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_912-2014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 2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 4

3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 7

4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 9

5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 15

6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 18

7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 21

8安全会议制度 ..................................................................................................................................... 23

9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 26

10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 28

附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31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分类 .................................................................................................................... 31

2.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31

3.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33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场所、车辆、设施、设备等。

2.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公司各部门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监督检查的执行者,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职责对全公司作业场所、职工按章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安全任职资格、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3.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时间:

3.1检查的内容:

3.1.1查制度,即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

3.1.2查设备,即检查车辆、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3.1.3查安全知识,即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1.4查纪律,即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5查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3.1.6查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3.1.7查资料,即安全检查相关台账的保存情况;

3.1.8其他事项。

3.2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3.2.1检查方法包括常规检查、安全检查表法和仪器检查等;

3.2.2检查按时间和组织方式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

4隐患的处理程序:

4.1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可以处理的应当立即处理;

4.2检查人员发现隐患不能当场处理的,应直接向主管安全的负责人报告,再由针对性地制定隐患处理方案;

4.3隐患处理程序包括:隐患的评估分级、整改方案制定、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的复验等。

5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

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内容应包括:安全检查日期、检查部位或场所、发现隐患的数量、类别及具体情况,相应整改措施和完成整改时间,检查现场照片,负责记录部门或人员的签名等。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及企业临时用工和实习生。

2.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公司安监部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执行者,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公司安监部在年初制定全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安排、培训效果评价等内容。

4.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内容和具体要求:

4.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包括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

4.2培训具体内容包括:

4.2.1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2.2安监部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4.2.3凡新入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监部、部门及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2.4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监部负责,公司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国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 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 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E 有关事故案例等。

4.2.5 部门级安全培训由部门管理人员负责,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E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 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

H 有关事故案例等。

4.2.6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部门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安全员或主管负责,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行车知识;

B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C 有关事故案例;

D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2.7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

参加复审。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4.2.8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4.2.9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部门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5.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

5.1培训时间和地点;

5.2授课人及培训内容;

5.3参加培训人员签名;

5.4考核时间、试卷、答案、成绩及阅卷人;

5.5违章违纪处理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相关人员。

3.实施主体及职责:

公司人员招聘、调离、辞退由公司管理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由安监部负责;资格证管理由公司管理部负责。

4.招聘内容及要求:

4.1应聘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应当分别提供相应证件(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2检查合格后需参加公司岗前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与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5.从业人员信息:

5.1姓名;

5.2性别;

5.3年龄;

5.4准驾车型;

5.5取得驾驶证时间;

5.6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编号(危险货物押运资格证编号);

5.7身份证号码;

5.8通讯方式;

5.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资格证管理程序:

必须将相关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到公司调度办公室进行备案,经公司核查后方可从事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工作。

7.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和安全活动记录:

7.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分为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具体培训内容、要求、记录按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执行;

7.2安全活动记录,公司各种安全活动要有活动安排、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

8.违法、违章、违纪情况:

公司要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情况记录,记录包括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内容、违章处理情况。

9.调离辞退的条件、标准及程序:

9.1辞退:依据《劳动法》、有权解除不合格聘用人员劳动关系。

9.2辞职:聘用人员有离职要求的,提前一周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

9.3合同终止:协议期满为合同终止,聘用关系消除。

10.管理档案或台账的记录:

10.1建立公司从业人员档案;

10.2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10.4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记录。

4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1. 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统筹安排,节约费用,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货运输车辆。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调度办公室为公司危货运输车辆管理部门,各车辆使用部门必须无条件执行。其主要职责是:

3.1.1负责车辆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

3.1.2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3.1.3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所属部门的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路检路查,以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

3.1.4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

3.1.5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做好驾驶员的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

4.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4.1车辆选配:车辆选配的原则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

维修方便”,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根据公司运输介质的特性选择专用车辆。新车购置后到公司办理车辆入户手续(保险、购置税、合同)办理行驶证和运输证更新,未办理完善前车辆不得从事营运。

4.2车辆报废管理:

4.2.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4.2.1.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4.2.1.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4.2.1.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 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2.1.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4.2.1.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4.2.1.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4.2.2报废程序:

