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在报税方面的区别
1、是否核数的区别:公司在发生业务的情况下,无限公司不用通过核数的过程,做完账直接根据会计报表向税局申报纳税即可;有限公司则不同,有限公司做完账后,通过香港核数师核数后,出具核数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所列数据才可以向税局申报纳税。
2、香港利得税税率不同: 2005/06年度, 无限公司税率为16%,有限公司税率为17.5%。
3、年审年报不同:有限公司必须做年审年报,无限公司只要做年审就可以了,也就是说无限公司只要到税局做商业登记证的更新,就不必到公司注册处做年报了。 一、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DORMANT A/C(零申报/业务不活跃审计报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没有经营任何业务,(包括香港本地业务和海外业务)。
第二,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二、如何判断自己的公司是否可以零报税——有经营和无经营的标准
在香港,没有经营的公司可以直接零报税,有经营的公司就必须做账、核数才能报税。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要您以公司名义进行商业上的交易或活动,
您已经开始经营业务了。 要是从书面记录来讲,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符合其中一方面的即为有经营业务:
1、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2、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4、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5、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资料;6、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7、委托在香港代销;8、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三、报税的模式
在香港,处理报税大约有三种情况:
1、零报税——适合没有经营的公司;
2、做账后直接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无限公司;
3、做账、核数后才能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有限公司。
四、零报税
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账、核数和缴纳税款,直接进行零报税即可。香港政府要求企业每年申报一次。办理时间: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持填报好的利得税表去税局报税。
五、香港税务局确定利润来源地提问
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之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鉴于贵公司是从事商品或货物买卖而赚取利润,请提供以下问题之资料及文件,以便本所对贵公司之利润来源作一个初步的了解;
1. 公司销售之主要货物种类?
2. 公司购货之主要货物种类?
3. 公司在何地接获顾客之订单?怎样与顾客接洽(如透过电话,传真或电邮)在何地订立销售合约?
4. 公司在何地向供应商购货?怎样与供应商接洽(如透过电话,传真或电邮)在何地订立购货合约?
5. 公司由谁人负责与供应商及顾客接洽?该负责人之香港身份证号码或外国护照号码。
6. 货物在何处储存
7. 货物在何处付运
8. 公司在何处出具销售发票?
9. 公司在何处接受购货订单?
10.公司购货及销售之融资安排是怎样(如透过信用证安排,电汇或支票)
11.公司最主要之五个货物供应商之名称,地址及其购货金额。
12.公司最主要之五个顾客之名称,地址及其销售金额
13.公司之办事处设在何地
14.如贵公司在香港设有办事处,该办事处主要从事什么活动?
15.公司在何处设立银行户口?
香港税务局一般都要求纳税人提供足够之有关文件以证明上述问题之真实性,以确定纳税人所得利润之来源。
六、财政年度及报税时间表
财政年度:财政年度一般为12个月,第一年可以延至18个月;报税时间一般为财政年度结束后一个月, 如果不能按期报税,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延期。以下是报税时间表,仅供参阅:
财政年度 (结账月份) 延期后最晚报税时间
1-3月 当年11月15号 4-11月 次年的4月15号 12月 次年的8月15号
七、申报公司做账前的准备及需提交的资料
1、做账前的准备:
①虽然香港政府要求按年度报税, 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开始处理账务,一般应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账务资料;
②票据的分类和整理:把销售发票、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摆放。如票据比较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账期间的日期相符;
③承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承认所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2、做账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何整理财务资料:
