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党员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随着党情、国情、世情的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在实处。以下是YJBYS小编整理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欢迎参考!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一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所谓“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治党”历来是党始终坚持的一大优良传统,也是党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延伸,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全新路径选择与必然要求。按照省委、襄阳市委的要求,枣阳市委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依靠群众与群众评判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严抓严管相结合、坚持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共同推进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构建了思想教育从严、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从严、干部选用从严、管理监督从严、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从严、改进作风从严、纪律约束从严、惩治腐败从严、制度治党从严、落实责任从严为主要内容的从严治党责任机制和责任链条,有力的推动党员干部素质提高、形象提升、服务提效、作用提质,着力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格局、为民务实清廉的新习惯、政治清明的新环境、干事创业的新氛围。现根据具体调研情况,形成如下报告:

一、我市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主要做法

今年年初,我市学习借鉴红安从严治党经验,率先在襄阳各县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责任分解表,进一步明确推进从严治党的具体责任。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构建“市委统一领导、各级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力行、人民群众监督”的工作格局。同时,从各级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高规格的督导组和工作专班,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工作,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主要做法为:

(一)坚持思想建党,用学习教育拧紧思想“总开关”。一是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系列重大部署要求,确保讲话精神入脑入心入行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严防思想迷茫、信仰动摇;扎实开展党风党纪和法治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基础法规,进一步掌握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及相关规定,促使每名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用先进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重视在工作实践中,对优秀党员干部的发现、培育、总结、宣传和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典型带动的作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焦裕禄》、《思想溃堤后的堕落人生》等廉政教育片,到襄阳监狱、市第一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在全市组织开展“百万市民学礼仪,争做文明有礼枣阳人”主题活动以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典型选树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三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全市镇局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撰文、带头调研”活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上讲台制度,建立年终述学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学述职述廉报告制度。两年来,市委中心组共组织学习达20多次,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最新会议精神做到“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贯彻”。

(二)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真正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同时,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管党治党的领导责任,要求党委(党组)书记既能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又得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业,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法依纪履行查办案件职责,切实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市委通过定期召开“两个责任”推进会、落实主体责任报告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实行市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对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跟踪督办,确保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全面形成各级党委落实主责“不松手”、党委(党组)书记带头执行“不甩手”、纪委查案办案“不缩手”、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共携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营造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抓着一级干”的履责氛围,有力的促进了全市“两个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三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对各级党组织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和纪委应承担的监督责任分开考核、同步实施,把从严治党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单项考评指标体系,实行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综合考评导向、激励、惩戒作用,在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时,坚持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合格的不能当党组织书记作为一道硬杠杠,加大考核力度,对不抓党建、抓不好党建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律严格追责。

(三)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从严推进基层党建。在全市扎实推进以“强责任、强班子、强功能、强实力、强规范,创示范”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建全面提升计划,从严推进机关、村(社区)、非公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推进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建立后进基层党组织动态化管理和常态化整顿机制,采取领导联系挂点、专班推动、选派“第一书记”等办法,着力提高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二是从严教育管理党员。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培训、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保证党员发展质量,防止突击发展、“近亲繁殖”、降格以求等现象,对违规发展党员的进行严肃查处。拓宽党员发展视野,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致富能手、务工返乡人员、退伍军人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加大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将各领域优秀人才吸纳到党员队伍中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切实破解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管理难题。坚持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疏通党员队伍“出口”,积极稳妥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永葆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则。市委要求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决策前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制度,坚持领导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主要领导、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按照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标准和做法,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预审、征求意见、对照检查、交心谈心、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强化跟踪管理,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

(四)从严治吏,打造干净干事的干部队伍。一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市委坚持干部评优表先、提拔任用与干部实绩挂钩,旗帜鲜明地肯定、表彰、重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干部。发挥实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职干部不提拔重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五个注重、五个大胆起用”的导向选拔使用干部,让那些在基层一线埋头苦干的干部、在中心工作中实绩突出的干部和作风建设中的先进模范干部受到提拔重用,加大对“为官不为”、“为官不廉”干部的组织处理力度,及时调整不适宜现职、不在状态的干部,使有为的干部有位,让混官、庸官、懒官难以立足。二是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办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干部选任的动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重点环节进行改进。完善干部年度考核推优制度,全面准确掌握班子现状、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表现情况,并整合各方面情况建立干部平时考核数据库。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及时提出干部调配和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议。加强干部考察员的考核轮换和培训工作,落实干部考察责任,切实提高考察质量。严格按核定职数调配干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和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六种情形的要求,把查找问题作为干部考察重点内容,坚持拟任人选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审核档案、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前公示等制度,注重甄别筛查、剔除不合格人选,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三是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规定。按照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用权行为、培养优良作风的要求从严管理干部。严格落实组织部门随机派员列席各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制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建立干部选拔过程倒查制度。突出对“一把手”监督管理,探索开展对单位“一把手”重大决策责任审核、选人用人责任审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实行正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拟提拔任用干部廉政申报制度,落实日常抽查和提拔重用前核查制度,对不如实填报的从严追责。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电话、信访、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违纪违规的及时从严处理。全面落实基层干部联系服务群众“2+5”工作法,即每周集中两天时间到村(社区)办公,完成五项工作任务,对违反规定的严厉问责。严格落实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力度,坚持共性问题普遍谈、个性问题专门谈、难点问题经常谈。健全落实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意见》,从严约束和规范干部行为。加强对带病提拔、利用公权公款为私誉买单等新列入专项整治内容的整治工作。

(五)深化正风肃纪,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一是扎实开展“两严”教育。市委班子率先垂范,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分期分批对全市504个村党组织书记和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两严”集中教育培训,以此带动全市党员干部自觉讲规矩、守纪律,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政治要求,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定政治立场,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执行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密切联系实际,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让党的纪律时时刻刻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纪律执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市开展落实“八项规定”承诺活动,坚决破除“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等错误思想,保持作风建设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对各地各单位“四风”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律通报曝光,并上查一级追责问责。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三抓一促”活动、“两严”教育培训活动和以“忠诚、责任、干净,争做好干部”为主题的“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大力整治“为官不为”和党员干部庸懒散软等问题,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市纪委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以及带彩打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组织行管、国税、财政、审计、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检查、明察暗访20余次。2013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3起,处理党员干部228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12人,对28名党政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在全市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起到了较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有力遏制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市委要求各地各单位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长效化。