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运管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5.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5.1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三角木、灭火器、防滑链、警示标志、危险品品标志灯、危险品标志、反光贴、GPS监控设备、道路运输安全卡、应急警示牌、应急措施牌等。

5.2安装要求:危险品标志喷涂在车辆两侧后后面;反光膜帖子车辆两侧后后面;GPS监控设备的安装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安装;危险品标志灯装在车辆驾驶室中部;其它安全设施随车携带。

6.车辆检查维护和审验评定:

6.1定期检查维护:

6.1.1车辆二级维护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车辆运行之日起,每三个月需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提前一月制作车辆二级维护月计划表报,并按计划安排驾驶员到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护,并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二级维护检测。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相关资料在二级维护到期15日内到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二级维护进行备案,备案完毕后二级维护卡原件随车携带,合格证复印件、报修检验单原件、维修过程检验单原件及检测报告单原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6.1.2车辆日常维护

6.1.2.1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勤保养、勤检查、勤调整,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驾驶员要每日进行检查。驾驶员

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个人无法排解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处理;超越自修能力的项目,由车辆管理人员联系修理厂修理。

6.1.2.2车辆在外出执行运输任务出现车辆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修复时,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人员报告,由车辆管理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厂维修。

6.2车辆审验评定

6.2.1车辆行驶证年审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提前一个月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备案。

6.2.2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及车辆技术档案在审验到期当月到市运管处对车辆进行年度技术等级审验。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7.车辆技术档案或台账记录:

7.1车辆档案分类

7.1.1在户车辆档案

7.1.2注销、过户车辆档案

7.2档案的归类、排列与编号

7.2.1车辆档案归类后,应把每份材料归入相应的类别中去。

7.2.2每类中的材料应按一定的顺序排列起来:即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从远到近,依次排列。

7.3车辆档案管理

7.3.1车辆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除档案管理人员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

7.3.2档案管理人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7.3.3所有车辆档案一律用档案袋保存,一辆车一份档案袋。

7.3.4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当天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7.3.5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两年内的二级维护资料原件、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人员档案内容: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

7.3.6档案管理人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7.4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销毁申请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由档

案管理人员执行销毁。审核、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案。

8.全体检查记录

8.1车辆行车日志

9.附则:本制度由郑州通程货运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归公司,制度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5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1.制定依据: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11)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车辆卫星监控系统管理。

3.实施主体及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队管理人员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4.1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两个;

4.2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导静电线两条,导静电线要拖地;

4.3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防滑链。

4.4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1个

4.5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防毒面具2个、安全帽2顶、劳保防护用品两套。

5.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

5.1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是自有停车场,在公司车队院内;

5.2停车场设有警示标志;

5.3停车场内配备消防池两个,灭火器6个。

6.日常安全运行管理:

6.1公司停车场为危险品专用停车场,其它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不准停放,进入需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6.2进入停车场车辆必须关闭阻火器,严格按照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关闭总电源后方可离开

6.3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现场,对外来车辆及人员要认真检查登记并做好记录。

6.4进入车场的车辆必须按照限速规定行驶,不得超速。

6.5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动用明火,携带火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6车辆出入停车场或在停车场内牵引时,必须有人负责指挥,长期在车场停放时,车辆必须拆除电源线,锁好车门。

6.7停车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保持完好,如遇紧急火险迅速拨打“119”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6.8禁止在停车场控车、放残留物料,严禁在车场内放油、放水和保养车辆,不准在停车场试刹车、乱扔垃圾,保持停车场卫生环境。

6.9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期巡查,对各重点部位每天进行巡查。并做好夜间值班巡查,重点检查车辆停放、阻火器、总电源是否关闭。

6.10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违章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罚。

6.11保证停车场消防设施、设备有效使用。

7.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

7.1建立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数量、配置时间;

7.2建立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数量、位置;

7.3建立停车场安全检查台账,记录每天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8.附则: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6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和驾驶员。

2.管理主体及职责分工:

公司负责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

监控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对车辆的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轨迹等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驾驶员职责:按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公司联系维修商。在行车过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GPS管理规定驾驶车辆。

3.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凡公司所属危险品运输车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安装使用的系统软件应符合交通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

3.2管理要求:

3.2.1配备专职监控人员3名,对营运车辆运行实施全过程监控。建立健全监控台账,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及时发现违章、超速等行为,并予以及时纠正。

3.2.2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驾驶人应正确使用、维护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

3.2.3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终端;收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遇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报告。

3.2.4司机不得关闭、毁损车载监控相关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3.2.5监控人员必须根据天气变化、突发道路安全隐患及时信息告知驾驶员,对重点路段、重点车辆进行重点监控。

4.监控内容和程序:

4.1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技术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4.2建立登记、记录。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对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人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4.3定期检查、抽查、监控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根据有关制度进行整改、处罚。

4.4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

5.信息发送:

5.1对于上级平台发送的交通事故通报,监控员要及时将信息发送给

事故线路上运行的公司车辆;

5.2对于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通过监控平台发送驾驶员;

5.3对于超速提示,监控人员及时发送预警,降低行驶速度。

6.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

6.1平台监控记录包括《GPS监控记录》、《GPS监控维修台账》、《GPS监控违章提醒记录》。

6.2违规处理:

6.2.1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

6.2.1.1监控时脱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6.2.1.2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

6.2.1.3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

6.2.2驾驶员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处罚:

6.2.2.1驾驶员超速处罚: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提示后仍然超速的,处以100元罚款。严重超速的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

6.2.2.2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

7.附则:本制度由郑州通程货运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公司,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7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制定依据: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2014),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3.应急预案管理:

3.1预案的编制:

3.1.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b结合本公司实际风险评估情况。

c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措施。

d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e综合应急预案与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措施衔接紧密。

3.1.2

a.本公司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b.本公司在风险种类数量、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基础上,编制综

合应急预案。

c.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应由有关人员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2预案评审、备案、负责人签署发布:

3.2.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技术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3.2.2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3.2.3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发布。

3.3预案宣传与教育:

3.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开展应急预案相关的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应急处理方案等。

3.3.2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4预案修订和更新:

3.4.1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如法律、法规及标准出现新的要求时,预案应及时修订。

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a管理机构、体制、人员发生调整时,预案应及时修订。

b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各种演练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时,应急预案要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

c年度风险评价,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预案应及时修订。

8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1.制定目的:为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会议的管理。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4.安全会议的类别和内容:

4.1类别:公司安委会会议;部门安全生产例会。

4.2内容:

4.2.1公司安委会会议内容:

4.2.1.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

4.2.1.2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落实及安全管理重要人员变更;

4.2.1.3听取各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汇报,并在相应时间内改进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

4.2.1.4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4.2.1.5对本单位表现出的突出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

的整改措施;

4.2.1.6对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

4.2.2部门安全例会内容:

4.2.2.1公司在相应时间段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与目标的实施情况;

4.2.2.2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度评价;

4.2.2.3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

4.2.2.4对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

5.会议记录要求:

5.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5.2参会人员签名;

5.3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

5.4会议主要内容

6.会议管理规定:

6.1公司安委会会议

6.1.1公司安委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由总经理决定临时召开。

6.1.2公司安委会主要研究公司安全重大事项,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检查前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存在原因,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制定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

6.2各部门安全例会:部门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结本月安全工作,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6.3会议由安全员负责记录,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到。

6.4会议纪律:所有通知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于会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主动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保持会场纪律。

7.处罚:凡违反本制度,影响安全工作的,罚相关责任人50-100元。

8.附则:本制度由郑州通程货运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公司,本制度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9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1.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员工。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责任到人。每季度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安全经理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3.2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填写考核单。

4.安全生产考核的具体方法和内容:

4.1安全生产奖励

4.1.1在一个考核期内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章行为,无事故,且综合分数达到优级,可以获得200元的考核奖励,

部门员工全部无任何违法、违章行为,无事故,且综合分数都达到良,可以获得500元的考核奖励。

4.1.2在本年度内,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章行为,无任何责任事故,且综合分数四次达到优级,年终可以获得2000元的考核奖励。

4.1.3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奖励200-500元。

4.2安全生产不符合处罚管理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制造成事故损失的,不仅要在经济上和行政上对责任人给予处罚,涉及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2.1部门(司机除外)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下火灾、爆炸、泄漏或重大伤害事故,其损失由公司承担70%,个人承担30%,另外扣除部门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奖,并取消部门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

