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党中央确定的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12·4)期间的宣传活动,经研究,特制定如下活动安排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银川
二、活动内容
1、区市领导接见优秀公益律师活动。12月4日上午8点30分,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徐广国等区市领导在行政中心主楼2楼会见厅,接见我市首届优秀公益律师。
2、组织召开主题座谈会。12月4日上午9点10分,以“为法治银川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主题,在行政中心主楼2楼6号会议室,召开主题座谈会。参加座谈会议的人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相关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发言人员。邀请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市政法委、市法制办负责同志和部分区市法学专家学者参加座谈发言。
3、12·4主题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组织市直48个部门在光明广场,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
4、举办全市优秀公益律师颁奖典礼。12月4日晚上8点15分,在银川电视台举办全市优秀公益律师颁奖典礼。邀请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参加。
5、组织参加领导干部宪法专题讲座活动。12月1日上午,组织市直机关各部门、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300名领导干部参加全区领导干部宪法专题讲座。
6、组织全市公务员宪法知识考试。
7、开展银川市普及法律知识微信竞赛活动。12月4日至18日,号召全市广大群众,通过微博微信平台或互联网,进入“银川微普法”或“全民竞赛网”参与微信有奖竞赛活动。
8、组织全市各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宪法在我心中”主题法治手抄报评选活动。
9、组织银川市“守法好公民”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报道银川市9名守法好公民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倡导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
三、活动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做好首届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工作,各负其责、积极行动、相互配合,形成推进活动的整体合力,确保系列活动顺利完成。
二是加强宣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银川”的良好宣传氛围。
三是及时总结。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在通力完成全市确定的“12·4”系列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自选活动,推动全市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异彩纷呈。活动结束后,要于12月15日前,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上报该阶段工作总结。
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大力宣传部门法、专业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活动安排
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结合我县实际 ,县委依法治县办在“12·4”宣传活动期间,安排以下主要活动:
1、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人社局、财政局、文广局、交通局、国土局、民政局、安监局、审计局、卫计局、教育局、文物旅游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住建局、市容局、物价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局、科技局、人防办、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局等都要统一到县城中心广场按照划定区域(详见位置图)设立宣传咨询点,通过展出宣传展板、散发法制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对宪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本部门、本行业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宣传。要求每个部门由一名主管领导带队,至少5名以上工作人员,摆放5块以上展板,有制服的单位要统一着制服参加宣传活动(带队领导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务必在12月2日中午前发至文后邮箱,以便于活动中联系和沟通)。各镇在12月4日当天就近在人口流动较多的地方设立咨询点进行宣传。届时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将莅临现场指导活动,县电视台将对现场活动进行宣传,活动后依法治县办将对各单位参与情况进行通报,并列入年度依法治理工作及责任目标考核。
2、2015年12月4日晚,各部门自行组织收看中央电视台“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 201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
3、在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组织举行全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知识网上答题考试(另行发文安排)。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
4、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4、在城镇主要街区、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广场LED显示屏和网络媒体等合适载体张贴、播放“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宣传标语,宣传宪法知识。
5、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部门要把“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2、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富有部门、行业特色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推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热潮。要加强对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提升宣传效果。
3、强化责任,营造氛围。宣传活动要庄重大气,形式多样,气氛热烈,务求实效。各部门、各行业要切实履行责任,推动各项活动深入千家万户,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各镇、各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党中央确定的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12·4)期间的宣传活动,经研究,特制定如下活动安排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银川
二、活动内容
1、区市领导接见优秀公益律师活动。12月4日上午8点30分,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徐广国等区市领导在行政中心主楼2楼会见厅,接见我市首届优秀公益律师。
2、组织召开主题座谈会。12月4日上午9点10分,以“为法治银川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主题,在行政中心主楼2楼6号会议室,召开主题座谈会。参加座谈会议的人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相关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发言人员。邀请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市政法委、市法制办负责同志和部分区市法学专家学者参加座谈发言。
3、12·4主题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组织市直48个部门在光明广场,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
4、举办全市优秀公益律师颁奖典礼。12月4日晚上8点15分,在银川电视台举办全市优秀公益律师颁奖典礼。邀请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参加。
5、组织参加领导干部宪法专题讲座活动。12月1日上午,组织市直机关各部门、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300名领导干部参加全区领导干部宪法专题讲座。
6、组织全市公务员宪法知识考试。
7、开展银川市普及法律知识微信竞赛活动。12月4日至18日,号召全市广大群众,通过微博微信平台或互联网,进入“银川微普法”或“全民竞赛网”参与微信有奖竞赛活动。
8、组织全市各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宪法在我心中”主题法治手抄报评选活动。
9、组织银川市“守法好公民”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报道银川市9名守法好公民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倡导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
三、活动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做好首届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工作,各负其责、积极行动、相互配合,形成推进活动的整体合力,确保系列活动顺利完成。
二是加强宣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银川”的良好宣传氛围。
三是及时总结。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在通力完成全市确定的“12·4”系列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自选活动,推动全市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异彩纷呈。活动结束后,要于12月15日前,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上报该阶段工作总结。
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大力宣传部门法、专业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活动安排
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结合我县实际 ,县委依法治县办在“12·4”宣传活动期间,安排以下主要活动:
1、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人社局、财政局、文广局、交通局、国土局、民政局、安监局、审计局、卫计局、教育局、文物旅游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住建局、市容局、物价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局、科技局、人防办、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局等都要统一到县城中心广场按照划定区域(详见位置图)设立宣传咨询点,通过展出宣传展板、散发法制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对宪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本部门、本行业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宣传。要求每个部门由一名主管领导带队,至少5名以上工作人员,摆放5块以上展板,有制服的单位要统一着制服参加宣传活动(带队领导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务必在12月2日中午前发至文后邮箱,以便于活动中联系和沟通)。各镇在12月4日当天就近在人口流动较多的地方设立咨询点进行宣传。届时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将莅临现场指导活动,县电视台将对现场活动进行宣传,活动后依法治县办将对各单位参与情况进行通报,并列入年度依法治理工作及责任目标考核。
2、2015年12月4日晚,各部门自行组织收看中央电视台“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 201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
3、在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组织举行全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知识网上答题考试(另行发文安排)。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
4、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4、在城镇主要街区、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广场LED显示屏和网络媒体等合适载体张贴、播放“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宣传标语,宣传宪法知识。
5、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部门要把“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2、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富有部门、行业特色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推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热潮。要加强对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提升宣传效果。
3、强化责任,营造氛围。宣传活动要庄重大气,形式多样,气氛热烈,务求实效。各部门、各行业要切实履行责任,推动各项活动深入千家万户,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各镇、各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