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 第一章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2、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3、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定期定点检定)。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鉴定机构。 22、等级评定,现场评审得分(≥85分),予以通过,需整改的应报送书面整改。 23、现场评审得分<80分,不予通过,评定结束,(满6个月)可重新申报。

24、机构换证复核细则: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相关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记入试验检测机构当年信用评价。

25、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多开展的试验检测参数应覆盖批准的所有试验检测项目,且不少于批准参数的(70%)。

5、仲裁检定是指:用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

6、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7、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8、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检测机构等级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

9、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5年。

10、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机构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质监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1、试验检测机构停业时,应自停业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发证质监机构办理《等级证书》注销手续。

12、取得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可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的试验检测业务,并对其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13、试验检测机构自被注销等级证书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14、试验检测机构增项申请,必须以(检测项目)为单位。

15、现场评审:通过对申请人完成试验检测项目的实际能力、检测机构申报材料与实际状况的符合性、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转等情况的全面核查。

16、现场评审所抽查的试验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当覆盖申请人所申请的试验检测各大项目。抽取的具体参数应当通过(抽签)决定。

17、质检机构依据《现场评审报告》及(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对申请人进行等级评定。 18、申请增项,增项数量应不超过本等级检测项目数量的50%。

19、同一检测机构申请多项等级时,同一人持的多个专业检测资格证书,可在不同的检测等级申报中使用,但不得超过(2次)。

20、等级标准设置了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参数,对于非强制性参数和设备,检测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性配置,但不得少于(非强制性参数总量的80%)。

21、等级评定要求,试验检测机构场地可以租赁,但租期应满足(≥5年)。

26、换证复核不合格的,质监机构应责令其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内(不得)承担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业务。

27、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中包括:试验检测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工地试验室开展的项)目可作为试验检测业绩。

28、超出等级能力范围开展业务,但在经计量认证通过的参数范围内,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交通试验检测专用标识章的,在信用评价时应(扣分)。

29、信用评价办法,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分值(大于或等于20分,小于40分的),试验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

30、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31、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应加盖工地试验室印章,印章基本信息:(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32、工地试验室应按照(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管理。

33、对于签发的涉及结构安全的产品或试验检测项目不合格报告,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试验检测委托方,抄送项目质量监督机构。 34、公路水运助理试验检测师考试科目设:公共基础和专业科目。 35、助理检师、检师考试成绩均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36、继续教育:每个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学时。

1、对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2、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不是所有。 3、组织量值传递可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经济合理,就近进行”

4、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证件。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考核发证。

5、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6、企业可以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

7、试验检测活动应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

8、检测机构可以同时申请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的等级。

9、依据合同承担的业务,不得转包、违规分包,但可以按规定分包。

10、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由试验检测工程师担任,报告应由检师审核、签发。 11、对于实际能力已达不到等级证书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质监机构应先给与整改期限。 12、重新评定的等级低于原来评定等级的,检测机构(1年内)不得申报升级。 13、检测机构在同一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方的委托。

14、违反《管理办法》规定(出具虚假数据、报告行为)被注销考试合格证书的检测人员,2年内不得再参加考试。

15、模拟报告应是对真实样品按照规范标准检测所得结果的报告,与业绩报告差异只是缺少资质印章。

模拟报告vs 业绩报告:资质印章

16、检测机构所申请的等级属于省局(站)评定范围,但申报的试验检测项目有属于部质监局评定范围的,对该项目的评审省局(站)应当报请部质监局同意,评审专家从(质监总站)专家库中抽取。

17、《等级证书》遗失或污损的,应向原发证质检机构申请补发。

18、(1)取得《等级证书》,(2)同时按照《计量法》要求经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可向社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

注:仅仅取得《等级证书》,在注明的范围内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可作为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19、等级评定不针对个人,针对申请机构,是通过现场操作考核,评定申请人所具有的实际试验检测能力。

