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评审稿1[1].13)

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暂行规定 (评审稿)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城乡规划与发展研究中心

2012年1月

前 言

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相关指令和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制定了本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3.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4.街坊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5.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审查与应用;6.附件(条文说明)。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1制定本规定的目的....................................1

2适用范围............................................1

3城市设计的定义......................................1

4城市设计编制层级与内容..............................1

5城市设计基本原则....................................2

第二章 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3

1适用范围............................................3

2编制任务............................................3

3主要内容............................................3

4成果要求............................................7

第三章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9

1适用范围............................................9

2编制任务............................................9

3主要内容...........................................10

4成果要求...........................................15

第四章 街坊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17

1适用范围...........................................17

2编制任务...........................................17

3主要内容...........................................17

4成果要求...........................................19

第五章 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审查与应用...................20

1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20

2城市设计的审查.....................................21

3城市设计成果的应用.................................21 附件:条文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1名词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 2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的关系...........错误!未定义书签。 3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适宜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 4关于城市设计任务书.................错误!未定义书签。 5城市设计成果审查审批流程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1制定本规定的目的

为规范郑州市各类城市设计的技术要求与内容深度,提高城市设计的编制质量,加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实效性,实现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的规范化,引导和提升郑州都市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郑州市城市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郑州市域范围内的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和管理工作。 3城市设计的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城市设计是依据上位规划,以组织和优化城市空间环境为目的,对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 4城市设计编制层级与内容

与国家法定规划体系和郑州都市区规划体系相对应,郑州市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街坊城市设计三个编制层级。

4.1总体城市设计

总体城市设计是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从宏观层面对城市空间进行整体引导和控制,研究确定城市空间的总体形态,并在城市风貌特色,景观体系及公共空间系统等方面表达城市发展意图与要求。

4.2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是在城市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的指导下,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相结合,对城市特色意图区的功能布局、空间形态、景观系统、交通组织、公共空间等进行整体筹划和设计。

4.3街坊城市设计

街坊城市设计是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的指导下,与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结合,对城市街坊的空间形态、交通系统、建筑风貌、开放空间、道路交通、环境小品等进行详细安排与设计,提出城市设计要求。

5城市设计基本原则

5.1地域性原则

城市设计编制应当充分研究规划范围及周边的自然环境、历史人文、社会经济等基本状况,注重挖掘地域特色。

5.2人本性原则

城市设计编制应结合公众意愿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满足居民的认知需求、审美需求等基本需求,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城市空间活力。

5.3可行性原则

为保证城市设计的可实施性,应注重分期实施策略研究和经济可行性评估或测算,注重城市设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5.4合法性原则

城市设计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编制标准和技术规范,应符合相关的法定规划。

第二章 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1适用范围

总体城市设计工作对象主要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具体包括:郑州市中心城区、次区域中心城区、新城组团、新市镇等。

规模较小的新城组团或新市镇的总体城市设计,可以适当调整或深化城市设计要求。

2编制任务

从宏观上研究提出城市总体空间形态及总体形象特征的发展目标,从整体风貌特色、空间景观结构、公共空间系统、实施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专项研究,构建富有中原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框架,为下层次规划与城市设计提供指导依据。

3主要内容

3.1制定目标与思路

在研究城市整体的空间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潜力的基础上,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定位,提出城市设计的目标、基本原则和总体策略。

3.2塑造风貌特色

3.2.1城市风貌分析

分析城市整体山水格局,整合体现城市自然环境特色的景观要素,保护景观资源和城市自然环境基底;研究自然环境对城市功能组织、发展潜力、外部景观的影响,协调城市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分析城市的历史沿革、文脉沿袭、文化特色和城市精神,保护和延续传统文化和地方习俗,挖掘历史文化内涵。

分析城市空间形态演变规律,研究城市格局特点和空间肌理,重点打造代表城市特色或反映城市风貌的标志性空间,构建特色鲜明的城市空间格局。

3.2.2城市风貌指引

在充分了解自然环境特征、历史文化内涵和城市空间格局等基本风貌和特色元素的基础上,从城市整体的角度系统研究城市风貌特色延续和发展的目标、策略和措施。

优化城市风貌格局,根据城市空间结构、用地功能布局、自然文化景观,以及风貌特征的不同,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风貌分区。充分发掘各分区的内涵特质,延续并强化其特有的景观风貌,兼顾不同分区之间的整体协调,对各风貌分区进行特色定位,提出控制原则和城市设计要求。

3.3构建空间景观框架

从宏观层面对城市各专项空间景观要素进行综合评价与整合,明确各类要素在整体框架中的地位和作用,构筑富有魅力的整体空间结构和景观体系。

3.3.1景观廊道

组织城市景观廊道系统,通过景观廊道联系和组织城市各个片区和节点,使城市空间景观富于整体感,形成一个有机的系统。

划定城市重要的景观带,对景观带的规划建设提出控制原则及要求,引导形成界面相对完整连续的景观通廊。

对城市空间景观进行视觉分析,划定城市中重要的景观视廊,对景观视廊控制范围内的建筑高度、风貌等提出控制与引导要求,实现良好的视线沟通。

3.3.2标志性节点

确定城市重要节点的布局,对标志性节点进行控制与引导,明确各类节点在城市空间景观中的地位、作用和形象主题,提出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

3.3.3立体空间形态

以现状高度分析为基础,综合考虑用地功能及建设强度等因素,确定城市建筑高度控制原则及城市整体层面的高度控制分区,提出各分区的控制要求和高层建筑布局原则。

依据用地功能分区、高度分区、城市地形地貌等,确定城市天际线的总体形象与特征,提出天际线控制原则和保护、建设要求。

3.3.4城市色彩

在对现状色彩构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环境特色、历史文化特色、城市空间特色,分析研究并明确城市基本色调,结合城市风貌分区,确定城市色彩分区,并对各区的色彩环境提出控制要求。

3.4组织公共空间系统

从丰富城市空间景观、提高城市空间品质的角度,梳理城市绿地空间、街道空间、广场空间和滨水空间等城市主要公共空间,加强各类公共空间的关联性,组织城市公共空间系统,并从强化服务功能和提升环境质量等方面提出不同类型公共空间的建设目标、原则、对策,以及设计控制要求。