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按月、季度或半年度提供一次账务资料,前提是要确保做账、审计和报税有充裕的时间。
建议贵公司账务资料整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按月按每一单业务的整理单据:
1、 客户采购订单或合同
2、 销售发票
3、 银行进账收款水单及对应的银行收款通知费等银行手续费水单
4、 公司向供应商下达的采购订单或合同
5、 购货发票
6、 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银行水单
7、 运输(海运)费、报关等到与该单业务有关的费用
8、 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二、 与股东、客户往来款收付的收据及银行水单
三、 存、取现金回单
四、 工资、房租、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用类单据按月分类汇总整理。 其它相关文件:章程正本两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若有)、投资相关文件、公司购置的各种设备、工具等合同、发票、银行支付款项水单、现金支付收据等。
八、有限公司做账、核数、报税流程
评估、报价→付清款项→整理单据,账务处理→做账完毕→交由核数师审计→审计完毕→报告交股东签署→会计师持签署的审计报告去政府报税→相关文件返还客户。
九、报税延误和政府罚则
如果延误报税,税局会根据延误时间的长短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最低罚款金额为HK$1200元。
十、名词解释
1、 核数
香港的核数等于中国内地的审计。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22条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审核,以便公司各股东于每年股东大会阅览。此外,香港税务局也要求有限公司随报表附上已审核的财务报告以做评税之用。
2、 核数报告
核数报告由执业会计师根据核数准则对损益表、资产负债表以及相关票据进行分析、审核后,所做出的具专业性和权威性的报告。核数报告不仅可以用作报税,还可用做信贷、借贷审查,同时亦可通过核数报告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并保障股东的权益。
3、 海外盈利
若公司的经营活动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外,所获取的利润属海外盈利, 此种盈利不必向香港税务局缴纳根据盈利计算的利得税。业务不在本港发生即可申请海外盈利,可以以下面几点来验证业务是否在本港发生: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申请海外盈利的条件和必须提供的资料:
a. 公司于内地之组织架构图, 内地办公室之地址及面积, 内地雇员之数目, 各雇员之姓名, 职位, 职务及薪金。
b. 购买及销售货物之类别。
c. 如何在那里及由谁找到供货商及如何决定购货之价格。 如是协商, 请解释如何进行协商,包括地点及联络人。
d. 每宗购货, 有没有签正式购货合约。 如有, 请描述该合约如何商讨, 在何地及由谁人草拟及签署。
e. 解释如何给购货单予供货商,包括地点及接洽人。
f. 供货商怎样及由何处安排运货及谁人于运货前验货。
g. 供货商之货物有否经香港运送。公司有没有存货于香港。
h. 公司购货之资金来源及付款给供货商之方法。
i. 供货商跟公司,公司董事或股东有没有关系。
j. 从甚么途径、由谁人及在何地取得客户。如何决定销货之价格。如是协商,请解释如何进行协商包括地点及联络人。
k. 每宗销货,有没有签正式销货合约。如有,请描述该合约如何商讨,在何地及由谁人草拟及签署。
l. 怎样及在何地接受客户之订单。谁人决定是否接纳订单。
m. 公司怎样安排运货给客户。
n. 客户付款之方法。
o. 客户跟公司, 公司董事或股东有没有关系。
p. 提供买卖合约最大两单交易之买卖合约、订单,签名确认订单,其它往来商讨传真,货运文件。
十一、香港税赋
香港是一个税基窄、税种少、税法简单的最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香港税赋虽然简单, 为了更好地在香港开源节流,熟悉香港的税务自然是必要的。
1、利得税
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应评税利润(即一个财政年度的净利润)而征收的。凡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需缴税,征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别。因此,凡是香港公司,每年所必须要办理的重要事项之一便是向香港政府申报利得税。2004/2005年度香港政府规定有限公司的利得税率为净利润的17.5%,无限公司的利得税率为净利润的16%。若公司该年无经营或经营亏损以及海外盈利,则无需纳税。
2、进出口税
进出口货物除了烟酒、化妆品和特殊规定外,其他货品都可以享受进出口免税。
3、香港薪俸税
任何人士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而获得之收入,减去允许之扣除(个人免税额或慈善捐款)后,必须交纳2%-20%的薪俸税。目前,薪俸税率分2% 、8% 、14%和20% 四个等级。目前个人免税额HK$10万元。
十二、账册的保存
根据香港的公司法,凡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必须妥善储存相关的账簿,公司账册必须保存7年以上,以备随时查阅。7年后,公司对账册可以自行处理。
十三、合理避税的办法
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避税, 这是企业追求的目标,也符合开源节流的经营原则。要达到这一点,首先要从内部的财务管控做起, 在通过企业本身的经营特点和政府的税务政策的分析, 找出一种合理避税的办法。
1. 刚成立公司后,何时才须要报税?
