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锦州长安网讯  2009年是我市继续推进“一纲五线”发展战略朝着五年实现全面振兴目标奋力迈进的一年,也是政法工作任务异常繁重艰巨必将应对严峻挑战的一年。为全面提升我市政法队伍建设水平,切实发挥政法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委政法委决定2009年在全政法系统集中开展以“强素质、整风纪、树形象”为主题的 “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有关文件要求,围绕上级政法机关年度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政法队伍在执法思想、执法水平、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政法队伍建设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党和人民信赖的政法队伍,以政法队伍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全市政法工作科学发展、全面发展,为建设滨海新锦州、打造渤海名城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全市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核心战斗力得到明显增强,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政法队伍公众形象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具体内容有七项:

(一)坚持政治建警,着力深化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队伍问题,思想政治教育是关键。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把促进政法干警思想大解放、理念大转变、认识大提高、境界大提升作为着力点,继续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特别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全年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摆上突出位置,组织开展好解放思想大讨论。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武装,切实把政法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上来,统一到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纠正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建设年”活动中,市委政法委将围绕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举办专题辅导讲座。

(二)坚持素质强警,着力提升执法能力。能力素质是政法干警公正高效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复杂多变,司法实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向素质要警力、要效率、要战斗力,已成为政法部门的共识和当务之急。全市政法各部门要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以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把大规模正规化岗位培训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列为全年业务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从实战入手开展各种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培训工作要系统规划,突出重点,分清层次,体现针对性,注重实效性。通过强化培训,全面提升政法干警公正执法、高效执法的水平和能力,培养出更多的执法办案业务能手和高层次专业人才。市委政法委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于5月份、9月份举办基层政法干部培训班和优秀青年政法干警培训班。

(三) 坚持从严治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执法作风、执法行为方面,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和政法机关公信力。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队伍建设目标要求,加强纪律作风整肃,依法严格管理政法队伍,严格落实各级领导机关制定的“禁令”和各项规定,把从严治警贯穿到执法实践和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针对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和窗口单位的明查暗访,适时开展专项问题集中教育整顿,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严格管理、有效整治,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对待群众情感冷漠、态度生硬,执法办案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引导干警依法办事、按章办事,有效遏制徇私枉法、贪脏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和保持政法队伍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今年,市委政法委重点加大执法督查工作力度,出台我市《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暂行规定》,组织律师评查团对上访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三重”案件开展专项督查,对新访、“瑕疵”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发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4月份,市委政法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群众反响强烈的“特权车”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建设年”活动中,市委政法委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意见箱,对举报投诉问题严查细究,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坚持以长带警,着力强化班子建设。“队伍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要认真抓好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确保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能自觉做到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干部任免、重要装备和建设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决策上,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自觉做到在钱财使用上严守规定、在用人用权上坚持原则、在团结共事上胸怀坦荡,成为先律己再责人的表率。要加大对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管理和监督,把管理监督贯穿于培养教育、选拔任用、考察考核、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市委政法委建立并实施派员参加政法部门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议或不定期列席党委(党组)会议制度,各级政法部门实行工作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向政法委报告制度。

(五)坚持评先励警,着力提升队伍形象。提升政法队伍建设水平,必须进一步营造激励干警奋发向上的良好环境。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针对各自业务特点,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培养、选树以单玉石为代表的更多的体现时代特征、反映政法特色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干警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情。今年,市委政法委将组织开展三年一度的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争创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经组织考核、群众评议评选产生我市首届“十佳政法干警”、“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并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表彰。

(六)坚持文化育警,着力营造良好氛围。文化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力量。先进的政法文化对政法干警思想的正本清源、行为的激励约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政法文化活动,营造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使“建设年”活动入目、入耳、入脑、入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华诞,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围绕这一主题策划组织系列文化活动。此外,要把弘扬“锦州精神”作为今年开展文化活动的一个主题。年末,市委政法委结合“十佳政法干警”、“十佳基层政法单位”表彰举办大型颁奖晚会,充分展示锦州政法队伍的崭新形象和良好风貌。晚会部分节目由各县(市)区委政法委、政法部门编排报送。

(七)坚持从优待警,着力体现人文关怀。政法干警既是政法工作的主体,又是队伍建设的主导力量。各级政法机关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政法队伍建设全过程,真正把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解除广大政法干警的后顾之忧。要关心政法干警的成长进步,着力解决基层政法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要确保政法干警的工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要切实保障政法干警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严惩暴力袭警和暴力抗法者。市委政法委将对基层政法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活动要求

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是全面加强我市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今年全市政法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纳入日程,摆上位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队伍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玖瑛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领导机构名单、活动实施方案、教育培训计划于2月底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广泛动员部署。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启动之后,各地区、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广泛进行动员发动,使每名政法干警都能切实增强对“建设年”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建设年”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和本部门具体步骤安排,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来。

(三)认真组织实施。3月份到11月份,为“建设年”活动组织实施阶段。这一阶段,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建设年”活动统一部署和本部门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好学习、教育、培训等各项任务。特别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步抓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环节的工作,重点放在问题的查摆和整改上,通过自查、互查、部门查、群众查等多种方式,认真查找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精心梳理,寻找根源,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特别要注重研究建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求对查摆出的问题、整改的措施、建立起的长效机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检查督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检查督导,定期召开督办会议,深入基层检查指导,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末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对阶段性活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12月份为检查验收月,由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杨玖瑛带队,到各地、各部门进行拉练式检查。

