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目录

管理制度目录

1、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2、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3、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4、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8、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质量标准或卫生规定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物资采购及供方提供的服务的控制,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控制。 三、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根据企业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组织定期评价,建立供方档案,负责制定《采购清单》,实施采购。

3.2质检部负责提供采购物资的技术标准,质检员负责对采购物资实施进货检验。 3.3总经理批准《供方评定表》、《合格供方名录》、《采购清单》。 3.4生产部(车间)、仓库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3.5办公室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采购人员应有简易识别原材料的质量和卫生的能力。 四、采购程序 4.1采购物资的分类

质检部负责提供采购物资技术标准,根据其对产品实施过程及输出的影响,将采购物资分二大类:

a 、总要物资(原辅料、包材);

b 、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视频安全卫生,可导致顾客严重投诉的物资,即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 4.2对供方的评价

4.2.1总经理根据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和生产需要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进行比较、选择供方并组织生产部有关人员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供方,根据评定结果负责建立并保存供方的质量记录,编制《合格供方名录》,根据物资重要程度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

4.2.2对有多年业务记录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以

a 、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标准、食品市场准入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或HACCP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b 、供方其他顾客满意程度的调查材料;

c 、供方提供物资的质量、价格及交货能力等情况,并填写《供方评定表》,必要时对供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4.2.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外,必要时还需经样品试用,合格后方能批量供货: a 、新的供应方根据要求提供少量样品;

b 、质检部质检员对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反馈给办公室; c 、样品如不合格可在送样,但最多不超过二次;

d 、样品检验试用合格后,总经理通知供方小批量供货,并由质检部质检员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反馈给总经理及原料仓库;

e 、小批量进货检验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有其供货资格,样品检验、小批量试用均合格的供方,经总经理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4.2.4 对于一般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各种书面证明材料,各相关部门提出评价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4.2.5 供方提供的物资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总经理向供应方发出整改通知,如二次发出通知单, 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可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并不予供货。 4.2.6 总经理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业绩评定表》 4.3 采购 4.3.1 采购计划

总经理根据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实施采购,有关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填写《采购清单》,由总经理实施采购。 4.3.2 采购的实施

重要物资的采购由总经理根据《材料请购单》在《合格供方名录》中进行采购;

b 、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物资时,除明确产品规格、数量、产品标准、验收、供货期等外,还应由供方提供许可证及产品标准,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由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c 、采购前应核实提供给供方的技术标准是否有效,按采购要求实施采购。 4.4采购信息 4.4.1采购文件

采购物资应包括如下信息:

a 、本企业原辅材料产品标准,并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特性、验收要求等;

b 、其他要求如:价格、交付、包装、运输要求等。 4.4.2本企业的采购文件有:《采购清单》,由总经理保管,采购文件发放前应由相关部门对其要求是否适宜进行审批。 五、采购物资的验证

5.1对采购物资可以有如下的验证方法:

a 、重要物资由质检部质检员实施进行检验,如:供方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明,保质期等,并按原辅材料进货检验规范实施验证;

b 、各类物资由仓库检验员进行验货,检验包装质量,如外包装有否污染破损,上述的验证应做好各种记录,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有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有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质期限不得少于2年。 5.2验证活动可包括检验、测量、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5.3食品标签标识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的记录,对各类物资规定了相应的检验规范和不同的检验方式,经检验证明不合格的进货物资,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六、相关记录表 1、合格供应商目录 2、合格供应商评定 3、采购计划表 4、采购清单

一、食品从业人员要求

1、与食品生产解除的人员经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生产、质量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临时健康检查:凡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必须调离食品生产岗位;

3、生产、质量管理人员保持个人清洁,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工作时不得戴首饰、手表,不得化妆;进入车间时洗手、消毒并穿着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帽、鞋应定期消毒。 二、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

1、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配备足够的数量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卫生质量管理工作。 三、环境卫生的要求

食品生产场所不得建在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厂内区域周围及厂内区域应定期根据情况,进行防虫灭害。防止受其危害污染。厂内通道经常保持卫生清洁;清楚死角、暗角,保持厕所清洁,无异味下水道畅通。

废弃物必须统一堆放,每天清除。 厂区内不得饲养动物家禽。 四、车间及设施卫生的要求

1、车间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布局合理,排水畅通;车间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耐腐蚀的无毒材料修建,平坦、无积水并保持清洁;车间出口及与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处应当安装防鼠、防绳、防虫等设施;

2、车间内墙壁、屋顶或者天花板使用无毒、浅色、防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墙角、地角、顶角具有弧度;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报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3、车间窗户有内窗台的,车间门窗用浅色、平滑、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的坚固材料制作,结构严密;

4、车间内位于食品生产线上方的照明设施装有防护罩,工作场所以及检验台的照亮度符合生产、检验的要求,光线以下改变被加工物的本色为宜;

5、有温度要求的工序和场所安装温度显示装置,车间温度按照产品工艺要求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保持良好通风;

6、车间供电、供水满足生产需要;

7、在适当的地点设足够数量的洗手、清洗消毒。烘干手的设备或者用品,洗手水龙头为非手动开关;

8、根据产品加工需要,车间入口处设有消毒设施;

9、设有与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卫生间、其设施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布局不得对车间造成潜在的勿扰风险;

