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射洪县委 射洪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
(讨论稿)
2003年4月10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特作如下决定:
一、解放思想,毫不动摇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1、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县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县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之路,是赶超跨越之路,是富民强县之路。
2、我县经济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经济结构,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县经济的体制性、结构性、积累性矛盾日趋突出。观念意识的困扰,体制机制的障碍,条块之间的掣肘,影响和制约着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拉大了与沿海发达省市的差距。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进一步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推进射洪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来抓,提出大思路,采取大动作,推动大发展。
3、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历史性机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先进的经济思想和经营理念,用改革务实的作风和举措,不断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4、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思想:按照推进生产要素资本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市场竞争公平化、政府行政公开化的要求,牢固树立毫不动摇地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观念,切实解决国民待遇和权益保护两个问题,着力建立诚信、担保、社会化服务三个体系,努力优化执法、市场、融资、舆论四个环境,大力扶持科技型、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型、生态环保型、外向型五个重点,努力开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5、今后5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奋斗目标:平均发展速度保持在20%以上,力争达到25%,年均新增个体工商户1500户以上,年均新私营企业60户以上,年税收增长12%以上。到2007年,非公有制经济所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县国内生产部值的50%以上,形成一批提供就业岗位多、技术含量高、创汇能力强、社会贡献大的就业型、科技型、外向型、纳税型大户,使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改革产权制度,催生民营经济
6、加大国有股减持力度,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有资本、上市公司法人股向国内外市场放开的机遇,积极探索管理层
持股,全员持股的新途径,进一步加大国有股减持力度,优化股本结构,提开民间资本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比重。
7、强力推进以退为近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两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以国有资本退出和民营经济进入为切入点,以民有民营为取向,以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以产权卖断为主要手段,促进国有集体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把国有集体企业成建制地转变为民营企业,实现“企业转换机制,政府转变职能,职工转变身份”,2002年基本完成中小企业改制任务。对改制不彻底的企业,要进一步深入改革,按民营化要求清晰产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益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
三、招商引资,扩张民营经济
8、增强开放意识营造招商引资环境,借助外力发展我县民营经济。大力实施园区经济发展战略,加大园区招商,引进项目要尽可能集中到园区建设,发挥园区的孵化功能和集聚效应。
9、外来投资者兴办生产型民营企业,享有土地优惠政策。支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费亩不超过6万元。以租赁土地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按城乡土地农作物收益计算租金每年500—1000元/亩。外来投资商在大英县兴办科技型生产企业的生产用地,可采取土地核价方式实行税抵土地款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一次性付款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
10、外来投资者兴办生产型民营企业,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外来投资企业从生产之日起,实行一年的试营
期,试营期间实行税收优惠。企业从投产之日起,增值税和营业税三年内实行目标计划管理。
11、外来投资者兴办生产型民营企业,享有收费优惠政策。兴办生产性企业,一律免(减)征城市建设配套费、供水配套费、电力工程贴费和天然气配套费,非生产性建设减半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若使用原企业水、电、气等设施的,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免收过户费。
四、干部离岗创业,带动民营经济
12、鼓励、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离岗创业,领办创办民营经济实体,从事在民营经济相关的服务及中介活动。离岗创业干部领取基本工资,创业期间的收入全部归个人所有。
13、实施“安全保障网”工程。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离职创业干部建立包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女职工生育和大额医疗保险在内的广覆盖,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
14、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岗创业干部实行“六个不变”政策,即干部在离岗创业期间,职务不、级别不变、行政和组织关系不变、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工资普级不变、评优表模不变、已在编的干部编制不变。
五、扩大市场准入,实行国民待遇
15、扩大市场准入领域是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必要途径。要放开经营范围,除国家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外,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开放的领域,都要以对国有资本和外资同等的条件对民间资本开放。凡是我国政府承诺对外商开放的领域,都应引导民间资本加快进入。
16、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投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参与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
公用事业建设;鼓励私营企业经过批准后进入金融、保险业,独资或参股组建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公司;积极探索和推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入电信、公共信息网络、教育、卫生、体育、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领域。把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管理。
17、实行国民待遇是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条件。要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非公有制经济在进出口投融资、税收、用地、人才引进、办理证照、收费等方面要与其它企业一视同仁,为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条件。
18、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相互参股、联合、并购,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私营企业收购、兼并国有、集体企业的,在偿还贷款、职工安置、费用收取等方面可享受国有企业改革
