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手机产品
服务手册
售后服务手册
七天包换 一月包换 一年保修 终身维护 全国联保
VIP 金牌服务
温馨提示
本公司本着“VIP 金牌服务”的原则,为了更好地维护顾客的利益,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问题,请顾客注意一下几点:
1、 您的手机在需要升级或维修等服务时,请先把手机内存
储的电话号码及其他重要信息备份后在清除,以免相关信息丢失或泄漏。
2、 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在购机时。请要求销售单位详
细填写保修卡的有关内容,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
3、 如果您的手机出现故障。请首先与就进的金立公司售后
服务点联系,以便得到高效的服务。
金立手机移动电话服务条约
一、 售后服务承诺
1、 七天包退----产品因质量问题影响使用,自购买之起七
日内可到原购机地点退货;
2、 一月包换----产品因质量问题影响使用,自购买之日起
一月内可到原购机地点换货;
3、 一年保修----产品应质量问题影响使用,自购买之日起
一年内可到金立服务网点保修;
4、 终身维护----所有金立系列产品,均实施终身维护服
务,超出保修期或有人为损坏导致的非保机酌收材料工本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要求执行)
5、 全国联保----所有金立系列手机,不论在何地购买,如
出现质量问题全国范围内所有金立服务点都将为您提
供同样周到的服务。
二、 三包细则
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依据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凡在中国大陆进内合法购买的金立移动电话,因质量原因出现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都可享受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承诺提供的服务。
1、 自购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
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贷款或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
或则修理。退款及换机由购机处经销商负责。
2、 自购机之日起第8日至30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
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主机或者维修。
3、 自购机之日起一年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
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同一故障经两次
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凭保修卡中修理者提供两次修理记录,由购机处销售者负责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主机。
4、 自购机之后起12个月内,移动电话主机可以在金立售
后服务网点享受保修服务。保修服务将依照移动电话销售包装内的“用户手册”中的“有限保修条款”实施。
5、 电池自购机之日起,三包有效为6个月;充电器、充电
座为一年;耳机为3个月。在三包有效期内更换两次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退货。单独销售的,按所标价格一次退还贷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贷款;由销售处经销商为您提供退货服务。
三、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敬请关注一下信息
为了得到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给予您的“保修、包换、包退”的权益,请您:
1、 必须如实认真填写三包凭证,将三包凭证企业联交购机
点。
2、 维修时请携带《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移动电话保修
卡》和发票正本(保修卡和发票须经售机单位填写完整平并加盖公章,且不得涂改,否则无效)。手机机身背面的IMEI号贴纸不得撕毁,否则视为已私自维修,做非保处理。
3、 在三包有效期内,用户必须出具购机发票和有效三包凭
证和购机发票,则依照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一年内免费保修。
4、 只购买之日起七天内,若因质量原因出现国家规定的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经我公司(含授权单位)鉴定属实的,消费者凭正式发票,有小的三包凭证,可到原购机地点退货。
5、 自购买之日起第八天至第三十天内,若因质量原因出现
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须出具证明购买日期的正式发票、有效的三包凭证,可直接与用户更换故障部分(若手机故障,只需更换故障机头,其它附件、装饰铭牌等不予更换),同时收回旧三包凭证原件和购机凭证(发票或收据)复印件,由服务者更换新三包凭证,在《移动电话服务记录单》上注明更换手机的IMEI号或者所换附件的序列号,并写上日期及加盖单位公章,以后顾客就凭此单接受售后服务。授权点应将故障标注清楚,证明购买日期的正式发票或复印件、有效地三包凭证、详细地用户资料(姓名、联系电话、购机时间)连同移动电话一起返回所在区域的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核实(故障现象、三包凭证及用户资料)无误后,才负责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主机,否则不予更换。
6、 包退期从用户购机之日起7日内,包换从用户购机之日
起30日内,更换新机的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一年以内。
7、 保修范围内的故障机,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客户服务