10、车间内的设备、设施和工器具,应用无毒、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其构造易于清洗消毒。

五、原料、辅料的卫生要求

1、生产用原料、辅料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规定要求,避免来自空气、土壤、水、饲料、肥料中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

2、生产用原料、辅料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经进厂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辅料不得用于食品生产; 4、加工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六、生产、加工的卫生要求

1、生产设施布局合理,并保持清洁和完好;

2、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盛放食品的容

器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3、班前班后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专人负责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4、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将原料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工器具的清洗消毒、成品内包装、成品外包装、成品检验和成品贮存等不同清洁卫生要求的区域分开设置

5、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跌落地面的产品和废弃物,在固定地点用有明显标志的专用容器分别收集盛放,并在检验人员监督下及时处理,其容器和运输工具及时消毒;

6、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 七、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要求

1、用于包装食品的物料符合卫生标准并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不易褪色;

2、包装物料间干燥通风,内、外包装物料分别存放,不得有污染; 3、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并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4、包装间和冷藏库等仓库的温度、湿度符合产品工艺要求,并配备温度显示装置,必要时配备湿度计,冷藏库要配备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并订单过期校准,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库内物品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距离,库内不得存放有碍卫生的物品;同一库内不得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的食品。

八、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

1、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厂区,车间和化验室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燃油、润滑油和化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得

到有效控制,避免对食品、食品接触表面和食品包装物料造成污染。

人员操作技能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使职工了解质量安全卫生质量控制方面的知识,确保生产过程中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雇用人员 3、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司当年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3.2 办公室负责员工的健康证的换证。 3.3 车间负责员工的卫生检查 4、程序 4.1 培训

4.1.1 办公室负责付公司员工进行与产品质量责任和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的知识培训、相关食品生产知识的培训。

4.1.2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通过卫生意识的培训。 1)从事质量检验人员的检验技能培训。

2)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安全卫生方面的培训。

3)新进人员上岗前,对其进行质量安全卫生质量和操作规程等知识培训。 4)工人进入新岗位前进行新岗位操作规程、质量要求等知识培训。 4.1.3 关键工序操作人员的培训 1)关键工序操作规程

2)监控所需使用仪器和使用技能; 3)责任的重要性; 4)如何规范填写相应表格;

4.1.4 当质量管理、生产工艺调整和面临新技术时,办公室重新安排培训工作,并保持教育培训的适当记录。

4.1.5每周一次定期召开质量会议,碰到重大事件,立即召开质量会议。

相关记录

1、健康检查、卫生培训记录表 2、容器、工具、清洗消毒记录表 3、紫外灯消毒记录表 4、消毒剂配置记录表 5、会议培训记录

一、目的:

为验证企业的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必须对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或化验,并实施监控。 二、使用范围:

使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所覆盖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以及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检验。 三、职责

3.1质检部质检员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过程、成品实施检验、化验和定期送检。

3.2检验员负责生产过程、成品的检验,做到不合格不流入下道工序。 四、工作程序: 4.1原辅料进货检验

4.1.1所有原材料辅材料、包装材料进公司后应由仓库保管员向质检员报验。 4.1.2质检部质检员接到报验后,按有管检验规程归进厂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检测验收,每批材料除应做好感官检验外,对内包装材料还应进行抽查,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填写“原辅料检测合格/不合格通知单”与供方的合格检测报告同时保存以备追溯。

4.1.3原辅材料仓库保管员对该批材料得数量(重量)和外包装进行验收后,凭生产部的合格通知单接受该批产品。

4.1.4若检验不合格的则应由检验员书面通知仓库作好标识存放。由总经理与供方交涉退货或调换。

4.1.5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应挂上不合格标识存放在不合格区域、盛器中。

4.2过程检验、生产环节检验

4.2.1各工序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对所备原辅材料进行自检和个人卫生的自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操作,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应报车间有关领导处理。

4.2.2操作人员在配方过程中应作好记录,质检人员按要求进行抽查,确定符合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

4.3成品检验

4.3.1车间在每批产品全部作业过程完成后,应及时由检验员实施产品出厂检验。

4.3.2检验员对产品进行检验时,应按检验规程或产品标准对该批产品进行检验。

a 、成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才能出厂销售,即生产一批、检验一批,合格一批,放行一批。

b 、成品出厂必检项目

1、豆皮出厂必检项目:感官、净含量、水分、尿酶活性 4、检验结果判定依据:SB/T 10453

c 、检验人员必须及时认真多好原始记录及填写好检验报告。确保不合格品不出厂。检验人员作好检验记录并确认。台账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有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有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有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3.3经授权的最终产品检验员签发的合格印章是成品验收入库的依据,仓库存放的成品都是合格品。

五、委托检验

打“☆”号的项目检验,定期委托送检,每年二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六、人员管理

a )检验员必须持证上岗,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按产品检验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操作正确,严守规程。准确无误。

b )实验记录要真实、齐全、清楚、不涂改,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 c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及时整理,按年归档,保存。

d )检验室内不许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用品,做好室内清洁工作。 e )独立行使质量把关权利,有一票质量否决权。 七、仪器管理

