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卷第7期2012年7月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ChifengUniversity(Soc.Sci)Vol.33No.7
Jul.2012
“人”、“人民”及“人民之国”
———浅析“中国式的个人主义”
李晓瑞
(首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北京
100089)
摘要:尽管“个人主义”一词发源于西方,但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却从没有消失过对“个人”崇拜,只是这种“个人”是完全不同西方的“中国式个人主义”,是把“家”、“家族”、“宗族”等特殊群体作为价值对象的,而忽视了“个人主义”所拥有的“公共精神”。
关键词:人;人民;人民之国中图分类号:G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2)07-0032-03
即主张个人需要积极参与现实。然而,由于在儒家所设计的人与社会的关系中,个人的地位十分微弱,与“个人主义”的核心内涵是相去甚远的,它不是对个人自由的解放,而是对个人发展的遏制、束缚和摧残。因此,这也成为“五四”运动把“罪恶之矛”指向儒家的主因之一。
孔子说过,如果我不是众人中的一个,那么我算是什麽呢?这就表明,儒家认同了这样的论点,即一个人必须要求在他所处的社会环境里、在他的同胞中间得到地位或权利。但是,孔子在这里强调的绝不是“个人主义”意义上的个人地位与权利,而是强调个人在维护社会秩序过程中所要担当的义务和责任,提倡的是个人的自我修养。这样一来,就必然产生费正清教授所预料到的那种结局,即“力求使个人保持在正统思想的范围内这一点,可能使个人的道德问题显得更加重要,但这些道德问题,是以环境为中心的,而不是像在美国那样以个人为中心。
①
尽管“个人主义”一词的词源发于西方,但是,作为一种“唯我”的思想潮流,在中国内部似乎从未消失过,只是伴随着西方强势文明的“渗透”或者“入侵”,“个人主义”在中国呈现出来了一种完全不同于西方的“中国式个人主义”。
一、个体的独奏———“人”
“个人”一词,来源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法国天主教复辟派学者迈斯特尔曾第一次使用了这个词,这派学者从维护封建旧秩序的立场出发,反对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此前的启蒙运动所提倡的尊重个人的理性、权利、利益、自由的思想,把这种思想斥之为“个人主义”,认为这是引起思想混乱、破坏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的祸根。随后法国空想主义圣西门学派也在否定的意义上使用“个人主义”一词,认为这种思想与他们设想的未来的社会新秩序是不相容的。此后至今,在法国流行的用语中,个人主义一般是贬义的。而具有德国特色的用法,则强调“个人主义”推崇个人的“个性”和“唯一性”这方面的内容。
事实上,若仍从思想的角度而言,中国的几大理论派系也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下表现出了“个人主义”的本土色彩。道家的教义就十分强调逃避现实、藏匿自我的思想,其中,“老庄”的理念不仅是一种旨在享受自然的“享乐主义”,同时也是一种追求个人情趣的“东方个人主义”。当然,这里的“个人主义”更偏重于其贬斥之意,并不是“参与社会事务”这一层面上的“个人主义”。传统儒家思想也关注到个人的存在,而且坚持了与道家截然相反的观点,
-32-
因之,“中国式的个人主义”更凸显出不同于
“西方传统个人主义”的“本土化”色彩。
由此可见,在儒家思想的观念中,个人首先是“社会中的人”的,为了社会利益的实现,每个个人就必须“克己”、“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社会利益并不是包括广大民众在内的社会公共利益,而是单指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儒家思想的倡导者甚至叫嚣要“存天理,灭人欲”。
五四运动的呐喊无疑为生活在“克己”、“毋我”世界里的人们带来“启蒙之声”,它声称,个人是独
第33卷第7期2012年7月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ChifengUniversity(Soc.Sci)Vol.33No.7
Jul.2012
“人”、“人民”及“人民之国”
———浅析“中国式的个人主义”
李晓瑞
(首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北京
100089)
摘要:尽管“个人主义”一词发源于西方,但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却从没有消失过对“个人”崇拜,只是这种“个人”是完全不同西方的“中国式个人主义”,是把“家”、“家族”、“宗族”等特殊群体作为价值对象的,而忽视了“个人主义”所拥有的“公共精神”。
关键词:人;人民;人民之国中图分类号:G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2)07-0032-03
即主张个人需要积极参与现实。然而,由于在儒家所设计的人与社会的关系中,个人的地位十分微弱,与“个人主义”的核心内涵是相去甚远的,它不是对个人自由的解放,而是对个人发展的遏制、束缚和摧残。因此,这也成为“五四”运动把“罪恶之矛”指向儒家的主因之一。
孔子说过,如果我不是众人中的一个,那么我算是什麽呢?这就表明,儒家认同了这样的论点,即一个人必须要求在他所处的社会环境里、在他的同胞中间得到地位或权利。但是,孔子在这里强调的绝不是“个人主义”意义上的个人地位与权利,而是强调个人在维护社会秩序过程中所要担当的义务和责任,提倡的是个人的自我修养。这样一来,就必然产生费正清教授所预料到的那种结局,即“力求使个人保持在正统思想的范围内这一点,可能使个人的道德问题显得更加重要,但这些道德问题,是以环境为中心的,而不是像在美国那样以个人为中心。
①
尽管“个人主义”一词的词源发于西方,但是,作为一种“唯我”的思想潮流,在中国内部似乎从未消失过,只是伴随着西方强势文明的“渗透”或者“入侵”,“个人主义”在中国呈现出来了一种完全不同于西方的“中国式个人主义”。
一、个体的独奏———“人”
“个人”一词,来源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法国天主教复辟派学者迈斯特尔曾第一次使用了这个词,这派学者从维护封建旧秩序的立场出发,反对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此前的启蒙运动所提倡的尊重个人的理性、权利、利益、自由的思想,把这种思想斥之为“个人主义”,认为这是引起思想混乱、破坏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的祸根。随后法国空想主义圣西门学派也在否定的意义上使用“个人主义”一词,认为这种思想与他们设想的未来的社会新秩序是不相容的。此后至今,在法国流行的用语中,个人主义一般是贬义的。而具有德国特色的用法,则强调“个人主义”推崇个人的“个性”和“唯一性”这方面的内容。
事实上,若仍从思想的角度而言,中国的几大理论派系也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下表现出了“个人主义”的本土色彩。道家的教义就十分强调逃避现实、藏匿自我的思想,其中,“老庄”的理念不仅是一种旨在享受自然的“享乐主义”,同时也是一种追求个人情趣的“东方个人主义”。当然,这里的“个人主义”更偏重于其贬斥之意,并不是“参与社会事务”这一层面上的“个人主义”。传统儒家思想也关注到个人的存在,而且坚持了与道家截然相反的观点,
-32-
因之,“中国式的个人主义”更凸显出不同于
“西方传统个人主义”的“本土化”色彩。
由此可见,在儒家思想的观念中,个人首先是“社会中的人”的,为了社会利益的实现,每个个人就必须“克己”、“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社会利益并不是包括广大民众在内的社会公共利益,而是单指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儒家思想的倡导者甚至叫嚣要“存天理,灭人欲”。
五四运动的呐喊无疑为生活在“克己”、“毋我”世界里的人们带来“启蒙之声”,它声称,个人是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