3.4.1绿地空间

从宏观尺度考虑绿地系统的完整性,促进各类绿地的有机结合和串联;明确各类绿地的布局、规模和性质,提出风格引导要求和绿地控制指标。

3.4.2街道空间

从路网形态、功能性质等方面提出要求,完善城市路网系统;明确城市主要道路空间的布局、功能和景观特征,对城市主要步行空间和静态交通设施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3.4.3广场空间

划分广场类型,明确城市各类广场的布局、规模和性质;确定重要广场的位置、主题和界面控制要求。

3.4.4滨水空间

梳理城市水系,明确与绿地、广场等空间衔接要求;确定重要水

体用途、尺度、滨水空间功能及环境建设要求。

3.5划定特色意图区

根据塑造城市整体风貌特色的总体要求,划定城市设计特色意图

区,明确其在整体空间环境中的定位与作用,为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开展提供技术依据。对重要的特色意图区要提炼其景观特征及设计控制要点。

3.6提出实施措施和建议

提出城市设计实施的时序安排、实施的策略和措施,以及管理实

施运作机制的建议方案。

4成果要求

总体城市设计成果由城市设计导则、图件和附件组成。附件主要

包括设计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及征询意见汇编等。

4.1导则

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要贯彻专题研究得出的分析结论,表述城市设

计的核心内容:阐明城市设计的适用范围、设计目标、设计原则和解释权属部门;对城市风貌特色、空间景观结构、公共空间系统、特色意图区划分等内容作出阐述;明确城市设计各项要素的控制或引导要求,提出定性的规划控制要求或定量的规划控制指标。

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应采用法规条文格式书写,文字表述应规范、

准确、简洁,体现设计内容的指导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并附表达城市设计意图的缩图。

4.2图件

4.2.1必要图件内容

·城市风貌特色分区图

·城市空间景观结构图

·城市建筑高度分区图

·公共空间规划图

·特色意图区划分图

·其它相关图纸

根据规划对象的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可以对图件适当增减、

拆分或合并。

4.2.2图件比例

图件宜使用1/1000~1/10000的地形图,图件比例应与城市总体

规划或分区规划的图纸比例相一致。

4.3附件

4.3.1设计说明书

设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为分析现状、论证设计意图、解释导则内

容等,为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以及城市设计的审查、批准和规划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信息。

4.3.2专题研究报告

以专题方式论证和城市设计相关的专项规划,如城市色彩、高度

分区、城市特色等。

4.3.3基础资料汇编及征询意见汇编

基础资料汇编主要包括用地、人口、交通、市政等相关基础资料

的收集和汇总等;征询意见汇编主要包括专家审查、咨询和市民公示意见汇编等。(基础资料汇编及征询意见汇编可单独编制,也可结合设计说明综合编制)。

第三章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1适用范围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工作对象主要是由总体城市设计等上位规

划确定的城市特色意图区,规模一般不低于0.5平方千米。一般包括城市主副中心、城市特色风貌区、历史文化街区、主要城市干道及交通枢纽、步行街、重要山体湖泊区域。

2编制任务

以城市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为依据,对城市特色

意图区的土地使用、空间形态、建筑控制、道路交通、广场绿地、市政设施、环境小品及人文活动场所等进行详细安排与设计,明确各类城市设计要素控制要求,进行经济技术分析,论证可实施性和实施策略,指导规划建设管理。

3主要内容

3.1规划基础研究

3.1.1前期分析

主要包括上位规划分析、现状设计条件分析等;编制过控制性详

细规划的区域,应对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等重要内容进行校核,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3.1.2功能定位

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分析特色意图区的现状条件和发展潜力,

研究确定总体功能定位,提出规划设计目标及相关设计对策。

3.1.3用地布局

通过对现状特色的分析,结合上位规划及城市空间形态研究,对

特色意图区内用地规划方案进行深化调整。

3.1.4功能结构

在深化研究功能定位、交通组织和用地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细

化特色意图区的功能布局,明确功能结构。

3.2空间形态设计

3.2.1总体空间形态框架

分析特色意图区的主要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存和标志性建筑

等,结合用地布局、功能结构、交通结构、景观和人文资源,构建总体空间形态框架,确定城市设计需要重点控制的节点、标志物、轴线、界面等。

3.2.2空间形态

对城市主要公共空间和建筑群体空间进行引导,对公共空间的平

面和竖向形态、主次联系及尺度,建筑群体的组合形态、整体造型提出设计要求,提高空间环境品质,保持城市活力。

3.2.3主要节点及标志物

明确特色意图区的主要节点地区,包括社区中心、公共活动中心、

重要交叉口、特征地理节点、广场、绿地等开放空间。提出节点的位置、规模、主题等控制要求。明确主要标志物,包括塔、楼、桥等传统标志物和高层建筑、桥梁、构筑物等现代标志物,提出标志物的位置、周边环境等控制要求。

3.2.4主要轴线

对特色意图区的主要交通道路、商业街道、景观轴线、视线通廊

等各类路径和廊道进行详细分析,划定周边影响控制范围,提出控制要素及控制内容。

3.2.5主要界面

明确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主要控制界面,包括街道界面、滨水

界面、城市重要山体景观界面等重要开放空间界面,提出界面的控制要素及控制内容。

3.2.6高度分区及天际线

对特色意图区内主要建筑的高度进行整体控制,划分不同高度分

区,深化研究高层建筑的布局,对沿城市主要界面的天际线进行引导和控制,提出控制要求。

3.3交通系统设计

3.3.1车行交通

提出特色意图区及周边区域的车行交通组织方案,明确路网结

构、道路等级及功能,明确公交线路和轨道交通线路的走向,对主要交通枢纽、主要换乘点和站点位置进行规划安排,完善主要地铁站点周边的公交、出租车、自行车等接驳运系统。

3.3.2慢行交通

结合市民行为活动与现状环境因素,组织慢行交通系统。自行车

道应尽量与机动车道分离,明确自行车道的类型、线路。城市公共步行系统应与居住区的步行系统、车站、城市广场等公共空间紧密结合,构成完整、连续的步行系统。确定人行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具体位置。

3.3.3交通附属设施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套停车设施用地,对位置、规模、形式、出