中心、客服服务分中心、特约维修点的修理时间超过7天,应免费为用户提供设备用机,但必须在但下方注明备用机型号及附件情况,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
四、 有限保修条款及特别说明
保修服务只限正常使用下有效。一切人为损坏及以下属于非产品质量原因条款均不在保修范围内,但我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并收取适当的费用:
1、 由于使用者或者第三者的疏忽、过失、滥用、误用或灾
祸损坏造成的手机损坏(如:食物液体粘渍、手机进水、外力震裂、外围部件的刮痕的损坏等)。
2、 用户自行拆机,非经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认可之维修
和改装(如: 改装、改频、调整或任何不正确改变所造成的损坏)。
3、 ;连接不适当的配件,未依说明书使用、因运输及其他
意外而造成手机损坏。
4、 不正确或不正当得操作使用的操作使用所造成的手机
故障或损坏。
5、 手机外表的各种标签、零部件(如按钮),自耗零件和
因使用而造成手机外表的自然磨损。
6、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7、 无三包凭证或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移动电话机商
品在三包有效期的除外。
8、 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不符或者涂改的。 特别说明
1、 人为损坏的故障机,不再享受保修权利,我公司提供维
修服务;进水机或严重人为损坏及维修必须先鉴定有关维修协议,否则,我公司视为用户不同意维修。
2、 由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同时又有人为损坏的,不在享受保
修权利。但我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同时需视情况收取元件费和维修费。
3、 手机不符合保修条件收取费用的,需在维修记录或收费
发票或收据上注明不符合保修条件原因,并请用户签名认可,否则用户投诉,将由承修单位负责。
4、 维修后的手机对手机原故障保修30日(进水与严重人
为损坏及除外)。
五、 送修机器时的注意事项
1、 填写送修单时用楷体填写,需填写清楚用户姓名、联系
电话、故障现象(用户主观描述)、故障备注(接机人初检结果:如能不能开机、外观有无严重划伤等)且要用户签字确认要求检测或维修以及其它内容,我们将根据用户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判断和处理。
2、 请在送修机器前,先将存储在手机里德重要信息机电话
号码本记录下来,如果有必要请您删除,以免丢失或泄漏。
3、 凭有效的维修记录单用户联取机,若维修记录单丢失,
需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取机处办理挂失手续。7个工作日有方可凭身份证取机。
4、 支票付款请在款到后取机。
金立手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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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手册
七天包换 一月包换 一年保修 终身维护 全国联保
VIP 金牌服务
温馨提示
本公司本着“VIP 金牌服务”的原则,为了更好地维护顾客的利益,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问题,请顾客注意一下几点:
1、 您的手机在需要升级或维修等服务时,请先把手机内存
储的电话号码及其他重要信息备份后在清除,以免相关信息丢失或泄漏。
2、 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在购机时。请要求销售单位详
细填写保修卡的有关内容,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
3、 如果您的手机出现故障。请首先与就进的金立公司售后
服务点联系,以便得到高效的服务。
金立手机移动电话服务条约
一、 售后服务承诺
1、 七天包退----产品因质量问题影响使用,自购买之起七
日内可到原购机地点退货;
2、 一月包换----产品因质量问题影响使用,自购买之日起
一月内可到原购机地点换货;
3、 一年保修----产品应质量问题影响使用,自购买之日起
一年内可到金立服务网点保修;
4、 终身维护----所有金立系列产品,均实施终身维护服
务,超出保修期或有人为损坏导致的非保机酌收材料工本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要求执行)
5、 全国联保----所有金立系列手机,不论在何地购买,如
出现质量问题全国范围内所有金立服务点都将为您提
供同样周到的服务。
二、 三包细则
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依据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凡在中国大陆进内合法购买的金立移动电话,因质量原因出现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都可享受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承诺提供的服务。
1、 自购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
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贷款或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
或则修理。退款及换机由购机处经销商负责。
2、 自购机之日起第8日至30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
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主机或者维修。
3、 自购机之日起一年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
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同一故障经两次
