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EARCH|研究43 企业家天地·0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现状及其发展建议文/梁 鑫摘 要:中国农村医疗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步骤,它在农村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通过分析中国农村医疗保险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途径。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城乡资源一、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现状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关键,而作为追求中国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农民,他们的生活状态和健康状况,是中国现代化进程和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中国农民的健康十分需要有一个保障机制———农村医疗保险。我国农村医疗保险起始于20世纪50年代,以后几经曲折。90年代初,中央提出“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2年中央又决定“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要求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至2004年底,全国覆盖人数达1.07亿,参保农民8040万人。二、我国农村医疗存在的问题1·城乡之间医疗保健资源分配不均,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术较高的医务人员多聚集在大医院,农村大多数人经常利用的卫生资源是村卫生室或个体乡村医生。然而村里的卫生人员多半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培训,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村卫生室没有必要的消毒设备。由于政府在农村的设施和预防工作投资不足,难以开展有效的宣传活动。县级的卫生医疗机构,除县级医院外,还有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指导站,以及地方病和传染病防治机构等,这些机构大多都自成体系,自己进行小而全的建设,不仅造成医疗卫生设施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浪费,而且增加了大量的非专业人员,提高了机构的运行成本。2·没有一套完整的农村医疗保障法律体系,缺乏法律规范。由于我国计划经济的特殊性,过去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长期以来通过行政命令等手段强制推行还能够在特殊的政治影响力下进行有效的运转。但自从开始发展市场经济以来,行政命令的效果大不如前,由于国家还没有把合作医疗纳入强制实施的法律范畴,合作医疗的法律地位不能得到确认,因而在部门认识上有时难以取得共识。缺乏法律规范是导致农村合作医疗难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加上农民普遍自身法律意识比较薄弱,作为中国弱势群体,他们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医疗保障的合法权益。3·建设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首先是政府不可能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大块用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
村合作医疗仅仅是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制度自身设计存在技术缺陷。国家没有明确的筹资政策,只是靠地方政府以行政手段推进,各级财政对合作医疗从来没有明确的支出项目。多年来,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沿袭的是向城市倾斜的思路。我国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占全国人口70%的农村人口却只占有30%的卫生资源。199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776亿元,其中政府投入587.20亿元,用于农村的只有92.50亿元。而且对农村的卫生投入主要是按人头和病床对卫生机构进行差额补助,补偿方式不合理。其次,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乡镇财政、集体收入锐减,许多村的集体经济已所存无几,相当一部分村负债累累,使得乡镇村失去了以往的经济来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由于资金短缺而难以维系。三、针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发展建议1·增加农民收入,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医疗保险资金。随着我国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农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但比起医疗支出的年增幅度仍有很大差距。因此,在提高农民收入过程中,不能只看到绝对数的提高,还要综合考虑相对数的提高,从而做到真正、全面和有效的解决农村医疗保险待遇低的问题。通过示范、政策宣传等手段吸引农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将以村为单位建立的合作医疗逐步升级为以乡为单位、以县为单位,增加统筹共济的人数,这样就能减少资金超支的可能性,抗风险能力也会有所增强。2·合理布局卫生资源。农村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应采取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支持的办法。集体补助部分要根据当地集体经济状况而定,各级政府也应有适当的财政投入,并充分吸引农民为自身医疗保障金进行投资。若在发展农村医疗卫生的公共资金不足、私人资本又有投资积极性的现实情况下,私人资本的进入能够缓解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政府可以通过资格认定和技术标准等措施,规范私人医疗机构的服务。3·制订农村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加强管理。从政府负担一定比例费用的角度来讲,资金的层层发放容易导致层层流失,使得资金的实际效用大打折扣,所以在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监督,实行有效约束。另一方面,要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在降低医疗成本的同时控制费用,减少资源浪费。我们可以通过采取不同地方就医,不同负担比例的方式进行引导。对于农村居民,在乡镇医院和村级卫生所就医的,其个人负担比例较低;去县级医院以上医院就医的,个人负担比例要相应提高,使现有医疗资源可以得到充分和
