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配置规定及管理要求[积极内
一、总则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
2. 工程开工、施工用电安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经总师办审批后方可实施。
3. 施工现场必须配有专职电工,负责现场内施工用电管理工作。
4. 公司(分公司)对临时用电安装给予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5.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和路桥及市政工程施工。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如总配电源无保护零线,则应由总配箱漏电短
路器电源侧的零线与重复接地连接后引出。
2、 施工现场的重复接地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分箱、开关箱。重复接地体应采用角
钢、钢管或圆钢,所有接地系统中不得使用螺纹钢材,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施工现场每月检测一次,形成记录。
3、 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配电箱及箱门均必须作保护接零。
4、 施工现场的接地与接零系统必须使用统一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严禁将双色线做工
作零线或相线使用。保护零线最小截面不小于5mm 2,相线芯线截面大于16mm 2小于或等于35 mm 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不小于相线的一半,总配重复接地不得小于电源工作零线的线径,与电气设备、配电箱等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不小于2.5 mm2的双色绝缘多股铜线。
5、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人货梯等机械设备如不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
的防雷装置的60度保护角范围内,则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在最高点用不小于25mm 2的多股双色软线引下接地,避雷针高度不小于2m ,固定部位应与设备作绝缘隔离处理。
三、总配电室
1、 总配市应干燥有通气纱窗,墙面刷白、地坪硬化、并有吊顶,配电室天棚距地面不得低
于3m ,且不少于9m 2,配电屏的正面有不小于1.5m 的操作通道,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 ,门上有总配电室明显标示,总配室的门向外开,并上锁。
2、 应设置检修灯,电源由总配电源侧引出,应有电工值班,维修制度,“有人工作,禁止
合闸”等禁令标志牌。
3、 总配室应设置干砂、灭火材料和器材。操作台(面)应铺设绝缘面材。
4、 总配室内张贴施工总平面图(电缆埋设)、剖面图、电工上岗证。室外应张挂用电管理
制度牌、操作规程牌、电工安全责任制度牌。
四、配电箱、开关箱
1、 除塔吊、对焊机等大型设备外、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
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 配电箱必须采用钢板制作,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 ,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
不得小于1.5mm 。盘板采用铁板。
3、 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尘、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4、 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箱体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
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配电箱不得安装在外架或挂在脚手架钢管上。
5、 配电箱进出线应做到下进下出,左进右出,固定线路进出配电箱必须加PVC 套管保护。
6、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严禁一只开关
箱控制二台设备或二只插座。
7、 开关箱电源应独立从分配箱引出,不得开关箱与开关箱电源合并或开关箱串接。
8、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
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 A ·S ,其余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漏电动作电流应级配,总配应不小于75mA ,分配应不大于50mA ,照明分箱不大于30mA ,动力开关箱应不大于30mA ,地下室和振动机、水泵等潮湿部位或持机械的开关箱不得大于15mA 。照明开关箱不得大于15mA ,漏电断路应采用电磁式。
9、 分配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电焊机的
电源线不得超过5M 。
10、 配电箱内的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及线路匹配。
11、 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使用破坏、不合格的电器。
12、 配电箱安装位置应道路畅通,正面有不小于1.5M 的操作距离,分配箱下面应设置
150mm 高的操作绝缘平台。
13、 配电箱内应有线路图,检修记录册。检修时间间距不得超一周。
