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工程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

招标人:

日 期: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

第一项、合同

第二项、阳光合作协议 第三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项、商务部分 第二项、技术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由 开发的“ 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现特邀请贵公司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二、招标范围

三、关于报价

1、该工程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报价。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建设项目中应包括的全部内容。

2、投标报价应结合贵公司自身实力、管理水平、现有政策和市场风险,参考市场价格及当地现行定额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勘察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提交中间性成果文件后可申报一次进度款,经发包人核实后7天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实际完成产值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

3、工程勘察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式成果文件后7天内,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办理结算,并在结算完成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4、待图审通过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7%。

5、余3%尾款待本工程竣工验收,且承包人的后期服务资料签字盖章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工 期

1、具体开工时间以工程部下发的开工令为准,以签发开工令之日开始计算工期。 2、施工工期 日历天。 六、质量及技术要求

1、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的稳定性、

均匀性和承载力;

2、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和对建筑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

3、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变形特征。查明拟建场地内各地基土的岩土特性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为建筑物施工图纸设计提供有关岩土工程参数。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提供地基土动力参数;评价场地地基土的工程特性,为建筑物基础选型提供合理化建议;评价基础施工带来的岩土工程问题及处理措施。

4、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渗透性、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及与基坑降水设计的有关水文地质参数,评价地下水和土壤对建筑材料的侵蚀情况

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根据详勘报告,提出针对不同地基条件的基础类型、地基处理、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的建议。

7、其他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发包人工程设计要求。。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万元(银行转账)。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份。

2、工程中标后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 (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资料齐全后10日内无息退还。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若贵公司愿意参与本工程投标,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指定帐号后,凭交款收据于 到 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收取资料费 元人民币(现金,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3、另收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 元整,现金),未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完整退回全套图纸后5日内无息退还。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书接收截止日期(即开标时间)为 。 2、开标地点: 。 3、若开标时间和地点有调整,招标单位将提前贰天通知各投标单位。

十、对在截止时间以后所递交投标书或参加开标会迟到时间超过5分钟,招标单位可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请按下列账号转账: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2、拒绝私人账户汇款;

3、银行网银转账或电汇单凭证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十二、本次招标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标人(章):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投 标 须 知

一、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主要合同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以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的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其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

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修改文件以后应于当日内,以说明形式给予确认。补充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必要时可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5.只有招标人及其授权人员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传送给每一个投标人,否则没有效力。

6.在整个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及其授权代表有权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删除,并向投标人发出进一步的书面通知,投标人不得异议。定标后,所有修改均进入正式合同,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1、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 (4)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或电汇单凭证

(5)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以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报价) 2、技术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3)地勘孔布置方案及勘察方式 (4)施工组织设计 (5)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6)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2.1投标人应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 1)、施工方案;

2)、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3)、施工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方案; 5)、季节性施工措施(包括雨季施工措施); 6)、交通组织措施; 7)、劳动力安排计划;

8)、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及进场计划; 9)、主要施工机具使用安排等内容; 10)、管理措施。

11)、施工总平面图,应包括招标人已有的临时设施的利用。

2.2、编制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结合本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总承包管理措施,应简明扼要;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2.3、根据本公司工程质量总目标的要求,加强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达到昆明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

2.4、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A 、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B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以及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C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D 、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包含投标人所分包的施工内容工期、起始时间。 2.5、劳动力组织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结合本工程的工程量合理组织劳动力进场,尤其应提出农忙季节、过节期间的劳动力组织措施,确保工程施工顺利、高速的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劳动力计划表》。

3、《项目部组成文件》包括:

①项目经理简历表 ②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③为本工程拟组建的项目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4、资质证明文件

①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在工程所在地从事此类工程施工的营业执照、企业取费证、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资质及相关的证书复印件。

②投标企业过去三年已完工及现时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的名称、规模、地点、工期及质量(获奖)情况证明资料。

③外地企业需提供在云南省建委备案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总说明

1.招标确定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2.工程量结算按实调整,工程量按实际钻孔深度计算。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以前应到施工现场踏勘,仔细查看工地位置、施工场地现状及场地周围的环境,掌握与投标有关的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现场地质情况、施工场地现状、供水供电情况、气候情况、道路状况、交通流量等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因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均不会被批准。

4.投标人从完成本工程全部项目的要求考虑,全面考虑其工程实施所需的贮存和施工用的空间、临时设施范围、施工人员、材料等进出方位作详细的安排。以保证全部工程项目不会由于自己或其他分包商之疏忽而造成招标人的损失。

5.工程招标人的计划总工期,投标人须根据本工程承包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和招标人计划工期要求,自报分段节点工期,并将所报的总工期和分段节点工期在投标承诺书内填明。

6.投标人必须根据投标报价须知中规定的方法编制投标报价,材料价格结合自身采购渠道和实力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进行报价。投标综合单价一旦被招标人接受,不得因任何原因改变。

