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把治国理政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的发展各个方面,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政策和道德等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和谐既包含稳定、协调,又高于稳定、协调,它是稳定和协调的本质与核心;既包含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又包含社会发展的平衡机制,它是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的统一;既体现公平,又促进效率,它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既是一种价值目标,又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它是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所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各尽其能、尊重诉求、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和共生共进的社会。它具有以下五个层面的特征: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尽其能并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民提供了各尽其能的舞台,极大地激发着人们的创造活力。在这方面,我们党从制度和政策上采取了一系列方法和措施:一是尊重劳动,即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二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三是尊重创造,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四是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即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尊重人民诉求的社会。在各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同时,各个阶层和群体也必然表达他们的权利诉求、民主诉求、公正诉求以及政治诉求。对于这些利益诉求,我们党充分尊重,并积极整合他们的合理要求,努力凝聚他们当中的有效力量。这有利于形成一种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得其所的社会。尊重人民诉求必须做好“整合和凝聚”工作。而整合和凝聚的目的是使人们能“各得其所”。其基本特征是,力求保持各种因素、力量以及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与平衡,使公平和正义的理念得到体现。各得其所,指每一个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规范,能公正地得其所应得。公正是各得其所的本质,公正产生和谐,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根据有的同志的观点,各得其所主要包括一个社会能使社会成员各得其岗、各司其职、各守其则、各得其位和各享其成;各得其岗,就是人有其岗,而且使人的能力与岗位相匹配,得到合理配置;各司其职,就是社会成员要具有职业精神,能够认同并恰当地承担自己的职业角色和社会角色,在其职尽其责,做好本职工作;各守其则,就是每个社会成员要具有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遵循社会规则、角色规范和规章制度,以及合法的公共秩序;各得其位,就是社会成员应根据能力和贡献来获得相应的职位和社会位置;各享其成,就是社会成员既能合理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使其付出能得到相应的尊重和回报,也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和谐相处的社会。只有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才有可能使社会成员做到和谐相处,各得其所是和谐相处的前提条件,和谐相处是各得其所的结果。“和谐相处”,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种必然要求。其基本特征是以各种关系的和谐来维持社会的稳定与秩序。从外延来讲,和谐相处主要包括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人和社会的和谐相处,人和人的和谐相处,人和组织的和谐相处,人自身内部各要素的和谐相处。而人和人的和谐相处,又主要包括党和人民的和谐相处、干部和群众的和谐相处、党员干部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个人和他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民族之间的和谐相处、代际之间的和谐相处等。这里,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是根本,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是关键,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是基础。从内涵来讲,和谐相处是指人人平等、和而不同、互惠互利。人人平等,即人们之间在人格、权利、机会、规则和分配上的平等,而机会、规则和分配上的平等是核心。和而不同即尊重个人、包容个性差异,并通过协商共识,使多样性之间达到协调、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即社会各阶层、群体和成员之间能保持一种互惠互利关系。

第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共生共进的社会。从使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并使社会充满活力,到尊重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再到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与和谐相处,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使一切积极的社会力量共生共进,即形成一种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因而,“共生共进”应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的落脚点。其基本特征是形成合力,共促发展。我们的发展是追求和谐的发展。和谐,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对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来讲,达到和谐是目的;对促进当代中国发展来讲,和谐又是手段。和谐社会,是一个把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凝聚起来、进而形成合力的社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的一切努力归根到底都是为了集中力量,形成合力,以共同促进发展:既是为了使人和自然、人和社会、人和人、人和组织、人自身内部的各要素达到共生共进,也是为了使党和人民之间、干群之间、党员干部之间、各社会阶层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各民族之间、代际之间,以及社会各要素之间达到共生共进,又是为了使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之间达到共生共进。