入口设置等提出明确要求。在人流聚集和商业集中区域,标明出租车临时停靠点、路边自行车停放点的位置。结合轨道交通,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方式,明确地下空间的控制范围、出入口及与周边主要公建的衔接等控制要求。

3.4景观环境设计

3.4.1开放空间环境设计

根据特色意图区功能布局,组织各级开放空间,对开放空间的形

式、风格、规模、功能、绿化景观等提出引导要求,注重与城市的公共交通、慢行系统、安全工程相衔接。

3.4.2绿化景观

对绿化的整体布局与风格,植物选择与配置等提出控制和引导要

求,绿化植物的选择应符合地方环境要求,满足绿化景观设计的生态性与经济性。

3.4.3照明设计

提出整体照明构架,对于重要的广场、街道、建筑群和绿化的照

明方式、照度、灯光形式和布置、色彩等提出意向方案与引导要求。

3.4.4环境设施

依据特色意图区功能定位和风貌特征,确定整体环境设施风格,

对于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雕塑小品设施、广告标识设施和铺地等提出意向方案和引导要求。

3.5建筑设计引导

3.5.1建筑形式

根据特色意图区独特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结合建筑功能,提

出建筑体量、建筑材质、建筑色彩、建筑屋顶和建筑风格等控制原则与引导要求。

3.5.2建筑退界

根据道路等级和功能的不同,确定主楼和裙房退界要求,道路一

侧同界相邻建筑宜采用统一的裙房退线,沿主要道路应明确控制建筑贴线率要求,形成完整空间界面。

3.5.3建筑功能细化

根据特色意图区功能定位,选取核心建筑空间,进行功能细化设

计,提出建筑功能的详细控制与引导,包括建筑主体功能、临街建筑底层功能、地下公共空间功能与设施配套要求(包括地下空间连通要求等内容)等。

3.6实施策略

3.6.1经济核算

通过对特色意图区内建筑总量和各分类建筑量的预算,以及对地

价、土地级差效益、基础设施配套和环境交通条件影响、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以及各类建筑工程造价等相关因素的分析,综合评估开发的经济性。

3.6.2实施措施

分析主要的开发主体和相关利益主体,维护与平衡各方利益,以

集约型和均好性为原则,促进社会公平。并对城市设计提出可行的分期实施策略与建议,制定城市设计实施时序安排,提出近期实施目标

和实施工程项目建议,保证规划的实施。

4成果要求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成果由文本、图件和附件组成。附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及征询意见汇编、三维展示等。

4.1文本

城市设计文本主要明确城市设计的编制依据、原则,规划范围、设计目标、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及其他相关事项。文字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体现城市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2图件

4.2.1必要图件内容

·用地规划图

·城市设计框架图

·设计总平面图

·功能结构规划图

·公共设施规划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景观绿化规划图

·高度控制示意图

·开放空间规划图

·重要界面控制图

·慢行系统规划图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图

·重要节点引导图

·其它相关分析图纸

根据规划对象的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可以对图件适当增减、拆分或合并。

4.2.2图件比例

图件宜使用1/500~1/2000的地形图,图件比例参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成果比例要求。

4.3附件

4.3.1设计说明书

综合阐述相关规划背景、功能策划、设计目标等,详细说明规划的主要设计内容和设计方法,对经济效益引导和开发时序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关元素的控制要求,为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以及城市设计的论证审批和规划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信息。

4.3.2专题研究报告

以专题方式论证和城市设计相关的专项规划,如历史文化、生态保护、开发容量、经济分析等。

4.3.3基础资料汇编及征询意见汇编

基础资料汇编主要包括用地、人口、交通、市政等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汇总等;征询意见汇编主要包括专家审查、咨询和市民公示意见汇编等。(基础资料汇编及征询意见汇编可单独编制,也可结合设计说明书综合编制)

4.3.4三维展示

为直观表达城市设计效果,需制作相关的三维动画、模型和多媒体演示等。

第四章 街坊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1适用范围

街坊城市设计的工作对象主要是一个独立街坊或几个相关联街坊。

2编制任务

以上位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街坊与周边区域的关系,以人的尺度和人的感受为出发点,对街坊内各类公共空间、景观系统、交通系统、建筑风貌进行整体筹划与深化设计,明确各类城市设计要素控制要求,指导街坊内的建筑工程和环境设计。

3主要内容

3.1空间形态设计

基于上位规划、项目策划和功能定位分析,确定总体功能布局,完成整体空间形态的平面和竖向设计方案。集中处理好建筑群体的关系、建筑与环境的关系,明确主要开放空间的功能布局、主次关系、联系通道、尺度和风格特征等方面的控制和引导要求。

3.2交通系统设计

结合上位规划,处理好街坊内主要交通流线和外部城市交通的关系,合理组织与城市交通相衔接的车行交通和慢行交通流线,明确道

路断面形式、道路交叉口的处理方式,提出人行通道、高架通廊和地下通道等的位置和连接方式。

结合空间形态特征和功能布局,合理组织街坊内部各类交通流线和停车设施,对交通流线的方向、断面、相关绿化及附属设施做出意向设计,针对停车场的规模、位置、平面形式、出入口方位等提出控制要求与设计引导。

3.3环境景观设计

结合空间形态特征构建整体景观系统,明确主要景观节点、景观轴线及景观界面,对各类景观节点、轴线和界面进行详细设计,注重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对相关指标提出具体的控制要求。

对环境进行深化设计,从绿化配置、地面铺装、环境设施、无障碍设施、夜景照明等多个方面,对位置、风格、造型等提出意向方案和相关设计引导要求。

3.4建筑设计引导

对建筑群体的形态、布局方式、风貌特征、建筑形式、体量、高度、色彩、屋顶和立面造型、材质和装饰风格等提出意向方案和相关引导要求。提出建筑高度的详细控制与引导要求,以及标志物、视觉通廊的位置、建筑主体、裙房、临街檐口的高度等控制要求。

结合项目策划对建筑布局形式、建筑功能进行细化设计,论证建筑空间形态布局的合理性。对建筑功能做出详细控制与引导,包括建筑主体功能、临街建筑底层、地下公共空间功能、设施配套要求、建筑内外空间转换方式、地上地下空间连接方式等。