1、因检测需要添置新仪器时,必须填写设备申请单。

2、设立检验设备台账,做好每年1次的计量设备、仪器的检定工作,并有明确标识,超周期必须停用,维修必须记录,再检定后使用。

3、根据仪器的精度要求,放置固定位置,做好防震、防潮、防晒、防霉工作。

4、仪器使用必须按说明书和指导书操作,不得人为损坏。 八、安全管理

1、实验室内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2、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 3、室内禁止吸烟,使用电、水、气时应按有关使用规则操作,保证安全; 4、突然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5、下班时要有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等,切实关好不得疏忽大意,以免造成事故。 九、相关记录表:

1、感官、净含量检验原始记录 2、水分、脲酶活性原始记录 3、出厂检验报告单

一、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要求

4.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 )发生了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 )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制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3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4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标志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收件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院采用现场观察、简约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4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和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5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4.3.6帮助受检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4.3.7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3.8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9提交自查报告。 4.4纠正措施

4.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处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提供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检小组确认。

4.4.5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1生产科和质检科负责人应熟悉和掌握产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及食品安全知识,负有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的责任。

1.2质检员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掌握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检验资格有技术能力。

1.3生产操作特别是产品质量关键点的操作人员能掌握和熟练产品生产技术和质量要求。

1.4每天上班前(上午、中午)由车间卫生院配制消毒液,洗手消毒液浓度为75%。生产操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双手必须按洗手消毒程序进行洗手消毒。工作帽要讲头发完全罩住,放置头发等夹杂物落入产品中。

1.5生产操作人员工作已必须保持整洁,每天下班必须将工作服放入更衣室,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

1.6操作人员进入车间时不戴首饰、珠宝、手表、手机和BP 机、不得将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

1.7车间操作人员要勤理发、洗澡、不得留指甲、涂抹指甲油等。

1.8车间操作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如中途需离开车间,再次进入车间时必须按洗手程序进行消毒,工作中吐痰,擦鼻涕或油其他可能污染手部的行为后应立即清洗消毒。

1.9操作人员的个人衣物及物品应放置更衣室,不得带入车间内,也不得穿戴工作服到车间外的地方。

1.10员工的健康要求

a)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岗位。

b) 凡患有严重感冒(如发热、经常掉泪、流鼻涕、严重咳嗽者)及手部外伤者,应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1.11员工的健康检查制度及处理措施

a) 对新进员工必须先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并取得《体检合格证》及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否则一律不得聘用。

b) 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体检,经检查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疾病者应立即调离生产岗位,根据病情轻重,可安置到非食品加工区或回家休息到治愈。

c) 车间兼职卫生员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健康状况的巡查,如果发现患病有碍食品卫生或手部外伤,可能会污染食品,应调离包装岗位。

d) 进入食品加工区域等参观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帽、换套鞋、并由陪同人员陪同进入生产加工区域。

二、记录

《职工体检台账》 《紫外灯杀菌记录》 《车间卫生检查记录》 《消毒液配置记录》

1、目的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本企业产品在客户中的形象,确保生产过程中和产品出厂交货后,对可能发生食品安全危害及时通知找回以消除不合格品的客户中不良影响,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8号“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生产过程和出厂交货后,消费者、客户、抽查结果反映食品有关安全问题及相关媒体涉及本公司同类食品在潜在危害报道等,对产品进行自行召回和责令召回。 3、职责

3.1质检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食品的召回的生产部门配合。 3.2供销部负责营销过程中出现问题食品通知和召回。

3.3食品发生召回时,各职能部门积极响应并配合做好召回和各项工作。 4、工作程序 4.1生产过程 4.1.1通知和召回流程

图1生产过程通知召回流程

4.2在下列情况发生后,生产部门应立即将该批食品列为召回产品。 4.2.1生产结束后发现设备中确实零件。 4.2.3原料供应商通知,原料质量缺陷。 4.3产品交付之后通知和召回流程。

图2 食品交付之后的召回流程

4.4 在下列情况发生后,质检部门立即对该批食品列为召回产品 4.1.1 消费者、客户投诉使用后发现不良反应的。 4.1.2 客户未向本企业投诉,但经媒体披露。

4.4.3相关社会监督机构抽检卫生指标不合格的。 4.4.4在生产过程自行发现或检验结果表明为不合格的。 4.5应急调查

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应当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发生上述事件后,由总经理现成质检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如下: 4.5.1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4.5.2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4.5.3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4.5.4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4.6应急评估

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4.6.1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4.6.2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 4.6.3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

4.7实施召回报告要求

4.7.1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进行无害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4.7.2实施召回,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通过所在地的区质监部门向省级质检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4.7.3提交的食品召回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召回的预期效果;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4.7.4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所在的区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检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4.8召回实施要求(见附表) 5.1召回食品的处理

5.1.1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5.1.2对国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对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附表 产品召回实施要求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1 目的:

针对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和紧急情况,作出响应防止和解决可能伴随的食品安全影响。 2 范围

适应于本公司的产品、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停水、停电、火灾、泄露事故等紧急情况。

2.1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方法及处置措施,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划分事故处置等级。

2.2不同等级处置组织体系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权限。 2.3处置程序要求和报告的方式方法。 2.4明确应急保障措施。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质检部负责组织建立并保持《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以确定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作出响应,进行处理,并减少可能伴随的对食品安全影响,每季度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4 控制程序:

4.1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加工、包装、入冷库等整个过程可能发生能源故障、直接环境的突然污染、原辅料突然污染或断供、操作过程中发生员工患传染病污染或出现新的危害

