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流程质量控制具体办法
依照作业标准书“杜绝一切不良品流入下一工序”的原则,为了简单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特作以下说明。
一、 所有操作员工首先要做到收检、首检、自检和报检
1、 收检:是指对上工序已完成移交的半成品板件质量,在加
工前进行全检,或在本工序按加工顺序对上工序板件质量进行每块检验(开料检验原材料)。
2、 首检:是指操作员对自己加工的第一块板件的每道工序进
行检验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总装组装件先组一个样品,经质检认可后,并且最后打包),方可批量生产。
3、 自检:是指操作员工在批量加工过程中和完成后的检验工
作,确认合格后方可送入或移交下工序。
4、 报检:是指发现上工序质量问题(以外观质量为主,孔位
误差和用错铣刀除外)且自己尚未开始加工的、和自己操作过程中出现意外并对质量问题无法确认是否达到标准的,暂放一边,待其它合格品加工完成后及时主动报质检确认分类,流入下工序。
二、 质检在全流程设立三个质检口,分别为木工试装口、油漆
试装口和包装拆包检验口
1、 木工试装口是木工段交予油漆段的一个质量检验口,主要
针对木工孔位误差、线条的精准和板件的规格、精度、有
无缝隙过大、抽屉跑偏等现象,以及试装后的产品外观,如线条是否流畅饱满、有无板件变形、划伤、枪钉眼、截面锯痕、砂光、打白胚等是否符合要求。
2、 油漆试装口是油漆段交予总装段的一个质量检验口,主要
针对在产品组装后对油漆段加工板件外观的质量问题,如贴纸颗粒、皱纸、破纸、空纸、翘边、修色明显、磨穿、直角磨圆、圆边磨平、内直角无棱角、描金冲边不均匀、流挂、失光、色差、木线条不平不直等现象。
3、 包装拆包检验口是总装段产品即将进入市场的一个质量检
验口,主要针对已完成包装的产品的外观是否美观,标志、标识与包装内产品是否吻合。拆包后内包装、套角、包角、预埋件、贴花、挖槽(孔)、板件划伤、卫生等是否符合要求规范操作,配件、板件等数量是否准确。
三、 品质控制方法和责任划分,围绕“杜绝一切不良产品流入
下一工序”和“下工序严格控制上工序的产品质量”的口号,从每位员工开始,人人争当质检员。
1、 加工过程中发现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难以确认的质量
问题,暂放一边待其它板件加工完毕后及时上报质检和主管,隐瞒不报流入下工序发现后予以加倍处理。
2、 接受上工序的半成品首先核对数量是否准确,然后进行检
验或边检验边加工,发现不良品立即放一边,本工序不予加工,否则等同于接受上工序的质量,承担质量责任;待
其他合格品整批加工完毕后及时报质检和主管。
3、 不良品跨工序流入,如铣型整批旁板线条明显弯曲但一直
流到干磨工序才发现,则直接追究底漆的全部责任,并支付相关人员的返修工资和原材料损失赔偿,与其它工段无关。
4、 质检接到不良品报检,应及时到位,检验后分返修和放行
两种处理方式,贴上标签分类并做好工作记录。返修件跨车间返修开具返修单告知,本车间返修由主管自行安排,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数量过大,先分析、解决问题再通报主管要求处理,工艺的改动上报技术部。
5、 质量责任划分:
1) “企业在心中,质量在手中”操作员工要牢牢把握手中产
品的质量,通过收检、首检、自检、报检方式,首先把好每道质量关,承担质量责任;
2) 质检员在车间例行抽检和巡检,尤其在三个质检口未查出
整批出错板件(主要针对板件精度)和原材料整批次质量问题的,应承担质量责任;
3) 各主管有履行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职责的义务,出现重大
质量问题和对责任处理不当、有失公允、对质检通报未及时作出处理的、相互观望另车间处理力度而消极处理的,公司经理可直接追究各主管的责任;
4) 公司经理决策失误造成严重质量后果影响公司声誉,造成
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 处罚方式由质量罚款和损失赔偿两部分组成,
1、 质量罚款中对于在首检和自检中发现问题并及时报检未造
成损失不予以处罚;但影响生产进度的处以10~100元处罚;
2、 质量罚款中对于在首检和自检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报检,
或隐瞒不报流入下工序,发现后予以加倍处罚;
3、 损失赔偿包括返修工资支付、原材料损失支付和耽误生产
进度赔偿组成,视损失情况予以50~1000元赔偿。