4成果要求

街坊城市设计成果由文件成果和图件成果组成。文件成果包括城市设计说明书及导则。图件成果包括图纸、相关三维展示和控制图则。

4.1文件成果

文件成果包括城市设计说明及导则。导则形式可根据项目需要自定,一般应采用图文结合的形式。

4.2图件成果

图件成果包括图纸、相关三维展示和控制图则。

4.2.1必要图纸内容

·总平面图

·开放空间规划图

·交通系统图

·景观结构图

·重要景观节点设计图

·建筑功能分析图

·其他相关图纸

根据规划对象的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可以对图件适当增减、拆分或合并。

4.2.2图纸比例

图件宜使用1/500~1/1000的地形图,图纸比例参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成果比例要求。

第五章 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审查与应用

1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

1.1城市设计编制组织主体

总体城市设计由郑州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郑州市中心城区内编制需编制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由各区人民政府委托规划分局组织编制;除中心城区外的各次区域中心城区、新城组团、新市镇等需编制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

街坊城市设计一般由街坊所在辖区的区级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上位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及所在辖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1.2城市设计编制组织方式

城市设计可采取公开征集、邀请征集或者定向委托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承担总体城市设计和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应具备甲级资质;承担街坊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应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选择境外城市规划设计公司编制城市设计时,需遵循《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 第116号)》及其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此类公司、企业应持有《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并具有从事过同等规模及以上城市设计项目经验及实践。

2城市设计的审查

各层级城市设计成果审查一般应遵循以下几个阶段:

在完成现状调查和城市设计初步方案成果后,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内部初审。

报批前的城市设计成果应经过专家评审会论证,并同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公示,征询相关部门、相关利害关系人等公众意见。

城市设计成果经专家评审、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若有异议,应要求城市设计编制单位按照专家评审、公示等汇总意见进行修改,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再次审查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城市设计成果审批参照《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规定的各层级规划的审批权限执行。

3城市设计成果的应用

城市设计成果是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技术文件。在进行规划编制、出具相关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审批报建方案时,应遵循经批准的城市设计控制要求。

总体城市设计成果是指导城市总体层面空间形态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是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和街坊城市设计编制的重要依据。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成果是指导城市特色意图区的空间环境的重要文件。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成果宜转化为城市设计控制图则,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共同对城市特色意图区的用地和空间环境要素做出具体控制和要求。

街坊城市设计成果是对街坊空间环境作出具体要求,指导街坊内的建筑工程和环境设计。

附件:条文说明

1名词解释

1.1特色意图区

特色意图区是城市中具有重要风貌特征和景观价值并且相对完整的空间区域,是城市设计的严格控制区。一般包括以下区域:

城市主副中心(如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商业中心、体育中心等); 城市传统风貌街区及历史文化街区;

主要城市干道沿线区域;

重要交通枢纽地区;

重要步行街;

重要山体湖泊及周边地区;

其它需要重点控制的区域。

1.2分区规划

根据郑州都市区规划体系,本规定所指分区规划是指郑州市中心城区、次区域中心城、新城组团、新市镇等区域的总体层面规划。

1.3城市风貌

由一个城市的自然景观、社会景观和人文景观共同构成的有别于其他城市的特殊表象及其所承载的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内涵所构成的城市个性特征。

1.4控制图则

控制图则是在城市空间形态研究的基础上,从城市设计要素方面对城市空间环境(包括:建筑、天际线、街道、广场等)进行控制引导,弥补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三维空间控制引导的不足。

控制图则表达的主要内容包括:

对建筑街墙的设计退界、建筑贴线率、建筑高度、体量、风格和色彩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对公共开放空间的分类、位置、面积、出入口和界面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对主要公共步行空间的类型、交通流线组织及主要设施(天桥、地下通道等)的位置和尺度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1.5开放空间

是指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具有又开放性和可达性的自然及人工空间,主要包括广场、公园绿地、水体及滨水空间。

1.6慢行交通

指人行交通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主要包括适宜人尺度的步行道、人行天桥、人行通道、自行车道等。

2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的关系

对于城市设计的法定地位问题,在《城乡规划法》中并没有对城市设计做出明确的相关条文说明,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仅提出“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

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产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城市设计法定地位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城市设计成果往往只能作为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操作性文件。因此,需要通过将城市设成果与法定规划进行衔接,实现城市设计内容在建设规划管理中的应用,最终实现城市设计的导控目标。

总体城市设计宜与总体规划(含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编制或调整同步进行,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已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但缺少总体城市设计内容的,应单独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并将城市设计导则作为规划专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宜先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进行,城市设计成果通过转化为控制图则,并作为对空间形态

控制引导的补充,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共同作为建设规划管理的依据。对已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在城市设计编制完成后,应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街坊城市设计应在总体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指导下展开,成果以控制图则的形式作为对空间形态控制引导的补充,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共同作为建设规划管理的依据。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街坊城市设计宜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进行。 3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适宜规模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针对城市特定范围内的空间环境从宏观上提出空间结构框架,并注重对空间形态、建筑控制等进行详细的安排与控制。因此,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规模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建议以1至5平方千米较为合适,不宜低于0.5平方千米。 4关于城市设计任务书

《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暂行规定》主要是针对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工作提出普适性要求和规定。不同城市设计对象具有不同的现状基础、发展条件和区域责任,因此,应在本规定的指导下,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写目的明确、专业、高水准的任务书,作为城市设计项目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任务书应提出城市设计的目标和任务,明确重点解决的问题,细化城市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等,突出城市设计编制的目的性和针对性。

5城市设计成果审查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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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暂行规定 (评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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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与发展研究中心

2012年1月

前 言

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相关指令和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制定了本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3.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4.街坊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5.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审查与应用;6.附件(条文说明)。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1制定本规定的目的....................................1

2适用范围............................................1

3城市设计的定义......................................1

4城市设计编制层级与内容..............................1

5城市设计基本原则....................................2

第二章 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3

1适用范围............................................3

2编制任务............................................3

3主要内容............................................3

4成果要求............................................7

第三章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9

1适用范围............................................9

2编制任务............................................9

3主要内容...........................................10

4成果要求...........................................15

第四章 街坊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17

1适用范围...........................................17

2编制任务...........................................17

3主要内容...........................................17

4成果要求...........................................19

第五章 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审查与应用...................20