4.2水和电视公司的能源保障。当发生突发事件停止供应时,造成公司生产时间、状态难控制,造成产品污染等安全问题时,车间应针对以下情况采取应急准备和响应。

4.2.1突然停水时应急措施:

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停水时,涉及用水的岗位操作人员应停止操作,及时将原料从设备中取出,放入清洁的容器中,防止因断水原因长时间搁置而发生微生物大量滋生。

4.2.2突然停电时应急措施:

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停电时,应向设备管理员通知检修,确认非内部线路问题时,设备管理员通知生产部做好应急准备。生产部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关闭设备电源,并正在加工的产品用干净的塑料布覆盖好,以防产品受到污染。同时将加工的产品、冷库内的产品及时进行检查,必要时做好产品的转移工作,恢复电源后,由质检部对其进行检查,检测合格后才能继续加工和出厂。 4.3生产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时应急措施:

4.3.1生产设备运行时有异常情况时,如声音、运行轨迹或接触异物等现象,生产操作人员应立即关闭设备,停止操作,通知设备检修员进行检修,同时将产品隔离到安全卫生的容器内,做好标识。

4.3.2设备管理员会同操作人员迅速查明原因,待设备恢复正产后继续操作。 4.3.3质检部对隔离物料继续逐项检验,检测合格的物料继续投入使用,对因设备故障受到污染而造成的不合格及时予以剔除处理,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操作。

4.4发生员工患传染病导致产品受到污染时应急措施:

对于公司操作人员得了急性传染病,则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 1)首先度其人员实行隔离观察处理。如属一般员工(非生产人员)则在全车间范围内立即进行消毒(每天早晚一次):

2)如属包装工序的操作人员(特别是手工接触产品的操作人员),立即追随其参与加工的产品,对未出厂的产品因封存检查,以确定是否受到传染,并报总经理。对已出厂的产品,则实行《召回措施》,然后封存检查,以确定受污染程度,并由总经理组织食品安全小组作出相应处理。

4.5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有质量问题,有可能存在对产品安全危害时; 4.5.1采购员接到供方通知,应马上通知仓库封存该批原辅料、包装隔离并做好标识、等待评估;

4.5.2采购员通知生产部门马上停止产品的加工,对包装好的产品进行隔离,并做好表示,等待评估;

4.5.3生产部通知成品仓库,停止发运封存该批产品,并做好表示,等待评估; 4.5.4证发运的应启动召回程序;

4.5.5质检部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对供应商重新进行评估,必要时,可重新选择供应商;

4.6半成品、成品出现不符合现象,有可能存在对产品安全危害时;

4.6.1在半成品检查时发现不符合时,立即停止这道工序,隔离不合格品并做好标识,等待评估;

4.6.2成品检测后发现不合格,立即隔离并做好标识,报总经理,做销毁处理,不得出厂销售。

4.7质检部会同审查对以上突发,影响食品安全潜在事故中有关产品进行评估后作出相应的纠正和纠偏措施。 5相关记录

《纠正/纠偏措施处理单》 《事故紧

一 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 职责

3.1 本程序由品管科科管管理

3.2 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4 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四 评审、记录

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 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 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4.3.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4.3.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4.3.6已经外销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

4.3.7对于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情况不好或有差错等工作不合格,对此类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五 纠正和预防措施

质量负责部门根据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严重程度,确定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

5.1纠正措施,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5.2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品并重复发生。

5.3走访或与顾客座谈,结果对产品质量不满意,并有具体事例比较严重时。

5.4收到反馈的质量不合格的记录。

5.5顾客的投诉或顾客对同类问题连续提出抱怨。

5.6供方的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5.7内审和外审发现的不符合项;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5.8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

5.9质量负责部门负责对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5.10责任部门负责人对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原因和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 5.11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提出的纠正措施进行评价并确定所采取的措施。

5.12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评价后的纠正措施。

5.13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实施的纠正措施效果进行验证。

5.14经理负责将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提交管理部门进行评审。

5.15质量负责部门保持记录。

六 其它

6.1 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上述程序。

6.2 若客户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时,必须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形成书面接受文件,需要时右供销科向客户说明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标识和记录。

七 相关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管理制度目录

1、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2、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3、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4、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8、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质量标准或卫生规定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物资采购及供方提供的服务的控制,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控制。 三、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根据企业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组织定期评价,建立供方档案,负责制定《采购清单》,实施采购。

3.2质检部负责提供采购物资的技术标准,质检员负责对采购物资实施进货检验。 3.3总经理批准《供方评定表》、《合格供方名录》、《采购清单》。 3.4生产部(车间)、仓库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3.5办公室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采购人员应有简易识别原材料的质量和卫生的能力。 四、采购程序 4.1采购物资的分类

质检部负责提供采购物资技术标准,根据其对产品实施过程及输出的影响,将采购物资分二大类:

a 、总要物资(原辅料、包材);

b 、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视频安全卫生,可导致顾客严重投诉的物资,即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 4.2对供方的评价

4.2.1总经理根据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和生产需要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进行比较、选择供方并组织生产部有关人员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供方,根据评定结果负责建立并保存供方的质量记录,编制《合格供方名录》,根据物资重要程度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