7.为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应自备发电机应急使用,费用自行考虑承担。

8.所有投标报价均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计费、材料费、钻孔钢套管费、钻头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移机、成孔、入岩增加费、勘察水电费(含发电机台班费)、出报告的各项费用、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包括特殊地质、雨季及异常气候勘察措施费等)、文明安全勘察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所有规费、税金、临时

设施费及其他措施费、风险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其它未提及的任何费用不再另计。含税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工程量、政府税费的变化因素而作任何调整。

9.分部分项清单均需做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七、投标报价须知

1. 投标价

①投标人须电脑打印填写投标书,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加盖公章和写上日期。

②投标采用人民币为计价单位,投标书上的金额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的金额一致。 ③投标人须自行考虑该工程竣工结算前,政策调整、工程量变化、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价格市场波动之风险,所有价差和国家政策调整等一切风险费用,已全部计算包干单价内。

④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工程量清单进行完整的报价、计算、汇总,汇总表及各分部汇总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鉴。

⑤工程量清单中每一分项的合计价款须转到投标价款汇总表内,汇总表上的总计应该与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所报的投标价格相一致。若投标人所报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在澄清过程中以单价修正总价作为其投标价格。

⑥投标人对于工程量清单中已列出项目没有填报单价和总价,视为对招标人的让利,其价格将视为已包括在其它清单项目价格内。一旦这些没有投标单价的项目发生变更,其只应计算增、减量的造价,综合单价按投标承诺的计算规则确定单价。

⑦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将汇总总价进行了调整,该调整将加权平均、合理分摊到工程量清单每一个项目单价中。

2. 《工程量清单价格组成明细表》填报招标人要求的子项价格构成明细。

3. 投标人之报价需包括中标后作为承包商承担施工期间所有现场周边环境或有关部门协调、手续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占道、消防安全、环保卫生、治安等。同时也包含政府规定的关于劳动用工、社会综合保险等一切费用。

4. 中标单位须自行负责在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手续并获得所有为承担本承包工程施工所需证明等全部文件。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上述所需证明文件,无法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署工作,则中标单位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尚需赔偿招标人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直接的经济损失。

5. 本工程的税金将由招标人(合同签订后为“业主”)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的比例按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封装

1、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投送至规定地点。

2、投标文件封装分成二个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统一放入一个密封的文件袋内,封面注明“ ”投标承建“ ”主体工程字样及投标人名称、投标时间,并由投标人加盖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为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有投标内容以正本为准,正、副本文件必须按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汇总表和各分部汇总表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由投标人加盖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页码编排连续并加盖骑缝章。

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刻录光盘一份,一并封入投标书内。

九、投标保证金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2. 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提供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保证金须以支票形式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及开户行详见招标通知书。)

3. 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 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时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5.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除了投标书;

②投标人中标后提出其它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使合同无法签订。或投标人因自身的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合同。

③在投标期间,投标人违反了《招投标阳光协议书》相关规定。

④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

⑤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

⑥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的规定修正标价。

6.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十、其他须注意事项

1. 假如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发现有任何的错误或对有关标价存有疑问,可以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该项询问并不表示建议改变投标标价,投标人必须做出书面回答,该项询问亦并不减少投标人的任何责任。

2. 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上述通知应在相应截止时间前二日通知投标人。

3. 一切关于投标内容的询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只

有由招标人向所有投标人发出的书面答复才应被视为对投标文件具有影响力。如投标被接纳,该等信函应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4. 本工程中标后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5. 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将承诺的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号,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到帐后十个工作日内正式签订施工合同。

7. 工程质量要求备案合格,并且一次性验收合格。若不能一次性验收合格,由投标人承诺支付违约金的比例。

8. 投标人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若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社会影响(媒体暴光、民工上访或政府干预等事件),除赔偿业主相应的损失外,每次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9. 所有的投标资料概不退还。投标人编制其投标书,或在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不负责,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十一、工程开标评标

1.本工程招标由招标小组负责组织,采用先开技术标后开经济标,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进行经济标评审。经济评标方式采用逐轮淘汰最高价单位的方式进行。

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价。

3.投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但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4.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已确认但存在错误的单价。

③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6.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经双方协商一致,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无异议,签字盖章,并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8.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则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9.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0.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材料。

11. 招标人无义务必须接受任何投标书,同时不需为此做出任何解释。

12. 当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本工程重新发标。

1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4.招标人有权在总价不变得情况下,对拟推荐中标人的清单项目单价提出平衡修改的要求,拟推荐中标人需配合。如在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取消中标资格,由递补单位中标。

15.本招标书的解释由招标人负责。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

合 同

(合同编号: )

发包人:

承包人:

时间:

第一项、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项目地质勘察。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合同工期: 。

3.2 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第四条 质量及技术要求

1、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2、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和对建筑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

3、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变形特征。查明拟建场地内各地基土的岩土特性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为建筑物施工图纸设计提供有关岩土工程参数。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提供地基土动力参数;评价场地地基土的工程特性,为建筑物基础选型提供合理化建议;评价基础施工带来的岩土工程问题及处理措施。