答: 每间有限公司约成立后十八个月后,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除非得到税务局同意延期,否则收到税表后三个月便要报税。若没有在指定期限满前提交报税表,便属违法,并会受到惩罚。新成立公司第一份财务报表可选择有18个月的财政年度,以后便以每12个月的财政年度,且选择的财政年度的日期不能超过18个月。一般的法定埋数年度为3月31日,很少选择在12月31日(一般回国投资用途的香港公司为与国内的财政年度相互衔接多选择以12月31日为埋数基准日期)。
2. 如何报税?
答: 有限公司的会计帐目必需经由一位执业会计师审核后,连同审核报告及利得税报税表一并呈交,如需向海外利得评审组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应当同时将提交海外利得申请在核数师报告中一同反映出来。
3. 何时缴纳税款?
答: 当报税表呈交到税务局,评税主任裁定所需缴交的税款后,会发出一份缴税通知书,公司需按照指定日期缴税。
4. 逾期缴税,有何罚款?
答: 如在限期前未能缴纳税款,初步附加费为税款5%;限期后六个月仍未缴清,则欠款额加10%附加费(包括初步附加费5%);最高刑罚,香港税务局可从区域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5. 是否所有公司必须纳税?
答: 有限公司不一定需要纳税,但每年都需要报税,报税后方可决定是否
需要纳税。
6. 什么情况才须纳税?
答: 当有限公司在营运下产生利润,而该利润是由香港境内发生,就需要纳税。
7. 没有如期呈交税表,会有何惩罚?
答: 开业以来第一次迟交核数师报告:(1)罚款HKD1200;(2)第一次罚款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3000;(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8. 当收到税表时尚未营业,如何处理?
答: 公司尚未营业,报税表亦必须填妥后呈交到香港税务局。
9. 如员工是国内人士,收到”顾主填报员工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如何办理?
答: 一般会在4月份收到,非本港居民未经许可,不得在港工作。如有工作证者,所有员工也要申报。
10. 第一年报税后,收到税局发出的三年不发税表通知书,是否代表三年内不须理帐和审核?
答: 收到三年不发税表通知书,不表示三年不用理帐及核数,只代表税务局不主动发出利得税报税表,如在任何一个评税年度内,公司发生任何利润,都必须主动向税务局申请报税表,并且报税,即表示每年都需要理帐及审核,否则董事将需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
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在报税方面的区别
1、是否核数的区别:公司在发生业务的情况下,无限公司不用通过核数的过程,做完账直接根据会计报表向税局申报纳税即可;有限公司则不同,有限公司做完账后,通过香港核数师核数后,出具核数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所列数据才可以向税局申报纳税。
2、香港利得税税率不同: 2005/06年度, 无限公司税率为16%,有限公司税率为17.5%。
3、年审年报不同:有限公司必须做年审年报,无限公司只要做年审就可以了,也就是说无限公司只要到税局做商业登记证的更新,就不必到公司注册处做年报了。 一、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DORMANT A/C(零申报/业务不活跃审计报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没有经营任何业务,(包括香港本地业务和海外业务)。
第二,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二、如何判断自己的公司是否可以零报税——有经营和无经营的标准
在香港,没有经营的公司可以直接零报税,有经营的公司就必须做账、核数才能报税。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要您以公司名义进行商业上的交易或活动,
您已经开始经营业务了。 要是从书面记录来讲,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符合其中一方面的即为有经营业务:
1、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2、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4、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5、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资料;6、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7、委托在香港代销;8、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三、报税的模式
在香港,处理报税大约有三种情况:
1、零报税——适合没有经营的公司;
2、做账后直接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无限公司;
3、做账、核数后才能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有限公司。
四、零报税
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账、核数和缴纳税款,直接进行零报税即可。香港政府要求企业每年申报一次。办理时间: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持填报好的利得税表去税局报税。
五、香港税务局确定利润来源地提问
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之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鉴于贵公司是从事商品或货物买卖而赚取利润,请提供以下问题之资料及文件,以便本所对贵公司之利润来源作一个初步的了解;
1. 公司销售之主要货物种类?
2. 公司购货之主要货物种类?
3. 公司在何地接获顾客之订单?怎样与顾客接洽(如透过电话,传真或电邮)在何地订立销售合约?
4. 公司在何地向供应商购货?怎样与供应商接洽(如透过电话,传真或电邮)在何地订立购货合约?