4.2.2对有多年业务记录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以

a 、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标准、食品市场准入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或HACCP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b 、供方其他顾客满意程度的调查材料;

c 、供方提供物资的质量、价格及交货能力等情况,并填写《供方评定表》,必要时对供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4.2.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外,必要时还需经样品试用,合格后方能批量供货: a 、新的供应方根据要求提供少量样品;

b 、质检部质检员对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反馈给办公室; c 、样品如不合格可在送样,但最多不超过二次;

d 、样品检验试用合格后,总经理通知供方小批量供货,并由质检部质检员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反馈给总经理及原料仓库;

e 、小批量进货检验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有其供货资格,样品检验、小批量试用均合格的供方,经总经理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4.2.4 对于一般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各种书面证明材料,各相关部门提出评价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4.2.5 供方提供的物资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总经理向供应方发出整改通知,如二次发出通知单, 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可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并不予供货。 4.2.6 总经理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业绩评定表》 4.3 采购 4.3.1 采购计划

总经理根据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实施采购,有关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填写《采购清单》,由总经理实施采购。 4.3.2 采购的实施

重要物资的采购由总经理根据《材料请购单》在《合格供方名录》中进行采购;

b 、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物资时,除明确产品规格、数量、产品标准、验收、供货期等外,还应由供方提供许可证及产品标准,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由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c 、采购前应核实提供给供方的技术标准是否有效,按采购要求实施采购。 4.4采购信息 4.4.1采购文件

采购物资应包括如下信息:

a 、本企业原辅材料产品标准,并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特性、验收要求等;

b 、其他要求如:价格、交付、包装、运输要求等。 4.4.2本企业的采购文件有:《采购清单》,由总经理保管,采购文件发放前应由相关部门对其要求是否适宜进行审批。 五、采购物资的验证

5.1对采购物资可以有如下的验证方法:

a 、重要物资由质检部质检员实施进行检验,如:供方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明,保质期等,并按原辅材料进货检验规范实施验证;

b 、各类物资由仓库检验员进行验货,检验包装质量,如外包装有否污染破损,上述的验证应做好各种记录,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有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有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质期限不得少于2年。 5.2验证活动可包括检验、测量、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5.3食品标签标识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的记录,对各类物资规定了相应的检验规范和不同的检验方式,经检验证明不合格的进货物资,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六、相关记录表 1、合格供应商目录 2、合格供应商评定 3、采购计划表 4、采购清单

一、食品从业人员要求

1、与食品生产解除的人员经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生产、质量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临时健康检查:凡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必须调离食品生产岗位;

3、生产、质量管理人员保持个人清洁,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工作时不得戴首饰、手表,不得化妆;进入车间时洗手、消毒并穿着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帽、鞋应定期消毒。 二、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

1、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配备足够的数量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卫生质量管理工作。 三、环境卫生的要求

食品生产场所不得建在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厂内区域周围及厂内区域应定期根据情况,进行防虫灭害。防止受其危害污染。厂内通道经常保持卫生清洁;清楚死角、暗角,保持厕所清洁,无异味下水道畅通。

废弃物必须统一堆放,每天清除。 厂区内不得饲养动物家禽。 四、车间及设施卫生的要求

1、车间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布局合理,排水畅通;车间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耐腐蚀的无毒材料修建,平坦、无积水并保持清洁;车间出口及与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处应当安装防鼠、防绳、防虫等设施;

2、车间内墙壁、屋顶或者天花板使用无毒、浅色、防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墙角、地角、顶角具有弧度;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报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3、车间窗户有内窗台的,车间门窗用浅色、平滑、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的坚固材料制作,结构严密;

4、车间内位于食品生产线上方的照明设施装有防护罩,工作场所以及检验台的照亮度符合生产、检验的要求,光线以下改变被加工物的本色为宜;

5、有温度要求的工序和场所安装温度显示装置,车间温度按照产品工艺要求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保持良好通风;

6、车间供电、供水满足生产需要;

7、在适当的地点设足够数量的洗手、清洗消毒。烘干手的设备或者用品,洗手水龙头为非手动开关;

8、根据产品加工需要,车间入口处设有消毒设施;

9、设有与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卫生间、其设施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布局不得对车间造成潜在的勿扰风险;

10、车间内的设备、设施和工器具,应用无毒、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其构造易于清洗消毒。

五、原料、辅料的卫生要求

1、生产用原料、辅料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规定要求,避免来自空气、土壤、水、饲料、肥料中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

2、生产用原料、辅料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经进厂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辅料不得用于食品生产; 4、加工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六、生产、加工的卫生要求

1、生产设施布局合理,并保持清洁和完好;

2、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盛放食品的容

器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3、班前班后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专人负责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4、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将原料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工器具的清洗消毒、成品内包装、成品外包装、成品检验和成品贮存等不同清洁卫生要求的区域分开设置

5、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跌落地面的产品和废弃物,在固定地点用有明显标志的专用容器分别收集盛放,并在检验人员监督下及时处理,其容器和运输工具及时消毒;

6、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 七、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要求

1、用于包装食品的物料符合卫生标准并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不易褪色;

2、包装物料间干燥通风,内、外包装物料分别存放,不得有污染; 3、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并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4、包装间和冷藏库等仓库的温度、湿度符合产品工艺要求,并配备温度显示装置,必要时配备湿度计,冷藏库要配备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并订单过期校准,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库内物品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距离,库内不得存放有碍卫生的物品;同一库内不得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的食品。

