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平安城市" 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我区根据省、市委部署,全面启动“平安城市”建设活动,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构建大稳定、大平安格局,社会稳定形势趋好,没有出现严重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群体到区上访同比减少59.02%,到市集体上访同比减少149%,刑事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控制,案件反弹幅度下降30.5%,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制定方案  区委于6月11日召开常委会议,专门讨论建设“平安城市”实施方案,研究“平安城市”创建工作。6月23日下发了《关于建设“平安城市”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根据省、市委建设“平安福建”、“平安三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城市实际,决定从2004年—2006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设“平安城市”活动,2005年底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明确提出了建设“平安城市”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坚持统一领导步调一致、坚持依法治区依法办事、坚持专群结合齐抓共管、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等五项原则;确定了五个明显提高、五个明显下降、五个有效遏制、五个防止发生的总体创建目标和分三步走的工作步聚(即2004年1月—6月动员部署、2004年7月—2005年12月整体推进,实现达标,2006年1—12月巩固提高);确定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加大对敌斗争力度、严厉打击犯罪、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整治农村房屋质量安全问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等八项工作重点,特别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思想,针对城市实际,把农村房屋质量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  二、明确目标  总体计划用三年时间开展建设“平安城市”活动,全面实现创建目标。力争两年(2005年底)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具体计划:2004年1月—6月为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深入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建设“平安城市”活动;2004年7月—20005年12月为整体推进阶段,实现“平安县(市区)”目标,具体是:2004年30%的乡镇(街道)、30—50%的社区(村)达到“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社区(村)”的标准;2005年底100%的乡镇(街道)和90%的社区(村)达标,实现建设“平安城市”总体目标,使我区成为全市首批达标县(市、区);2006年1月—12月巩固提高,全面达标,100%的社区(村)实现“平安社区(村)”标准,全面总结创建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创建水平,全面实现“平安城市”目标。  三、狠抓落实  1、加强领导。区委决定成立由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江鸣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汗明任副组长,人大、政协、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建设“平安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决定从政法部门抽调3名干警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工作领导格局,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宣传。一是层层动员部署。6月21日全区建设“平安城市”动员大会之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都相继召开建设“平安城市”、“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村)”的动员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创建工作,统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目前,六个乡镇(街道)和部份区直部门已制定出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初步在各级各部门形成了建设“平安城市”的共识和创建氛围。二是组织工作队深入村(居)进行宣传发动。区里组织挂点村(居)的部门,配合各乡镇(街道)深入全区22个行政村、24个社区居委会向广大村(居)民宣传建设“平安福建”、“平安三明”、“平安城市”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在宣传发动中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创建文明城市相结合、与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相结合、与创建文明村镇相结合。深入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平安城市”的活动,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多形式宣传。利用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宣传栏、黑板报、墙报、广播、挂标语、发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建设“平安城市”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据统计全区已召开各种动员会议50多场次,出各种板报宣传栏60多期,悬挂宣传标语12幅、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  3、抓好试点。区委、区政府决定北门街道、洋溪乡作为建设“平安城市”的试点乡(镇),并要求各个乡镇(街道)要抓好2—3个村(社区)的试点工作,并从最小的社会细胞“家庭”和最基层的社区(村)抓起,拟定在陈大镇抓建设“平安家庭”试点,在列东街道抓“平安社区试点”,以积“小安”为“大安”。积极探索建设“平安城市”的工作路子,摸索工作措施,总结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使建设“平安城市”的工作健康有序地顺利开展,少弯路。  4、抓好防控体系建设。