20、等级评定,对于有模拟报告而无业绩的项目,检测机构应提交比对试验报告。 21、等级评定现场评审,应对基桩项目所有操作人员加强现场操作考核,并在证书上确认。 22、等级标准:综合乙级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及5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23、等级标准:强制性要求的检测参数和仪器,少一项视为不通过。 24、未按规定期限申请换证核查的,其等级证书到期失效。

25、换证核查得分<85分,复核结果为不合格,质检机构应责令其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 26、换证核查得分>85分,复核结果为合格,予以换发新的《等级证书》,有效期5年。 27、信用评价范围包含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鉴定、验收、评定(检验)、监测及第三方试验检测业务。

28、信用评价的对象:所有的具有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和持证的试验检测人员。 29、出借或借用等级证书承揽业务的,直接确定为D 级。

30、母体试验室具备资质,但授权的工地试验室未备案开展检测业务,属于工地试验室的失信行为。

31、工地实验室信用评价得分<70分,对其授权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处理。

32、交通运输部负责试验检测工程师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甲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乙、丙级。

33、满足资质要求的母体试验室可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但工地试验室不可以。

34、工地试验室被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或试验检测持证人员进行变更的,应当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向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35、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注意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且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6、工地实验室信用评价得分≤70分,,说明其授权负责人工作不利,应给予处理。

37、母体检测机构授权: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由母体检测机构授权,代表母体检测机构在工地现场从事工地试验室管理。

38、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在母体试验室备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工地试验室。 39、试验检测人员只要具备相应的能力,可以兼职设备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及资料管理员,可以不配备专职人员。

40、准入类职业资格,具有行政许可性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具有行政许可性质,是面向社会提供的人才评价服务。

4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分为: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2个级别。 42、通过公路水运助理检师和检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从事公里水运试验检测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能力。

43、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4、根据《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

45、试验检测人员在继续教育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取消其本周期内已取得的继续教育记录,并纳入诚信记录。

1、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认证内容包括:

(1)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性能;

(2)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3)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可靠。 2、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1)试验室所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2)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3、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检测任务。授权形式包括:

(1)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2)授权有关的技术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3)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4)授权有关的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5、计量法中所指的“公正数据”应具有真实、合法、科学、可溯源性。

6、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7、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所建立的本部门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主持考核”是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经授权的有关技术机构负责进行考核。

8、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 9、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10、强制性标准:

(1)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2)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3)重要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标准; (4)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标准。

1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施工设备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2、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13、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4、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

检测机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

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

15、省质监局(站)负责: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丙级。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材料类乙级、丙级;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结构类乙级(不设丙级)。 16、检测机构可申报上一等级的评定条件是:(时间、业绩) 被评为乙级、丙级须满1年;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

17、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和高速公路项目验收的质量鉴定检测,质监机构应当委托通过计量认证、具有甲级资质、相应专项能力的检测机构承担。 18、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分为:受理、初审、现场评审。 19、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应向所在地省质监站提交材料:

《... 等级评定申请书》;申请人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计量认证的,应当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和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所申报试验检测项目的典型报告(包括模拟报告)及业绩证明;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20、试验检测机构的重要变更是指: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机构名称等。

21、《.. . 等级评定申请书》和《等级证书》由部质监局统一规定格式。

等级证书应当注明检测机构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的:专业、类别、等级、项目范围。 22、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制度,保证:

档案齐备、内容详尽、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规范。 23、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现场操作考核工作要点包括: (1)提问考核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试验检测知识 (2)观察检测人员的实际操作过程

(3)随机抽查试验检测人员相关试验检测知识 (4)审查提交的现场操作项目报告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检测项目的所有操作人员加强现场操作考核,并在证书上确认 24、同一检测机构申请多项等级时:

(1)同一人所持的多个专业检测资格证书,可在不同的检测等级申报中使用,但不得超过2次; (2)不同等级的专业重叠部分检测用房可共用; (3)不同等级专业重叠部分的仪器设备可交叉使用。 25、申请等级评定程序: (1)向省站提交申请材料;