八、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

1、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厂区,车间和化验室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燃油、润滑油和化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得

到有效控制,避免对食品、食品接触表面和食品包装物料造成污染。

人员操作技能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使职工了解质量安全卫生质量控制方面的知识,确保生产过程中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雇用人员 3、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司当年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3.2 办公室负责员工的健康证的换证。 3.3 车间负责员工的卫生检查 4、程序 4.1 培训

4.1.1 办公室负责付公司员工进行与产品质量责任和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的知识培训、相关食品生产知识的培训。

4.1.2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通过卫生意识的培训。 1)从事质量检验人员的检验技能培训。

2)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安全卫生方面的培训。

3)新进人员上岗前,对其进行质量安全卫生质量和操作规程等知识培训。 4)工人进入新岗位前进行新岗位操作规程、质量要求等知识培训。 4.1.3 关键工序操作人员的培训 1)关键工序操作规程

2)监控所需使用仪器和使用技能; 3)责任的重要性; 4)如何规范填写相应表格;

4.1.4 当质量管理、生产工艺调整和面临新技术时,办公室重新安排培训工作,并保持教育培训的适当记录。

4.1.5每周一次定期召开质量会议,碰到重大事件,立即召开质量会议。

相关记录

1、健康检查、卫生培训记录表 2、容器、工具、清洗消毒记录表 3、紫外灯消毒记录表 4、消毒剂配置记录表 5、会议培训记录

一、目的:

为验证企业的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必须对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或化验,并实施监控。 二、使用范围:

使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所覆盖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以及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检验。 三、职责

3.1质检部质检员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过程、成品实施检验、化验和定期送检。

3.2检验员负责生产过程、成品的检验,做到不合格不流入下道工序。 四、工作程序: 4.1原辅料进货检验

4.1.1所有原材料辅材料、包装材料进公司后应由仓库保管员向质检员报验。 4.1.2质检部质检员接到报验后,按有管检验规程归进厂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检测验收,每批材料除应做好感官检验外,对内包装材料还应进行抽查,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填写“原辅料检测合格/不合格通知单”与供方的合格检测报告同时保存以备追溯。

4.1.3原辅材料仓库保管员对该批材料得数量(重量)和外包装进行验收后,凭生产部的合格通知单接受该批产品。

4.1.4若检验不合格的则应由检验员书面通知仓库作好标识存放。由总经理与供方交涉退货或调换。

4.1.5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应挂上不合格标识存放在不合格区域、盛器中。

4.2过程检验、生产环节检验

4.2.1各工序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对所备原辅材料进行自检和个人卫生的自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操作,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应报车间有关领导处理。

4.2.2操作人员在配方过程中应作好记录,质检人员按要求进行抽查,确定符合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

4.3成品检验

4.3.1车间在每批产品全部作业过程完成后,应及时由检验员实施产品出厂检验。

4.3.2检验员对产品进行检验时,应按检验规程或产品标准对该批产品进行检验。

a 、成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才能出厂销售,即生产一批、检验一批,合格一批,放行一批。

b 、成品出厂必检项目

1、豆皮出厂必检项目:感官、净含量、水分、尿酶活性 4、检验结果判定依据:SB/T 10453

c 、检验人员必须及时认真多好原始记录及填写好检验报告。确保不合格品不出厂。检验人员作好检验记录并确认。台账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有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有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有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3.3经授权的最终产品检验员签发的合格印章是成品验收入库的依据,仓库存放的成品都是合格品。

五、委托检验

打“☆”号的项目检验,定期委托送检,每年二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六、人员管理

a )检验员必须持证上岗,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按产品检验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操作正确,严守规程。准确无误。

b )实验记录要真实、齐全、清楚、不涂改,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 c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及时整理,按年归档,保存。

d )检验室内不许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用品,做好室内清洁工作。 e )独立行使质量把关权利,有一票质量否决权。 七、仪器管理

1、因检测需要添置新仪器时,必须填写设备申请单。

2、设立检验设备台账,做好每年1次的计量设备、仪器的检定工作,并有明确标识,超周期必须停用,维修必须记录,再检定后使用。

3、根据仪器的精度要求,放置固定位置,做好防震、防潮、防晒、防霉工作。

4、仪器使用必须按说明书和指导书操作,不得人为损坏。 八、安全管理

1、实验室内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2、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 3、室内禁止吸烟,使用电、水、气时应按有关使用规则操作,保证安全; 4、突然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5、下班时要有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等,切实关好不得疏忽大意,以免造成事故。 九、相关记录表:

1、感官、净含量检验原始记录 2、水分、脲酶活性原始记录 3、出厂检验报告单

一、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要求

4.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 )发生了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 )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制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3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4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标志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收件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院采用现场观察、简约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4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和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5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4.3.6帮助受检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4.3.7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3.8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9提交自查报告。 4.4纠正措施

4.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处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提供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检小组确认。

4.4.5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1生产科和质检科负责人应熟悉和掌握产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及食品安全知识,负有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的责任。

1.2质检员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掌握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检验资格有技术能力。