4、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渗透性、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及与基坑降水设计的有关水文地质参数,评价地下水和土壤对建筑材料的侵蚀情况

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根据详勘报告,提出针对不同地基条件的基础类型、地基处理、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的建议。

7、其他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发包人工程设计要求。

第五条 合同价款

5.1 合同价款:合同暂定价: 元(大写: 元整。)

5.2 合同价款组成详工程量清单报价。

5.3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已包括完成该工作的设计费、材料费、钻孔钢套管费、

钻头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移机、成孔、入岩增加费、勘察水电费(含发电机台班费)、出报告的各项费用、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包括特殊地质、雨季及异常气候勘察措施费等)、文明安全勘察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所有规费、税金、临时设施费及其他措施费、风险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其它未提及的任何费用不再另计。含税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工程量、政府税费的变化因素而作任何调整。

第六条 支付与结算

6.1、本工程无预付款。

6.2、工程勘察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提交中间性成果文件后可申报一次进度款,经发包人核实后7天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实际完成产值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

6.3、工程勘察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式成果文件后7天内,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办理结算,并在结算完成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6.4、待图审通过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7%。

6.5、余3%尾款待本工程竣工验收,且承包人的后期服务资料签字盖章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

6.5 结算工程量的确认:按经承、发包人共同确定的实际成孔深度计算。

6.6、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方案钻探,因地层情况及规范需要须加深钻孔或者增加钻孔,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超钻部分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7、合同价已经包含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本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有漏项亦已经包含在包干单价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6.8、增补图纸、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与附件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可套用附件单价进行结算,附件没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可按当地计价定额相关子目及相关配套文件、解释执行,相关费率按建委核定的变更发生时承包人的取费费率执行;附件中没有相同或相近项目,定额子目又无法满足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9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出具正规、合格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并应符合发包人所属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如承包人延期出具或出具的发票有瑕疵,发包人可相应延付、拒付。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元(大写: )(谢绝银行信用保函),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备案资料后10日内无息退还。

第八条 材料供应

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

第九条 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9.1.1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

9.1.2 职权:①现场管理;②解决承包人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③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关系。

9.1.3 现场签证由发包人工程师牵头,发包人两个或以上的部门、三个或以上的人员共同参与。

9.2 发包人委派的监理工程师

9.2.1 监理单位:

9.2.2 项目总监:姓名 联系电话

9.2.3 监理公司权利与义务:以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9.2.4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签证、变更通知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9.3 组织验收,安排协调进度;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关系。

9.4 按招标文件所指定的位置在施工现场内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接驳及使用费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据实用量交纳水电费,并负责看管、维护相应水电设备。

9.5 不提供承包人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

9.6 组织承包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9.7 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场地资料。

9.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9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审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

第十条 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0.1 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10.1.1 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

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

10.1.2 派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工程职务。

10.1.3 发包人或监理方发现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人员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增派相关人员,承包人应立即执行,否则将视承包人违约。

10.1.4 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一致,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10.2 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并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开工报告报发包人审查批准。

10.3承包人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的技术和安全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承包人负责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论证审查,承包人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承包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10.4 承包人现场代表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服从发包人对工程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10.5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委托任务书及确认的勘察方案进行钻探,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

10.6 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所有设计变更应以发包人盖章的书面通知为准。

10.7承包人必须对所提交报告的质量负责,报告中文字及图表部分的具体要求需满足发包人设计需要。

10.8承包人在勘察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安全,遵守安全守则。否则,因自身施工所引起的安全事故工伤责任及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完全由承包人负责。

10.9 组织管理好施工现场,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必须按安全规程架设必要的安全通道、临时围栏,所发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10配合发包人进行基础持力层鉴定、处理基坑及地基技术问题。

10.13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在有关竣工资料上盖章。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11.1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

11.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11.3承包人做好现场环境保护措施,不得污染雨污管道及河流。

第十二条 转包与分包

本工程严禁转包与分包,如发现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有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发包人有权采取令其停工、驱逐出现场直至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不予延期。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发包人违约

15.1.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1.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15.2承包人违约

15.2.1如承包人在勘察过程中擅自移位勘察或提供虚假成果,则承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发包人已支付款项,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50%的违约金,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2.2承包人须按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的要求按时进场工作,如逾期进场,每逾期一天,承包人须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三天或三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延期进场勘察的违约责任。

15.2.3承包人如不能按时提供其钻探成果(包括初步报告、正式成果文件), 每逾期一天,承包人须按本合同暂定总价0.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5.2.4合同生效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或中途退场的,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