4.2.2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事故者,对无故拖延事故报告的领导,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4.2.3安全管理层违章指挥、指挥失误的,当事人写书面检讨,记录于绩效考评表。

4.2.4交通安全事故处罚细则按照《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处理的规定》执行。

10事故统计报告、统计和处理制度

1.制定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公司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

3.实施主体和职责分工: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本公司轻微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对公司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地方安监部门,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

4.事故分类和等级划分:

4.1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3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5.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5.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5.3事故的简要经过;

5.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5已经采取的措施;

5.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事故报告对象:

6.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6.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

6.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主管领导,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向分管领导和值班室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7. 事故的处理程序

7.1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

7.2主要负责人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7.3主管负责人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

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4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员工大会上公告。

8.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的要求:

8.1事故发生的经过和救援情况

8.2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8.3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认定;

8.4事故责任划分及责任者处理建议;

8.5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9.附则:

本制度由郑州通程货运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归公司,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录

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分类

1.1驾驶员操作规程;

1.2押运员操作规程;

2.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1制定依据:本规程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出车前、运输中和运输过程结束后的操作要求。

2.2出车前检查操作要求:

2.2.1必备的证件和文件,包括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等相关证件;

2.2.2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2.3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等是否齐全有效。

2.2.4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2.2.5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齐全。

2.2.6门锁以及防散失装备。

2.3运输中的操作要求:

2.3.1车辆行驶过程中要求,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和限速行驶、车辆停放区域、中途住宿、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以及其他安全驾驶注意事项;

2.3.2行车中安全检查操作要求,包括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货物状况检查,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2.3.3车辆运输及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紧急切断装置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必须经常检查紧急切断阀的有效性、行车过程中必须保证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

2.3.4突发事件及事故报告操作要求

a.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及时将发动机熄火并切断所有电源,同时设置警告牌,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消除隔离区内所有火种;携带安全卡紧急撤离。

b.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一名车辆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人员)应根据安全卡上的单位紧急联系方式立即向企业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另一名作业人员在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并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同时,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还应向事故发生地的110、119、120、安全监督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4运输结束后操作要求:

2.4.1检查轮胎与钢圈,检查和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2.4.2车辆的清洁度、必要时清洗;

2.4.3相关证件和文件交接;

2.4.4行车过程汇报,填写完善相关行车记录。

3.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1制定依据:本规程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监督和检查装卸作业、出车前、运输中和运输过程结束后的操作要求。

3.2监督和检查装卸作业要求:

3.2.1监督驾驶人员驶入和停放在装卸作业区按照要求操作;

3.2.2监督装卸作业前的货物核对、相关文件审查及交接手续;

3.2.3监督装卸、堆放作业按规定要求进行。

3.3出车前检查要求:

3.3.1检查押运需要的各种证件,包括身份证、押运从业资格证、货物运输证、运输单据等。

3.3.2掌握本次运输任务要求;

3.3.3危险货物的性质和危害性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等知识;

3.3.4领取相关劳动保护用品;

3.3.5协助驾驶员做好出车前的证件和文件、车辆技术状况、标志标牌、安全设施设备、门锁以及防散失装备检查。

3.4运输中的操作要求:

3.4.1监督驾驶人员的行车操作,包括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线路和限速行驶、车辆停放区域、中途住宿、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及其他安全驾驶注意事项;

3.4.2行车中监管操作要求,包括货物检查、协助驾驶员进行车况检查等;

3.4.3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携带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3.4.4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3.4.5车辆运输及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紧急切断装置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必须经常检查紧急切断阀的有效性、行车过程中必须保证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

3.4.6突发事件及事故报告操作要求:

a.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及时将发动机熄火并切断所有电源,同时设置警告牌,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消除隔离区内所有火种;携带安全卡紧急撤离。

b.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一名车辆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人员)应根据安全卡上的单位紧急联系方式立即向企业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另一名作业人员在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并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同时,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还应向事故发生地的110、119、120、安全监督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5货物送到后操作要求:

3.5.1与客户进行货物交接,现场核对货物数量并签字交接;

3.5.2将返回的票据签收好;

3.5.3运输作业过程相关情况汇报;

3.5.4协助相关证件、文件、劳动保护用品交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 2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 4