1.3生产操作特别是产品质量关键点的操作人员能掌握和熟练产品生产技术和质量要求。

1.4每天上班前(上午、中午)由车间卫生院配制消毒液,洗手消毒液浓度为75%。生产操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双手必须按洗手消毒程序进行洗手消毒。工作帽要讲头发完全罩住,放置头发等夹杂物落入产品中。

1.5生产操作人员工作已必须保持整洁,每天下班必须将工作服放入更衣室,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

1.6操作人员进入车间时不戴首饰、珠宝、手表、手机和BP 机、不得将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

1.7车间操作人员要勤理发、洗澡、不得留指甲、涂抹指甲油等。

1.8车间操作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如中途需离开车间,再次进入车间时必须按洗手程序进行消毒,工作中吐痰,擦鼻涕或油其他可能污染手部的行为后应立即清洗消毒。

1.9操作人员的个人衣物及物品应放置更衣室,不得带入车间内,也不得穿戴工作服到车间外的地方。

1.10员工的健康要求

a)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岗位。

b) 凡患有严重感冒(如发热、经常掉泪、流鼻涕、严重咳嗽者)及手部外伤者,应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1.11员工的健康检查制度及处理措施

a) 对新进员工必须先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并取得《体检合格证》及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否则一律不得聘用。

b) 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体检,经检查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疾病者应立即调离生产岗位,根据病情轻重,可安置到非食品加工区或回家休息到治愈。

c) 车间兼职卫生员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健康状况的巡查,如果发现患病有碍食品卫生或手部外伤,可能会污染食品,应调离包装岗位。

d) 进入食品加工区域等参观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帽、换套鞋、并由陪同人员陪同进入生产加工区域。

二、记录

《职工体检台账》 《紫外灯杀菌记录》 《车间卫生检查记录》 《消毒液配置记录》

1、目的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本企业产品在客户中的形象,确保生产过程中和产品出厂交货后,对可能发生食品安全危害及时通知找回以消除不合格品的客户中不良影响,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8号“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生产过程和出厂交货后,消费者、客户、抽查结果反映食品有关安全问题及相关媒体涉及本公司同类食品在潜在危害报道等,对产品进行自行召回和责令召回。 3、职责

3.1质检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食品的召回的生产部门配合。 3.2供销部负责营销过程中出现问题食品通知和召回。

3.3食品发生召回时,各职能部门积极响应并配合做好召回和各项工作。 4、工作程序 4.1生产过程 4.1.1通知和召回流程

图1生产过程通知召回流程

4.2在下列情况发生后,生产部门应立即将该批食品列为召回产品。 4.2.1生产结束后发现设备中确实零件。 4.2.3原料供应商通知,原料质量缺陷。 4.3产品交付之后通知和召回流程。

图2 食品交付之后的召回流程

4.4 在下列情况发生后,质检部门立即对该批食品列为召回产品 4.1.1 消费者、客户投诉使用后发现不良反应的。 4.1.2 客户未向本企业投诉,但经媒体披露。

4.4.3相关社会监督机构抽检卫生指标不合格的。 4.4.4在生产过程自行发现或检验结果表明为不合格的。 4.5应急调查

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应当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发生上述事件后,由总经理现成质检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如下: 4.5.1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4.5.2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4.5.3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4.5.4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4.6应急评估

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4.6.1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4.6.2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 4.6.3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

4.7实施召回报告要求

4.7.1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进行无害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4.7.2实施召回,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通过所在地的区质监部门向省级质检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4.7.3提交的食品召回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召回的预期效果;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4.7.4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所在的区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检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4.8召回实施要求(见附表) 5.1召回食品的处理

5.1.1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5.1.2对国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对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附表 产品召回实施要求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1 目的:

针对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和紧急情况,作出响应防止和解决可能伴随的食品安全影响。 2 范围

适应于本公司的产品、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停水、停电、火灾、泄露事故等紧急情况。

2.1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方法及处置措施,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划分事故处置等级。

2.2不同等级处置组织体系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权限。 2.3处置程序要求和报告的方式方法。 2.4明确应急保障措施。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质检部负责组织建立并保持《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以确定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作出响应,进行处理,并减少可能伴随的对食品安全影响,每季度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4 控制程序:

4.1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加工、包装、入冷库等整个过程可能发生能源故障、直接环境的突然污染、原辅料突然污染或断供、操作过程中发生员工患传染病污染或出现新的危害

4.2水和电视公司的能源保障。当发生突发事件停止供应时,造成公司生产时间、状态难控制,造成产品污染等安全问题时,车间应针对以下情况采取应急准备和响应。

4.2.1突然停水时应急措施:

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停水时,涉及用水的岗位操作人员应停止操作,及时将原料从设备中取出,放入清洁的容器中,防止因断水原因长时间搁置而发生微生物大量滋生。

4.2.2突然停电时应急措施:

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停电时,应向设备管理员通知检修,确认非内部线路问题时,设备管理员通知生产部做好应急准备。生产部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关闭设备电源,并正在加工的产品用干净的塑料布覆盖好,以防产品受到污染。同时将加工的产品、冷库内的产品及时进行检查,必要时做好产品的转移工作,恢复电源后,由质检部对其进行检查,检测合格后才能继续加工和出厂。 4.3生产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时应急措施:

4.3.1生产设备运行时有异常情况时,如声音、运行轨迹或接触异物等现象,生产操作人员应立即关闭设备,停止操作,通知设备检修员进行检修,同时将产品隔离到安全卫生的容器内,做好标识。