(六)惩防并举,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老虎”、“苍蝇”一起打,强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和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截至5月底,全市共初核案件线索105件,立案105件,处分50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二是加强反腐败机制建设。由市纪委牵头制定反腐败协调小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沟通、联合办案、责任追究、网络舆情应急处理等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对本地本系统本单位不正之风盛行、长期得不到纠正或连续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实行“一案三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格依规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失管、失教、失察责任和纪委监督不力的责任。三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市纪委对照《中共枣阳市委关于印发〈枣阳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发〔2014〕14号),将责任细化,把工作具体到相关部门,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法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提醒、谈话、教育和警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预警、早防范。建立健全巡查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专项巡查。健全“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机制,对党员干部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线索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倾向性、苗头性违纪问题严格执纪,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处置。通过早调查、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乃至违法犯罪。

(七)践行“严以用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是狠抓规范用权。深入拓展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制定了《中共枣阳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委全委会、常委会及成员职权的意见》,将市委职权细化为7大类50项,逐步健全和完善市委工作运行体系,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良好机制。对市直55个单位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共清理审核出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4732项,并有针对性对行政权力项目、流程、条件、依据、时限、收费等要素进行固化,编制工作流程图,向社会公示,促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领导干部审计监督,积极开展届中审计、离任审计,实行逢离必审、先审后离,强化结果运用。二是扩宽监督渠道。重视和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渠道。构建公众参与政务监督的互动平台,高效办理市民投诉和咨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发挥人大依法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对“一府两院”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通过提案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依法依规进行舆论监督,重点发挥好电视台“聚焦”栏目和政务网站“网络问政平台”舆论监督作用,聚焦热点、关注焦点、化解难点,畅通民意、理顺情绪、答疑解惑、推动工作。建立和完善新闻媒体批评报道调查反馈制度,实行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和群众通报情况,确保新闻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做好网络舆情反馈处置工作,确保监测无遗漏,处置无失误。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多措并举,通过全方位、多途径积极构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制,有效营造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从政环境,为加快推进枣阳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理解不透彻、不正确,导致思想上存在误区。“全面从严治党”就是管党治党要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无例外,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特别是管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一是对铁腕反腐认识不坚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对加大反腐败力度总体认同,但一涉及实际问题,比如经济的局部性短暂性调整,社会关注和舆论反映的周期性阶段性爆发,就会定力不足、产生怀疑,出现诸如反腐败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各种各样的杂音。二是对改革全局认识不全面。固守局部利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举措,一旦触及小单位小群体乃至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只愿意对人严不愿意对己严,只想严一时不想管长远,只问工作不问思想,只想自己当太平官,对下属违规违纪现象“打马虎眼”对严管狠治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三是对管党治党信心不足。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过松了过不了关,党和人民不满意;过严了会得罪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认为党员数量庞大,问题复杂多样,切底祛除党肌体弊病的信心和决心不足,畏首畏尾,做样子的多、迈步子的少,花招虚招多、硬招实招少。

(二)少数党员身份认同感淡化,组织归属感薄弱。随着市场经济中一些不健康思想的侵蚀,利益驱动规则、求利观念渗透到党内生活中,导致少数党员思想观念物质化,人理想信念动摇、价值取向异化、社会行为失范。一是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淡薄。由于党组织教育管理的缺位和不到位,少数党员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和自我要求,辨别是非能力和抵御腐蚀能力退化,对社会上一些负面现象不能正确认识,尤其是当个人利益受到冲击时,便心理失衡,抱怨组织和领导。二是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由于跨地域流动,一部分流动党员脱离了党组织的纪律约束,行为自由化明显,把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当作是给自己找麻烦。个别党员入党动机不纯,把入党看成是捞好处,有利益时到处宣扬自己的党员身份,一旦没有好处了就想脱离组织管理,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不愿履行党员义务,使自己逐步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成为“自由分子”。

(三)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有待提高,形成统一机制还需增强。制度是用以解决问题的,制度的内容重于形式,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在于严格执行。一是制度的执行力仍然存在不足。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的地方、部门及领导干部,在容易得罪人的制度执行上不敢动真碰硬,回避矛盾、掩盖问题,使制度变得灵活有余、刚性不足;涉及利益调整的制度执行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度执行上先紧后松、时紧时松,搞“一阵风”,缺乏一贯性;规定原则笼统的制度执行上以原则对原则、以抽象对抽象,不注重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制度多而繁杂。一些基层单位往往喜欢强调制定制度多少项,以制度之多表明落实之真、工作之细。然而,仔细翻阅这些制度,要么照抄照搬,要么东拼西凑,制度能否真正起作用,值得商榷。而且,由于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导致上级部门认为制度不完善,又出台相关配套制度,用制度落实制度,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结果可想而知。三是个别制度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制度制定时,应当注重制度的针对性以及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某些制度没有考虑到工作实际,导致制定出来不详细、不明确,再加上相关部门在处理具体问题时的解释口径不一致,使得下级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很好的把握。

(四)基层开展党建工作缺乏生机活力,人力、财力投入还需加大。一是缺乏主观能动性。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有的业务职能部门开展党建工作看“风向”,上级重视它就重视,逢开展活动的时候就紧一阵,活动结束了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有的部门抓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党建工作没有跟近业务工作,甚至形成了“两张皮”。二是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有些单位专职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数量少,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尤其是在农村(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在人才来源上,存在“没人干”的问题;在工作能力上,存在“不会干”的问题;在待遇保障上,存在“不愿干”的问题,使得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偏低、年龄结构老化,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开展党建工作的要求。三是基层党建经费投入仍然不足。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无钱办事、缺钱办事的问题依旧比较突出,机关和企业用于党建工作的经费也十分有限。越往基层,党组织的办公和管理的基础设施越差,很多党组织没有电脑、没有传真,导致管理手段的不同步,信息交流不快捷,工作效率难提高。在社区,由于党建经费投入不足,部分社区活动阵地建设尚未完全达标;在农村,由于部分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空壳村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制的建议与对策