3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 7

4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 9

5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 15

6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 18

7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 21

8安全会议制度 ..................................................................................................................................... 23

9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 26

10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 28

附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31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分类 .................................................................................................................... 31

2.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31

3.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33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场所、车辆、设施、设备等。

2.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公司各部门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监督检查的执行者,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职责对全公司作业场所、职工按章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安全任职资格、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3.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时间:

3.1检查的内容:

3.1.1查制度,即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

3.1.2查设备,即检查车辆、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3.1.3查安全知识,即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1.4查纪律,即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5查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3.1.6查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3.1.7查资料,即安全检查相关台账的保存情况;

3.1.8其他事项。

3.2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3.2.1检查方法包括常规检查、安全检查表法和仪器检查等;

3.2.2检查按时间和组织方式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

4隐患的处理程序:

4.1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可以处理的应当立即处理;

4.2检查人员发现隐患不能当场处理的,应直接向主管安全的负责人报告,再由针对性地制定隐患处理方案;

4.3隐患处理程序包括:隐患的评估分级、整改方案制定、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的复验等。

5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

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内容应包括:安全检查日期、检查部位或场所、发现隐患的数量、类别及具体情况,相应整改措施和完成整改时间,检查现场照片,负责记录部门或人员的签名等。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及企业临时用工和实习生。

2.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公司安监部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执行者,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公司安监部在年初制定全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安排、培训效果评价等内容。

4.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内容和具体要求:

4.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包括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

4.2培训具体内容包括:

4.2.1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2.2安监部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4.2.3凡新入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监部、部门及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2.4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监部负责,公司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国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 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 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E 有关事故案例等。

4.2.5 部门级安全培训由部门管理人员负责,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E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 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

H 有关事故案例等。

4.2.6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部门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安全员或主管负责,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行车知识;

B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C 有关事故案例;

D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2.7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

参加复审。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4.2.8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4.2.9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部门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5.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

5.1培训时间和地点;

5.2授课人及培训内容;

5.3参加培训人员签名;

5.4考核时间、试卷、答案、成绩及阅卷人;

5.5违章违纪处理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相关人员。

3.实施主体及职责:

公司人员招聘、调离、辞退由公司管理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由安监部负责;资格证管理由公司管理部负责。

4.招聘内容及要求:

4.1应聘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应当分别提供相应证件(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2检查合格后需参加公司岗前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与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5.从业人员信息:

5.1姓名;

5.2性别;

5.3年龄;

5.4准驾车型;

5.5取得驾驶证时间;

5.6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编号(危险货物押运资格证编号);

5.7身份证号码;

5.8通讯方式;

5.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资格证管理程序:

必须将相关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到公司调度办公室进行备案,经公司核查后方可从事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工作。

7.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和安全活动记录:

7.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分为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具体培训内容、要求、记录按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执行;

7.2安全活动记录,公司各种安全活动要有活动安排、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

8.违法、违章、违纪情况:

公司要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情况记录,记录包括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内容、违章处理情况。

9.调离辞退的条件、标准及程序:

9.1辞退:依据《劳动法》、有权解除不合格聘用人员劳动关系。

9.2辞职:聘用人员有离职要求的,提前一周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

9.3合同终止:协议期满为合同终止,聘用关系消除。

10.管理档案或台账的记录:

10.1建立公司从业人员档案;

10.2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10.4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记录。

4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1. 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统筹安排,节约费用,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货运输车辆。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调度办公室为公司危货运输车辆管理部门,各车辆使用部门必须无条件执行。其主要职责是:

3.1.1负责车辆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

3.1.2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3.1.3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所属部门的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路检路查,以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

3.1.4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

3.1.5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做好驾驶员的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

4.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4.1车辆选配:车辆选配的原则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

维修方便”,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根据公司运输介质的特性选择专用车辆。新车购置后到公司办理车辆入户手续(保险、购置税、合同)办理行驶证和运输证更新,未办理完善前车辆不得从事营运。

4.2车辆报废管理:

4.2.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4.2.1.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4.2.1.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4.2.1.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 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2.1.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4.2.1.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4.2.1.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4.2.2报废程序:

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运管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5.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5.1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三角木、灭火器、防滑链、警示标志、危险品品标志灯、危险品标志、反光贴、GPS监控设备、道路运输安全卡、应急警示牌、应急措施牌等。

5.2安装要求:危险品标志喷涂在车辆两侧后后面;反光膜帖子车辆两侧后后面;GPS监控设备的安装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安装;危险品标志灯装在车辆驾驶室中部;其它安全设施随车携带。

6.车辆检查维护和审验评定:

6.1定期检查维护:

6.1.1车辆二级维护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车辆运行之日起,每三个月需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提前一月制作车辆二级维护月计划表报,并按计划安排驾驶员到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护,并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二级维护检测。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相关资料在二级维护到期15日内到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二级维护进行备案,备案完毕后二级维护卡原件随车携带,合格证复印件、报修检验单原件、维修过程检验单原件及检测报告单原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6.1.2车辆日常维护

6.1.2.1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勤保养、勤检查、勤调整,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驾驶员要每日进行检查。驾驶员

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个人无法排解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处理;超越自修能力的项目,由车辆管理人员联系修理厂修理。

6.1.2.2车辆在外出执行运输任务出现车辆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修复时,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人员报告,由车辆管理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厂维修。

6.2车辆审验评定

6.2.1车辆行驶证年审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提前一个月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备案。

6.2.2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及车辆技术档案在审验到期当月到市运管处对车辆进行年度技术等级审验。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7.车辆技术档案或台账记录:

7.1车辆档案分类

7.1.1在户车辆档案

7.1.2注销、过户车辆档案

7.2档案的归类、排列与编号

7.2.1车辆档案归类后,应把每份材料归入相应的类别中去。

7.2.2每类中的材料应按一定的顺序排列起来:即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从远到近,依次排列。

7.3车辆档案管理

7.3.1车辆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除档案管理人员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

7.3.2档案管理人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7.3.3所有车辆档案一律用档案袋保存,一辆车一份档案袋。

7.3.4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当天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7.3.5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两年内的二级维护资料原件、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人员档案内容: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

7.3.6档案管理人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7.4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销毁申请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由档

案管理人员执行销毁。审核、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案。

8.全体检查记录

8.1车辆行车日志

9.附则:本制度由郑州通程货运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归公司,制度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5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1.制定依据: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11)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车辆卫星监控系统管理。

3.实施主体及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队管理人员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4.1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两个;

4.2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导静电线两条,导静电线要拖地;

4.3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防滑链。

4.4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1个

4.5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防毒面具2个、安全帽2顶、劳保防护用品两套。

5.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

5.1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是自有停车场,在公司车队院内;

5.2停车场设有警示标志;

5.3停车场内配备消防池两个,灭火器6个。

6.日常安全运行管理:

6.1公司停车场为危险品专用停车场,其它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不准停放,进入需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6.2进入停车场车辆必须关闭阻火器,严格按照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关闭总电源后方可离开

6.3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现场,对外来车辆及人员要认真检查登记并做好记录。

6.4进入车场的车辆必须按照限速规定行驶,不得超速。

6.5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动用明火,携带火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6车辆出入停车场或在停车场内牵引时,必须有人负责指挥,长期在车场停放时,车辆必须拆除电源线,锁好车门。

6.7停车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保持完好,如遇紧急火险迅速拨打“119”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6.8禁止在停车场控车、放残留物料,严禁在车场内放油、放水和保养车辆,不准在停车场试刹车、乱扔垃圾,保持停车场卫生环境。

6.9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期巡查,对各重点部位每天进行巡查。并做好夜间值班巡查,重点检查车辆停放、阻火器、总电源是否关闭。

6.10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违章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罚。

6.11保证停车场消防设施、设备有效使用。

7.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

7.1建立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数量、配置时间;

7.2建立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数量、位置;

7.3建立停车场安全检查台账,记录每天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8.附则: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6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和驾驶员。

2.管理主体及职责分工:

公司负责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

监控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对车辆的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轨迹等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驾驶员职责:按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公司联系维修商。在行车过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GPS管理规定驾驶车辆。

3.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凡公司所属危险品运输车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安装使用的系统软件应符合交通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

3.2管理要求:

3.2.1配备专职监控人员3名,对营运车辆运行实施全过程监控。建立健全监控台账,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及时发现违章、超速等行为,并予以及时纠正。