(2)质监机构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初审,合格的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3)评审组由质监机构组建,评审工作由评审组负责,评审组组长负责主持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过程中,质监机构可派人员进行过程监督。 26、等级评定现场评审,现场总体考察内容包括:

(1)试验室面积、总体布局、环境、设备管理状况等情况; (2)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

(3)对环境、安全防护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4)观察检测人员的实际操作过程,是否完整、规范、熟练。

27、等级评定现场评审,档案材料组检查内容(档案和内页资料的查阅考核申请人的业绩、检测能力、管理的规范性和人员资格等情况)

(1)人员职称证书、检测资格证书,人员配置是否满足要求;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人是否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

(2)机构是否为所有持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办理三险。

(3)所有强制性试验检测项目的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或模拟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抽查不少于10%的强制性项目和5%的非强制性项目检测报告的正确性、科学性、规范性。对有模拟报告而无业绩的项目,检测机构应提交比对试验报告或由现场评审专家组织比对试验进行确认。 (4)试验检测项目适用的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齐全且现行有效。 (5)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是否齐全、合理、运转有效。 (6)收样、留样、盲样运转记录是否齐全、合理。

仪器设备管理档案检查由硬件环境组考核;操作人员的检测证书,确定是否为所申报的人员由技术考核组负责。

28、等级评定现场评审,对仪器设备管理状况检查:

(1)逐一核查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维修记录、检定/校准证书; (2)核查有疑问仪器设备的购货凭证;

(3)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具有所有权,不得租赁; (4)购货凭证:购货发票和合同原件。

29、试验检测用房面积:样品室、资料室、养护室。不包括办公室。 30、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机构,对技术负责人的强制性要求: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及5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前两项为强制性要求。

31、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机构,申请换证复核基本条件: (1)试验检测人员、设备、环境满足相应等级标准要求; (2)上年度信用等级B 级以上

(3)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信用等级为C 级次数不超过1次

(4)等级证书有效期内所开展的试验检测参数应覆盖所有试验检测项目,且不少于批准参数的70%。

32、换证复核采用:专家现场核查和书面审查两种形式。

33、换证复核:是指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申请,由原发证机构对其:所持有证书等级标准的符合程度是以最新公布的等级标准为准;业绩及信用情况;是否持续具有相应试验检测等级能力。

34、信用评价对象:(机构、人员) (1)持有检师、助理检师证书的从业人员; (2)取得等级证书的机构。

35、机构的信用评价:母体试验室对外派工地试验室有连带责任;外派工地试验室数量越多,其母体试验室信用评价风险越大。

机构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计算公式:W=W’(1-r )+r/n*∑W ’’

36、人员被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情况:

(1)伪造证书上岗;(2)被确定为信用很差;(3)连续2年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较差的。 37、人员失信行为:

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试验检测机构; 出借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的;

利用工作之便推销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 在试验检测活动中被司法部门认定构成犯罪的。 38、人员信用评价扣分依据: 项目业主掌握不良信用信息;

质监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 投诉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中的违规行为。 39、机构信用评分对应的信用等级分别为:5级

AA 级,信用评分>95,信用好;A 级,85<信用评分≤95,信用较好; B 级,70<信用评分≤85,信用一般;C 级,60<信用评分≤70,信用较差; D 级,信用评分≤60,信用很差。 40、机构信用评价:直接评为D 级 出借、借用等级证书承揽业务; 出具虚假数据报告并造成质量标准降低;

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得分为0分的; 以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等级证书或承接业务的。 41、虚假数据报告情况:

报告中,数据、结论与原始记录严重不一致; 多组试验时,数据明显雷同;

在记录反映的时间段内,不可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 为满足检测频率而编造数据报告的。 42、信用评价标准,工地试验室失信行为: 超授权范围开展业务; 未经母体机构有效授权;