5. 公司由谁人负责与供应商及顾客接洽?该负责人之香港身份证号码或外国护照号码。
6. 货物在何处储存
7. 货物在何处付运
8. 公司在何处出具销售发票?
9. 公司在何处接受购货订单?
10.公司购货及销售之融资安排是怎样(如透过信用证安排,电汇或支票)
11.公司最主要之五个货物供应商之名称,地址及其购货金额。
12.公司最主要之五个顾客之名称,地址及其销售金额
13.公司之办事处设在何地
14.如贵公司在香港设有办事处,该办事处主要从事什么活动?
15.公司在何处设立银行户口?
香港税务局一般都要求纳税人提供足够之有关文件以证明上述问题之真实性,以确定纳税人所得利润之来源。
六、财政年度及报税时间表
财政年度:财政年度一般为12个月,第一年可以延至18个月;报税时间一般为财政年度结束后一个月, 如果不能按期报税,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延期。以下是报税时间表,仅供参阅:
财政年度 (结账月份) 延期后最晚报税时间
1-3月 当年11月15号 4-11月 次年的4月15号 12月 次年的8月15号
七、申报公司做账前的准备及需提交的资料
1、做账前的准备:
①虽然香港政府要求按年度报税, 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开始处理账务,一般应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账务资料;
②票据的分类和整理:把销售发票、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摆放。如票据比较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账期间的日期相符;
③承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承认所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2、做账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何整理财务资料:
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按月、季度或半年度提供一次账务资料,前提是要确保做账、审计和报税有充裕的时间。
建议贵公司账务资料整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按月按每一单业务的整理单据:
1、 客户采购订单或合同
2、 销售发票
3、 银行进账收款水单及对应的银行收款通知费等银行手续费水单
4、 公司向供应商下达的采购订单或合同
5、 购货发票
6、 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银行水单
7、 运输(海运)费、报关等到与该单业务有关的费用
8、 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二、 与股东、客户往来款收付的收据及银行水单
三、 存、取现金回单
四、 工资、房租、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用类单据按月分类汇总整理。 其它相关文件:章程正本两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若有)、投资相关文件、公司购置的各种设备、工具等合同、发票、银行支付款项水单、现金支付收据等。
八、有限公司做账、核数、报税流程
评估、报价→付清款项→整理单据,账务处理→做账完毕→交由核数师审计→审计完毕→报告交股东签署→会计师持签署的审计报告去政府报税→相关文件返还客户。
九、报税延误和政府罚则
如果延误报税,税局会根据延误时间的长短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最低罚款金额为HK$1200元。
十、名词解释
1、 核数
香港的核数等于中国内地的审计。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22条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审核,以便公司各股东于每年股东大会阅览。此外,香港税务局也要求有限公司随报表附上已审核的财务报告以做评税之用。
2、 核数报告
核数报告由执业会计师根据核数准则对损益表、资产负债表以及相关票据进行分析、审核后,所做出的具专业性和权威性的报告。核数报告不仅可以用作报税,还可用做信贷、借贷审查,同时亦可通过核数报告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并保障股东的权益。
3、 海外盈利
若公司的经营活动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外,所获取的利润属海外盈利, 此种盈利不必向香港税务局缴纳根据盈利计算的利得税。业务不在本港发生即可申请海外盈利,可以以下面几点来验证业务是否在本港发生: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申请海外盈利的条件和必须提供的资料:
a. 公司于内地之组织架构图, 内地办公室之地址及面积, 内地雇员之数目, 各雇员之姓名, 职位, 职务及薪金。
b. 购买及销售货物之类别。
c. 如何在那里及由谁找到供货商及如何决定购货之价格。 如是协商, 请解释如何进行协商,包括地点及联络人。
d. 每宗购货, 有没有签正式购货合约。 如有, 请描述该合约如何商讨, 在何地及由谁人草拟及签署。