把建设“平安城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抓好基层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强化“保垒工程”、“场所工程”、“街面工程”、“物防技防”等四大工程建设,重点突出物防技防工程建设,力争在2005年底前,2003年前后的住宅楼房分别有35%和90%的楼幢安装有简易报警装置(对讲门)和电子对讲等防盗装置,加强基础防范设施建设,减少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发生。  5、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主力军作用。(1)城市公安分局4月份以来,深入开展“堡垒工程”、“场所工程”、“街面工程”三项工程建设,以提高治安防控能力,扭转治安形势严峻局面。堡垒工程主要是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使社区民警数达到34%。着手实施2003年前后新、旧住宅楼安装简易和电子对讲防盗装置工作。实行社区治安评定等级工作,以等级衡量社区治安好坏,落实相应整治措施。“场所工程”主要是对桑拿、足浴、按摩、美容美发歌厅、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全面摸底调查,彻底澄清底数。继续开展在娱乐业、旅店业争创治安合格单位活动,落实责任,定期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诫,限期整改。同时力争在年内全面启动旅店安装闭路监控系统,增强安全防范能力。“街面工程”主要是建立列东百货、满园春、三明广场、文化巷、汽车站5个治安岗点,实行24小时昼夜治安巡逻制度,在满园春商业区4个路口安装闭路监控器。(2)城市法院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先后八次派员深入高岩、列西、陈大、青山等社区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在社区建立“青少年维权流动服务站”,为青少年服务。通过办案,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坚持办案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四进社区”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先后深入高岩、乾龙、富华、青山、瑞云、东安六个社区,开展活动。共接待来访群众500多人次。在高岩社区召开一次宣判会,对社居民关注的曾昌源等20户住房侵纠纷一案进行宣判,既让群众了解案情、了解法律,又起到以案释法的教育作用。(3)城市检察院依据职责强化批捕起诉和查处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提高法律监督水平。(4)区综治办、司法局与陈大镇联合开展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平安家庭”创建标准,内容包括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普法教育、法律援助、抵制家庭暴力、抵制邪教反对赌博和吸毒,防火、防盗,不参加群体性事件等。上半年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达到应建数95%以上,民间纠纷调解率达98%、成功率达95%,建立完善三年中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核对工作,落实二薄一卡、台帐式管理模式,建立信息查询系统。加强“两劳”释解人员就业培训、过渡性安置工作。(5) 城市区民政局加强城乡低保困难弱势群体经济补助、救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我区根据省、市委部署,全面启动“平安城市”建设活动,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构建大稳定、大平安格局,社会稳定形势趋好,没有出现严重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群体到区上访同比减少59.02%,到市集体上访同比减少149%,刑事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控制,案件反弹幅度下降30.5%,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制定方案  区委于6月11日召开常委会议,专门讨论建设“平安城市”实施方案,研究“平安城市”创建工作。6月23日下发了《关于建设“平安城市”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根据省、市委建设“平安福建”、“平安三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城市实际,决定从2004年—2006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设“平安城市”活动,2005年底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明确提出了建设“平安城市”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坚持统一领导步调一致、坚持依法治区依法办事、坚持专群结合齐抓共管、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等五项原则;确定了五个明显提高、五个明显下降、五个有效遏制、五个防止发生的总体创建目标和分三步走的工作步聚(即2004年1月—6月动员部署、2004年7月—2005年12月整体推进,实现达标,2006年1—12月巩固提高);确定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加大对敌斗争力度、严厉打击犯罪、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整治农村房屋质量安全问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等八项工作重点,特别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思想,针对城市实际,把农村房屋质量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  二、明确目标  总体计划用三年时间开展建设“平安城市”活动,全面实现创建目标。力争两年(2005年底)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具体计划:2004年1月—6月为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深入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建设“平安城市”活动;2004年7月—20005年12月为整体推进阶段,实现“平安县(市区)”目标,具体是:2004年30%的乡镇(街道)、30—50%的社区(村)达到“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社区(村)”的标准;2005年底100%的乡镇(街道)和90%的社区(村)达标,实现建设“平安城市”总体目标,使我区成为全市首批达标县(市、区);2006年1月—12月巩固提高,全面达标,100%的社区(村)实现“平安社区(村)”标准,全面总结创建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创建水平,全面实现“平安城市”目标。  