未按规定或合同配备相应条件的试验检测人员或擅自变更试验检测人员; 授权负责人不是母体机构派出人员的。 43、工地试验室失信行为: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不全; 试验检测结论不准确; 试验检测报告漏盖章;

试验检测频率不满足合同要求。 44、对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处理:

评价期间内,试验检测人员持证数量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强制性试验检测设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

45、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核心是:

质量管理精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硬件建设标准化;数据报告信息化。

46、母体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授权内容:工地试验室可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授权负责人;授权工地试验室的公章;授权期限等。 47、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较差的,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很差的,5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48、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环境包括所设立的养护室、样品室、留样室等应满足试验检测规程要求

和试验检测工作需要。 49、工地试验室:

应执行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建立完整的试验检测人员档案、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试验检测业务档案;

做到试验检测台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试验检测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相互对应。试验检测报告签字人必须是持证的试验检测人员。

50、工地试验室的(空间和面积)应满足试验检测工作和和环境条件要求。对有温度、湿度条件要求的功能室,必要时可进行(吊顶处理),以便降低有效高度、提高保温保湿效果。 51、工地试验室应加强外委试验管理,外委试验: 工地试验室应对外委试验结果进行确认; 外委试验取样、送样过程应进行见证;

超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范围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应进行外委; 外委试验应向项目建设单位报备。

5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包括:

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水运结构与地基、水运材料、机电工程。 53、取得助理检师资格证具备的职业能力:

了解公路水运工程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试验检测管理的规定和试验室管理体系知识;

熟悉主要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掌握相关的试验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标准。 54、取得检师资格证具备的职业能力:

熟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掌握试验室管理体系知识和所从事试验检测专业方向的试验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标准;

具有较强的试验检测专业能力,独立完成较为复杂的试验检测工作和解决突发问题;

熟练编制试验检测方案、组织实施试验检测活动、进行试验检测数据分析、编制和审核试验检测报告;

指导本专业助理检师工作。

第一章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2、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3、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定期定点检定)。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鉴定机构。 22、等级评定,现场评审得分(≥85分),予以通过,需整改的应报送书面整改。 23、现场评审得分<80分,不予通过,评定结束,(满6个月)可重新申报。

24、机构换证复核细则: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相关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记入试验检测机构当年信用评价。

25、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多开展的试验检测参数应覆盖批准的所有试验检测项目,且不少于批准参数的(70%)。

5、仲裁检定是指:用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

6、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7、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8、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检测机构等级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

9、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5年。

10、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机构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质监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1、试验检测机构停业时,应自停业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发证质监机构办理《等级证书》注销手续。

12、取得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可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的试验检测业务,并对其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13、试验检测机构自被注销等级证书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14、试验检测机构增项申请,必须以(检测项目)为单位。

15、现场评审:通过对申请人完成试验检测项目的实际能力、检测机构申报材料与实际状况的符合性、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转等情况的全面核查。

16、现场评审所抽查的试验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当覆盖申请人所申请的试验检测各大项目。抽取的具体参数应当通过(抽签)决定。

17、质检机构依据《现场评审报告》及(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对申请人进行等级评定。 18、申请增项,增项数量应不超过本等级检测项目数量的50%。

19、同一检测机构申请多项等级时,同一人持的多个专业检测资格证书,可在不同的检测等级申报中使用,但不得超过(2次)。

20、等级标准设置了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参数,对于非强制性参数和设备,检测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性配置,但不得少于(非强制性参数总量的80%)。

21、等级评定要求,试验检测机构场地可以租赁,但租期应满足(≥5年)。

26、换证复核不合格的,质监机构应责令其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内(不得)承担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业务。

27、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中包括:试验检测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工地试验室开展的项)目可作为试验检测业绩。

28、超出等级能力范围开展业务,但在经计量认证通过的参数范围内,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交通试验检测专用标识章的,在信用评价时应(扣分)。