e. 解释如何给购货单予供货商,包括地点及接洽人。
f. 供货商怎样及由何处安排运货及谁人于运货前验货。
g. 供货商之货物有否经香港运送。公司有没有存货于香港。
h. 公司购货之资金来源及付款给供货商之方法。
i. 供货商跟公司,公司董事或股东有没有关系。
j. 从甚么途径、由谁人及在何地取得客户。如何决定销货之价格。如是协商,请解释如何进行协商包括地点及联络人。
k. 每宗销货,有没有签正式销货合约。如有,请描述该合约如何商讨,在何地及由谁人草拟及签署。
l. 怎样及在何地接受客户之订单。谁人决定是否接纳订单。
m. 公司怎样安排运货给客户。
n. 客户付款之方法。
o. 客户跟公司, 公司董事或股东有没有关系。
p. 提供买卖合约最大两单交易之买卖合约、订单,签名确认订单,其它往来商讨传真,货运文件。
十一、香港税赋
香港是一个税基窄、税种少、税法简单的最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香港税赋虽然简单, 为了更好地在香港开源节流,熟悉香港的税务自然是必要的。
1、利得税
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应评税利润(即一个财政年度的净利润)而征收的。凡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需缴税,征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别。因此,凡是香港公司,每年所必须要办理的重要事项之一便是向香港政府申报利得税。2004/2005年度香港政府规定有限公司的利得税率为净利润的17.5%,无限公司的利得税率为净利润的16%。若公司该年无经营或经营亏损以及海外盈利,则无需纳税。
2、进出口税
进出口货物除了烟酒、化妆品和特殊规定外,其他货品都可以享受进出口免税。
3、香港薪俸税
任何人士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而获得之收入,减去允许之扣除(个人免税额或慈善捐款)后,必须交纳2%-20%的薪俸税。目前,薪俸税率分2% 、8% 、14%和20% 四个等级。目前个人免税额HK$10万元。
十二、账册的保存
根据香港的公司法,凡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必须妥善储存相关的账簿,公司账册必须保存7年以上,以备随时查阅。7年后,公司对账册可以自行处理。
十三、合理避税的办法
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避税, 这是企业追求的目标,也符合开源节流的经营原则。要达到这一点,首先要从内部的财务管控做起, 在通过企业本身的经营特点和政府的税务政策的分析, 找出一种合理避税的办法。
1. 刚成立公司后,何时才须要报税?
答: 每间有限公司约成立后十八个月后,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除非得到税务局同意延期,否则收到税表后三个月便要报税。若没有在指定期限满前提交报税表,便属违法,并会受到惩罚。新成立公司第一份财务报表可选择有18个月的财政年度,以后便以每12个月的财政年度,且选择的财政年度的日期不能超过18个月。一般的法定埋数年度为3月31日,很少选择在12月31日(一般回国投资用途的香港公司为与国内的财政年度相互衔接多选择以12月31日为埋数基准日期)。
2. 如何报税?
答: 有限公司的会计帐目必需经由一位执业会计师审核后,连同审核报告及利得税报税表一并呈交,如需向海外利得评审组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应当同时将提交海外利得申请在核数师报告中一同反映出来。
3. 何时缴纳税款?
答: 当报税表呈交到税务局,评税主任裁定所需缴交的税款后,会发出一份缴税通知书,公司需按照指定日期缴税。
4. 逾期缴税,有何罚款?
答: 如在限期前未能缴纳税款,初步附加费为税款5%;限期后六个月仍未缴清,则欠款额加10%附加费(包括初步附加费5%);最高刑罚,香港税务局可从区域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5. 是否所有公司必须纳税?
答: 有限公司不一定需要纳税,但每年都需要报税,报税后方可决定是否
需要纳税。
6. 什么情况才须纳税?
答: 当有限公司在营运下产生利润,而该利润是由香港境内发生,就需要纳税。
7. 没有如期呈交税表,会有何惩罚?
答: 开业以来第一次迟交核数师报告:(1)罚款HKD1200;(2)第一次罚款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3000;(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8. 当收到税表时尚未营业,如何处理?
答: 公司尚未营业,报税表亦必须填妥后呈交到香港税务局。
9. 如员工是国内人士,收到”顾主填报员工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如何办理?
答: 一般会在4月份收到,非本港居民未经许可,不得在港工作。如有工作证者,所有员工也要申报。
10. 第一年报税后,收到税局发出的三年不发税表通知书,是否代表三年内不须理帐和审核?
答: 收到三年不发税表通知书,不表示三年不用理帐及核数,只代表税务局不主动发出利得税报税表,如在任何一个评税年度内,公司发生任何利润,都必须主动向税务局申请报税表,并且报税,即表示每年都需要理帐及审核,否则董事将需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