中共射洪县委 射洪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
(讨论稿)
2003年4月10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特作如下决定:
一、解放思想,毫不动摇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1、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县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县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之路,是赶超跨越之路,是富民强县之路。
2、我县经济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经济结构,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县经济的体制性、结构性、积累性矛盾日趋突出。观念意识的困扰,体制机制的障碍,条块之间的掣肘,影响和制约着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拉大了与沿海发达省市的差距。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进一步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推进射洪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来抓,提出大思路,采取大动作,推动大发展。
3、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历史性机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先进的经济思想和经营理念,用改革务实的作风和举措,不断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4、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思想:按照推进生产要素资本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市场竞争公平化、政府行政公开化的要求,牢固树立毫不动摇地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观念,切实解决国民待遇和权益保护两个问题,着力建立诚信、担保、社会化服务三个体系,努力优化执法、市场、融资、舆论四个环境,大力扶持科技型、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型、生态环保型、外向型五个重点,努力开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5、今后5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奋斗目标:平均发展速度保持在20%以上,力争达到25%,年均新增个体工商户1500户以上,年均新私营企业60户以上,年税收增长12%以上。到2007年,非公有制经济所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县国内生产部值的50%以上,形成一批提供就业岗位多、技术含量高、创汇能力强、社会贡献大的就业型、科技型、外向型、纳税型大户,使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改革产权制度,催生民营经济
6、加大国有股减持力度,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有资本、上市公司法人股向国内外市场放开的机遇,积极探索管理层
持股,全员持股的新途径,进一步加大国有股减持力度,优化股本结构,提开民间资本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比重。
7、强力推进以退为近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两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以国有资本退出和民营经济进入为切入点,以民有民营为取向,以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以产权卖断为主要手段,促进国有集体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把国有集体企业成建制地转变为民营企业,实现“企业转换机制,政府转变职能,职工转变身份”,2002年基本完成中小企业改制任务。对改制不彻底的企业,要进一步深入改革,按民营化要求清晰产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益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
三、招商引资,扩张民营经济
8、增强开放意识营造招商引资环境,借助外力发展我县民营经济。大力实施园区经济发展战略,加大园区招商,引进项目要尽可能集中到园区建设,发挥园区的孵化功能和集聚效应。
9、外来投资者兴办生产型民营企业,享有土地优惠政策。支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费亩不超过6万元。以租赁土地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按城乡土地农作物收益计算租金每年500—1000元/亩。外来投资商在大英县兴办科技型生产企业的生产用地,可采取土地核价方式实行税抵土地款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一次性付款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
10、外来投资者兴办生产型民营企业,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外来投资企业从生产之日起,实行一年的试营
期,试营期间实行税收优惠。企业从投产之日起,增值税和营业税三年内实行目标计划管理。
11、外来投资者兴办生产型民营企业,享有收费优惠政策。兴办生产性企业,一律免(减)征城市建设配套费、供水配套费、电力工程贴费和天然气配套费,非生产性建设减半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若使用原企业水、电、气等设施的,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免收过户费。
四、干部离岗创业,带动民营经济
12、鼓励、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离岗创业,领办创办民营经济实体,从事在民营经济相关的服务及中介活动。离岗创业干部领取基本工资,创业期间的收入全部归个人所有。
13、实施“安全保障网”工程。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离职创业干部建立包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女职工生育和大额医疗保险在内的广覆盖,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
14、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岗创业干部实行“六个不变”政策,即干部在离岗创业期间,职务不、级别不变、行政和组织关系不变、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工资普级不变、评优表模不变、已在编的干部编制不变。
五、扩大市场准入,实行国民待遇
15、扩大市场准入领域是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必要途径。要放开经营范围,除国家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外,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开放的领域,都要以对国有资本和外资同等的条件对民间资本开放。凡是我国政府承诺对外商开放的领域,都应引导民间资本加快进入。
16、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投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参与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
公用事业建设;鼓励私营企业经过批准后进入金融、保险业,独资或参股组建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公司;积极探索和推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入电信、公共信息网络、教育、卫生、体育、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领域。把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管理。
17、实行国民待遇是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条件。要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非公有制经济在进出口投融资、税收、用地、人才引进、办理证照、收费等方面要与其它企业一视同仁,为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条件。
18、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相互参股、联合、并购,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私营企业收购、兼并国有、集体企业的,在偿还贷款、职工安置、费用收取等方面可享受国有企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