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论纯经济损失
作者:苏之彦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30期
摘 要 纯经济损失作为债的一种发生原因,长期以来因为种种原因不被学界所重视。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其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这对于完善债法体系,更好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 纯经济损失 类型化 立法规制
作者简介:苏之彦,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093-02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完善,人们对于公平正义的呼唤成为时代的潮流。这种背景下,纯经济损失问题应该得到其应有的关注。而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总体而言不是很深入,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个问题也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规制。
一、纯经济损失概述
(一)纯粹经济损失的概念
关于纯粹经济损失,虽然在不同的国家规定不同,但大都是放在侵权法体系中去讨论,因此仍然可以总结出两个主要的流派:一种认为纯粹经济损失是指那些不依赖于物的损坏或者身体及健康损害而发生的损失;另一种认为,纯粹经济损失是指非作为权利或受到保护的利益侵害结果而存在的损失,第一个观点是以纯粹经济损失的事实特征定义的,第二个观点则是以纯粹经济损失的法律特征定义的,显然后一种观点把纯粹经济损失和权利损害联系了起来;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认为:“所谓纯粹经济上损失,系指被害人直接遭受财产上不利益,而非因人身或者物被侵害而发生。”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纯粹经济损失可以被理解为:不因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者绝对权利的受损而发生的纯粹金钱上的不利益。
(二)纯粹经济损失的特性
第一,纯粹经济损失属于直接损失,而不是间接损失,并不是基于人的身体或财产损害而遭受的损失,即并非现实的损失。通常情况下,损害赔偿一般只能侵权行为的直接受害人主张,不过在有些侵权案件中,不但直接受害人受到财产或人身方面的损害,而且第三人如直接受害人的近亲属也遭受类似的损害,如加害行为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受害人的被扶养人可能损失扶养。对类似于这样的案件,我们就应该考虑到间接受害人的利益损失,如果不给予间接受害人某种救济,那对间接受害人来说则是不公平的。因此,通过纯粹经济损失的概念,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对间接受害人的利益进行类型化处理,从而在有限的范围内实现对其利益的保护。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论纯经济损失
作者:苏之彦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30期
摘 要 纯经济损失作为债的一种发生原因,长期以来因为种种原因不被学界所重视。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其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这对于完善债法体系,更好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 纯经济损失 类型化 立法规制
作者简介:苏之彦,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093-02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完善,人们对于公平正义的呼唤成为时代的潮流。这种背景下,纯经济损失问题应该得到其应有的关注。而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总体而言不是很深入,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个问题也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规制。
一、纯经济损失概述
(一)纯粹经济损失的概念
关于纯粹经济损失,虽然在不同的国家规定不同,但大都是放在侵权法体系中去讨论,因此仍然可以总结出两个主要的流派:一种认为纯粹经济损失是指那些不依赖于物的损坏或者身体及健康损害而发生的损失;另一种认为,纯粹经济损失是指非作为权利或受到保护的利益侵害结果而存在的损失,第一个观点是以纯粹经济损失的事实特征定义的,第二个观点则是以纯粹经济损失的法律特征定义的,显然后一种观点把纯粹经济损失和权利损害联系了起来;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认为:“所谓纯粹经济上损失,系指被害人直接遭受财产上不利益,而非因人身或者物被侵害而发生。”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纯粹经济损失可以被理解为:不因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者绝对权利的受损而发生的纯粹金钱上的不利益。
(二)纯粹经济损失的特性
第一,纯粹经济损失属于直接损失,而不是间接损失,并不是基于人的身体或财产损害而遭受的损失,即并非现实的损失。通常情况下,损害赔偿一般只能侵权行为的直接受害人主张,不过在有些侵权案件中,不但直接受害人受到财产或人身方面的损害,而且第三人如直接受害人的近亲属也遭受类似的损害,如加害行为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受害人的被扶养人可能损失扶养。对类似于这样的案件,我们就应该考虑到间接受害人的利益损失,如果不给予间接受害人某种救济,那对间接受害人来说则是不公平的。因此,通过纯粹经济损失的概念,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对间接受害人的利益进行类型化处理,从而在有限的范围内实现对其利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