15.2.5承包人必须保证提交的正式成果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必须得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相关部门审查提出图审意见,承包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完善的成果文件),否则承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发包人已支付款项,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50%的违约金,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15.2.6、承包人必须保证提交的正式成果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必须满足详勘的规范要求,否则承包人负责5日内重新提交合格的正式成果文件,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还不能满足要求,则承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发包人已支付款项,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50%的违约金,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15.2.4承包人承诺若因拖欠民工工资等原因出现承包人所属民工围堵发包人办公区域和市场商铺、霸占建筑物或施工场地、民工上访、媒体暴光或者政府部门干涉等事件的发生的,每次向发包人赔偿 伍拾万 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或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同时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15.2.5承包人现场人员在工地现场发生打架、斗殴、赌博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向发包人赔偿 贰拾万 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或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同时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15.2.6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派驻到项目上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离开现场的时间每超过1天,承包人将向发包人支付 壹仟元 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5.2.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行为,视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 伍万元 每人次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15.2.8因承包人履约不当,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发包人因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15.2.10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进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1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履行合同能力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生效。

17.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工程质量保修书继续生效。

17.3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 第十八条 其他

18.1本合同一式9份,其中发包人6份,承包人3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第十九条 附件

19.1阳光合作协议。 19.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项、阳光合作协议

阳光合作协议

发包人: 承包人:

鉴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 (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证双方员工职业安全,经协商一致签订《阳光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此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管理行为准则。

一、发包人声明

1、发包人珍视与承包人的合作,在合法、正当、互惠互利的商业原则下,发包人尊重承包人的合作利益。但发包人坚决反对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从发包人谋取利益而以不适当的手段对发包人员工进行诱引或承诺,发包人将这类行为视之为不友好甚至恶意的行为。在双方合作期间,发包人对这类行为判断的标准,除适用法律、法规外,还将包括本协议。如果双方的商业关系是经由不适当的手段建立起来的,发包人保留终止合作关系并追索经济损失的权利。

2、本协议是发包人站在维护发包人及合作方企业利益和员工保护的立场上为确保发包人兑现对股东和社会承诺而做出的规范性要求,以期与承包人共同遵守。

二、发包人义务及责任

1、发包人相关部门或承办人应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采购管理、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结算等通用原则和企业内部要求。

2、发包人员工不得索要、接受承包人任何形式、与双方交易合作有关的回扣、佣金、好处费、信息费、不当馈赠、购物卡、礼品、宴请招待或其它有价物品或参加承包人提供的旅游、娱乐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公正履行的任何活动或服务(以下统称“非职务行为”)。

3、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员工违反本协议的情况,发包人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承包人反馈。

4、发包人将对举报方予以保密,并承诺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合作方,给予在同等条件下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三、承包人义务及责任

1、承包人应保证员工了解发包人有关采购、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结算等通用原则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承包人及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商业合作之目的向发包人员工实施非职务行为或提供便利或诱引。

3、在双方合作期间,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合理监督,并对发包人相关部门、人员的调查工作予以积极配合。

4、如果发现或知晓发包人员工有任何形式的索取或非职务行为,承包人有义务及时向发包人举报。

5、若承包人或其员工违反本协议规定向发包人员工实施非职务行为或满足其要求,或者发现或知晓发包人员工上述行为而未向发包人举报的,发包人一经查实将在内部通报,并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补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原合同约定标的总额5%的违约金。

6、若双方合作期间,承包人违反本协议规定,出现连续两次及以上违约或类似情况,经发包人审计监察部门查实或检察机关立案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原合同,要求承包人承担原合同及本协议所规定的补偿及违约责任,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五年之内不与其合作。

四、发包人接受实名或匿名举报的常设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邮箱:jiancha@newhopegroup.com 电话:028-85249280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希望路9号华尔兹广场B 座四楼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610041)

五、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寄地址及邮编: 邮寄地址及邮编:

第三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项、商务部分

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部分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 四、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或电汇单凭证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以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报价)

一、投标函及投标承诺书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承包本项目的施工,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所承包工程,并保证一次性通过验收;工程质量均达到合格。

2. 工期承诺:

施工工期 日历天; 3. 本次投标报价:

总价: 元(大写: 元);

4. 我方完全同意你方选择中标单位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 我方完全同意,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同意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同意招标文件的规定:若我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后如放弃投标、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施工合同,则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万元(大写: 万元)将按规定被没收。

投 标 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投 标 人 地 址: 投 标 人 电 话:

(二)投标承诺书

投 标 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请另准备一份不进入标书封装内,开标时单独提交;同时需核对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请另准备一份不进入标书封装内,开标时单独提交;同时需核对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或电汇单凭证

(附网银转账或电汇单凭证复印件)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以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报价)

第二项、技术部分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部分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项目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 三、勘察方案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六、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业企业入滇备案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备案证等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项目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

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项目经理证、职称证及奖惩情况)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附职称证书及奖惩情况)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职称证书、上岗证)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三、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自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施工方案;

2.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3. 技术措施(包括对控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对邻近建(构)筑物及市政公用设施的保护措施和观测措施、与基坑支护配合方案、应急抢险方案及措施、雨季施工措施等);

4.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5. 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保证措施;

6. 主要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劳动力、材料投入计划;

7. 施工平面图。

四、投标人近三年已完类似工程情况表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

招标人:

日 期: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

第一项、合同

第二项、阳光合作协议 第三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项、商务部分 第二项、技术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由 开发的“ 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现特邀请贵公司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二、招标范围

三、关于报价

1、该工程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报价。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建设项目中应包括的全部内容。

2、投标报价应结合贵公司自身实力、管理水平、现有政策和市场风险,参考市场价格及当地现行定额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勘察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提交中间性成果文件后可申报一次进度款,经发包人核实后7天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实际完成产值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

3、工程勘察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式成果文件后7天内,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办理结算,并在结算完成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4、待图审通过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7%。

5、余3%尾款待本工程竣工验收,且承包人的后期服务资料签字盖章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工 期

1、具体开工时间以工程部下发的开工令为准,以签发开工令之日开始计算工期。 2、施工工期 日历天。 六、质量及技术要求

1、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的稳定性、

均匀性和承载力;

2、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和对建筑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

3、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变形特征。查明拟建场地内各地基土的岩土特性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为建筑物施工图纸设计提供有关岩土工程参数。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提供地基土动力参数;评价场地地基土的工程特性,为建筑物基础选型提供合理化建议;评价基础施工带来的岩土工程问题及处理措施。

4、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渗透性、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及与基坑降水设计的有关水文地质参数,评价地下水和土壤对建筑材料的侵蚀情况

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根据详勘报告,提出针对不同地基条件的基础类型、地基处理、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的建议。

7、其他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发包人工程设计要求。。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万元(银行转账)。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份。

2、工程中标后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 (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资料齐全后10日内无息退还。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若贵公司愿意参与本工程投标,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指定帐号后,凭交款收据于 到 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收取资料费 元人民币(现金,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3、另收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 元整,现金),未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完整退回全套图纸后5日内无息退还。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书接收截止日期(即开标时间)为 。 2、开标地点: 。 3、若开标时间和地点有调整,招标单位将提前贰天通知各投标单位。

十、对在截止时间以后所递交投标书或参加开标会迟到时间超过5分钟,招标单位可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请按下列账号转账: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2、拒绝私人账户汇款;

3、银行网银转账或电汇单凭证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十二、本次招标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标人(章):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投 标 须 知

一、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主要合同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以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的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其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

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修改文件以后应于当日内,以说明形式给予确认。补充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必要时可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5.只有招标人及其授权人员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传送给每一个投标人,否则没有效力。

6.在整个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及其授权代表有权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删除,并向投标人发出进一步的书面通知,投标人不得异议。定标后,所有修改均进入正式合同,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1、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 (4)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或电汇单凭证

(5)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以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报价) 2、技术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3)地勘孔布置方案及勘察方式 (4)施工组织设计 (5)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6)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2.1投标人应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 1)、施工方案;

2)、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3)、施工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方案; 5)、季节性施工措施(包括雨季施工措施); 6)、交通组织措施; 7)、劳动力安排计划;

8)、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及进场计划; 9)、主要施工机具使用安排等内容; 10)、管理措施。

11)、施工总平面图,应包括招标人已有的临时设施的利用。

2.2、编制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结合本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总承包管理措施,应简明扼要;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2.3、根据本公司工程质量总目标的要求,加强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达到昆明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

2.4、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A 、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B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以及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C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D 、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包含投标人所分包的施工内容工期、起始时间。 2.5、劳动力组织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结合本工程的工程量合理组织劳动力进场,尤其应提出农忙季节、过节期间的劳动力组织措施,确保工程施工顺利、高速的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劳动力计划表》。

3、《项目部组成文件》包括:

①项目经理简历表 ②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③为本工程拟组建的项目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4、资质证明文件

①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在工程所在地从事此类工程施工的营业执照、企业取费证、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资质及相关的证书复印件。

②投标企业过去三年已完工及现时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的名称、规模、地点、工期及质量(获奖)情况证明资料。

③外地企业需提供在云南省建委备案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总说明

1.招标确定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2.工程量结算按实调整,工程量按实际钻孔深度计算。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以前应到施工现场踏勘,仔细查看工地位置、施工场地现状及场地周围的环境,掌握与投标有关的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现场地质情况、施工场地现状、供水供电情况、气候情况、道路状况、交通流量等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因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均不会被批准。

4.投标人从完成本工程全部项目的要求考虑,全面考虑其工程实施所需的贮存和施工用的空间、临时设施范围、施工人员、材料等进出方位作详细的安排。以保证全部工程项目不会由于自己或其他分包商之疏忽而造成招标人的损失。

5.工程招标人的计划总工期,投标人须根据本工程承包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和招标人计划工期要求,自报分段节点工期,并将所报的总工期和分段节点工期在投标承诺书内填明。

6.投标人必须根据投标报价须知中规定的方法编制投标报价,材料价格结合自身采购渠道和实力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进行报价。投标综合单价一旦被招标人接受,不得因任何原因改变。