29、信用评价办法,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分值(大于或等于20分,小于40分的),试验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

30、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31、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应加盖工地试验室印章,印章基本信息:(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32、工地试验室应按照(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管理。

33、对于签发的涉及结构安全的产品或试验检测项目不合格报告,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试验检测委托方,抄送项目质量监督机构。 34、公路水运助理试验检测师考试科目设:公共基础和专业科目。 35、助理检师、检师考试成绩均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36、继续教育:每个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学时。

1、对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2、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不是所有。 3、组织量值传递可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经济合理,就近进行”

4、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证件。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考核发证。

5、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6、企业可以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

7、试验检测活动应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

8、检测机构可以同时申请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的等级。

9、依据合同承担的业务,不得转包、违规分包,但可以按规定分包。

10、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由试验检测工程师担任,报告应由检师审核、签发。 11、对于实际能力已达不到等级证书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质监机构应先给与整改期限。 12、重新评定的等级低于原来评定等级的,检测机构(1年内)不得申报升级。 13、检测机构在同一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方的委托。

14、违反《管理办法》规定(出具虚假数据、报告行为)被注销考试合格证书的检测人员,2年内不得再参加考试。

15、模拟报告应是对真实样品按照规范标准检测所得结果的报告,与业绩报告差异只是缺少资质印章。

模拟报告vs 业绩报告:资质印章

16、检测机构所申请的等级属于省局(站)评定范围,但申报的试验检测项目有属于部质监局评定范围的,对该项目的评审省局(站)应当报请部质监局同意,评审专家从(质监总站)专家库中抽取。

17、《等级证书》遗失或污损的,应向原发证质检机构申请补发。

18、(1)取得《等级证书》,(2)同时按照《计量法》要求经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可向社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

注:仅仅取得《等级证书》,在注明的范围内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可作为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19、等级评定不针对个人,针对申请机构,是通过现场操作考核,评定申请人所具有的实际试验检测能力。

20、等级评定,对于有模拟报告而无业绩的项目,检测机构应提交比对试验报告。 21、等级评定现场评审,应对基桩项目所有操作人员加强现场操作考核,并在证书上确认。 22、等级标准:综合乙级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及5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23、等级标准:强制性要求的检测参数和仪器,少一项视为不通过。 24、未按规定期限申请换证核查的,其等级证书到期失效。

25、换证核查得分<85分,复核结果为不合格,质检机构应责令其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 26、换证核查得分>85分,复核结果为合格,予以换发新的《等级证书》,有效期5年。 27、信用评价范围包含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鉴定、验收、评定(检验)、监测及第三方试验检测业务。

28、信用评价的对象:所有的具有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和持证的试验检测人员。 29、出借或借用等级证书承揽业务的,直接确定为D 级。

30、母体试验室具备资质,但授权的工地试验室未备案开展检测业务,属于工地试验室的失信行为。

31、工地实验室信用评价得分<70分,对其授权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处理。

32、交通运输部负责试验检测工程师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甲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乙、丙级。

33、满足资质要求的母体试验室可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但工地试验室不可以。

34、工地试验室被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或试验检测持证人员进行变更的,应当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向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35、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注意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且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6、工地实验室信用评价得分≤70分,,说明其授权负责人工作不利,应给予处理。

37、母体检测机构授权: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由母体检测机构授权,代表母体检测机构在工地现场从事工地试验室管理。

38、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在母体试验室备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工地试验室。 39、试验检测人员只要具备相应的能力,可以兼职设备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及资料管理员,可以不配备专职人员。

40、准入类职业资格,具有行政许可性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具有行政许可性质,是面向社会提供的人才评价服务。

4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分为: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2个级别。 42、通过公路水运助理检师和检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从事公里水运试验检测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能力。

43、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4、根据《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

45、试验检测人员在继续教育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取消其本周期内已取得的继续教育记录,并纳入诚信记录。

1、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认证内容包括:

(1)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性能;

