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加有效地抓好学风建设,促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入德智体综合表现滚动竞争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总则
每年以班级为单位考评一次,由年级主任组织实施。考评结果分五类: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三、考评指标体系
智育(平均绩点×12,满分60分)
四、计分办法
(一)德育计分(德育分=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15分,不超过40分) 1、加分情况
(1)团学干部任职加分情况
1
分不累积,以最高分计。社团评级参见《机械工程学院社团管理办法》。
※注:表中为担任各职务最高加分,具体加分依照《机械工程学院团学干部考评实施办法》执行。职务加
(2)个人荣誉表彰
重复加分,通报表扬累计加分不超过三次。其他奖项如何加分由学院团委讨论决定。
※注:以上获奖时间期限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9月1日,荣誉表彰加分计最高得分,除通报表扬外不
(3)集体荣誉表彰
※注:同级别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不重复加分,同一学年同类加分加最高分。
(4) 课外科技竞赛
2
※注:课外科技竞赛分类参照校团委《“运河杯”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团体总分计算办法》进行
一类:“挑战杯”课外科技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校“运河杯”课外科技竞赛。
二类: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的赛事获奖者、其中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ICPC或ICPC)亚洲区预选赛的金奖等同国家级一等奖。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双十佳”称号按省一等奖计。
三类:全国周培源力学竞赛、“广茂达杯”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
四类:等同于三类竞赛中的校(院)级获奖,包括: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微积分)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
1)所有赛事中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计;相关赛事在设一、二、三等外又设单项奖的按三等奖计,不设一、二、三等只设单项奖的按一等奖计。
2)项目负责人按满分计,项目小组成员按满分75%计。
(5)国家专利情况
(6) 文化科技类比赛
※注:文化科技比赛指各类演讲赛、辩论赛、歌咏比赛、书画比赛、才艺大赛、科技文化节系列活动等。
同一类型比赛加最高分。
(7)通过英语四级(或英语四级成绩426分及以上)加2分,通过英语六级(或英语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再加2分。 2、减分情况
(1) 个人违纪处分
3
※注:同一次违纪事件减最高分,不同违纪事件减分累计。
(二)、智育计分(智育分=平均绩点×12,智育总分60分)
以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主要指标: 平均绩点=
课程(环节)学分绩点
分所学课程(环节)的学
成绩绩点换算如下:
(三)体育计分(体育分=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6分,满分10分) 1、每学期体育成绩合格,体育达标,基本分6分。 2、加分情况
※注:校级(含)以上运动会和体育比赛参赛加分为0.5分,获奖后不加参赛分,无故缺席扣1分;集体
项目加分对象包括赛事规定人数内的替补队员,未上场参赛替补队员加分减半;不同参赛项目加分可以累计。
3、加分加满10分为止,扣分扣完为止。
五、具体措施
4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第四章“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第十一条:本学年中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评定各类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含)处分以上者; 2、学年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后30%(含)者。 其它:
1、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3%,要求本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在本专业前10%(含);
2、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10%,要求本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在本专业前20%(含);
3、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20%,成绩良好。
六.奖学金撤销机制。
对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七.本办法由机械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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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加有效地抓好学风建设,促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入德智体综合表现滚动竞争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总则
每年以班级为单位考评一次,由年级主任组织实施。考评结果分五类: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三、考评指标体系
智育(平均绩点×12,满分60分)
四、计分办法
(一)德育计分(德育分=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15分,不超过40分) 1、加分情况
(1)团学干部任职加分情况
1
分不累积,以最高分计。社团评级参见《机械工程学院社团管理办法》。
※注:表中为担任各职务最高加分,具体加分依照《机械工程学院团学干部考评实施办法》执行。职务加
(2)个人荣誉表彰
重复加分,通报表扬累计加分不超过三次。其他奖项如何加分由学院团委讨论决定。
※注:以上获奖时间期限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9月1日,荣誉表彰加分计最高得分,除通报表扬外不
(3)集体荣誉表彰
※注:同级别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不重复加分,同一学年同类加分加最高分。
(4) 课外科技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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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课外科技竞赛分类参照校团委《“运河杯”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团体总分计算办法》进行
一类:“挑战杯”课外科技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校“运河杯”课外科技竞赛。
二类: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的赛事获奖者、其中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ICPC或ICPC)亚洲区预选赛的金奖等同国家级一等奖。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双十佳”称号按省一等奖计。
三类:全国周培源力学竞赛、“广茂达杯”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
四类:等同于三类竞赛中的校(院)级获奖,包括: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微积分)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
1)所有赛事中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计;相关赛事在设一、二、三等外又设单项奖的按三等奖计,不设一、二、三等只设单项奖的按一等奖计。
2)项目负责人按满分计,项目小组成员按满分75%计。
(5)国家专利情况
(6) 文化科技类比赛
※注:文化科技比赛指各类演讲赛、辩论赛、歌咏比赛、书画比赛、才艺大赛、科技文化节系列活动等。
同一类型比赛加最高分。
(7)通过英语四级(或英语四级成绩426分及以上)加2分,通过英语六级(或英语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再加2分。 2、减分情况
(1) 个人违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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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次违纪事件减最高分,不同违纪事件减分累计。
(二)、智育计分(智育分=平均绩点×12,智育总分60分)
以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主要指标: 平均绩点=
课程(环节)学分绩点
分所学课程(环节)的学
成绩绩点换算如下:
(三)体育计分(体育分=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6分,满分10分) 1、每学期体育成绩合格,体育达标,基本分6分。 2、加分情况
※注:校级(含)以上运动会和体育比赛参赛加分为0.5分,获奖后不加参赛分,无故缺席扣1分;集体
项目加分对象包括赛事规定人数内的替补队员,未上场参赛替补队员加分减半;不同参赛项目加分可以累计。
3、加分加满10分为止,扣分扣完为止。
五、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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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第四章“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第十一条:本学年中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评定各类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含)处分以上者; 2、学年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后30%(含)者。 其它:
1、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3%,要求本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在本专业前10%(含);
2、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10%,要求本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在本专业前20%(含);
3、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20%,成绩良好。
六.奖学金撤销机制。
对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七.本办法由机械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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