随着党情、国情、世情的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在实处。所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是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上存在的问题,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推进相关责任机制的建设,提升管党治党能力。

(一)继续加强教育,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一是改进教育形式。进一步收集、整理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政治、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文件、规定、制度、案例,将学习资料细化、明确具体行为后汇编成册。同时,可以参照共产党员微信中《厦门集美慢说》及纪检部门制作的《说案明纪》专题片形式,制作成相关影音、图片等类型资料下发各单位组织开展学习教育,避免因为对政策、纪律了解不足或者理解偏差出现错误言论和违纪违规现象。二是健全思想政治教育考评机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规划及年度计划,探索建立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考评机制、党员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测评体系和诚信档案。同时,建立学习考核评估机制,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将结果与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指标。三是加强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的学习与贯彻执行。用好党员干部能上能下指挥棒,使之成为党员干部开展党建工作的推进器,让能干事、肯干事的党员干部有为有位,让庸懒散奢者“回炉淬火”,参加思想政治再教育。

(二)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实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管理,严把党员入口关。建立党支部-党委-市委组织部三级预审制度,基层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过程进行“回头看”,对其入党动机、个人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培养教育等内容严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基层党委对入党材料认真复审,并深入发展对象所在支部,详细了解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党员群众评价情况,重点征求纪检、计生、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从严审查发展对象的社会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市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上报的发展党员材料再次审核把关,对发展程序规范、入党材料完备的予以下发《预审合格通知书》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程序不到位、材料不全的一律退回整改纠正;建立备案监督制度,预审合格的拟发展对象和即将讨论转正问题的预备党员,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前需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支部全体党员名单及时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备案,便于市委组织部掌握基层发展党员工作进度。落实抽查监督制度,市委组织部成立发展党员工作督查专班,对拟发展对象和即将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备案单位,采取督查专班派人列席支部大会、实地走访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对基层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抽查,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程序不规范或抽查发现其他问题的,审批时一律不予通过;坚持责任考核和年度考核双重考核机制,实行发展党员“谁审核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现有不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二是疏通“出口”,建立不合格党员常态化“退出”制度。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科学界定不合格党员的统一标准和具体表现;慎重确定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注重程序,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区别个人和组织、客观和主观、偶发和经常的关系,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做到宽严有度、处置适当;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认真调查核实,经支部认定、会议表决、党委审批、组织谈话后再作出处理决定,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畅通不合格党员发表意见和申辩的渠道,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要把教育和处置结合起来,立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先教育转化,后组织处理,切实抓好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三)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严肃组织生活纪律。一是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地党组织报告并提出申请,说明去向和时间;各支部确定1—2名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村干部担任流动党员联络员,包保负责对流动党员的联系事宜;对于外地流动党员采取打电话、发慰问信、邮寄学习资料等形式布置学习任务,把流动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把从业地点比较固定的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所去地方的党组织,或建立临时党支部,以利外出党员参加其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对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必须办理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外出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接受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二是实行组织生活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加强对党的组织生活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和不定期派人参加基层组织的活动,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时过好组织生活,及时了解组织生活的活动内容,解决存在问题,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和改进活动方式;定期对各基层单位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和效果进行评价考核,把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建立科学化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做好制度的废改立。要用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制度建设,承接好中央、省、襄阳出台的制度,同时充分考虑时代发展的新特点、作风建设的客观规律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际,认真挖掘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提升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对需要配套的,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对需要细化的,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规定,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制度执行的实质是落实到位,真抓实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做选择。要求做到的,坚决执行;令行禁止的,坚决不做。提高制度执行力,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其身正不令而行”,敢于担当,制度目前一视同仁,不搞“下不为例”,不能“法不责众”。要营造尊重制度、遵守制度的社会氛围,强化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契约意识、法治思维,提高遵守制度的主动性自觉性,要防止一阵风、走过场。

(五)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支持和考核力度,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活力。一是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有力量。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切实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干部待遇、财政转移支付等问题,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有阵地、工作有动力、办事有经费;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拓宽渠道,选能纳贤,不断优化党务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基层党务干部教育培训,鼓励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性开展,激发开展工作活力。建立基层党务工作者保障激励机制,突出考核奖罚。二是开展党建工作与业务职能工作有机结合。要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党建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服务业务工作上,根据业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三是健全党建工作考评机制。适当提高党建考核指标在综合考评体系中的权重,形成科学化的党建考核体系;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二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四

同志们!

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形象和威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全党同志必须在思想上真正明确,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明白这个道理并不难,难的是把思想变成行动。我引用过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讲的一段话:“在目前的历史转变时期,问题堆积成山,工作百端待举,加强党的领导,端正党的作风,具有决定的意义。”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都高度重视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从严治党上进行了新探索。通过长期实践和探索,我们在从严治党上取得了重大成果、积累了重要经验,总体做得是好的。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越积越多,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做到位。有些地方和单位看起来党在管党治党,但没有管到位上,没有严到份上。这次活动之所以能取得明显成效,原因就是我们坚持言必信、行必果,认认真真管,实实在在严。这说明,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而不是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不至于使小矛盾积重难返、小问题酿成大患。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讲认真就是要严字当头,做事不能应付,做人不能对付,而是要把讲认真贯彻到一切工作中去,作风建设如此,党的建设如此,党和国家一切工作都如此。一切何必当真的观念,一切干一下得了的想法,一切得过且过的心态,都是对党和人民事业有大害而无一利的,都是万万要不得的!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对我们探索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特点和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牵引作用。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全党要以此为起点,在从严治党上继续探索、不断前进。这里,我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强调几点。

