申请发明专利被受理的加1分,第二、三、四、五发明人分别加0.8 、0.6、0.4、0.2分;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并通过审查的加0.5分,第二、
三、四、五申请人分别加0.4、0.3、0.2、0.1分。
第一作者指:①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②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且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
一级刊物指:①国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和国际学术团体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②国内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③中科院直属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④重点大学学报;⑤核心期刊。
四、关于获得奖学金及学生干部加分等规定
此项加分只计算1项,不得累计计算。
1.获国家奖学金加0.25分;获董事会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加0.15分。
奖学金获奖不累计加分。
2.荣获北京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干部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个人荣誉奖者加0.15分。
个人荣誉获奖不累计加分。
3.党支部书记、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班长、团支书、辅导员助理等加0.2分;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科协主席、大学生艺术团团长等加0.15分;党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院分团委委员、学生会部长、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长、科协部长、志愿者协会学生分会部长、大学生艺术团部长等加0.1
分;学生会副部长、学生社团联合会副部长、科协副部长、志愿者协会学生分会副部长、大学生艺术团副部长等加0.05分。
学生干部不累计加分,并且任期需超过1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加0.05分,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0.05分/年
附件3:
承 诺 书
本人自愿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指标,并郑重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一、尊重并认真执行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推荐本科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文件:
机电[2010]17号文件《关于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二、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保证本人、家长及亲朋好友不以约见、电话、信件、登门拜访以及亲朋好友说情等方式要求学院照顾、提出额外要求,给保研工作增加障碍。若违反此规定,本人愿接受批评教育直至取消保研资格。
该承诺书一式两份,个人壹份,学院壹份。
承诺人:
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