五、现场照明
1、 施工现场的照明器具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碘钨灯应用金属三脚架作支架,不得用
木材或毛竹片等材料作支架。
2、 施工现场主体结构周围及每一楼层均应设置照明分配箱,照明分配箱电源与动力分配箱
必须单独设立。
3、 生活办公区域的照明器具安装高度如达不到2.5M 的应采用36V 以下的安全电压,每个
宿舍内项目部应统一安装插座,严禁使用花线,护套线及多用插座。浴室、厕所、食堂等潮湿场所的灯具,插座应采用防水型电器。
4、 施工现场的道路楼梯制作棚、地下室等均应安装有防护罩的固定照明灯具。高度不低于
3M ,如达不到要求,应采用36V 安全电压,地下室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 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镝钠灯安装高度不得低于5M 。
六、配电线路
1、 施工现场总配至分配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的五芯电缆,如设备控制箱不使用220V
电压(不再使用工作零线),分配箱-开关箱-设备可使用四芯电缆,否则必须实行五线制,如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PE 线必须从总配一直引至设备外壳,中间不得断线或进行铰接。
2、 除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线路外,其余线路从分配箱-开关箱-灯具或手持式工具,必须使
用三芯电缆。
3、 单芯线必须用绝缘子在专用电杆上架空,不得几根线弄成一束架空,严禁架设在树干,
22脚手架上,导线截面:绝缘铜线不小于10㎜,绝缘铝线不小于16㎜,线路应进行分
色(包括配电箱内连接线),A 相黄色,B 相绿色。C 相红色,工作零线(N )淡蓝色,PE 线绿/黄双色。架空线在横担上相序排列顺序:面向负荷左侧起为A 、N 、B 、C 、PE 。
4、 电缆线应采用埋地式或架空敷设,如利用排水沟,则应加盖板,严禁沿地面明设,随地
拖拉或绑架在脚手架上。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道路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必须加设防护钢套管。电缆线架空应沿墙壁或电力杆设置,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最低点不得低于2.5M 。
5、 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禁止使用老化、破皮电线
电缆。引至楼层电缆(线路)必须每楼层绝缘固定。
6、 多股线连接应采用铜鼻子压接或焊锡,开口铜鼻子压接后还应焊锡,导线连接不得采用
铰接,严禁导线直接挂设在电器上。
7、 生活办公用电电源应从总配单独引出,不得由施工区混用。
8、 塔吊、对焊机及消防水泵应分别设独立回路从总配引出。 注:漏电断路器代码: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配置规定及管理要求[积极内
一、总则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
2. 工程开工、施工用电安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经总师办审批后方可实施。
3. 施工现场必须配有专职电工,负责现场内施工用电管理工作。
4. 公司(分公司)对临时用电安装给予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5.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和路桥及市政工程施工。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如总配电源无保护零线,则应由总配箱漏电短
路器电源侧的零线与重复接地连接后引出。
2、 施工现场的重复接地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分箱、开关箱。重复接地体应采用角
钢、钢管或圆钢,所有接地系统中不得使用螺纹钢材,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施工现场每月检测一次,形成记录。
3、 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配电箱及箱门均必须作保护接零。
4、 施工现场的接地与接零系统必须使用统一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严禁将双色线做工
作零线或相线使用。保护零线最小截面不小于5mm 2,相线芯线截面大于16mm 2小于或等于35 mm 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不小于相线的一半,总配重复接地不得小于电源工作零线的线径,与电气设备、配电箱等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不小于2.5 mm2的双色绝缘多股铜线。
5、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人货梯等机械设备如不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
的防雷装置的60度保护角范围内,则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在最高点用不小于25mm 2的多股双色软线引下接地,避雷针高度不小于2m ,固定部位应与设备作绝缘隔离处理。
三、总配电室
1、 总配市应干燥有通气纱窗,墙面刷白、地坪硬化、并有吊顶,配电室天棚距地面不得低
于3m ,且不少于9m 2,配电屏的正面有不小于1.5m 的操作通道,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 ,门上有总配电室明显标示,总配室的门向外开,并上锁。
2、 应设置检修灯,电源由总配电源侧引出,应有电工值班,维修制度,“有人工作,禁止
