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QFSH-RF-44-2012临床紧急用血管理制度
1 输血科要保证24小时值班,及时做好临床紧急用血的联系工作。
2 输血科要按照要求贮备各种血液制剂,保证常规用血3天的用血量。库存血
液不足时,值班人员应当采取最快捷的方式保证血液及时入库。 3 患者病情允许40min后输血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3.1 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输血的患者,及时进行血
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开《临床输血申请单》。
3.2 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3.3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送到输血科。
3.4 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30分钟内出血型结果,并及时通知临
床科室。
3.5 对于常见血型(主要指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的A、B、O或
AB型),输血科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及时进行交叉配血,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4 患者病情允许20min后输血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4.1 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输血的患者,及时医嘱进
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开《临床输血申请单》。
4.2 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4.3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送到输血科。
4.4 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15分钟内报告ABO血型和RhD血型结
果,并据此初步进行交叉配血,相合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并注明抗体筛检待查。
4.5 发血后,再及时进行抗体筛检,如果抗体筛检结果阳性,并微柱法复
检交叉配血结果阳性时,应及时通知临床用血科室停止输血。同时,及时筛选库存血液,找到相合的血液。没有相合血液时,应联系血液
中心进行筛选,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
5 患者病情特别紧急,需要立即输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慎用):
5.1 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立即输血的患者,及时医
嘱进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填写或打印《临床输血申请单》,明确要求实施非同型输注,报请行政值班签字同意,并经输血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5.2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送到输血科。
5.3 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首选申请O型RhD阴性血液,若无,
按照下表原则进行。
5.4 输血科发血时可不进行血型检验,只进行凝聚胺快速交叉配血,相合
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发血后,再及时进行血型检验和抗体筛检,确定患者血型。
5.5 患者应在不同型输血停止15天以后方可输注与自身血型相同的血液。
5.6 特别紧急输血后,经治医师应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医务部事后应
对该紧急输血进行全面调查落实,排除人为差错事故。
6 对于RhD(-)患者,输血科虽然不能常备同型血液,但工作人员应及时联系
血液中心尽快供应血液。
7 对于不规则抗体筛查(+)患者,应再次抽取血样由临床科室专门人员送到
省血液中心血型参比室进一步筛查。确诊为稀有血型患者,由省血液中心筛选相合的血液。
8 紧急用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0u时,应先保证临床用血,事后再由经治
医师按照《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履行报批手续。
9 对于开放绿色通道的患者,凭医院行政值班签字先行输血检验并发放血液,
保证临床紧急用血,事后由当事人负责补办手续。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填写《临床用血记录》。
10 临床用血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通知科室负责
人。重大难题应当及时向科主任和医院行政值班同时汇报。
DBTQFSH-RF-44-2012临床紧急用血管理制度
1 输血科要保证24小时值班,及时做好临床紧急用血的联系工作。
2 输血科要按照要求贮备各种血液制剂,保证常规用血3天的用血量。库存血
液不足时,值班人员应当采取最快捷的方式保证血液及时入库。 3 患者病情允许40min后输血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3.1 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输血的患者,及时进行血
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开《临床输血申请单》。
3.2 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3.3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送到输血科。
3.4 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30分钟内出血型结果,并及时通知临
床科室。
3.5 对于常见血型(主要指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的A、B、O或
AB型),输血科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及时进行交叉配血,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4 患者病情允许20min后输血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4.1 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输血的患者,及时医嘱进
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开《临床输血申请单》。
4.2 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4.3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送到输血科。
4.4 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15分钟内报告ABO血型和RhD血型结
果,并据此初步进行交叉配血,相合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并注明抗体筛检待查。
4.5 发血后,再及时进行抗体筛检,如果抗体筛检结果阳性,并微柱法复
检交叉配血结果阳性时,应及时通知临床用血科室停止输血。同时,及时筛选库存血液,找到相合的血液。没有相合血液时,应联系血液
中心进行筛选,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
5 患者病情特别紧急,需要立即输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慎用):
5.1 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立即输血的患者,及时医
嘱进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填写或打印《临床输血申请单》,明确要求实施非同型输注,报请行政值班签字同意,并经输血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5.2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送到输血科。
5.3 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首选申请O型RhD阴性血液,若无,
按照下表原则进行。
5.4 输血科发血时可不进行血型检验,只进行凝聚胺快速交叉配血,相合
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发血后,再及时进行血型检验和抗体筛检,确定患者血型。
5.5 患者应在不同型输血停止15天以后方可输注与自身血型相同的血液。
5.6 特别紧急输血后,经治医师应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医务部事后应
对该紧急输血进行全面调查落实,排除人为差错事故。
6 对于RhD(-)患者,输血科虽然不能常备同型血液,但工作人员应及时联系
血液中心尽快供应血液。
7 对于不规则抗体筛查(+)患者,应再次抽取血样由临床科室专门人员送到
省血液中心血型参比室进一步筛查。确诊为稀有血型患者,由省血液中心筛选相合的血液。
8 紧急用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0u时,应先保证临床用血,事后再由经治
医师按照《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履行报批手续。
9 对于开放绿色通道的患者,凭医院行政值班签字先行输血检验并发放血液,
保证临床紧急用血,事后由当事人负责补办手续。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填写《临床用血记录》。
10 临床用血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通知科室负责
人。重大难题应当及时向科主任和医院行政值班同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