(2)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3)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可靠。 2、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1)试验室所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2)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3、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检测任务。授权形式包括:

(1)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2)授权有关的技术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3)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4)授权有关的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5、计量法中所指的“公正数据”应具有真实、合法、科学、可溯源性。

6、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7、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所建立的本部门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主持考核”是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经授权的有关技术机构负责进行考核。

8、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 9、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10、强制性标准:

(1)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2)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3)重要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标准; (4)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标准。

1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施工设备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2、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13、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4、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

检测机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

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

15、省质监局(站)负责: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丙级。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材料类乙级、丙级;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结构类乙级(不设丙级)。 16、检测机构可申报上一等级的评定条件是:(时间、业绩) 被评为乙级、丙级须满1年;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

17、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和高速公路项目验收的质量鉴定检测,质监机构应当委托通过计量认证、具有甲级资质、相应专项能力的检测机构承担。 18、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分为:受理、初审、现场评审。 19、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应向所在地省质监站提交材料:

《... 等级评定申请书》;申请人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计量认证的,应当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和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所申报试验检测项目的典型报告(包括模拟报告)及业绩证明;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20、试验检测机构的重要变更是指: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机构名称等。

21、《.. . 等级评定申请书》和《等级证书》由部质监局统一规定格式。

等级证书应当注明检测机构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的:专业、类别、等级、项目范围。 22、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制度,保证:

档案齐备、内容详尽、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规范。 23、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现场操作考核工作要点包括: (1)提问考核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试验检测知识 (2)观察检测人员的实际操作过程

(3)随机抽查试验检测人员相关试验检测知识 (4)审查提交的现场操作项目报告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检测项目的所有操作人员加强现场操作考核,并在证书上确认 24、同一检测机构申请多项等级时:

(1)同一人所持的多个专业检测资格证书,可在不同的检测等级申报中使用,但不得超过2次; (2)不同等级的专业重叠部分检测用房可共用; (3)不同等级专业重叠部分的仪器设备可交叉使用。 25、申请等级评定程序: (1)向省站提交申请材料;

(2)质监机构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初审,合格的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3)评审组由质监机构组建,评审工作由评审组负责,评审组组长负责主持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过程中,质监机构可派人员进行过程监督。 26、等级评定现场评审,现场总体考察内容包括:

(1)试验室面积、总体布局、环境、设备管理状况等情况; (2)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

(3)对环境、安全防护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4)观察检测人员的实际操作过程,是否完整、规范、熟练。

27、等级评定现场评审,档案材料组检查内容(档案和内页资料的查阅考核申请人的业绩、检测能力、管理的规范性和人员资格等情况)

(1)人员职称证书、检测资格证书,人员配置是否满足要求;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人是否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

(2)机构是否为所有持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办理三险。

(3)所有强制性试验检测项目的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或模拟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抽查不少于10%的强制性项目和5%的非强制性项目检测报告的正确性、科学性、规范性。对有模拟报告而无业绩的项目,检测机构应提交比对试验报告或由现场评审专家组织比对试验进行确认。 (4)试验检测项目适用的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齐全且现行有效。 (5)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是否齐全、合理、运转有效。 (6)收样、留样、盲样运转记录是否齐全、合理。

仪器设备管理档案检查由硬件环境组考核;操作人员的检测证书,确定是否为所申报的人员由技术考核组负责。

28、等级评定现场评审,对仪器设备管理状况检查:

(1)逐一核查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维修记录、检定/校准证书; (2)核查有疑问仪器设备的购货凭证;

(3)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具有所有权,不得租赁; (4)购货凭证:购货发票和合同原件。

29、试验检测用房面积:样品室、资料室、养护室。不包括办公室。 30、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机构,对技术负责人的强制性要求: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及5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前两项为强制性要求。

31、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机构,申请换证复核基本条件: (1)试验检测人员、设备、环境满足相应等级标准要求; (2)上年度信用等级B 级以上