7.为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应自备发电机应急使用,费用自行考虑承担。

8.所有投标报价均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计费、材料费、钻孔钢套管费、钻头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移机、成孔、入岩增加费、勘察水电费(含发电机台班费)、出报告的各项费用、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包括特殊地质、雨季及异常气候勘察措施费等)、文明安全勘察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所有规费、税金、临时

设施费及其他措施费、风险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其它未提及的任何费用不再另计。含税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工程量、政府税费的变化因素而作任何调整。

9.分部分项清单均需做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七、投标报价须知

1. 投标价

①投标人须电脑打印填写投标书,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加盖公章和写上日期。

②投标采用人民币为计价单位,投标书上的金额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的金额一致。 ③投标人须自行考虑该工程竣工结算前,政策调整、工程量变化、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价格市场波动之风险,所有价差和国家政策调整等一切风险费用,已全部计算包干单价内。

④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工程量清单进行完整的报价、计算、汇总,汇总表及各分部汇总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鉴。

⑤工程量清单中每一分项的合计价款须转到投标价款汇总表内,汇总表上的总计应该与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所报的投标价格相一致。若投标人所报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在澄清过程中以单价修正总价作为其投标价格。

⑥投标人对于工程量清单中已列出项目没有填报单价和总价,视为对招标人的让利,其价格将视为已包括在其它清单项目价格内。一旦这些没有投标单价的项目发生变更,其只应计算增、减量的造价,综合单价按投标承诺的计算规则确定单价。

⑦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将汇总总价进行了调整,该调整将加权平均、合理分摊到工程量清单每一个项目单价中。

2. 《工程量清单价格组成明细表》填报招标人要求的子项价格构成明细。

3. 投标人之报价需包括中标后作为承包商承担施工期间所有现场周边环境或有关部门协调、手续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占道、消防安全、环保卫生、治安等。同时也包含政府规定的关于劳动用工、社会综合保险等一切费用。

4. 中标单位须自行负责在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手续并获得所有为承担本承包工程施工所需证明等全部文件。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上述所需证明文件,无法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署工作,则中标单位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尚需赔偿招标人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直接的经济损失。

5. 本工程的税金将由招标人(合同签订后为“业主”)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的比例按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封装

1、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投送至规定地点。

2、投标文件封装分成二个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统一放入一个密封的文件袋内,封面注明“ ”投标承建“ ”主体工程字样及投标人名称、投标时间,并由投标人加盖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为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有投标内容以正本为准,正、副本文件必须按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汇总表和各分部汇总表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由投标人加盖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页码编排连续并加盖骑缝章。

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刻录光盘一份,一并封入投标书内。

九、投标保证金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2. 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提供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保证金须以支票形式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及开户行详见招标通知书。)

3. 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 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时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5.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除了投标书;

②投标人中标后提出其它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使合同无法签订。或投标人因自身的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合同。

③在投标期间,投标人违反了《招投标阳光协议书》相关规定。

④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

⑤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

⑥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的规定修正标价。

6.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十、其他须注意事项

1. 假如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发现有任何的错误或对有关标价存有疑问,可以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该项询问并不表示建议改变投标标价,投标人必须做出书面回答,该项询问亦并不减少投标人的任何责任。

2. 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上述通知应在相应截止时间前二日通知投标人。

3. 一切关于投标内容的询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只

有由招标人向所有投标人发出的书面答复才应被视为对投标文件具有影响力。如投标被接纳,该等信函应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4. 本工程中标后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5. 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将承诺的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号,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到帐后十个工作日内正式签订施工合同。

7. 工程质量要求备案合格,并且一次性验收合格。若不能一次性验收合格,由投标人承诺支付违约金的比例。

8. 投标人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若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社会影响(媒体暴光、民工上访或政府干预等事件),除赔偿业主相应的损失外,每次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9. 所有的投标资料概不退还。投标人编制其投标书,或在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不负责,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十一、工程开标评标

1.本工程招标由招标小组负责组织,采用先开技术标后开经济标,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进行经济标评审。经济评标方式采用逐轮淘汰最高价单位的方式进行。

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价。

3.投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但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4.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已确认但存在错误的单价。

③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6.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经双方协商一致,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无异议,签字盖章,并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8.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则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9.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0.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材料。

11. 招标人无义务必须接受任何投标书,同时不需为此做出任何解释。

12. 当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本工程重新发标。

1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4.招标人有权在总价不变得情况下,对拟推荐中标人的清单项目单价提出平衡修改的要求,拟推荐中标人需配合。如在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取消中标资格,由递补单位中标。

15.本招标书的解释由招标人负责。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

合 同

(合同编号: )

发包人:

承包人:

时间:

第一项、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项目地质勘察。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合同工期: 。

3.2 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第四条 质量及技术要求

1、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2、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和对建筑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

3、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变形特征。查明拟建场地内各地基土的岩土特性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为建筑物施工图纸设计提供有关岩土工程参数。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提供地基土动力参数;评价场地地基土的工程特性,为建筑物基础选型提供合理化建议;评价基础施工带来的岩土工程问题及处理措施。