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凭保修卡中修理者提供两次修理记录,由购机处销售者负责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主机。
4、 自购机之后起12个月内,移动电话主机可以在金立售
后服务网点享受保修服务。保修服务将依照移动电话销售包装内的“用户手册”中的“有限保修条款”实施。
5、 电池自购机之日起,三包有效为6个月;充电器、充电
座为一年;耳机为3个月。在三包有效期内更换两次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退货。单独销售的,按所标价格一次退还贷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贷款;由销售处经销商为您提供退货服务。
三、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敬请关注一下信息
为了得到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给予您的“保修、包换、包退”的权益,请您:
1、 必须如实认真填写三包凭证,将三包凭证企业联交购机
点。
2、 维修时请携带《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移动电话保修
卡》和发票正本(保修卡和发票须经售机单位填写完整平并加盖公章,且不得涂改,否则无效)。手机机身背面的IMEI号贴纸不得撕毁,否则视为已私自维修,做非保处理。
3、 在三包有效期内,用户必须出具购机发票和有效三包凭
证和购机发票,则依照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一年内免费保修。
4、 只购买之日起七天内,若因质量原因出现国家规定的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经我公司(含授权单位)鉴定属实的,消费者凭正式发票,有小的三包凭证,可到原购机地点退货。
5、 自购买之日起第八天至第三十天内,若因质量原因出现
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须出具证明购买日期的正式发票、有效的三包凭证,可直接与用户更换故障部分(若手机故障,只需更换故障机头,其它附件、装饰铭牌等不予更换),同时收回旧三包凭证原件和购机凭证(发票或收据)复印件,由服务者更换新三包凭证,在《移动电话服务记录单》上注明更换手机的IMEI号或者所换附件的序列号,并写上日期及加盖单位公章,以后顾客就凭此单接受售后服务。授权点应将故障标注清楚,证明购买日期的正式发票或复印件、有效地三包凭证、详细地用户资料(姓名、联系电话、购机时间)连同移动电话一起返回所在区域的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核实(故障现象、三包凭证及用户资料)无误后,才负责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主机,否则不予更换。
6、 包退期从用户购机之日起7日内,包换从用户购机之日
起30日内,更换新机的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一年以内。
7、 保修范围内的故障机,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客户服务
中心、客服服务分中心、特约维修点的修理时间超过7天,应免费为用户提供设备用机,但必须在但下方注明备用机型号及附件情况,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
四、 有限保修条款及特别说明
保修服务只限正常使用下有效。一切人为损坏及以下属于非产品质量原因条款均不在保修范围内,但我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并收取适当的费用:
1、 由于使用者或者第三者的疏忽、过失、滥用、误用或灾
祸损坏造成的手机损坏(如:食物液体粘渍、手机进水、外力震裂、外围部件的刮痕的损坏等)。
2、 用户自行拆机,非经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认可之维修
和改装(如: 改装、改频、调整或任何不正确改变所造成的损坏)。
3、 ;连接不适当的配件,未依说明书使用、因运输及其他
意外而造成手机损坏。
4、 不正确或不正当得操作使用的操作使用所造成的手机
故障或损坏。
5、 手机外表的各种标签、零部件(如按钮),自耗零件和
因使用而造成手机外表的自然磨损。
6、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7、 无三包凭证或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移动电话机商
品在三包有效期的除外。
8、 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不符或者涂改的。 特别说明
1、 人为损坏的故障机,不再享受保修权利,我公司提供维
修服务;进水机或严重人为损坏及维修必须先鉴定有关维修协议,否则,我公司视为用户不同意维修。
2、 由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同时又有人为损坏的,不在享受保
修权利。但我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同时需视情况收取元件费和维修费。
3、 手机不符合保修条件收取费用的,需在维修记录或收费
发票或收据上注明不符合保修条件原因,并请用户签名认可,否则用户投诉,将由承修单位负责。
4、 维修后的手机对手机原故障保修30日(进水与严重人
为损坏及除外)。
五、 送修机器时的注意事项
1、 填写送修单时用楷体填写,需填写清楚用户姓名、联系
电话、故障现象(用户主观描述)、故障备注(接机人初检结果:如能不能开机、外观有无严重划伤等)且要用户签字确认要求检测或维修以及其它内容,我们将根据用户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判断和处理。
2、 请在送修机器前,先将存储在手机里德重要信息机电话
号码本记录下来,如果有必要请您删除,以免丢失或泄漏。
3、 凭有效的维修记录单用户联取机,若维修记录单丢失,
需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取机处办理挂失手续。7个工作日有方可凭身份证取机。
4、 支票付款请在款到后取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