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把治国理政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的发展各个方面,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政策和道德等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和谐既包含稳定、协调,又高于稳定、协调,它是稳定和协调的本质与核心;既包含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又包含社会发展的平衡机制,它是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的统一;既体现公平,又促进效率,它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既是一种价值目标,又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它是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所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各尽其能、尊重诉求、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和共生共进的社会。它具有以下五个层面的特征: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尽其能并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民提供了各尽其能的舞台,极大地激发着人们的创造活力。在这方面,我们党从制度和政策上采取了一系列方法和措施:一是尊重劳动,即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二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三是尊重创造,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四是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即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尊重人民诉求的社会。在各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同时,各个阶层和群体也必然表达他们的权利诉求、民主诉求、公正诉求以及政治诉求。对于这些利益诉求,我们党充分尊重,并积极整合他们的合理要求,努力凝聚他们当中的有效力量。这有利于形成一种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得其所的社会。尊重人民诉求必须做好“整合和凝聚”工作。而整合和凝聚的目的是使人们能“各得其所”。其基本特征是,力求保持各种因素、力量以及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与平衡,使公平和正义的理念得到体现。各得其所,指每一个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规范,能公正地得其所应得。公正是各得其所的本质,公正产生和谐,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根据有的同志的观点,各得其所主要包括一个社会能使社会成员各得其岗、各司其职、各守其则、各得其位和各享其成;各得其岗,就是人有其岗,而且使人的能力与岗位相匹配,得到合理配置;各司其职,就是社会成员要具有职业精神,能够认同并恰当地承担自己的职业角色和社会角色,在其职尽其责,做好本职工作;各守其则,就是每个社会成员要具有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遵循社会规则、角色规范和规章制度,以及合法的公共秩序;各得其位,就是社会成员应根据能力和贡献来获得相应的职位和社会位置;各享其成,就是社会成员既能合理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使其付出能得到相应的尊重和回报,也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和谐相处的社会。只有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才有可能使社会成员做到和谐相处,各得其所是和谐相处的前提条件,和谐相处是各得其所的结果。“和谐相处”,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种必然要求。其基本特征是以各种关系的和谐来维持社会的稳定与秩序。从外延来讲,和谐相处主要包括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人和社会的和谐相处,人和人的和谐相处,人和组织的和谐相处,人自身内部各要素的和谐相处。而人和人的和谐相处,又主要包括党和人民的和谐相处、干部和群众的和谐相处、党员干部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个人和他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民族之间的和谐相处、代际之间的和谐相处等。这里,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是根本,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是关键,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是基础。从内涵来讲,和谐相处是指人人平等、和而不同、互惠互利。人人平等,即人们之间在人格、权利、机会、规则和分配上的平等,而机会、规则和分配上的平等是核心。和而不同即尊重个人、包容个性差异,并通过协商共识,使多样性之间达到协调、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即社会各阶层、群体和成员之间能保持一种互惠互利关系。

第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共生共进的社会。从使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并使社会充满活力,到尊重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再到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与和谐相处,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使一切积极的社会力量共生共进,即形成一种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因而,“共生共进”应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的落脚点。其基本特征是形成合力,共促发展。我们的发展是追求和谐的发展。和谐,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对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来讲,达到和谐是目的;对促进当代中国发展来讲,和谐又是手段。和谐社会,是一个把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凝聚起来、进而形成合力的社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的一切努力归根到底都是为了集中力量,形成合力,以共同促进发展:既是为了使人和自然、人和社会、人和人、人和组织、人自身内部的各要素达到共生共进,也是为了使党和人民之间、干群之间、党员干部之间、各社会阶层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各民族之间、代际之间,以及社会各要素之间达到共生共进,又是为了使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之间达到共生共进。


    相关文章

    黑社会性质组织基本特征的实践展开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备"组织"."经济"."行为"和"非法控制"四个基本特征.司法机关对同一 ...

    初级经济师考试大纲

    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经济学基础 一.社会经济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社会经济制度变革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过程,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概念和基本特征,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之间的关系.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本特征新论

    2009年2月第23卷第1期 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ERSq'rYFXINXIANCtJNIVJOURNALO Feb.2009V01.23No.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本特征新论 高中建,耿 理,于 洁 (河南师范大学青少年问题研究中 ...

    分析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含义和基本特征

    分析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含义和基本特征 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就必须明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含义和基本特征.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科学概念包含两层基本含义:第一,从社会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特征

    摘 要 科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特征,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要前提.套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征来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特征是一种简单化的做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和相对性. 关键词 ...

    当代秘书活动的基本特征

    秘书活动的基本特征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焦点之一,但秘书学家们几乎无一例外地陷入了一个怪圈,那就是单方面夸大秘书的服从与辅助特征而忽视其个性特征。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的缺陷:一是分析方法不科学。大多数研究者一方面只顾将秘书活动同领导 ...

    我国民族关系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作者:金炳镐 中国民族报 2008年12期 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基本特征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上世纪80年代:平等.团结.互助 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由民族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是受时代发展和社会性质制约的,也是与当时要解决的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及解决的 ...

    四川人事考试大纲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本大纲仅供参加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笔试的考生复习和考试时参考.请考生重点掌握以下知识内容. <综合知识&g ...

    公共行政学

    <公共行政学>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设置本课程的目的和意义 开设和讲授公共行政学,是为了适应当代社会政治学.管理学.理论教育发展趋势和对于专业管理人才的需求,为该专业学生构筑较为完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奠定较为深厚的专业 ...

    14法学类

    2016年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大纲 法学类专业 本考试大纲是以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为依据,以中等职业教育法律事务专业教材<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王启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2月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