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除懒政怠政的实施方案

关于消除懒政怠政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巩固“三难”、“两不一慢”专项整治成果,大 力倡导勤政廉政、敢于担当、依法办事新风尚,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新常态。根据银党办〔20XX 〕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治理慵懒散奢,整治为官不为为政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三政两不为) ,消除“中梗阻”,追责“太平官”、“逍遥官”,切 实解决 “慵懒散乱奢”、“为官不为”、“为政不为”等“软腐败”问题,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和担当 精神,努力实现机关效能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建设“四个永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活动时间

20XX 年5月启动,11月底结束,为期半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三政两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 报县纪委。

三、治理重点

(一) 决策失误。重点治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

(二) 执行不力。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事项,特别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改造、民生实事等重点任务,不按规定落 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 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致使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

(三) 监管缺位。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 行政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等问题。

(四) 推诿扯皮。重点治理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对交办工作迟迟不落实,找理由推脱; 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相互推脱; 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 困难往回走,出现难题就上交; 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先例的不肯干; 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 剪裁等问题。

(五) 慵懒无为。重点治理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不振,业务上能力不强、又不加强学习,工作上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等问题。

(六) 行为失范。重点治理服务窗口和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 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三阻四、久拖不决等问题; 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工作业绩,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等问题。

(七) 效率低下。重点治理服务窗口和单位办事程序繁琐、手续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 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企业和群众来回跑; 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不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等问题。

(八) 纪律松弛。重点治理机关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 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玩手机游戏、炒股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问题。

(九) 顶风违纪。重点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超面积使用办公场所,利用单位食堂公款大吃大喝、休闲娱乐,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十) 索拿卡要。重点治理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 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违反财

经纪律,谋取小团体利益,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 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等问题。

(十一) 权钱交易。重点治理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 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借婚丧喜庆、年节敛财; 领导干部亲属“吃空饷”;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 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十二) 出面说情。重点治理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清理闲置土地、土地拍卖、政府采购、清理“吃空饷”、城市建设和管理、拆除违法建筑、公共资源交易、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司法审判、党员干部职务升迁和人员调整等过程中通过找关系、托熟人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学习教育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文件精 神,以及《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11个系列问责办法,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主 动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去。二是普遍开展一次“摒弃为官不为、为政不为、强化责任担当”的大讨论,组织一次《党章》专题学习,切实认清“慵懒散奢”、

“为 官不为、为政不为”等“软腐败”问题的极端危害性,教育引导党员和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增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

(二) 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三政两不为”存在12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座谈、访谈、问卷调查以及领导点、互相 提、自己找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对照整治重点梳理各方面意见,严查细照、对号 入座,查找“三政两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梳理,明确整改措施。

(三) 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认真填写《“三政两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2) ,结合部门和岗位职责,制定切实可 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抓好整改落实。对梳理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实行销号管理,同时 要将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四) 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认真梳理“三政两不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分析原因,把握方法,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工作之一。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制 定细化整治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专题整治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 核中。

(二) 坚持领导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查摆问题搞好整改,带头深入一线解决问题,带头联系帮扶困难群体,带头开门办公挂牌上岗,用实际行动为党员干部树立榜样,作出示范。

(三) 强化监督问责。各乡镇纪委、各部门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把整治“三政两不为”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整治结合起来,坚持 抓早抓小,依据银川市11个系列问责办法,对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违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 责、不敢渎职。同时,县委将组织督察组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如发现各乡镇、各部门党(工) 委、党组、纪(工) 委、纪检组对“三政两不为”和“四风”问 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四) 把握宽严尺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改革过程中先行先试的失误与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关系,要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 支持干事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拼争意识、担当意识; 二是自查与被查的关系,

关于消除懒政怠政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巩固“三难”、“两不一慢”专项整治成果,大 力倡导勤政廉政、敢于担当、依法办事新风尚,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新常态。根据银党办〔20XX 〕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治理慵懒散奢,整治为官不为为政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三政两不为) ,消除“中梗阻”,追责“太平官”、“逍遥官”,切 实解决 “慵懒散乱奢”、“为官不为”、“为政不为”等“软腐败”问题,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和担当 精神,努力实现机关效能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建设“四个永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活动时间

20XX 年5月启动,11月底结束,为期半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三政两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 报县纪委。

三、治理重点

(一) 决策失误。重点治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

(二) 执行不力。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事项,特别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改造、民生实事等重点任务,不按规定落 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 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致使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

(三) 监管缺位。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 行政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等问题。

(四) 推诿扯皮。重点治理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对交办工作迟迟不落实,找理由推脱; 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相互推脱; 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 困难往回走,出现难题就上交; 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先例的不肯干; 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 剪裁等问题。

(五) 慵懒无为。重点治理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不振,业务上能力不强、又不加强学习,工作上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等问题。

(六) 行为失范。重点治理服务窗口和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 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三阻四、久拖不决等问题; 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工作业绩,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等问题。

(七) 效率低下。重点治理服务窗口和单位办事程序繁琐、手续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 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企业和群众来回跑; 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不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等问题。

(八) 纪律松弛。重点治理机关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 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玩手机游戏、炒股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问题。

(九) 顶风违纪。重点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超面积使用办公场所,利用单位食堂公款大吃大喝、休闲娱乐,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十) 索拿卡要。重点治理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 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违反财

经纪律,谋取小团体利益,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 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等问题。

(十一) 权钱交易。重点治理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 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借婚丧喜庆、年节敛财; 领导干部亲属“吃空饷”;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 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十二) 出面说情。重点治理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清理闲置土地、土地拍卖、政府采购、清理“吃空饷”、城市建设和管理、拆除违法建筑、公共资源交易、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司法审判、党员干部职务升迁和人员调整等过程中通过找关系、托熟人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学习教育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文件精 神,以及《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11个系列问责办法,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主 动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去。二是普遍开展一次“摒弃为官不为、为政不为、强化责任担当”的大讨论,组织一次《党章》专题学习,切实认清“慵懒散奢”、

“为 官不为、为政不为”等“软腐败”问题的极端危害性,教育引导党员和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增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

(二) 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三政两不为”存在12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座谈、访谈、问卷调查以及领导点、互相 提、自己找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对照整治重点梳理各方面意见,严查细照、对号 入座,查找“三政两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梳理,明确整改措施。

(三) 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认真填写《“三政两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2) ,结合部门和岗位职责,制定切实可 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抓好整改落实。对梳理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实行销号管理,同时 要将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四) 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认真梳理“三政两不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分析原因,把握方法,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工作之一。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制 定细化整治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专题整治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 核中。

(二) 坚持领导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查摆问题搞好整改,带头深入一线解决问题,带头联系帮扶困难群体,带头开门办公挂牌上岗,用实际行动为党员干部树立榜样,作出示范。

(三) 强化监督问责。各乡镇纪委、各部门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把整治“三政两不为”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整治结合起来,坚持 抓早抓小,依据银川市11个系列问责办法,对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违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 责、不敢渎职。同时,县委将组织督察组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如发现各乡镇、各部门党(工) 委、党组、纪(工) 委、纪检组对“三政两不为”和“四风”问 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四) 把握宽严尺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改革过程中先行先试的失误与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关系,要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 支持干事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拼争意识、担当意识; 二是自查与被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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