(3)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信用等级为C 级次数不超过1次

(4)等级证书有效期内所开展的试验检测参数应覆盖所有试验检测项目,且不少于批准参数的70%。

32、换证复核采用:专家现场核查和书面审查两种形式。

33、换证复核:是指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申请,由原发证机构对其:所持有证书等级标准的符合程度是以最新公布的等级标准为准;业绩及信用情况;是否持续具有相应试验检测等级能力。

34、信用评价对象:(机构、人员) (1)持有检师、助理检师证书的从业人员; (2)取得等级证书的机构。

35、机构的信用评价:母体试验室对外派工地试验室有连带责任;外派工地试验室数量越多,其母体试验室信用评价风险越大。

机构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计算公式:W=W’(1-r )+r/n*∑W ’’

36、人员被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情况:

(1)伪造证书上岗;(2)被确定为信用很差;(3)连续2年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较差的。 37、人员失信行为:

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试验检测机构; 出借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的;

利用工作之便推销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 在试验检测活动中被司法部门认定构成犯罪的。 38、人员信用评价扣分依据: 项目业主掌握不良信用信息;

质监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 投诉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中的违规行为。 39、机构信用评分对应的信用等级分别为:5级

AA 级,信用评分>95,信用好;A 级,85<信用评分≤95,信用较好; B 级,70<信用评分≤85,信用一般;C 级,60<信用评分≤70,信用较差; D 级,信用评分≤60,信用很差。 40、机构信用评价:直接评为D 级 出借、借用等级证书承揽业务; 出具虚假数据报告并造成质量标准降低;

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得分为0分的; 以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等级证书或承接业务的。 41、虚假数据报告情况:

报告中,数据、结论与原始记录严重不一致; 多组试验时,数据明显雷同;

在记录反映的时间段内,不可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 为满足检测频率而编造数据报告的。 42、信用评价标准,工地试验室失信行为: 超授权范围开展业务; 未经母体机构有效授权;

未按规定或合同配备相应条件的试验检测人员或擅自变更试验检测人员; 授权负责人不是母体机构派出人员的。 43、工地试验室失信行为: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不全; 试验检测结论不准确; 试验检测报告漏盖章;

试验检测频率不满足合同要求。 44、对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处理:

评价期间内,试验检测人员持证数量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强制性试验检测设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

45、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核心是:

质量管理精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硬件建设标准化;数据报告信息化。

46、母体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授权内容:工地试验室可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授权负责人;授权工地试验室的公章;授权期限等。 47、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较差的,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很差的,5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48、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环境包括所设立的养护室、样品室、留样室等应满足试验检测规程要求

和试验检测工作需要。 49、工地试验室:

应执行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建立完整的试验检测人员档案、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试验检测业务档案;

做到试验检测台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试验检测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相互对应。试验检测报告签字人必须是持证的试验检测人员。

50、工地试验室的(空间和面积)应满足试验检测工作和和环境条件要求。对有温度、湿度条件要求的功能室,必要时可进行(吊顶处理),以便降低有效高度、提高保温保湿效果。 51、工地试验室应加强外委试验管理,外委试验: 工地试验室应对外委试验结果进行确认; 外委试验取样、送样过程应进行见证;

超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范围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应进行外委; 外委试验应向项目建设单位报备。

5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包括:

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水运结构与地基、水运材料、机电工程。 53、取得助理检师资格证具备的职业能力:

了解公路水运工程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试验检测管理的规定和试验室管理体系知识;

熟悉主要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掌握相关的试验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标准。 54、取得检师资格证具备的职业能力:

熟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掌握试验室管理体系知识和所从事试验检测专业方向的试验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标准;

具有较强的试验检测专业能力,独立完成较为复杂的试验检测工作和解决突发问题;

熟练编制试验检测方案、组织实施试验检测活动、进行试验检测数据分析、编制和审核试验检测报告;

指导本专业助理检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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