1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20

2城市设计的审查.....................................21

3城市设计成果的应用.................................21 附件:条文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1名词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 2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的关系...........错误!未定义书签。 3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适宜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 4关于城市设计任务书.................错误!未定义书签。 5城市设计成果审查审批流程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1制定本规定的目的

为规范郑州市各类城市设计的技术要求与内容深度,提高城市设计的编制质量,加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实效性,实现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的规范化,引导和提升郑州都市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郑州市城市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郑州市域范围内的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和管理工作。 3城市设计的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城市设计是依据上位规划,以组织和优化城市空间环境为目的,对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 4城市设计编制层级与内容

与国家法定规划体系和郑州都市区规划体系相对应,郑州市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街坊城市设计三个编制层级。

4.1总体城市设计

总体城市设计是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从宏观层面对城市空间进行整体引导和控制,研究确定城市空间的总体形态,并在城市风貌特色,景观体系及公共空间系统等方面表达城市发展意图与要求。

4.2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是在城市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的指导下,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相结合,对城市特色意图区的功能布局、空间形态、景观系统、交通组织、公共空间等进行整体筹划和设计。

4.3街坊城市设计

街坊城市设计是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的指导下,与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结合,对城市街坊的空间形态、交通系统、建筑风貌、开放空间、道路交通、环境小品等进行详细安排与设计,提出城市设计要求。

5城市设计基本原则

5.1地域性原则

城市设计编制应当充分研究规划范围及周边的自然环境、历史人文、社会经济等基本状况,注重挖掘地域特色。

5.2人本性原则

城市设计编制应结合公众意愿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满足居民的认知需求、审美需求等基本需求,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城市空间活力。

5.3可行性原则

为保证城市设计的可实施性,应注重分期实施策略研究和经济可行性评估或测算,注重城市设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5.4合法性原则

城市设计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编制标准和技术规范,应符合相关的法定规划。

第二章 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1适用范围

总体城市设计工作对象主要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具体包括:郑州市中心城区、次区域中心城区、新城组团、新市镇等。

规模较小的新城组团或新市镇的总体城市设计,可以适当调整或深化城市设计要求。

2编制任务

从宏观上研究提出城市总体空间形态及总体形象特征的发展目标,从整体风貌特色、空间景观结构、公共空间系统、实施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专项研究,构建富有中原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框架,为下层次规划与城市设计提供指导依据。

3主要内容

3.1制定目标与思路

在研究城市整体的空间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潜力的基础上,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定位,提出城市设计的目标、基本原则和总体策略。

3.2塑造风貌特色

3.2.1城市风貌分析

分析城市整体山水格局,整合体现城市自然环境特色的景观要素,保护景观资源和城市自然环境基底;研究自然环境对城市功能组织、发展潜力、外部景观的影响,协调城市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分析城市的历史沿革、文脉沿袭、文化特色和城市精神,保护和延续传统文化和地方习俗,挖掘历史文化内涵。

分析城市空间形态演变规律,研究城市格局特点和空间肌理,重点打造代表城市特色或反映城市风貌的标志性空间,构建特色鲜明的城市空间格局。

3.2.2城市风貌指引

在充分了解自然环境特征、历史文化内涵和城市空间格局等基本风貌和特色元素的基础上,从城市整体的角度系统研究城市风貌特色延续和发展的目标、策略和措施。

优化城市风貌格局,根据城市空间结构、用地功能布局、自然文化景观,以及风貌特征的不同,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风貌分区。充分发掘各分区的内涵特质,延续并强化其特有的景观风貌,兼顾不同分区之间的整体协调,对各风貌分区进行特色定位,提出控制原则和城市设计要求。

3.3构建空间景观框架

从宏观层面对城市各专项空间景观要素进行综合评价与整合,明确各类要素在整体框架中的地位和作用,构筑富有魅力的整体空间结构和景观体系。

3.3.1景观廊道

组织城市景观廊道系统,通过景观廊道联系和组织城市各个片区和节点,使城市空间景观富于整体感,形成一个有机的系统。

划定城市重要的景观带,对景观带的规划建设提出控制原则及要求,引导形成界面相对完整连续的景观通廊。

对城市空间景观进行视觉分析,划定城市中重要的景观视廊,对景观视廊控制范围内的建筑高度、风貌等提出控制与引导要求,实现良好的视线沟通。

3.3.2标志性节点

确定城市重要节点的布局,对标志性节点进行控制与引导,明确各类节点在城市空间景观中的地位、作用和形象主题,提出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

3.3.3立体空间形态

以现状高度分析为基础,综合考虑用地功能及建设强度等因素,确定城市建筑高度控制原则及城市整体层面的高度控制分区,提出各分区的控制要求和高层建筑布局原则。

依据用地功能分区、高度分区、城市地形地貌等,确定城市天际线的总体形象与特征,提出天际线控制原则和保护、建设要求。

3.3.4城市色彩

在对现状色彩构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环境特色、历史文化特色、城市空间特色,分析研究并明确城市基本色调,结合城市风貌分区,确定城市色彩分区,并对各区的色彩环境提出控制要求。

3.4组织公共空间系统

从丰富城市空间景观、提高城市空间品质的角度,梳理城市绿地空间、街道空间、广场空间和滨水空间等城市主要公共空间,加强各类公共空间的关联性,组织城市公共空间系统,并从强化服务功能和提升环境质量等方面提出不同类型公共空间的建设目标、原则、对策,以及设计控制要求。

3.4.1绿地空间

从宏观尺度考虑绿地系统的完整性,促进各类绿地的有机结合和串联;明确各类绿地的布局、规模和性质,提出风格引导要求和绿地控制指标。

3.4.2街道空间

从路网形态、功能性质等方面提出要求,完善城市路网系统;明确城市主要道路空间的布局、功能和景观特征,对城市主要步行空间和静态交通设施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3.4.3广场空间

划分广场类型,明确城市各类广场的布局、规模和性质;确定重要广场的位置、主题和界面控制要求。

3.4.4滨水空间

梳理城市水系,明确与绿地、广场等空间衔接要求;确定重要水

体用途、尺度、滨水空间功能及环境建设要求。

3.5划定特色意图区

根据塑造城市整体风貌特色的总体要求,划定城市设计特色意图

区,明确其在整体空间环境中的定位与作用,为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开展提供技术依据。对重要的特色意图区要提炼其景观特征及设计控制要点。

