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公司农民工补缴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办法
实行和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使职工老有所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公司党政高度重视。已于2007年将在岗的农民工(原轮换工.协议工)纳入养老保险并决定争取政策为这部分职工补缴以往年度的养老金。使其在达到退休年令时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目前,国家政策以明确。根据晋人社厅发[2009]62号关于印发《关于统一和规范全省城镇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办法》的通知精神,研究和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方法:
1.补缴范围和起止时间
现在岗的原轮换工.协议工1995年1月前参加工作的,从1995年1月补缴。1995年1月后参加工作的,从本人参加工作之日起补缴。补缴至2006年12月。集体部分由单位补缴,个人部分由个人补缴。
2.补缴基数和比例
凡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均以补缴时前三年(即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值的6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的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公式:单位年补缴费为(18300+21525+25828)÷3×60%×20%=2626元,个人年补缴费为1050}。补缴总额为月补缴费用乘以实际补缴月数。
3.补缴程序
办理补缴的个人需提出书面补缴申请,由我公司劳资科对需补缴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招工录用手续.劳动合同.职工原始档案等)认真审查,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填制《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备案表》(附后)。经朔州市劳动局社会养老保险所复核批准后,我公司劳资科办理补缴相关事宜。
4.执行时间
补缴养老保险政策属一次性优惠政策。我公司个人补缴时间为12月20日前。缴款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上级要求一律截止到2009年底。
补缴养老金采取自愿的方针,每个职工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但应计算到60岁退休时缴费年限能达到15年以上。
2009年12月4日
关于我公司农民工补缴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办法
实行和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使职工老有所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公司党政高度重视。已于2007年将在岗的农民工(原轮换工.协议工)纳入养老保险并决定争取政策为这部分职工补缴以往年度的养老金。使其在达到退休年令时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目前,国家政策以明确。根据晋人社厅发[2009]62号关于印发《关于统一和规范全省城镇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办法》的通知精神,研究和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方法:
1.补缴范围和起止时间
现在岗的原轮换工.协议工1995年1月前参加工作的,从1995年1月补缴。1995年1月后参加工作的,从本人参加工作之日起补缴。补缴至2006年12月。集体部分由单位补缴,个人部分由个人补缴。
2.补缴基数和比例
凡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均以补缴时前三年(即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值的6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的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公式:单位年补缴费为(18300+21525+25828)÷3×60%×20%=2626元,个人年补缴费为1050}。补缴总额为月补缴费用乘以实际补缴月数。
3.补缴程序
办理补缴的个人需提出书面补缴申请,由我公司劳资科对需补缴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招工录用手续.劳动合同.职工原始档案等)认真审查,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填制《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备案表》(附后)。经朔州市劳动局社会养老保险所复核批准后,我公司劳资科办理补缴相关事宜。
4.执行时间
补缴养老保险政策属一次性优惠政策。我公司个人补缴时间为12月20日前。缴款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上级要求一律截止到2009年底。
补缴养老金采取自愿的方针,每个职工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但应计算到60岁退休时缴费年限能达到15年以上。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