三、狠抓落实  1、加强领导。区委决定成立由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江鸣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汗明任副组长,人大、政协、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建设“平安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决定从政法部门抽调3名干警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工作领导格局,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宣传。一是层层动员部署。6月21日全区建设“平安城市”动员大会之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都相继召开建设“平安城市”、“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村)”的动员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创建工作,统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目前,六个乡镇(街道)和部份区直部门已制定出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初步在各级各部门形成了建设“平安城市”的共识和创建氛围。二是组织工作队深入村(居)进行宣传发动。区里组织挂点村(居)的部门,配合各乡镇(街道)深入全区22个行政村、24个社区居委会向广大村(居)民宣传建设“平安福建”、“平安三明”、“平安城市”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在宣传发动中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创建文明城市相结合、与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相结合、与创建文明村镇相结合。深入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平安城市”的活动,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多形式宣传。利用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宣传栏、黑板报、墙报、广播、挂标语、发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建设“平安城市”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据统计全区已召开各种动员会议50多场次,出各种板报宣传栏60多期,悬挂宣传标语12幅、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  3、抓好试点。区委、区政府决定北门街道、洋溪乡作为建设“平安城市”的试点乡(镇),并要求各个乡镇(街道)要抓好2—3个村(社区)的试点工作,并从最小的社会细胞“家庭”和最基层的社区(村)抓起,拟定在陈大镇抓建设“平安家庭”试点,在列东街道抓“平安社区试点”,以积“小安”为“大安”。积极探索建设“平安城市”的工作路子,摸索工作措施,总结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使建设“平安城市”的工作健康有序地顺利开展,少弯路。  4、抓好防控体系建设。把建设“平安城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抓好基层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强化“保垒工程”、“场所工程”、“街面工程”、“物防技防”等四大工程建设,重点突出物防技防工程建设,力争在2005年底前,2003年前后的住宅楼房分别有35%和90%的楼幢安装有简易报警装置(对讲门)和电子对讲等防盗装置,加强基础防范设施建设,减少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发生。  5、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主力军作用。(1)城市公安分局4月份以来,深入开展“堡垒工程”、“场所工程”、“街面工程”三项工程建设,以提高治安防控能力,扭转治安形势严峻局面。堡垒工程主要是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使社区民警数达到34%。着手实施2003年前后新、旧住宅楼安装简易和电子对讲防盗装置工作。实行社区治安评定等级工作,以等级衡量社区治安好坏,落实相应整治措施。“场所工程”主要是对桑拿、足浴、按摩、美容美发歌厅、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全面摸底调查,彻底澄清底数。继续开展在娱乐业、旅店业争创治安合格单位活动,落实责任,定期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诫,限期整改。同时力争在年内全面启动旅店安装闭路监控系统,增强安全防范能力。“街面工程”主要是建立列东百货、满园春、三明广场、文化巷、汽车站5个治安岗点,实行24小时昼夜治安巡逻制度,在满园春商业区4个路口安装闭路监控器。(2)城市法院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先后八次派员深入高岩、列西、陈大、青山等社区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在社区建立“青少年维权流动服务站”,为青少年服务。通过办案,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坚持办案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四进社区”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先后深入高岩、乾龙、富华、青山、瑞云、东安六个社区,开展活动。共接待来访群众500多人次。在高岩社区召开一次宣判会,对社居民关注的曾昌源等20户住房侵纠纷一案进行宣判,既让群众了解案情、了解法律,又起到以案释法的教育作用。(3)城市检察院依据职责强化批捕起诉和查处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提高法律监督水平。(4)区综治办、司法局与陈大镇联合开展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平安家庭”创建标准,内容包括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普法教育、法律援助、抵制家庭暴力、抵制邪教反对赌博和吸毒,防火、防盗,不参加群体性事件等。上半年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达到应建数95%以上,民间纠纷调解率达98%、成功率达95%,建立完善三年中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核对工作,落实二薄一卡、台帐式管理模式,建立信息查询系统。加强“两劳”释解人员就业培训、过渡性安置工作。(5) 城市区民政局加强城乡低保困难弱势群体经济补助、救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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