3.6提出实施措施和建议

提出城市设计实施的时序安排、实施的策略和措施,以及管理实

施运作机制的建议方案。

4成果要求

总体城市设计成果由城市设计导则、图件和附件组成。附件主要

包括设计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及征询意见汇编等。

4.1导则

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要贯彻专题研究得出的分析结论,表述城市设

计的核心内容:阐明城市设计的适用范围、设计目标、设计原则和解释权属部门;对城市风貌特色、空间景观结构、公共空间系统、特色意图区划分等内容作出阐述;明确城市设计各项要素的控制或引导要求,提出定性的规划控制要求或定量的规划控制指标。

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应采用法规条文格式书写,文字表述应规范、

准确、简洁,体现设计内容的指导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并附表达城市设计意图的缩图。

4.2图件

4.2.1必要图件内容

·城市风貌特色分区图

·城市空间景观结构图

·城市建筑高度分区图

·公共空间规划图

·特色意图区划分图

·其它相关图纸

根据规划对象的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可以对图件适当增减、

拆分或合并。

4.2.2图件比例

图件宜使用1/1000~1/10000的地形图,图件比例应与城市总体

规划或分区规划的图纸比例相一致。

4.3附件

4.3.1设计说明书

设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为分析现状、论证设计意图、解释导则内

容等,为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以及城市设计的审查、批准和规划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信息。

4.3.2专题研究报告

以专题方式论证和城市设计相关的专项规划,如城市色彩、高度

分区、城市特色等。

4.3.3基础资料汇编及征询意见汇编

基础资料汇编主要包括用地、人口、交通、市政等相关基础资料

的收集和汇总等;征询意见汇编主要包括专家审查、咨询和市民公示意见汇编等。(基础资料汇编及征询意见汇编可单独编制,也可结合设计说明综合编制)。

第三章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1适用范围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工作对象主要是由总体城市设计等上位规

划确定的城市特色意图区,规模一般不低于0.5平方千米。一般包括城市主副中心、城市特色风貌区、历史文化街区、主要城市干道及交通枢纽、步行街、重要山体湖泊区域。

2编制任务

以城市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为依据,对城市特色

意图区的土地使用、空间形态、建筑控制、道路交通、广场绿地、市政设施、环境小品及人文活动场所等进行详细安排与设计,明确各类城市设计要素控制要求,进行经济技术分析,论证可实施性和实施策略,指导规划建设管理。

3主要内容

3.1规划基础研究

3.1.1前期分析

主要包括上位规划分析、现状设计条件分析等;编制过控制性详

细规划的区域,应对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等重要内容进行校核,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3.1.2功能定位

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分析特色意图区的现状条件和发展潜力,

研究确定总体功能定位,提出规划设计目标及相关设计对策。

3.1.3用地布局

通过对现状特色的分析,结合上位规划及城市空间形态研究,对

特色意图区内用地规划方案进行深化调整。

3.1.4功能结构

在深化研究功能定位、交通组织和用地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细

化特色意图区的功能布局,明确功能结构。

3.2空间形态设计

3.2.1总体空间形态框架

分析特色意图区的主要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存和标志性建筑

等,结合用地布局、功能结构、交通结构、景观和人文资源,构建总体空间形态框架,确定城市设计需要重点控制的节点、标志物、轴线、界面等。

3.2.2空间形态

对城市主要公共空间和建筑群体空间进行引导,对公共空间的平

面和竖向形态、主次联系及尺度,建筑群体的组合形态、整体造型提出设计要求,提高空间环境品质,保持城市活力。

3.2.3主要节点及标志物

明确特色意图区的主要节点地区,包括社区中心、公共活动中心、

重要交叉口、特征地理节点、广场、绿地等开放空间。提出节点的位置、规模、主题等控制要求。明确主要标志物,包括塔、楼、桥等传统标志物和高层建筑、桥梁、构筑物等现代标志物,提出标志物的位置、周边环境等控制要求。

3.2.4主要轴线

对特色意图区的主要交通道路、商业街道、景观轴线、视线通廊

等各类路径和廊道进行详细分析,划定周边影响控制范围,提出控制要素及控制内容。

3.2.5主要界面

明确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主要控制界面,包括街道界面、滨水

界面、城市重要山体景观界面等重要开放空间界面,提出界面的控制要素及控制内容。

3.2.6高度分区及天际线

对特色意图区内主要建筑的高度进行整体控制,划分不同高度分

区,深化研究高层建筑的布局,对沿城市主要界面的天际线进行引导和控制,提出控制要求。

3.3交通系统设计

3.3.1车行交通

提出特色意图区及周边区域的车行交通组织方案,明确路网结

构、道路等级及功能,明确公交线路和轨道交通线路的走向,对主要交通枢纽、主要换乘点和站点位置进行规划安排,完善主要地铁站点周边的公交、出租车、自行车等接驳运系统。

3.3.2慢行交通

结合市民行为活动与现状环境因素,组织慢行交通系统。自行车

道应尽量与机动车道分离,明确自行车道的类型、线路。城市公共步行系统应与居住区的步行系统、车站、城市广场等公共空间紧密结合,构成完整、连续的步行系统。确定人行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具体位置。

3.3.3交通附属设施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套停车设施用地,对位置、规模、形式、出

入口设置等提出明确要求。在人流聚集和商业集中区域,标明出租车临时停靠点、路边自行车停放点的位置。结合轨道交通,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方式,明确地下空间的控制范围、出入口及与周边主要公建的衔接等控制要求。

3.4景观环境设计

3.4.1开放空间环境设计

根据特色意图区功能布局,组织各级开放空间,对开放空间的形

式、风格、规模、功能、绿化景观等提出引导要求,注重与城市的公共交通、慢行系统、安全工程相衔接。

3.4.2绿化景观

对绿化的整体布局与风格,植物选择与配置等提出控制和引导要

求,绿化植物的选择应符合地方环境要求,满足绿化景观设计的生态性与经济性。

3.4.3照明设计

提出整体照明构架,对于重要的广场、街道、建筑群和绿化的照

明方式、照度、灯光形式和布置、色彩等提出意向方案与引导要求。

3.4.4环境设施

依据特色意图区功能定位和风貌特征,确定整体环境设施风格,

对于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雕塑小品设施、广告标识设施和铺地等提出意向方案和引导要求。