4、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渗透性、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及与基坑降水设计的有关水文地质参数,评价地下水和土壤对建筑材料的侵蚀情况

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根据详勘报告,提出针对不同地基条件的基础类型、地基处理、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的建议。

7、其他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发包人工程设计要求。

第五条 合同价款

5.1 合同价款:合同暂定价: 元(大写: 元整。)

5.2 合同价款组成详工程量清单报价。

5.3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已包括完成该工作的设计费、材料费、钻孔钢套管费、

钻头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移机、成孔、入岩增加费、勘察水电费(含发电机台班费)、出报告的各项费用、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包括特殊地质、雨季及异常气候勘察措施费等)、文明安全勘察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所有规费、税金、临时设施费及其他措施费、风险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其它未提及的任何费用不再另计。含税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工程量、政府税费的变化因素而作任何调整。

第六条 支付与结算

6.1、本工程无预付款。

6.2、工程勘察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提交中间性成果文件后可申报一次进度款,经发包人核实后7天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实际完成产值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

6.3、工程勘察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式成果文件后7天内,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办理结算,并在结算完成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6.4、待图审通过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7%。

6.5、余3%尾款待本工程竣工验收,且承包人的后期服务资料签字盖章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

6.5 结算工程量的确认:按经承、发包人共同确定的实际成孔深度计算。

6.6、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方案钻探,因地层情况及规范需要须加深钻孔或者增加钻孔,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超钻部分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7、合同价已经包含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本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有漏项亦已经包含在包干单价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6.8、增补图纸、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与附件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可套用附件单价进行结算,附件没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可按当地计价定额相关子目及相关配套文件、解释执行,相关费率按建委核定的变更发生时承包人的取费费率执行;附件中没有相同或相近项目,定额子目又无法满足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9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出具正规、合格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并应符合发包人所属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如承包人延期出具或出具的发票有瑕疵,发包人可相应延付、拒付。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元(大写: )(谢绝银行信用保函),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备案资料后10日内无息退还。

第八条 材料供应

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

第九条 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9.1.1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

9.1.2 职权:①现场管理;②解决承包人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③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关系。

9.1.3 现场签证由发包人工程师牵头,发包人两个或以上的部门、三个或以上的人员共同参与。

9.2 发包人委派的监理工程师

9.2.1 监理单位:

9.2.2 项目总监:姓名 联系电话

9.2.3 监理公司权利与义务:以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9.2.4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签证、变更通知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9.3 组织验收,安排协调进度;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关系。

9.4 按招标文件所指定的位置在施工现场内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接驳及使用费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据实用量交纳水电费,并负责看管、维护相应水电设备。

9.5 不提供承包人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

9.6 组织承包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9.7 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场地资料。

9.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9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审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

第十条 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0.1 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10.1.1 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

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

10.1.2 派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工程职务。

10.1.3 发包人或监理方发现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人员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增派相关人员,承包人应立即执行,否则将视承包人违约。

10.1.4 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一致,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10.2 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并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开工报告报发包人审查批准。

10.3承包人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的技术和安全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承包人负责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论证审查,承包人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承包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10.4 承包人现场代表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服从发包人对工程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10.5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委托任务书及确认的勘察方案进行钻探,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

10.6 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所有设计变更应以发包人盖章的书面通知为准。

10.7承包人必须对所提交报告的质量负责,报告中文字及图表部分的具体要求需满足发包人设计需要。

10.8承包人在勘察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安全,遵守安全守则。否则,因自身施工所引起的安全事故工伤责任及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完全由承包人负责。

10.9 组织管理好施工现场,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必须按安全规程架设必要的安全通道、临时围栏,所发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10配合发包人进行基础持力层鉴定、处理基坑及地基技术问题。

10.13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在有关竣工资料上盖章。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11.1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

11.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11.3承包人做好现场环境保护措施,不得污染雨污管道及河流。

第十二条 转包与分包

本工程严禁转包与分包,如发现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有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发包人有权采取令其停工、驱逐出现场直至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不予延期。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发包人违约

15.1.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1.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15.2承包人违约

15.2.1如承包人在勘察过程中擅自移位勘察或提供虚假成果,则承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发包人已支付款项,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50%的违约金,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2.2承包人须按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的要求按时进场工作,如逾期进场,每逾期一天,承包人须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三天或三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延期进场勘察的违约责任。

15.2.3承包人如不能按时提供其钻探成果(包括初步报告、正式成果文件), 每逾期一天,承包人须按本合同暂定总价0.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5.2.4合同生效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或中途退场的,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