合闸”等禁令标志牌。
3、 总配室应设置干砂、灭火材料和器材。操作台(面)应铺设绝缘面材。
4、 总配室内张贴施工总平面图(电缆埋设)、剖面图、电工上岗证。室外应张挂用电管理
制度牌、操作规程牌、电工安全责任制度牌。
四、配电箱、开关箱
1、 除塔吊、对焊机等大型设备外、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
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 配电箱必须采用钢板制作,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 ,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
不得小于1.5mm 。盘板采用铁板。
3、 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尘、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4、 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箱体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
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配电箱不得安装在外架或挂在脚手架钢管上。
5、 配电箱进出线应做到下进下出,左进右出,固定线路进出配电箱必须加PVC 套管保护。
6、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严禁一只开关
箱控制二台设备或二只插座。
7、 开关箱电源应独立从分配箱引出,不得开关箱与开关箱电源合并或开关箱串接。
8、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
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 A ·S ,其余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漏电动作电流应级配,总配应不小于75mA ,分配应不大于50mA ,照明分箱不大于30mA ,动力开关箱应不大于30mA ,地下室和振动机、水泵等潮湿部位或持机械的开关箱不得大于15mA 。照明开关箱不得大于15mA ,漏电断路应采用电磁式。
9、 分配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电焊机的
电源线不得超过5M 。
10、 配电箱内的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及线路匹配。
11、 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使用破坏、不合格的电器。
12、 配电箱安装位置应道路畅通,正面有不小于1.5M 的操作距离,分配箱下面应设置
150mm 高的操作绝缘平台。
13、 配电箱内应有线路图,检修记录册。检修时间间距不得超一周。
五、现场照明
1、 施工现场的照明器具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碘钨灯应用金属三脚架作支架,不得用
木材或毛竹片等材料作支架。
2、 施工现场主体结构周围及每一楼层均应设置照明分配箱,照明分配箱电源与动力分配箱
必须单独设立。
3、 生活办公区域的照明器具安装高度如达不到2.5M 的应采用36V 以下的安全电压,每个
宿舍内项目部应统一安装插座,严禁使用花线,护套线及多用插座。浴室、厕所、食堂等潮湿场所的灯具,插座应采用防水型电器。
4、 施工现场的道路楼梯制作棚、地下室等均应安装有防护罩的固定照明灯具。高度不低于
3M ,如达不到要求,应采用36V 安全电压,地下室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 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镝钠灯安装高度不得低于5M 。
六、配电线路
1、 施工现场总配至分配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的五芯电缆,如设备控制箱不使用220V
电压(不再使用工作零线),分配箱-开关箱-设备可使用四芯电缆,否则必须实行五线制,如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PE 线必须从总配一直引至设备外壳,中间不得断线或进行铰接。
2、 除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线路外,其余线路从分配箱-开关箱-灯具或手持式工具,必须使
用三芯电缆。
3、 单芯线必须用绝缘子在专用电杆上架空,不得几根线弄成一束架空,严禁架设在树干,
22脚手架上,导线截面:绝缘铜线不小于10㎜,绝缘铝线不小于16㎜,线路应进行分
色(包括配电箱内连接线),A 相黄色,B 相绿色。C 相红色,工作零线(N )淡蓝色,PE 线绿/黄双色。架空线在横担上相序排列顺序:面向负荷左侧起为A 、N 、B 、C 、PE 。
4、 电缆线应采用埋地式或架空敷设,如利用排水沟,则应加盖板,严禁沿地面明设,随地
拖拉或绑架在脚手架上。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道路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必须加设防护钢套管。电缆线架空应沿墙壁或电力杆设置,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最低点不得低于2.5M 。
5、 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禁止使用老化、破皮电线
电缆。引至楼层电缆(线路)必须每楼层绝缘固定。
6、 多股线连接应采用铜鼻子压接或焊锡,开口铜鼻子压接后还应焊锡,导线连接不得采用
铰接,严禁导线直接挂设在电器上。
7、 生活办公用电电源应从总配单独引出,不得由施工区混用。
8、 塔吊、对焊机及消防水泵应分别设独立回路从总配引出。 注:漏电断路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