第一,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然而,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一些地方和部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抓党建同抓发展相比要虚一些,不容易出显绩,一年开几次会布置一下就可以了,不必那么上心用劲。也有一些人认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严治党面临两难选择:过宽没有威慑力,会导致越来越多人闯“红线”,最终法不责众;过严会束缚人手脚,影响工作活力,干不成事,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选票。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第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现在,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有的甚至认为组织找自己谈话是多此一举。正是这样的简单化和片面性,使一些本来可以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不断发生。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有灰尘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

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

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牛栏关猫是不行的!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第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这些年,一些地方和部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有的是搞家长制、独断专行,以至于一些人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是非判断十分模糊。这个问题,通过这次活动有了一定程度的解决,要继续扩大成果,使党内政治生活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起来。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需要多方努力,其中至关重要的是要使全党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政党有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特征,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严重后果。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党中央权威,全党都必须自觉维护,并具体体现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没当回事,更不能违背中央大政方针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不能缺位错位、本末倒置。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力武器,也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观于明镜,则瑕疵不滞于躯;听于直言,则过行不累乎身。”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对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我们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使这个武器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果。党内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事,大家都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

第四,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庞大,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又必须管好,管不好就会出乱子。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党培养一个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是很不容易的。这些年,一些干部包括一些相当高层次的领导干部因违犯党纪国法落马,我们很痛心。我们中央的同志说起这些事都很痛心,都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从严管理干部,总的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方面,要根据形势变化,完善干部管理规定,既重激励又重约束,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真正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讲原则不讲关系,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特别是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有的干部身上有那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但那里的党委和组织部门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当回事,让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岂非咄咄怪事!这里面的深刻教训,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刻总结。

当前,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一点,要向广大干部讲清楚。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我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如果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五,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奢靡之始,危亡之渐。”不正之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会离我们越近。我们党历来强调,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古今中外,因为统治集团作风败坏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多得很!我们一定要引为借鉴,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不可否认的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原则必然会渗透到党内生活中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缠绕着党员、干部,“温水煮青蛙”现象就会产生,一些人不知不觉就被人家请君入瓮了。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这么多年,作风问题我们一直在抓,但很多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一些不良作风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长一茬。症结就在于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估计不足,缺乏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缺乏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反“四风”的实践说明,抓和不抓大不一样,真抓和假抓大不一样,严抓和松抓也大不一样。

现在,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社会上有种种议论和思想情绪。很多人担心活动一结束就曲终人散,“四风”问题又“涛声依旧”了。还有一些人盼着紧绷的弦松一松,好让自己舒服舒服。一些人等着看中央还要出什么招,看左邻右舍有什么动静。对此,我们的态度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各级党委要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各级干部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谁以身试法就要坚决纠正和查处。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加强治本工作,使党员、干部不仅不敢沾染歪风邪气,而且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第六,严明党的纪律。“道私者乱,道法者治。”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去年以来,各级党组织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完善了纪律规定,加强了执纪问责,效果是好的。同时,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因此,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

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有的地方和单位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个问题要认真解决。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第七,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根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

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在这两方面,这些年我们总的是做得越来越好,但还有不足,主要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听意见多、围绕从严治党听意见少,请上来听意见多、走下去听意见少。群众的很多想法,往往不是在那些很正式的场合、当着很多人的面会讲出来的,而是要同他们身挨身坐、心贴心聊才能听得到。各级干部要多沉下身子、走近群众,就从严治党问题多向群众请教。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批评指出。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群众提出的意见只要对从严治党有好处,我们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

第八,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从严治党有其自身规律,对我们这样一个老党大党来说,从严治党更有其自身规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不断总结自己正反两方面经验,也积极借鉴国外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到了一些从严治党规律,这些都要继续运用好。

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不断变化,影响从严治党的因素更加复杂,提出了很多新课题。我们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实践,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进行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正确把握掩盖在纷繁表面现象后面的事物本质,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要注重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把总结自身经验和借鉴世界其他政党经验结合起来,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

同志们,这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了,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历史进程永远不会结束。全党同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继续打好党风建设这场硬仗,以好的作风保障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我们通过构建“四级责任体系”、抓好“四个重点责任”、搞好“四个保障”,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落到了实处。以下是由聘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范文,欢迎阅读。

关于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一、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

一是带头真抓严管,靠实主体责任。把基层党建摆在突出位置,自觉履行统筹谋划、督促检查、示范引领等职责,召开8次常委会专题研究解决基层党建问题。全面落实"543"蹲点联系制度,广泛深入村社、部门及非公企业督促指导,完成了13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全面提升了“五大”党建示范板块服务水平,建立了镇街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注重载体创新,提升党建活力。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全面推广“为民服务代理制”,初步实现了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持续深化拓展“民情流水线”工程,大力组织实施“五进网格”工程,挖掘了民生“五线谱”等一批社区为民服务品牌;深入推进非公组织“作用发挥年”活动,培育了2个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突出提升机关效能,全年通报庸懒散软典型问题9起,通报批评单位12家,诫勉谈话主要负责人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三是突出规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拔78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担任村、社党组织第一副书记;强化党员队伍建设,举办各类培训班30余期1200余人次,轮训基层党组织书记291名,发展党员100名,清退党员2名。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和为民服务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了村(社区)干部报酬,完成了3个村级办公阵地建设,有效解决了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抓党建责任制落实上缺乏恒心,在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上还存在差距,在抓发展党员工作上缺乏紧迫意识。究其原因是,自己责任意识不够强、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一要在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543"蹲点联系和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约谈基层党组织书记,推动党建工作责任有效落实。二要在培育特色品牌、拓展服务功能上下功夫。围绕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党建工作落在发展、改革、民生、稳定上,努力培育一批特色党建品牌,不断夯实党建示范长廊。三要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上下功夫。健全完善村社干部考核、后备干部培养等办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要在从严治党、夯实执政基础上下功夫。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建设精神,重点加强农村“四权”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发展经济、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主心骨。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 “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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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党情、国情、世情的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在实处。以下是YJBYS小编整理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欢迎参考!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一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所谓“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治党”历来是党始终坚持的一大优良传统,也是党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延伸,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全新路径选择与必然要求。按照省委、襄阳市委的要求,枣阳市委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依靠群众与群众评判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严抓严管相结合、坚持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共同推进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构建了思想教育从严、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从严、干部选用从严、管理监督从严、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从严、改进作风从严、纪律约束从严、惩治腐败从严、制度治党从严、落实责任从严为主要内容的从严治党责任机制和责任链条,有力的推动党员干部素质提高、形象提升、服务提效、作用提质,着力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格局、为民务实清廉的新习惯、政治清明的新环境、干事创业的新氛围。现根据具体调研情况,形成如下报告:

一、我市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主要做法

今年年初,我市学习借鉴红安从严治党经验,率先在襄阳各县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责任分解表,进一步明确推进从严治党的具体责任。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构建“市委统一领导、各级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力行、人民群众监督”的工作格局。同时,从各级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高规格的督导组和工作专班,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工作,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主要做法为:

(一)坚持思想建党,用学习教育拧紧思想“总开关”。一是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系列重大部署要求,确保讲话精神入脑入心入行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严防思想迷茫、信仰动摇;扎实开展党风党纪和法治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基础法规,进一步掌握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及相关规定,促使每名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用先进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重视在工作实践中,对优秀党员干部的发现、培育、总结、宣传和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典型带动的作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焦裕禄》、《思想溃堤后的堕落人生》等廉政教育片,到襄阳监狱、市第一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在全市组织开展“百万市民学礼仪,争做文明有礼枣阳人”主题活动以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典型选树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三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全市镇局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撰文、带头调研”活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上讲台制度,建立年终述学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学述职述廉报告制度。两年来,市委中心组共组织学习达20多次,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最新会议精神做到“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贯彻”。

(二)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真正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同时,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管党治党的领导责任,要求党委(党组)书记既能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又得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业,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法依纪履行查办案件职责,切实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市委通过定期召开“两个责任”推进会、落实主体责任报告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实行市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对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跟踪督办,确保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全面形成各级党委落实主责“不松手”、党委(党组)书记带头执行“不甩手”、纪委查案办案“不缩手”、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共携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营造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抓着一级干”的履责氛围,有力的促进了全市“两个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三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对各级党组织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和纪委应承担的监督责任分开考核、同步实施,把从严治党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单项考评指标体系,实行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综合考评导向、激励、惩戒作用,在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时,坚持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合格的不能当党组织书记作为一道硬杠杠,加大考核力度,对不抓党建、抓不好党建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律严格追责。

(三)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从严推进基层党建。在全市扎实推进以“强责任、强班子、强功能、强实力、强规范,创示范”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建全面提升计划,从严推进机关、村(社区)、非公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推进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建立后进基层党组织动态化管理和常态化整顿机制,采取领导联系挂点、专班推动、选派“第一书记”等办法,着力提高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二是从严教育管理党员。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培训、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保证党员发展质量,防止突击发展、“近亲繁殖”、降格以求等现象,对违规发展党员的进行严肃查处。拓宽党员发展视野,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致富能手、务工返乡人员、退伍军人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加大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将各领域优秀人才吸纳到党员队伍中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切实破解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管理难题。坚持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疏通党员队伍“出口”,积极稳妥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永葆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则。市委要求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决策前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制度,坚持领导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主要领导、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按照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标准和做法,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预审、征求意见、对照检查、交心谈心、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强化跟踪管理,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

(四)从严治吏,打造干净干事的干部队伍。一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市委坚持干部评优表先、提拔任用与干部实绩挂钩,旗帜鲜明地肯定、表彰、重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干部。发挥实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职干部不提拔重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五个注重、五个大胆起用”的导向选拔使用干部,让那些在基层一线埋头苦干的干部、在中心工作中实绩突出的干部和作风建设中的先进模范干部受到提拔重用,加大对“为官不为”、“为官不廉”干部的组织处理力度,及时调整不适宜现职、不在状态的干部,使有为的干部有位,让混官、庸官、懒官难以立足。二是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办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干部选任的动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重点环节进行改进。完善干部年度考核推优制度,全面准确掌握班子现状、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表现情况,并整合各方面情况建立干部平时考核数据库。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及时提出干部调配和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议。加强干部考察员的考核轮换和培训工作,落实干部考察责任,切实提高考察质量。严格按核定职数调配干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和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六种情形的要求,把查找问题作为干部考察重点内容,坚持拟任人选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审核档案、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前公示等制度,注重甄别筛查、剔除不合格人选,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三是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规定。按照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用权行为、培养优良作风的要求从严管理干部。严格落实组织部门随机派员列席各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制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建立干部选拔过程倒查制度。突出对“一把手”监督管理,探索开展对单位“一把手”重大决策责任审核、选人用人责任审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实行正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拟提拔任用干部廉政申报制度,落实日常抽查和提拔重用前核查制度,对不如实填报的从严追责。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电话、信访、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违纪违规的及时从严处理。全面落实基层干部联系服务群众“2+5”工作法,即每周集中两天时间到村(社区)办公,完成五项工作任务,对违反规定的严厉问责。严格落实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力度,坚持共性问题普遍谈、个性问题专门谈、难点问题经常谈。健全落实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意见》,从严约束和规范干部行为。加强对带病提拔、利用公权公款为私誉买单等新列入专项整治内容的整治工作。

(五)深化正风肃纪,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一是扎实开展“两严”教育。市委班子率先垂范,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分期分批对全市504个村党组织书记和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两严”集中教育培训,以此带动全市党员干部自觉讲规矩、守纪律,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政治要求,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定政治立场,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执行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密切联系实际,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让党的纪律时时刻刻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纪律执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市开展落实“八项规定”承诺活动,坚决破除“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等错误思想,保持作风建设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对各地各单位“四风”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律通报曝光,并上查一级追责问责。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三抓一促”活动、“两严”教育培训活动和以“忠诚、责任、干净,争做好干部”为主题的“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大力整治“为官不为”和党员干部庸懒散软等问题,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市纪委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以及带彩打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组织行管、国税、财政、审计、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检查、明察暗访20余次。2013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3起,处理党员干部228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12人,对28名党政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在全市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起到了较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有力遏制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市委要求各地各单位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长效化。

