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宣告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依据和认定意义

一、 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条款摘抄如下:

《民事诉讼法》187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民事诉讼法》188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民事诉讼法》189条: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民事诉讼法》190条:人民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证实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民法通则》17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配偶;(二) 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谨慎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注:张文波律师提示虽然民法通则讲的是将精神病人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根据最高院针对民法通则解释中,做概念扩大化解释。

二、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指定监护人的法律意义:

充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需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监护人。实务中、银行取款等涉及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都需要核对信息,若无官方认定文件,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日常生活造成不便,也无法让其财产管理得到益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监护问题)

10.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张文波律师 2014年10月26日

一、 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条款摘抄如下:

《民事诉讼法》187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民事诉讼法》188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民事诉讼法》189条: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民事诉讼法》190条:人民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证实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民法通则》17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配偶;(二) 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谨慎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注:张文波律师提示虽然民法通则讲的是将精神病人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根据最高院针对民法通则解释中,做概念扩大化解释。

二、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指定监护人的法律意义:

充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需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监护人。实务中、银行取款等涉及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都需要核对信息,若无官方认定文件,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日常生活造成不便,也无法让其财产管理得到益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监护问题)

10.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张文波律师 2014年10月26日


    相关文章

    [民法通则]知识点精讲--隋彭生教授

    <民法通则>知识点精讲 □中国政法大学隋彭生教授 第一部分民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 一.主要考点提示 民法的概念. 出题角度:法律的适用. 二.基本规定和基本理论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2011最高院知识产权案例

    [编者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0)>全文 共7万余字,现摘要刊登.报告全文将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于近日 出版.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0) 摘 要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全年共 ...

    如何处理被告是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

    对被告是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有观点认为,需要在受理该案前,先依照特别程序变更被告的监护人后,再由原告提起离婚诉讼:也有观点认为,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应当中止诉讼,待对被告作出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并变更监护人之后继续审理.我们认为,前两种观点有 ...

    2014年民法通则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三)

    民法通则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三) 一.单选题(本大题44小题.每题1.0分,共44.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 ...

    一方失踪如何离婚

    一方失踪如何离婚 有这样两宗离婚案件,折射出一个看似简单但却极其复杂的问题:一方失踪该如何离婚?案情如下:现年31岁的孙小云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印刷厂辞退工人,1995年与武定县财产保险公司职工谭瑞延结婚,婚后生有一女.1998年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 文/宋晓明 王 闯 李 剑 2016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 ...

    司法考试侵权法记忆口诀

    目录 司法考试侵权法记忆口诀 民事法:民事权利的分类.形成权的 概念和常见的形成权种类 民事法:宣告死亡 司法考试侵权法记忆口诀 侵权先论有无错,一般侵权用过错,特别侵权无过错,双方无错用公平. 侵权属法定之债,侵犯法定/绝对权,单方施不法 ...

    民法学试题13

    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请在题本.答题纸上严格按照要求写好自己的姓名,填涂准考证号. 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 题目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的一 ...

    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复习题 一.选择题 1.依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民事权利分为 ( A ). A 绝对权与相对权 B 财产权与人身权 C 请求权与形成权 D 主权利与从权利 2.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是( D ). A 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