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操作说明
外贸企业申请出口合同备案时,须通过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系统8.2版的出口合同备案相关模块完成备案合同的数据采集、检查工作,将生成的《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见国税函[2006]847 号文件附件1)等电子数据,以及两份《出口合同备案受理回执》一并报送税务机关。
1、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录入功能
在“基础数据采集”菜单中增加了“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录入”。功能包括录入,修改,删除。
2、 增加打印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功能
在“退税正式申报”菜单下增加“打印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可对设置申报标志为“1”的数据进行打印。
3、 增加生成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申报功能
在“退税正式申报”菜单下增加“生成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数据”,可对申报标志为“1”的形成申报文件。
4、 增加撤销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功能
在“审核反馈处理”菜单中增加撤销“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功能,可对已形成申报的数据进行撤销,返回到录入菜单。
录入字段说明:
“出口合同号”,企业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合同号,该字段必须录入,否则不予受理企业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
“代理出口协议号”,代理业务需要委托企业录入与受托企业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号,同时必须录入“出口合同号”。
“出口合同项号”,出口合同可能同时包括多种出口商品,一个出口合同项号对应出口合同中一类出口商品,需要企业按照规则将出口合同对应多种商品进行分类申报。
“合同签约日期”,根据企业录入时间判断是否符合文件规
定,在2006年9月14日之前签订。
“合同执行期限”,出口合同签订合同执行结束日期。 “出口商品代码”,企业在实际出口前无法准确掌握出口商品代码,但是大多数企业出口商品为日常经常发生业务,具体可以掌握,出口陌生商品的几率不大,企业尽可能的录入准确的出口商品代码。
“码库商品名称”,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系统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自动带出的名称,提示性字段。
“出口商品名称”,系统默认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自动带出名称,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出口情况进行调整。
“退税率”,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自动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带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出口情况进行调整。
“计量单位”,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自动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带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出口情况进行调整。若不录入商品代码,则由企业自行录入计量单位。
“出口数量”,若企业合同签订数量的计量单位与码库中的不符,需要企业按照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对应第一计量单位进行折算后录入,并将折算情况在合同中标注。
“出口金额”,按照美元折算,需要企业将其他币别出口金额按照汇率折算为美元后录入。
“出口数量(调率前已完成合同)”,在出口商品退税率调整之前合同执行情况,已经发生业务出口数量。
“出口金额(调率前已完成合同)”,在出口商品退税率调整之前合同执行情况,已经发生业务出口金额,按照美元进行折算。
“出口数量(备案合同情况)”,合同备案实际出口数量,系统在出口申报明细数据审核时主要针对“备案数据”进行总量控制。系统对“出口数量”、“出口数量(调率前已完成合同)”以及“出口数量(备案合同情况)”进行逻辑判断,进行相应的审核控制。
“出口金额(备案合同情况)”,合同备案实际金额,系统在出口申报明细数据审核时主要针对“备案金额”进行总量控制。系统对“出口金额”、“出口金额(调率前已完成合同)”以及“出口金额(备案合同情况)”进行逻辑判断,进行相应的审核控制。
“合同类型”,主要是针对文件中说明长期签订煤炭出口合同,通过该字段标明合同类型,先使用“MT”(煤炭MeiTan ),待后续其他调整需求,可以增加其他相应标志标明。
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操作说明
外贸企业申请出口合同备案时,须通过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系统8.2版的出口合同备案相关模块完成备案合同的数据采集、检查工作,将生成的《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见国税函[2006]847 号文件附件1)等电子数据,以及两份《出口合同备案受理回执》一并报送税务机关。
1、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录入功能
在“基础数据采集”菜单中增加了“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录入”。功能包括录入,修改,删除。
2、 增加打印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功能
在“退税正式申报”菜单下增加“打印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可对设置申报标志为“1”的数据进行打印。
3、 增加生成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申报功能
在“退税正式申报”菜单下增加“生成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数据”,可对申报标志为“1”的形成申报文件。
4、 增加撤销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功能
在“审核反馈处理”菜单中增加撤销“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功能,可对已形成申报的数据进行撤销,返回到录入菜单。
录入字段说明:
“出口合同号”,企业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合同号,该字段必须录入,否则不予受理企业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
“代理出口协议号”,代理业务需要委托企业录入与受托企业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号,同时必须录入“出口合同号”。
“出口合同项号”,出口合同可能同时包括多种出口商品,一个出口合同项号对应出口合同中一类出口商品,需要企业按照规则将出口合同对应多种商品进行分类申报。
“合同签约日期”,根据企业录入时间判断是否符合文件规
定,在2006年9月14日之前签订。
“合同执行期限”,出口合同签订合同执行结束日期。 “出口商品代码”,企业在实际出口前无法准确掌握出口商品代码,但是大多数企业出口商品为日常经常发生业务,具体可以掌握,出口陌生商品的几率不大,企业尽可能的录入准确的出口商品代码。
“码库商品名称”,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系统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自动带出的名称,提示性字段。
“出口商品名称”,系统默认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自动带出名称,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出口情况进行调整。
“退税率”,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自动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带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出口情况进行调整。
“计量单位”,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自动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带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出口情况进行调整。若不录入商品代码,则由企业自行录入计量单位。
“出口数量”,若企业合同签订数量的计量单位与码库中的不符,需要企业按照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对应第一计量单位进行折算后录入,并将折算情况在合同中标注。
“出口金额”,按照美元折算,需要企业将其他币别出口金额按照汇率折算为美元后录入。
“出口数量(调率前已完成合同)”,在出口商品退税率调整之前合同执行情况,已经发生业务出口数量。
“出口金额(调率前已完成合同)”,在出口商品退税率调整之前合同执行情况,已经发生业务出口金额,按照美元进行折算。
“出口数量(备案合同情况)”,合同备案实际出口数量,系统在出口申报明细数据审核时主要针对“备案数据”进行总量控制。系统对“出口数量”、“出口数量(调率前已完成合同)”以及“出口数量(备案合同情况)”进行逻辑判断,进行相应的审核控制。
“出口金额(备案合同情况)”,合同备案实际金额,系统在出口申报明细数据审核时主要针对“备案金额”进行总量控制。系统对“出口金额”、“出口金额(调率前已完成合同)”以及“出口金额(备案合同情况)”进行逻辑判断,进行相应的审核控制。
“合同类型”,主要是针对文件中说明长期签订煤炭出口合同,通过该字段标明合同类型,先使用“MT”(煤炭MeiTan ),待后续其他调整需求,可以增加其他相应标志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