3.5建筑设计引导

3.5.1建筑形式

根据特色意图区独特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结合建筑功能,提

出建筑体量、建筑材质、建筑色彩、建筑屋顶和建筑风格等控制原则与引导要求。

3.5.2建筑退界

根据道路等级和功能的不同,确定主楼和裙房退界要求,道路一

侧同界相邻建筑宜采用统一的裙房退线,沿主要道路应明确控制建筑贴线率要求,形成完整空间界面。

3.5.3建筑功能细化

根据特色意图区功能定位,选取核心建筑空间,进行功能细化设

计,提出建筑功能的详细控制与引导,包括建筑主体功能、临街建筑底层功能、地下公共空间功能与设施配套要求(包括地下空间连通要求等内容)等。

3.6实施策略

3.6.1经济核算

通过对特色意图区内建筑总量和各分类建筑量的预算,以及对地

价、土地级差效益、基础设施配套和环境交通条件影响、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以及各类建筑工程造价等相关因素的分析,综合评估开发的经济性。

3.6.2实施措施

分析主要的开发主体和相关利益主体,维护与平衡各方利益,以

集约型和均好性为原则,促进社会公平。并对城市设计提出可行的分期实施策略与建议,制定城市设计实施时序安排,提出近期实施目标

和实施工程项目建议,保证规划的实施。

4成果要求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成果由文本、图件和附件组成。附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及征询意见汇编、三维展示等。

4.1文本

城市设计文本主要明确城市设计的编制依据、原则,规划范围、设计目标、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及其他相关事项。文字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体现城市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2图件

4.2.1必要图件内容

·用地规划图

·城市设计框架图

·设计总平面图

·功能结构规划图

·公共设施规划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景观绿化规划图

·高度控制示意图

·开放空间规划图

·重要界面控制图

·慢行系统规划图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图

·重要节点引导图

·其它相关分析图纸

根据规划对象的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可以对图件适当增减、拆分或合并。

4.2.2图件比例

图件宜使用1/500~1/2000的地形图,图件比例参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成果比例要求。

4.3附件

4.3.1设计说明书

综合阐述相关规划背景、功能策划、设计目标等,详细说明规划的主要设计内容和设计方法,对经济效益引导和开发时序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关元素的控制要求,为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以及城市设计的论证审批和规划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信息。

4.3.2专题研究报告

以专题方式论证和城市设计相关的专项规划,如历史文化、生态保护、开发容量、经济分析等。

4.3.3基础资料汇编及征询意见汇编

基础资料汇编主要包括用地、人口、交通、市政等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汇总等;征询意见汇编主要包括专家审查、咨询和市民公示意见汇编等。(基础资料汇编及征询意见汇编可单独编制,也可结合设计说明书综合编制)

4.3.4三维展示

为直观表达城市设计效果,需制作相关的三维动画、模型和多媒体演示等。

第四章 街坊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1适用范围

街坊城市设计的工作对象主要是一个独立街坊或几个相关联街坊。

2编制任务

以上位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街坊与周边区域的关系,以人的尺度和人的感受为出发点,对街坊内各类公共空间、景观系统、交通系统、建筑风貌进行整体筹划与深化设计,明确各类城市设计要素控制要求,指导街坊内的建筑工程和环境设计。

3主要内容

3.1空间形态设计

基于上位规划、项目策划和功能定位分析,确定总体功能布局,完成整体空间形态的平面和竖向设计方案。集中处理好建筑群体的关系、建筑与环境的关系,明确主要开放空间的功能布局、主次关系、联系通道、尺度和风格特征等方面的控制和引导要求。

3.2交通系统设计

结合上位规划,处理好街坊内主要交通流线和外部城市交通的关系,合理组织与城市交通相衔接的车行交通和慢行交通流线,明确道

路断面形式、道路交叉口的处理方式,提出人行通道、高架通廊和地下通道等的位置和连接方式。

结合空间形态特征和功能布局,合理组织街坊内部各类交通流线和停车设施,对交通流线的方向、断面、相关绿化及附属设施做出意向设计,针对停车场的规模、位置、平面形式、出入口方位等提出控制要求与设计引导。

3.3环境景观设计

结合空间形态特征构建整体景观系统,明确主要景观节点、景观轴线及景观界面,对各类景观节点、轴线和界面进行详细设计,注重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对相关指标提出具体的控制要求。

对环境进行深化设计,从绿化配置、地面铺装、环境设施、无障碍设施、夜景照明等多个方面,对位置、风格、造型等提出意向方案和相关设计引导要求。

3.4建筑设计引导

对建筑群体的形态、布局方式、风貌特征、建筑形式、体量、高度、色彩、屋顶和立面造型、材质和装饰风格等提出意向方案和相关引导要求。提出建筑高度的详细控制与引导要求,以及标志物、视觉通廊的位置、建筑主体、裙房、临街檐口的高度等控制要求。

结合项目策划对建筑布局形式、建筑功能进行细化设计,论证建筑空间形态布局的合理性。对建筑功能做出详细控制与引导,包括建筑主体功能、临街建筑底层、地下公共空间功能、设施配套要求、建筑内外空间转换方式、地上地下空间连接方式等。

4成果要求

街坊城市设计成果由文件成果和图件成果组成。文件成果包括城市设计说明书及导则。图件成果包括图纸、相关三维展示和控制图则。

4.1文件成果

文件成果包括城市设计说明及导则。导则形式可根据项目需要自定,一般应采用图文结合的形式。

4.2图件成果

图件成果包括图纸、相关三维展示和控制图则。

4.2.1必要图纸内容

·总平面图

·开放空间规划图

·交通系统图

·景观结构图

·重要景观节点设计图

·建筑功能分析图

·其他相关图纸

根据规划对象的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可以对图件适当增减、拆分或合并。

4.2.2图纸比例

图件宜使用1/500~1/1000的地形图,图纸比例参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成果比例要求。

第五章 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审查与应用

1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

1.1城市设计编制组织主体

总体城市设计由郑州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郑州市中心城区内编制需编制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由各区人民政府委托规划分局组织编制;除中心城区外的各次区域中心城区、新城组团、新市镇等需编制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