(五)做好总结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善于总结活动经验,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对“建设年”活动成果的正面宣传。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活动简报,在《平安锦州网》开辟活动专栏,对报送信息和开展宣传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锦州长安网讯  2009年是我市继续推进“一纲五线”发展战略朝着五年实现全面振兴目标奋力迈进的一年,也是政法工作任务异常繁重艰巨必将应对严峻挑战的一年。为全面提升我市政法队伍建设水平,切实发挥政法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委政法委决定2009年在全政法系统集中开展以“强素质、整风纪、树形象”为主题的 “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有关文件要求,围绕上级政法机关年度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政法队伍在执法思想、执法水平、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政法队伍建设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党和人民信赖的政法队伍,以政法队伍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全市政法工作科学发展、全面发展,为建设滨海新锦州、打造渤海名城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全市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核心战斗力得到明显增强,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政法队伍公众形象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具体内容有七项:

(一)坚持政治建警,着力深化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队伍问题,思想政治教育是关键。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把促进政法干警思想大解放、理念大转变、认识大提高、境界大提升作为着力点,继续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特别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全年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摆上突出位置,组织开展好解放思想大讨论。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武装,切实把政法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上来,统一到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纠正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建设年”活动中,市委政法委将围绕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举办专题辅导讲座。

(二)坚持素质强警,着力提升执法能力。能力素质是政法干警公正高效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复杂多变,司法实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向素质要警力、要效率、要战斗力,已成为政法部门的共识和当务之急。全市政法各部门要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以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把大规模正规化岗位培训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列为全年业务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从实战入手开展各种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培训工作要系统规划,突出重点,分清层次,体现针对性,注重实效性。通过强化培训,全面提升政法干警公正执法、高效执法的水平和能力,培养出更多的执法办案业务能手和高层次专业人才。市委政法委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于5月份、9月份举办基层政法干部培训班和优秀青年政法干警培训班。

(三) 坚持从严治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执法作风、执法行为方面,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和政法机关公信力。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队伍建设目标要求,加强纪律作风整肃,依法严格管理政法队伍,严格落实各级领导机关制定的“禁令”和各项规定,把从严治警贯穿到执法实践和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针对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和窗口单位的明查暗访,适时开展专项问题集中教育整顿,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严格管理、有效整治,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对待群众情感冷漠、态度生硬,执法办案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引导干警依法办事、按章办事,有效遏制徇私枉法、贪脏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和保持政法队伍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今年,市委政法委重点加大执法督查工作力度,出台我市《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暂行规定》,组织律师评查团对上访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三重”案件开展专项督查,对新访、“瑕疵”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发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4月份,市委政法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群众反响强烈的“特权车”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建设年”活动中,市委政法委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意见箱,对举报投诉问题严查细究,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坚持以长带警,着力强化班子建设。“队伍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要认真抓好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确保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能自觉做到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干部任免、重要装备和建设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决策上,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自觉做到在钱财使用上严守规定、在用人用权上坚持原则、在团结共事上胸怀坦荡,成为先律己再责人的表率。要加大对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管理和监督,把管理监督贯穿于培养教育、选拔任用、考察考核、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市委政法委建立并实施派员参加政法部门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议或不定期列席党委(党组)会议制度,各级政法部门实行工作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向政法委报告制度。

(五)坚持评先励警,着力提升队伍形象。提升政法队伍建设水平,必须进一步营造激励干警奋发向上的良好环境。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针对各自业务特点,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培养、选树以单玉石为代表的更多的体现时代特征、反映政法特色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干警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情。今年,市委政法委将组织开展三年一度的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争创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经组织考核、群众评议评选产生我市首届“十佳政法干警”、“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并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表彰。

(六)坚持文化育警,着力营造良好氛围。文化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力量。先进的政法文化对政法干警思想的正本清源、行为的激励约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政法文化活动,营造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使“建设年”活动入目、入耳、入脑、入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华诞,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围绕这一主题策划组织系列文化活动。此外,要把弘扬“锦州精神”作为今年开展文化活动的一个主题。年末,市委政法委结合“十佳政法干警”、“十佳基层政法单位”表彰举办大型颁奖晚会,充分展示锦州政法队伍的崭新形象和良好风貌。晚会部分节目由各县(市)区委政法委、政法部门编排报送。

(七)坚持从优待警,着力体现人文关怀。政法干警既是政法工作的主体,又是队伍建设的主导力量。各级政法机关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政法队伍建设全过程,真正把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解除广大政法干警的后顾之忧。要关心政法干警的成长进步,着力解决基层政法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要确保政法干警的工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要切实保障政法干警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严惩暴力袭警和暴力抗法者。市委政法委将对基层政法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活动要求

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是全面加强我市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今年全市政法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纳入日程,摆上位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队伍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玖瑛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领导机构名单、活动实施方案、教育培训计划于2月底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广泛动员部署。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启动之后,各地区、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广泛进行动员发动,使每名政法干警都能切实增强对“建设年”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建设年”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和本部门具体步骤安排,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来。

(三)认真组织实施。3月份到11月份,为“建设年”活动组织实施阶段。这一阶段,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建设年”活动统一部署和本部门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好学习、教育、培训等各项任务。特别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步抓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环节的工作,重点放在问题的查摆和整改上,通过自查、互查、部门查、群众查等多种方式,认真查找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精心梳理,寻找根源,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特别要注重研究建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求对查摆出的问题、整改的措施、建立起的长效机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检查督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检查督导,定期召开督办会议,深入基层检查指导,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末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对阶段性活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12月份为检查验收月,由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杨玖瑛带队,到各地、各部门进行拉练式检查。

(五)做好总结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善于总结活动经验,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对“建设年”活动成果的正面宣传。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活动简报,在《平安锦州网》开辟活动专栏,对报送信息和开展宣传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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