15.2.5承包人必须保证提交的正式成果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必须得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相关部门审查提出图审意见,承包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完善的成果文件),否则承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发包人已支付款项,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50%的违约金,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15.2.6、承包人必须保证提交的正式成果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必须满足详勘的规范要求,否则承包人负责5日内重新提交合格的正式成果文件,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还不能满足要求,则承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发包人已支付款项,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50%的违约金,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15.2.4承包人承诺若因拖欠民工工资等原因出现承包人所属民工围堵发包人办公区域和市场商铺、霸占建筑物或施工场地、民工上访、媒体暴光或者政府部门干涉等事件的发生的,每次向发包人赔偿 伍拾万 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或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同时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15.2.5承包人现场人员在工地现场发生打架、斗殴、赌博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向发包人赔偿 贰拾万 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或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同时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15.2.6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派驻到项目上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离开现场的时间每超过1天,承包人将向发包人支付 壹仟元 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5.2.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行为,视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 伍万元 每人次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15.2.8因承包人履约不当,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发包人因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15.2.10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进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1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履行合同能力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生效。

17.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工程质量保修书继续生效。

17.3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 第十八条 其他

18.1本合同一式9份,其中发包人6份,承包人3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第十九条 附件

19.1阳光合作协议。 19.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项、阳光合作协议

阳光合作协议

发包人: 承包人:

鉴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 (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证双方员工职业安全,经协商一致签订《阳光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此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管理行为准则。

一、发包人声明

1、发包人珍视与承包人的合作,在合法、正当、互惠互利的商业原则下,发包人尊重承包人的合作利益。但发包人坚决反对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从发包人谋取利益而以不适当的手段对发包人员工进行诱引或承诺,发包人将这类行为视之为不友好甚至恶意的行为。在双方合作期间,发包人对这类行为判断的标准,除适用法律、法规外,还将包括本协议。如果双方的商业关系是经由不适当的手段建立起来的,发包人保留终止合作关系并追索经济损失的权利。

2、本协议是发包人站在维护发包人及合作方企业利益和员工保护的立场上为确保发包人兑现对股东和社会承诺而做出的规范性要求,以期与承包人共同遵守。

二、发包人义务及责任

1、发包人相关部门或承办人应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采购管理、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结算等通用原则和企业内部要求。

2、发包人员工不得索要、接受承包人任何形式、与双方交易合作有关的回扣、佣金、好处费、信息费、不当馈赠、购物卡、礼品、宴请招待或其它有价物品或参加承包人提供的旅游、娱乐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公正履行的任何活动或服务(以下统称“非职务行为”)。

3、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员工违反本协议的情况,发包人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承包人反馈。

4、发包人将对举报方予以保密,并承诺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合作方,给予在同等条件下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三、承包人义务及责任

1、承包人应保证员工了解发包人有关采购、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结算等通用原则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承包人及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商业合作之目的向发包人员工实施非职务行为或提供便利或诱引。

3、在双方合作期间,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合理监督,并对发包人相关部门、人员的调查工作予以积极配合。

4、如果发现或知晓发包人员工有任何形式的索取或非职务行为,承包人有义务及时向发包人举报。

5、若承包人或其员工违反本协议规定向发包人员工实施非职务行为或满足其要求,或者发现或知晓发包人员工上述行为而未向发包人举报的,发包人一经查实将在内部通报,并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补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原合同约定标的总额5%的违约金。

6、若双方合作期间,承包人违反本协议规定,出现连续两次及以上违约或类似情况,经发包人审计监察部门查实或检察机关立案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原合同,要求承包人承担原合同及本协议所规定的补偿及违约责任,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五年之内不与其合作。

四、发包人接受实名或匿名举报的常设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邮箱:jiancha@newhopegroup.com 电话:028-85249280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希望路9号华尔兹广场B 座四楼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610041)

五、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寄地址及邮编: 邮寄地址及邮编:

第三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项、商务部分

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部分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 四、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或电汇单凭证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以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报价)

一、投标函及投标承诺书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承包本项目的施工,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所承包工程,并保证一次性通过验收;工程质量均达到合格。

2. 工期承诺:

施工工期 日历天; 3. 本次投标报价:

总价: 元(大写: 元);

4. 我方完全同意你方选择中标单位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 我方完全同意,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同意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同意招标文件的规定:若我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后如放弃投标、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施工合同,则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万元(大写: 万元)将按规定被没收。

投 标 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投 标 人 地 址: 投 标 人 电 话:

(二)投标承诺书

投 标 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请另准备一份不进入标书封装内,开标时单独提交;同时需核对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请另准备一份不进入标书封装内,开标时单独提交;同时需核对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或电汇单凭证

(附网银转账或电汇单凭证复印件)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以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报价)

第二项、技术部分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部分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项目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 三、勘察方案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六、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业企业入滇备案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备案证等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项目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

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项目经理证、职称证及奖惩情况)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附职称证书及奖惩情况)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职称证书、上岗证)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三、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自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施工方案;

2.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3. 技术措施(包括对控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对邻近建(构)筑物及市政公用设施的保护措施和观测措施、与基坑支护配合方案、应急抢险方案及措施、雨季施工措施等);

4.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5. 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保证措施;

6. 主要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劳动力、材料投入计划;

7. 施工平面图。

四、投标人近三年已完类似工程情况表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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