4.3.2设备管理员会同操作人员迅速查明原因,待设备恢复正产后继续操作。 4.3.3质检部对隔离物料继续逐项检验,检测合格的物料继续投入使用,对因设备故障受到污染而造成的不合格及时予以剔除处理,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操作。

4.4发生员工患传染病导致产品受到污染时应急措施:

对于公司操作人员得了急性传染病,则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 1)首先度其人员实行隔离观察处理。如属一般员工(非生产人员)则在全车间范围内立即进行消毒(每天早晚一次):

2)如属包装工序的操作人员(特别是手工接触产品的操作人员),立即追随其参与加工的产品,对未出厂的产品因封存检查,以确定是否受到传染,并报总经理。对已出厂的产品,则实行《召回措施》,然后封存检查,以确定受污染程度,并由总经理组织食品安全小组作出相应处理。

4.5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有质量问题,有可能存在对产品安全危害时; 4.5.1采购员接到供方通知,应马上通知仓库封存该批原辅料、包装隔离并做好标识、等待评估;

4.5.2采购员通知生产部门马上停止产品的加工,对包装好的产品进行隔离,并做好表示,等待评估;

4.5.3生产部通知成品仓库,停止发运封存该批产品,并做好表示,等待评估; 4.5.4证发运的应启动召回程序;

4.5.5质检部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对供应商重新进行评估,必要时,可重新选择供应商;

4.6半成品、成品出现不符合现象,有可能存在对产品安全危害时;

4.6.1在半成品检查时发现不符合时,立即停止这道工序,隔离不合格品并做好标识,等待评估;

4.6.2成品检测后发现不合格,立即隔离并做好标识,报总经理,做销毁处理,不得出厂销售。

4.7质检部会同审查对以上突发,影响食品安全潜在事故中有关产品进行评估后作出相应的纠正和纠偏措施。 5相关记录

《纠正/纠偏措施处理单》 《事故紧

一 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 职责

3.1 本程序由品管科科管管理

3.2 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4 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四 评审、记录

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 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 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4.3.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4.3.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4.3.6已经外销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

4.3.7对于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情况不好或有差错等工作不合格,对此类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五 纠正和预防措施

质量负责部门根据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严重程度,确定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

5.1纠正措施,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5.2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品并重复发生。

5.3走访或与顾客座谈,结果对产品质量不满意,并有具体事例比较严重时。

5.4收到反馈的质量不合格的记录。

5.5顾客的投诉或顾客对同类问题连续提出抱怨。

5.6供方的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5.7内审和外审发现的不符合项;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5.8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

5.9质量负责部门负责对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5.10责任部门负责人对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原因和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 5.11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提出的纠正措施进行评价并确定所采取的措施。

5.12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评价后的纠正措施。

5.13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实施的纠正措施效果进行验证。

5.14经理负责将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提交管理部门进行评审。

5.15质量负责部门保持记录。

六 其它

6.1 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上述程序。

6.2 若客户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时,必须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形成书面接受文件,需要时右供销科向客户说明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标识和记录。

七 相关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相关文章

    域数林的概念

    从武侠门派的角度去解释域.域树.林的含义(上) 一直以来都想写一些关于活动目录技术的文章,但是一直没有一个好的切入点.有一天在在51CTO 的博客专题中乱转,发现了宋杨的一篇老博文<省钱之道--图解域域树域林根域的含义>看了以后 ...

    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申请相关要求

    次资料总共需要3份.(电动车协会一份.市质监局一份.企业自己留存一份) 下面附相关法规及申报资料模板: 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保障人身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正确引导消费,根据& ...

    Linux系统下各个目录的作用和功能

    /bin:是binary 的缩写, 这个目录是对Unix 系统习惯的沿袭, 存放着使用者最经常使用的命令.如:ls,cp,cat等. /boot:这里存放的是启动Linux 时使用的一些核心文档. /dev:是device 的缩写. 这个目 ...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节能减排,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采购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 ...

    (目录)养老护理行业投资机会深度研究报告(目录)

    (目录)信息 多用户.行业(目录) (目录) 类型 (目录) 编号 (目录) 价格 网上阅读 69597 ←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电子:¥7200 元 纸介:¥7200 全版:¥7500 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http:/www.cn-big ...

    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用药,合理控制药品费用,规范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制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用 ...

    恒智天成资料软件生成资料管理目录

    恒智天成资料软件生成资料管理目录操作讲解 北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4.2.9条规定:类别及属性相同的施工资料,数量较多时宜建立资料管理目录.管理目录分为"通用管理目录"和"专项管理目录&quo ...

    三大领域有望增补2016年中药基药目录

    [中国制药网 市场分析]春节后开工第一天,总理在其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进一步促进中医药发展措施,要求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增加中成药品种数量.业内预测,妇儿用药.慢性病用药.重大疾病用药有望增补2016年中药基本药物目录. 国家基 ...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 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目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规范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管理,制定本办 ...

    资料盒目录

    档案盒内容细条目 (供各科参考)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三甲办 兰心强[1**********] 1.<科室简介> 1)科室简介 2)科室运行构架 3)科室医护人员基本情况 4)科室基本人员的流动情况记录 5)科室专家简介及专家门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