产品流程质量控制具体办法
依照作业标准书“杜绝一切不良品流入下一工序”的原则,为了简单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特作以下说明。
一、 所有操作员工首先要做到收检、首检、自检和报检
1、 收检:是指对上工序已完成移交的半成品板件质量,在加
工前进行全检,或在本工序按加工顺序对上工序板件质量进行每块检验(开料检验原材料)。
2、 首检:是指操作员对自己加工的第一块板件的每道工序进
行检验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总装组装件先组一个样品,经质检认可后,并且最后打包),方可批量生产。
3、 自检:是指操作员工在批量加工过程中和完成后的检验工
作,确认合格后方可送入或移交下工序。
4、 报检:是指发现上工序质量问题(以外观质量为主,孔位
误差和用错铣刀除外)且自己尚未开始加工的、和自己操作过程中出现意外并对质量问题无法确认是否达到标准的,暂放一边,待其它合格品加工完成后及时主动报质检确认分类,流入下工序。
二、 质检在全流程设立三个质检口,分别为木工试装口、油漆
试装口和包装拆包检验口
1、 木工试装口是木工段交予油漆段的一个质量检验口,主要
针对木工孔位误差、线条的精准和板件的规格、精度、有
无缝隙过大、抽屉跑偏等现象,以及试装后的产品外观,如线条是否流畅饱满、有无板件变形、划伤、枪钉眼、截面锯痕、砂光、打白胚等是否符合要求。
2、 油漆试装口是油漆段交予总装段的一个质量检验口,主要
针对在产品组装后对油漆段加工板件外观的质量问题,如贴纸颗粒、皱纸、破纸、空纸、翘边、修色明显、磨穿、直角磨圆、圆边磨平、内直角无棱角、描金冲边不均匀、流挂、失光、色差、木线条不平不直等现象。
3、 包装拆包检验口是总装段产品即将进入市场的一个质量检
验口,主要针对已完成包装的产品的外观是否美观,标志、标识与包装内产品是否吻合。拆包后内包装、套角、包角、预埋件、贴花、挖槽(孔)、板件划伤、卫生等是否符合要求规范操作,配件、板件等数量是否准确。
三、 品质控制方法和责任划分,围绕“杜绝一切不良产品流入
下一工序”和“下工序严格控制上工序的产品质量”的口号,从每位员工开始,人人争当质检员。
1、 加工过程中发现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难以确认的质量
问题,暂放一边待其它板件加工完毕后及时上报质检和主管,隐瞒不报流入下工序发现后予以加倍处理。
2、 接受上工序的半成品首先核对数量是否准确,然后进行检
验或边检验边加工,发现不良品立即放一边,本工序不予加工,否则等同于接受上工序的质量,承担质量责任;待
其他合格品整批加工完毕后及时报质检和主管。
3、 不良品跨工序流入,如铣型整批旁板线条明显弯曲但一直
流到干磨工序才发现,则直接追究底漆的全部责任,并支付相关人员的返修工资和原材料损失赔偿,与其它工段无关。
4、 质检接到不良品报检,应及时到位,检验后分返修和放行
两种处理方式,贴上标签分类并做好工作记录。返修件跨车间返修开具返修单告知,本车间返修由主管自行安排,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数量过大,先分析、解决问题再通报主管要求处理,工艺的改动上报技术部。
5、 质量责任划分:
1) “企业在心中,质量在手中”操作员工要牢牢把握手中产
品的质量,通过收检、首检、自检、报检方式,首先把好每道质量关,承担质量责任;
2) 质检员在车间例行抽检和巡检,尤其在三个质检口未查出
整批出错板件(主要针对板件精度)和原材料整批次质量问题的,应承担质量责任;
3) 各主管有履行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职责的义务,出现重大
质量问题和对责任处理不当、有失公允、对质检通报未及时作出处理的、相互观望另车间处理力度而消极处理的,公司经理可直接追究各主管的责任;
4) 公司经理决策失误造成严重质量后果影响公司声誉,造成
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 处罚方式由质量罚款和损失赔偿两部分组成,
1、 质量罚款中对于在首检和自检中发现问题并及时报检未造
成损失不予以处罚;但影响生产进度的处以10~100元处罚;
2、 质量罚款中对于在首检和自检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报检,
或隐瞒不报流入下工序,发现后予以加倍处罚;
3、 损失赔偿包括返修工资支付、原材料损失支付和耽误生产
进度赔偿组成,视损失情况予以50~10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