(六)惩防并举,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老虎”、“苍蝇”一起打,强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和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截至5月底,全市共初核案件线索105件,立案105件,处分50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二是加强反腐败机制建设。由市纪委牵头制定反腐败协调小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沟通、联合办案、责任追究、网络舆情应急处理等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对本地本系统本单位不正之风盛行、长期得不到纠正或连续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实行“一案三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格依规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失管、失教、失察责任和纪委监督不力的责任。三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市纪委对照《中共枣阳市委关于印发〈枣阳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发〔2014〕14号),将责任细化,把工作具体到相关部门,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法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提醒、谈话、教育和警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预警、早防范。建立健全巡查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专项巡查。健全“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机制,对党员干部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线索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倾向性、苗头性违纪问题严格执纪,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处置。通过早调查、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乃至违法犯罪。

(七)践行“严以用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是狠抓规范用权。深入拓展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制定了《中共枣阳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委全委会、常委会及成员职权的意见》,将市委职权细化为7大类50项,逐步健全和完善市委工作运行体系,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良好机制。对市直55个单位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共清理审核出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4732项,并有针对性对行政权力项目、流程、条件、依据、时限、收费等要素进行固化,编制工作流程图,向社会公示,促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领导干部审计监督,积极开展届中审计、离任审计,实行逢离必审、先审后离,强化结果运用。二是扩宽监督渠道。重视和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渠道。构建公众参与政务监督的互动平台,高效办理市民投诉和咨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发挥人大依法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对“一府两院”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通过提案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依法依规进行舆论监督,重点发挥好电视台“聚焦”栏目和政务网站“网络问政平台”舆论监督作用,聚焦热点、关注焦点、化解难点,畅通民意、理顺情绪、答疑解惑、推动工作。建立和完善新闻媒体批评报道调查反馈制度,实行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和群众通报情况,确保新闻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做好网络舆情反馈处置工作,确保监测无遗漏,处置无失误。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多措并举,通过全方位、多途径积极构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制,有效营造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从政环境,为加快推进枣阳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理解不透彻、不正确,导致思想上存在误区。“全面从严治党”就是管党治党要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无例外,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特别是管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一是对铁腕反腐认识不坚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对加大反腐败力度总体认同,但一涉及实际问题,比如经济的局部性短暂性调整,社会关注和舆论反映的周期性阶段性爆发,就会定力不足、产生怀疑,出现诸如反腐败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各种各样的杂音。二是对改革全局认识不全面。固守局部利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举措,一旦触及小单位小群体乃至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只愿意对人严不愿意对己严,只想严一时不想管长远,只问工作不问思想,只想自己当太平官,对下属违规违纪现象“打马虎眼”对严管狠治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三是对管党治党信心不足。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过松了过不了关,党和人民不满意;过严了会得罪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认为党员数量庞大,问题复杂多样,切底祛除党肌体弊病的信心和决心不足,畏首畏尾,做样子的多、迈步子的少,花招虚招多、硬招实招少。

(二)少数党员身份认同感淡化,组织归属感薄弱。随着市场经济中一些不健康思想的侵蚀,利益驱动规则、求利观念渗透到党内生活中,导致少数党员思想观念物质化,人理想信念动摇、价值取向异化、社会行为失范。一是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淡薄。由于党组织教育管理的缺位和不到位,少数党员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和自我要求,辨别是非能力和抵御腐蚀能力退化,对社会上一些负面现象不能正确认识,尤其是当个人利益受到冲击时,便心理失衡,抱怨组织和领导。二是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由于跨地域流动,一部分流动党员脱离了党组织的纪律约束,行为自由化明显,把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当作是给自己找麻烦。个别党员入党动机不纯,把入党看成是捞好处,有利益时到处宣扬自己的党员身份,一旦没有好处了就想脱离组织管理,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不愿履行党员义务,使自己逐步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成为“自由分子”。

(三)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有待提高,形成统一机制还需增强。制度是用以解决问题的,制度的内容重于形式,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在于严格执行。一是制度的执行力仍然存在不足。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的地方、部门及领导干部,在容易得罪人的制度执行上不敢动真碰硬,回避矛盾、掩盖问题,使制度变得灵活有余、刚性不足;涉及利益调整的制度执行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度执行上先紧后松、时紧时松,搞“一阵风”,缺乏一贯性;规定原则笼统的制度执行上以原则对原则、以抽象对抽象,不注重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制度多而繁杂。一些基层单位往往喜欢强调制定制度多少项,以制度之多表明落实之真、工作之细。然而,仔细翻阅这些制度,要么照抄照搬,要么东拼西凑,制度能否真正起作用,值得商榷。而且,由于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导致上级部门认为制度不完善,又出台相关配套制度,用制度落实制度,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结果可想而知。三是个别制度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制度制定时,应当注重制度的针对性以及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某些制度没有考虑到工作实际,导致制定出来不详细、不明确,再加上相关部门在处理具体问题时的解释口径不一致,使得下级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很好的把握。

(四)基层开展党建工作缺乏生机活力,人力、财力投入还需加大。一是缺乏主观能动性。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有的业务职能部门开展党建工作看“风向”,上级重视它就重视,逢开展活动的时候就紧一阵,活动结束了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有的部门抓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党建工作没有跟近业务工作,甚至形成了“两张皮”。二是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有些单位专职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数量少,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尤其是在农村(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在人才来源上,存在“没人干”的问题;在工作能力上,存在“不会干”的问题;在待遇保障上,存在“不愿干”的问题,使得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偏低、年龄结构老化,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开展党建工作的要求。三是基层党建经费投入仍然不足。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无钱办事、缺钱办事的问题依旧比较突出,机关和企业用于党建工作的经费也十分有限。越往基层,党组织的办公和管理的基础设施越差,很多党组织没有电脑、没有传真,导致管理手段的不同步,信息交流不快捷,工作效率难提高。在社区,由于党建经费投入不足,部分社区活动阵地建设尚未完全达标;在农村,由于部分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空壳村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制的建议与对策