合理的利用。参考文献:[1]陈信勇等.建立农村医疗制度体系的路径选择[J].浙江社会科学,2004,(01).[2]庞新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述评[J].社会保障制度,2004,(09).作者: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RESEARCH|研究43 企业家天地·0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现状及其发展建议文/梁 鑫摘 要:中国农村医疗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步骤,它在农村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通过分析中国农村医疗保险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途径。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城乡资源一、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现状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关键,而作为追求中国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农民,他们的生活状态和健康状况,是中国现代化进程和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中国农民的健康十分需要有一个保障机制———农村医疗保险。我国农村医疗保险起始于20世纪50年代,以后几经曲折。90年代初,中央提出“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2年中央又决定“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要求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至2004年底,全国覆盖人数达1.07亿,参保农民8040万人。二、我国农村医疗存在的问题1·城乡之间医疗保健资源分配不均,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术较高的医务人员多聚集在大医院,农村大多数人经常利用的卫生资源是村卫生室或个体乡村医生。然而村里的卫生人员多半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培训,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村卫生室没有必要的消毒设备。由于政府在农村的设施和预防工作投资不足,难以开展有效的宣传活动。县级的卫生医疗机构,除县级医院外,还有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指导站,以及地方病和传染病防治机构等,这些机构大多都自成体系,自己进行小而全的建设,不仅造成医疗卫生设施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浪费,而且增加了大量的非专业人员,提高了机构的运行成本。2·没有一套完整的农村医疗保障法律体系,缺乏法律规范。由于我国计划经济的特殊性,过去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长期以来通过行政命令等手段强制推行还能够在特殊的政治影响力下进行有效的运转。但自从开始发展市场经济以来,行政命令的效果大不如前,由于国家还没有把合作医疗纳入强制实施的法律范畴,合作医疗的法律地位不能得到确认,因而在部门认识上有时难以取得共识。缺乏法律规范是导致农村合作医疗难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加上农民普遍自身法律意识比较薄弱,作为中国弱势群体,他们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医疗保障的合法权益。3·建设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首先是政府不可能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大块用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
村合作医疗仅仅是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制度自身设计存在技术缺陷。国家没有明确的筹资政策,只是靠地方政府以行政手段推进,各级财政对合作医疗从来没有明确的支出项目。多年来,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沿袭的是向城市倾斜的思路。我国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占全国人口70%的农村人口却只占有30%的卫生资源。199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776亿元,其中政府投入587.20亿元,用于农村的只有92.50亿元。而且对农村的卫生投入主要是按人头和病床对卫生机构进行差额补助,补偿方式不合理。其次,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乡镇财政、集体收入锐减,许多村的集体经济已所存无几,相当一部分村负债累累,使得乡镇村失去了以往的经济来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由于资金短缺而难以维系。三、针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发展建议1·增加农民收入,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医疗保险资金。随着我国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农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但比起医疗支出的年增幅度仍有很大差距。因此,在提高农民收入过程中,不能只看到绝对数的提高,还要综合考虑相对数的提高,从而做到真正、全面和有效的解决农村医疗保险待遇低的问题。通过示范、政策宣传等手段吸引农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将以村为单位建立的合作医疗逐步升级为以乡为单位、以县为单位,增加统筹共济的人数,这样就能减少资金超支的可能性,抗风险能力也会有所增强。2·合理布局卫生资源。农村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应采取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支持的办法。集体补助部分要根据当地集体经济状况而定,各级政府也应有适当的财政投入,并充分吸引农民为自身医疗保障金进行投资。若在发展农村医疗卫生的公共资金不足、私人资本又有投资积极性的现实情况下,私人资本的进入能够缓解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政府可以通过资格认定和技术标准等措施,规范私人医疗机构的服务。3·制订农村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加强管理。从政府负担一定比例费用的角度来讲,资金的层层发放容易导致层层流失,使得资金的实际效用大打折扣,所以在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监督,实行有效约束。另一方面,要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在降低医疗成本的同时控制费用,减少资源浪费。我们可以通过采取不同地方就医,不同负担比例的方式进行引导。对于农村居民,在乡镇医院和村级卫生所就医的,其个人负担比例较低;去县级医院以上医院就医的,个人负担比例要相应提高,使现有医疗资源可以得到充分和
合理的利用。参考文献:[1]陈信勇等.建立农村医疗制度体系的路径选择[J].浙江社会科学,2004,(01).[2]庞新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述评[J].社会保障制度,2004,(09).作者: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