3.2.2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驾驶人应正确使用、维护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

3.2.3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终端;收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遇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报告。

3.2.4司机不得关闭、毁损车载监控相关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3.2.5监控人员必须根据天气变化、突发道路安全隐患及时信息告知驾驶员,对重点路段、重点车辆进行重点监控。

4.监控内容和程序:

4.1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技术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4.2建立登记、记录。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对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人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4.3定期检查、抽查、监控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根据有关制度进行整改、处罚。

4.4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

5.信息发送:

5.1对于上级平台发送的交通事故通报,监控员要及时将信息发送给

事故线路上运行的公司车辆;

5.2对于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通过监控平台发送驾驶员;

5.3对于超速提示,监控人员及时发送预警,降低行驶速度。

6.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

6.1平台监控记录包括《GPS监控记录》、《GPS监控维修台账》、《GPS监控违章提醒记录》。

6.2违规处理:

6.2.1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

6.2.1.1监控时脱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6.2.1.2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

6.2.1.3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

6.2.2驾驶员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处罚:

6.2.2.1驾驶员超速处罚: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提示后仍然超速的,处以100元罚款。严重超速的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

6.2.2.2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

7.附则:本制度由郑州通程货运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公司,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7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制定依据: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2014),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3.应急预案管理:

3.1预案的编制:

3.1.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b结合本公司实际风险评估情况。

c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措施。

d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e综合应急预案与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措施衔接紧密。

3.1.2

a.本公司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b.本公司在风险种类数量、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基础上,编制综

合应急预案。

c.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应由有关人员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2预案评审、备案、负责人签署发布:

3.2.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技术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3.2.2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3.2.3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发布。

3.3预案宣传与教育:

3.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开展应急预案相关的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应急处理方案等。

3.3.2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4预案修订和更新:

3.4.1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如法律、法规及标准出现新的要求时,预案应及时修订。

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a管理机构、体制、人员发生调整时,预案应及时修订。

b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各种演练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时,应急预案要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

c年度风险评价,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预案应及时修订。

8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1.制定目的:为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会议的管理。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4.安全会议的类别和内容:

4.1类别:公司安委会会议;部门安全生产例会。

4.2内容:

4.2.1公司安委会会议内容:

4.2.1.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

4.2.1.2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落实及安全管理重要人员变更;

4.2.1.3听取各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汇报,并在相应时间内改进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

4.2.1.4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4.2.1.5对本单位表现出的突出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

的整改措施;

4.2.1.6对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

4.2.2部门安全例会内容:

4.2.2.1公司在相应时间段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与目标的实施情况;

4.2.2.2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度评价;

4.2.2.3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

4.2.2.4对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

5.会议记录要求:

5.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5.2参会人员签名;

5.3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

5.4会议主要内容

6.会议管理规定:

6.1公司安委会会议

6.1.1公司安委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由总经理决定临时召开。

6.1.2公司安委会主要研究公司安全重大事项,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检查前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存在原因,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制定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

6.2各部门安全例会:部门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结本月安全工作,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6.3会议由安全员负责记录,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到。

6.4会议纪律:所有通知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于会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主动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保持会场纪律。

7.处罚:凡违反本制度,影响安全工作的,罚相关责任人50-100元。

8.附则:本制度由郑州通程货运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公司,本制度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9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1.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员工。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责任到人。每季度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安全经理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3.2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填写考核单。

4.安全生产考核的具体方法和内容:

4.1安全生产奖励

4.1.1在一个考核期内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章行为,无事故,且综合分数达到优级,可以获得200元的考核奖励,

部门员工全部无任何违法、违章行为,无事故,且综合分数都达到良,可以获得500元的考核奖励。

4.1.2在本年度内,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章行为,无任何责任事故,且综合分数四次达到优级,年终可以获得2000元的考核奖励。

4.1.3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奖励200-500元。

4.2安全生产不符合处罚管理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制造成事故损失的,不仅要在经济上和行政上对责任人给予处罚,涉及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2.1部门(司机除外)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下火灾、爆炸、泄漏或重大伤害事故,其损失由公司承担70%,个人承担30%,另外扣除部门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奖,并取消部门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