随着党情、国情、世情的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在实处。所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是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上存在的问题,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推进相关责任机制的建设,提升管党治党能力。

(一)继续加强教育,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一是改进教育形式。进一步收集、整理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政治、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文件、规定、制度、案例,将学习资料细化、明确具体行为后汇编成册。同时,可以参照共产党员微信中《厦门集美慢说》及纪检部门制作的《说案明纪》专题片形式,制作成相关影音、图片等类型资料下发各单位组织开展学习教育,避免因为对政策、纪律了解不足或者理解偏差出现错误言论和违纪违规现象。二是健全思想政治教育考评机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规划及年度计划,探索建立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考评机制、党员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测评体系和诚信档案。同时,建立学习考核评估机制,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将结果与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指标。三是加强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的学习与贯彻执行。用好党员干部能上能下指挥棒,使之成为党员干部开展党建工作的推进器,让能干事、肯干事的党员干部有为有位,让庸懒散奢者“回炉淬火”,参加思想政治再教育。

(二)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实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管理,严把党员入口关。建立党支部-党委-市委组织部三级预审制度,基层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过程进行“回头看”,对其入党动机、个人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培养教育等内容严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基层党委对入党材料认真复审,并深入发展对象所在支部,详细了解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党员群众评价情况,重点征求纪检、计生、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从严审查发展对象的社会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市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上报的发展党员材料再次审核把关,对发展程序规范、入党材料完备的予以下发《预审合格通知书》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程序不到位、材料不全的一律退回整改纠正;建立备案监督制度,预审合格的拟发展对象和即将讨论转正问题的预备党员,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前需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支部全体党员名单及时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备案,便于市委组织部掌握基层发展党员工作进度。落实抽查监督制度,市委组织部成立发展党员工作督查专班,对拟发展对象和即将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备案单位,采取督查专班派人列席支部大会、实地走访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对基层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抽查,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程序不规范或抽查发现其他问题的,审批时一律不予通过;坚持责任考核和年度考核双重考核机制,实行发展党员“谁审核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现有不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二是疏通“出口”,建立不合格党员常态化“退出”制度。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科学界定不合格党员的统一标准和具体表现;慎重确定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注重程序,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区别个人和组织、客观和主观、偶发和经常的关系,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做到宽严有度、处置适当;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认真调查核实,经支部认定、会议表决、党委审批、组织谈话后再作出处理决定,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畅通不合格党员发表意见和申辩的渠道,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要把教育和处置结合起来,立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先教育转化,后组织处理,切实抓好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三)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严肃组织生活纪律。一是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地党组织报告并提出申请,说明去向和时间;各支部确定1—2名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村干部担任流动党员联络员,包保负责对流动党员的联系事宜;对于外地流动党员采取打电话、发慰问信、邮寄学习资料等形式布置学习任务,把流动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把从业地点比较固定的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所去地方的党组织,或建立临时党支部,以利外出党员参加其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对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必须办理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外出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接受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二是实行组织生活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加强对党的组织生活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和不定期派人参加基层组织的活动,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时过好组织生活,及时了解组织生活的活动内容,解决存在问题,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和改进活动方式;定期对各基层单位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和效果进行评价考核,把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建立科学化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做好制度的废改立。要用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制度建设,承接好中央、省、襄阳出台的制度,同时充分考虑时代发展的新特点、作风建设的客观规律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际,认真挖掘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提升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对需要配套的,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对需要细化的,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规定,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制度执行的实质是落实到位,真抓实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做选择。要求做到的,坚决执行;令行禁止的,坚决不做。提高制度执行力,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其身正不令而行”,敢于担当,制度目前一视同仁,不搞“下不为例”,不能“法不责众”。要营造尊重制度、遵守制度的社会氛围,强化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契约意识、法治思维,提高遵守制度的主动性自觉性,要防止一阵风、走过场。

(五)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支持和考核力度,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活力。一是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有力量。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切实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干部待遇、财政转移支付等问题,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有阵地、工作有动力、办事有经费;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拓宽渠道,选能纳贤,不断优化党务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基层党务干部教育培训,鼓励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性开展,激发开展工作活力。建立基层党务工作者保障激励机制,突出考核奖罚。二是开展党建工作与业务职能工作有机结合。要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党建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服务业务工作上,根据业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三是健全党建工作考评机制。适当提高党建考核指标在综合考评体系中的权重,形成科学化的党建考核体系;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二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四

同志们!

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形象和威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全党同志必须在思想上真正明确,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明白这个道理并不难,难的是把思想变成行动。我引用过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讲的一段话:“在目前的历史转变时期,问题堆积成山,工作百端待举,加强党的领导,端正党的作风,具有决定的意义。”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都高度重视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从严治党上进行了新探索。通过长期实践和探索,我们在从严治党上取得了重大成果、积累了重要经验,总体做得是好的。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越积越多,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做到位。有些地方和单位看起来党在管党治党,但没有管到位上,没有严到份上。这次活动之所以能取得明显成效,原因就是我们坚持言必信、行必果,认认真真管,实实在在严。这说明,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而不是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不至于使小矛盾积重难返、小问题酿成大患。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讲认真就是要严字当头,做事不能应付,做人不能对付,而是要把讲认真贯彻到一切工作中去,作风建设如此,党的建设如此,党和国家一切工作都如此。一切何必当真的观念,一切干一下得了的想法,一切得过且过的心态,都是对党和人民事业有大害而无一利的,都是万万要不得的!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对我们探索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特点和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牵引作用。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全党要以此为起点,在从严治党上继续探索、不断前进。这里,我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强调几点。