街坊城市设计一般由街坊所在辖区的区级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上位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及所在辖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1.2城市设计编制组织方式

城市设计可采取公开征集、邀请征集或者定向委托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承担总体城市设计和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应具备甲级资质;承担街坊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应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选择境外城市规划设计公司编制城市设计时,需遵循《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 第116号)》及其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此类公司、企业应持有《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并具有从事过同等规模及以上城市设计项目经验及实践。

2城市设计的审查

各层级城市设计成果审查一般应遵循以下几个阶段:

在完成现状调查和城市设计初步方案成果后,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内部初审。

报批前的城市设计成果应经过专家评审会论证,并同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公示,征询相关部门、相关利害关系人等公众意见。

城市设计成果经专家评审、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若有异议,应要求城市设计编制单位按照专家评审、公示等汇总意见进行修改,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再次审查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城市设计成果审批参照《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规定的各层级规划的审批权限执行。

3城市设计成果的应用

城市设计成果是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技术文件。在进行规划编制、出具相关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审批报建方案时,应遵循经批准的城市设计控制要求。

总体城市设计成果是指导城市总体层面空间形态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是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和街坊城市设计编制的重要依据。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成果是指导城市特色意图区的空间环境的重要文件。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成果宜转化为城市设计控制图则,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共同对城市特色意图区的用地和空间环境要素做出具体控制和要求。

街坊城市设计成果是对街坊空间环境作出具体要求,指导街坊内的建筑工程和环境设计。

附件:条文说明

1名词解释

1.1特色意图区

特色意图区是城市中具有重要风貌特征和景观价值并且相对完整的空间区域,是城市设计的严格控制区。一般包括以下区域:

城市主副中心(如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商业中心、体育中心等); 城市传统风貌街区及历史文化街区;

主要城市干道沿线区域;

重要交通枢纽地区;

重要步行街;

重要山体湖泊及周边地区;

其它需要重点控制的区域。

1.2分区规划

根据郑州都市区规划体系,本规定所指分区规划是指郑州市中心城区、次区域中心城、新城组团、新市镇等区域的总体层面规划。

1.3城市风貌

由一个城市的自然景观、社会景观和人文景观共同构成的有别于其他城市的特殊表象及其所承载的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内涵所构成的城市个性特征。

1.4控制图则

控制图则是在城市空间形态研究的基础上,从城市设计要素方面对城市空间环境(包括:建筑、天际线、街道、广场等)进行控制引导,弥补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三维空间控制引导的不足。

控制图则表达的主要内容包括:

对建筑街墙的设计退界、建筑贴线率、建筑高度、体量、风格和色彩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对公共开放空间的分类、位置、面积、出入口和界面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对主要公共步行空间的类型、交通流线组织及主要设施(天桥、地下通道等)的位置和尺度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1.5开放空间

是指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具有又开放性和可达性的自然及人工空间,主要包括广场、公园绿地、水体及滨水空间。

1.6慢行交通

指人行交通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主要包括适宜人尺度的步行道、人行天桥、人行通道、自行车道等。

2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的关系

对于城市设计的法定地位问题,在《城乡规划法》中并没有对城市设计做出明确的相关条文说明,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仅提出“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

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产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城市设计法定地位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城市设计成果往往只能作为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操作性文件。因此,需要通过将城市设成果与法定规划进行衔接,实现城市设计内容在建设规划管理中的应用,最终实现城市设计的导控目标。

总体城市设计宜与总体规划(含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编制或调整同步进行,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已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但缺少总体城市设计内容的,应单独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并将城市设计导则作为规划专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宜先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进行,城市设计成果通过转化为控制图则,并作为对空间形态

控制引导的补充,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共同作为建设规划管理的依据。对已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在城市设计编制完成后,应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街坊城市设计应在总体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指导下展开,成果以控制图则的形式作为对空间形态控制引导的补充,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共同作为建设规划管理的依据。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街坊城市设计宜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进行。 3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适宜规模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针对城市特定范围内的空间环境从宏观上提出空间结构框架,并注重对空间形态、建筑控制等进行详细的安排与控制。因此,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规模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建议以1至5平方千米较为合适,不宜低于0.5平方千米。 4关于城市设计任务书

《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暂行规定》主要是针对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工作提出普适性要求和规定。不同城市设计对象具有不同的现状基础、发展条件和区域责任,因此,应在本规定的指导下,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写目的明确、专业、高水准的任务书,作为城市设计项目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任务书应提出城市设计的目标和任务,明确重点解决的问题,细化城市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等,突出城市设计编制的目的性和针对性。

5城市设计成果审查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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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智能化招标文件

    鼎盛鑫城小区智招标单位:滁州市鼎盛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期:2014能化系统工程 招标文件 年7月16日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招标人 名称:鼎盛鑫城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与天 ...

    监理招标文件

    监理邀请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镇政府便民服务大厅与信访大厅改 造项目 招标人:*******政府 招标监督单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咨询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 ...

    行政管理工作技术小结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川陕渝结合部经济文化强市”战略目标,全面落实“率先发展 ...

    [防雷装置检测记录处理系统]报告

    防雷装置检测记录处理系统 工 作 报 告 <防雷装置检测记录处理系统>课题组 顾承华 游志远 钱保全 龚 庆 李 进 一.项目规划 20世纪80年代末期,气象系统在全国率先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并自90年代后期陆续开始申请检 ...

    杭州市肿瘤医院基本存款账户招标文件

    杭州市肿瘤医院基本存款账户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JCT-20160105-2 招标 人 : 杭州市肿瘤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

    常隆地块土壤修复调整工程

    常隆(华达.常宇)公司原厂址地块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调整工程验收 技术方案 建设单位: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O 一六年二月 目录 1 前言................................ ...

    投标文件格式gai

    附件六 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封面)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资 格 标 投标单位名称: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电话: 投递日期: 赣州市建设工 ...

    临平新城概念性规划方案_13752

    杭州现代都市农业综合体 概念性规划 主办单位:杭州市余杭区良渚组团管委会 征集文件 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管委会 二Ο一Ο年九月十五日 第一部分 方案征集应征须知 1.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 <杭州现代都市农业综合体概念性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