4.2.2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事故者,对无故拖延事故报告的领导,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4.2.3安全管理层违章指挥、指挥失误的,当事人写书面检讨,记录于绩效考评表。

4.2.4交通安全事故处罚细则按照《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处理的规定》执行。

10事故统计报告、统计和处理制度

1.制定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公司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

3.实施主体和职责分工: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本公司轻微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对公司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地方安监部门,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

4.事故分类和等级划分:

4.1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3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5.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5.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5.3事故的简要经过;

5.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5已经采取的措施;

5.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事故报告对象:

6.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6.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

6.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主管领导,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向分管领导和值班室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7. 事故的处理程序

7.1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

7.2主要负责人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7.3主管负责人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

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4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员工大会上公告。

8.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的要求:

8.1事故发生的经过和救援情况

8.2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8.3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认定;

8.4事故责任划分及责任者处理建议;

8.5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9.附则:

本制度由郑州通程货运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归公司,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录

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分类

1.1驾驶员操作规程;

1.2押运员操作规程;

2.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1制定依据:本规程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出车前、运输中和运输过程结束后的操作要求。

2.2出车前检查操作要求:

2.2.1必备的证件和文件,包括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等相关证件;

2.2.2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2.3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等是否齐全有效。

2.2.4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2.2.5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齐全。

2.2.6门锁以及防散失装备。

2.3运输中的操作要求:

2.3.1车辆行驶过程中要求,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和限速行驶、车辆停放区域、中途住宿、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以及其他安全驾驶注意事项;

2.3.2行车中安全检查操作要求,包括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货物状况检查,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2.3.3车辆运输及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紧急切断装置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必须经常检查紧急切断阀的有效性、行车过程中必须保证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

2.3.4突发事件及事故报告操作要求

a.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及时将发动机熄火并切断所有电源,同时设置警告牌,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消除隔离区内所有火种;携带安全卡紧急撤离。

b.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一名车辆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人员)应根据安全卡上的单位紧急联系方式立即向企业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另一名作业人员在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并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同时,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还应向事故发生地的110、119、120、安全监督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4运输结束后操作要求:

2.4.1检查轮胎与钢圈,检查和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2.4.2车辆的清洁度、必要时清洗;

2.4.3相关证件和文件交接;

2.4.4行车过程汇报,填写完善相关行车记录。

3.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1制定依据:本规程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监督和检查装卸作业、出车前、运输中和运输过程结束后的操作要求。

3.2监督和检查装卸作业要求:

3.2.1监督驾驶人员驶入和停放在装卸作业区按照要求操作;

3.2.2监督装卸作业前的货物核对、相关文件审查及交接手续;

3.2.3监督装卸、堆放作业按规定要求进行。

3.3出车前检查要求:

3.3.1检查押运需要的各种证件,包括身份证、押运从业资格证、货物运输证、运输单据等。

3.3.2掌握本次运输任务要求;

3.3.3危险货物的性质和危害性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等知识;

3.3.4领取相关劳动保护用品;

3.3.5协助驾驶员做好出车前的证件和文件、车辆技术状况、标志标牌、安全设施设备、门锁以及防散失装备检查。

3.4运输中的操作要求:

3.4.1监督驾驶人员的行车操作,包括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线路和限速行驶、车辆停放区域、中途住宿、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及其他安全驾驶注意事项;

3.4.2行车中监管操作要求,包括货物检查、协助驾驶员进行车况检查等;

3.4.3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携带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3.4.4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3.4.5车辆运输及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紧急切断装置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必须经常检查紧急切断阀的有效性、行车过程中必须保证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

3.4.6突发事件及事故报告操作要求:

a.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及时将发动机熄火并切断所有电源,同时设置警告牌,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消除隔离区内所有火种;携带安全卡紧急撤离。

b.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一名车辆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人员)应根据安全卡上的单位紧急联系方式立即向企业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另一名作业人员在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并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同时,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还应向事故发生地的110、119、120、安全监督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5货物送到后操作要求:

3.5.1与客户进行货物交接,现场核对货物数量并签字交接;

3.5.2将返回的票据签收好;

3.5.3运输作业过程相关情况汇报;

3.5.4协助相关证件、文件、劳动保护用品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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