第一,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然而,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一些地方和部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抓党建同抓发展相比要虚一些,不容易出显绩,一年开几次会布置一下就可以了,不必那么上心用劲。也有一些人认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严治党面临两难选择:过宽没有威慑力,会导致越来越多人闯“红线”,最终法不责众;过严会束缚人手脚,影响工作活力,干不成事,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选票。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第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现在,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有的甚至认为组织找自己谈话是多此一举。正是这样的简单化和片面性,使一些本来可以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不断发生。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有灰尘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

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

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牛栏关猫是不行的!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第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这些年,一些地方和部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有的是搞家长制、独断专行,以至于一些人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是非判断十分模糊。这个问题,通过这次活动有了一定程度的解决,要继续扩大成果,使党内政治生活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起来。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需要多方努力,其中至关重要的是要使全党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政党有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特征,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严重后果。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党中央权威,全党都必须自觉维护,并具体体现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没当回事,更不能违背中央大政方针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不能缺位错位、本末倒置。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力武器,也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观于明镜,则瑕疵不滞于躯;听于直言,则过行不累乎身。”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对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我们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使这个武器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果。党内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事,大家都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

第四,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庞大,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又必须管好,管不好就会出乱子。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党培养一个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是很不容易的。这些年,一些干部包括一些相当高层次的领导干部因违犯党纪国法落马,我们很痛心。我们中央的同志说起这些事都很痛心,都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从严管理干部,总的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方面,要根据形势变化,完善干部管理规定,既重激励又重约束,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真正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讲原则不讲关系,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特别是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有的干部身上有那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但那里的党委和组织部门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当回事,让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岂非咄咄怪事!这里面的深刻教训,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刻总结。

当前,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一点,要向广大干部讲清楚。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我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如果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五,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奢靡之始,危亡之渐。”不正之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会离我们越近。我们党历来强调,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古今中外,因为统治集团作风败坏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多得很!我们一定要引为借鉴,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不可否认的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原则必然会渗透到党内生活中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缠绕着党员、干部,“温水煮青蛙”现象就会产生,一些人不知不觉就被人家请君入瓮了。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这么多年,作风问题我们一直在抓,但很多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一些不良作风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长一茬。症结就在于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估计不足,缺乏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缺乏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反“四风”的实践说明,抓和不抓大不一样,真抓和假抓大不一样,严抓和松抓也大不一样。

现在,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社会上有种种议论和思想情绪。很多人担心活动一结束就曲终人散,“四风”问题又“涛声依旧”了。还有一些人盼着紧绷的弦松一松,好让自己舒服舒服。一些人等着看中央还要出什么招,看左邻右舍有什么动静。对此,我们的态度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各级党委要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各级干部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谁以身试法就要坚决纠正和查处。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加强治本工作,使党员、干部不仅不敢沾染歪风邪气,而且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第六,严明党的纪律。“道私者乱,道法者治。”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去年以来,各级党组织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完善了纪律规定,加强了执纪问责,效果是好的。同时,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因此,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

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有的地方和单位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个问题要认真解决。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第七,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根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

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在这两方面,这些年我们总的是做得越来越好,但还有不足,主要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听意见多、围绕从严治党听意见少,请上来听意见多、走下去听意见少。群众的很多想法,往往不是在那些很正式的场合、当着很多人的面会讲出来的,而是要同他们身挨身坐、心贴心聊才能听得到。各级干部要多沉下身子、走近群众,就从严治党问题多向群众请教。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批评指出。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群众提出的意见只要对从严治党有好处,我们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

第八,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从严治党有其自身规律,对我们这样一个老党大党来说,从严治党更有其自身规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不断总结自己正反两方面经验,也积极借鉴国外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到了一些从严治党规律,这些都要继续运用好。

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不断变化,影响从严治党的因素更加复杂,提出了很多新课题。我们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实践,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进行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正确把握掩盖在纷繁表面现象后面的事物本质,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要注重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把总结自身经验和借鉴世界其他政党经验结合起来,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

同志们,这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了,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历史进程永远不会结束。全党同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继续打好党风建设这场硬仗,以好的作风保障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我们通过构建“四级责任体系”、抓好“四个重点责任”、搞好“四个保障”,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落到了实处。以下是由聘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范文,欢迎阅读。

关于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一、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

一是带头真抓严管,靠实主体责任。把基层党建摆在突出位置,自觉履行统筹谋划、督促检查、示范引领等职责,召开8次常委会专题研究解决基层党建问题。全面落实"543"蹲点联系制度,广泛深入村社、部门及非公企业督促指导,完成了13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全面提升了“五大”党建示范板块服务水平,建立了镇街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注重载体创新,提升党建活力。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全面推广“为民服务代理制”,初步实现了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持续深化拓展“民情流水线”工程,大力组织实施“五进网格”工程,挖掘了民生“五线谱”等一批社区为民服务品牌;深入推进非公组织“作用发挥年”活动,培育了2个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突出提升机关效能,全年通报庸懒散软典型问题9起,通报批评单位12家,诫勉谈话主要负责人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三是突出规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拔78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担任村、社党组织第一副书记;强化党员队伍建设,举办各类培训班30余期1200余人次,轮训基层党组织书记291名,发展党员100名,清退党员2名。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和为民服务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了村(社区)干部报酬,完成了3个村级办公阵地建设,有效解决了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抓党建责任制落实上缺乏恒心,在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上还存在差距,在抓发展党员工作上缺乏紧迫意识。究其原因是,自己责任意识不够强、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一要在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543"蹲点联系和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约谈基层党组织书记,推动党建工作责任有效落实。二要在培育特色品牌、拓展服务功能上下功夫。围绕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党建工作落在发展、改革、民生、稳定上,努力培育一批特色党建品牌,不断夯实党建示范长廊。三要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上下功夫。健全完善村社干部考核、后备干部培养等办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要在从严治党、夯实执政基础上下功夫。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建设精神,重点加强农村“四权”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发展经济、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主心骨。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 “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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