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重点

2011年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重点

2011年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构建合作共赢得的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助推进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为重点,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能力建设为支撑,促进我省劳动关系和谐状况与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实现我省“两个率先”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一、推进工资协商,助推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省三方组织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指导意见》。在省市总工会组建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组。完善工资集体合同审查制度,总结推广集体协商集体合同提示函制度。召开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编辑《协商工资在江苏——基层案例选》等专题宣传材料。各级工会实施“百场万企职工协商代表培训计划”。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制质量与工作成效抽样调查。

二、深化创建活动,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出台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指导意见。总结镇江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价规范》,完善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开展第三批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表彰活动。推动各地组织国家、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经验巡回报告会。组织开展“和谐创建、社会责任与体面劳动”征文活

动。

三、加强宏观调控,督导企业健全工资分配制度。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三方组织共同制定、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做法,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年增长幅度在12%左右。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调查范围扩大到8个市,逐步建立健全企业薪酬信息电子数据库。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发布计件单价、计时单价等指导性劳动标准,推广行业性工资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标准。探索建立企业工资分配行政建议制度。

四、规范用工管理,扩大劳动合同制度覆盖面。继续实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重推中长期劳动合同稳定用工。推行建筑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管理系统。大力推广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劳务费中的农民工工资直接打入农民工银行工资账户的办法。

五、实施彩虹计划,推动劳动关系双方加强对话交流。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确保全省建有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着重指导劳动关系双方在法定标准之上进行协商,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合理表达诉求、有效化解矛盾。推进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力争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数占集体合同建制企业数的95%以上。健全完善职代会、集体协商、厂务公开、职工董监事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

六、强化分类指导,提高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继续

实施定点企业联系制度。根据企业用工特点,因企制宜做好用工服务。指导企业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助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强性工时、组织培训等措施,应对市场波动变化;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和用工企业工会加强交流合作,明确双方对劳务派遣职工会员组织活动、权益维护等的责任与义务。

七、开展法规宣传,积极推动劳动关系法制建设。各级三方组织至少联合开展一次专题普法活动。共同做好制定《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法》、《江苏省欠薪保障规定》和修改《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省人大做好《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工作,推动《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尽快出台。

八、注重预警预防,有效调处劳动关系矛盾。加强三方组织在处理劳动纠纷中的协调配合,坚持“三方驻会”制度,切实加强仲裁机构与企业劳调组织的裁调对接工作。推广南通、淮安等地在企业欠薪保障方面及时预警、分级响应和劳动人事争议“五位一体”调解机制等做法。对劳动关系存在不稳定隐患的企业,有意识地开展排查摸底和上门服务,充分发挥工会对劳动争议的有效预警、预防和调处作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的要求,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九、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把握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上半年省三方组织召开部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座谈会,就一线职工工资增长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年内各级三方组织分别以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职工工资、加强三方机制建设为主题,至少形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继续办好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建立来稿情况季度通报、工作简报跨部门交流和来稿奖励制度,原则上每月工作简报不少于3期。

十、重抓基层基础,进一步提高三方机制运行效能。及时调整各级三方组织组成人员。大力推进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扩大企业代表组织的覆盖面。重点研究县(市、区)三方协调机制的运行特点和工作方式,创新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协调劳动关系的具体形式。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联合举办基层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培训班。省三方组织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年度十项工作任务推进调度会,确保目标任务全面有效落实。

2011年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重点

2011年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构建合作共赢得的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助推进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为重点,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能力建设为支撑,促进我省劳动关系和谐状况与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实现我省“两个率先”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一、推进工资协商,助推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省三方组织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指导意见》。在省市总工会组建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组。完善工资集体合同审查制度,总结推广集体协商集体合同提示函制度。召开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编辑《协商工资在江苏——基层案例选》等专题宣传材料。各级工会实施“百场万企职工协商代表培训计划”。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制质量与工作成效抽样调查。

二、深化创建活动,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出台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指导意见。总结镇江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价规范》,完善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开展第三批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表彰活动。推动各地组织国家、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经验巡回报告会。组织开展“和谐创建、社会责任与体面劳动”征文活

动。

三、加强宏观调控,督导企业健全工资分配制度。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三方组织共同制定、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做法,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年增长幅度在12%左右。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调查范围扩大到8个市,逐步建立健全企业薪酬信息电子数据库。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发布计件单价、计时单价等指导性劳动标准,推广行业性工资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标准。探索建立企业工资分配行政建议制度。

四、规范用工管理,扩大劳动合同制度覆盖面。继续实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重推中长期劳动合同稳定用工。推行建筑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管理系统。大力推广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劳务费中的农民工工资直接打入农民工银行工资账户的办法。

五、实施彩虹计划,推动劳动关系双方加强对话交流。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确保全省建有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着重指导劳动关系双方在法定标准之上进行协商,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合理表达诉求、有效化解矛盾。推进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力争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数占集体合同建制企业数的95%以上。健全完善职代会、集体协商、厂务公开、职工董监事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

六、强化分类指导,提高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继续

实施定点企业联系制度。根据企业用工特点,因企制宜做好用工服务。指导企业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助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强性工时、组织培训等措施,应对市场波动变化;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和用工企业工会加强交流合作,明确双方对劳务派遣职工会员组织活动、权益维护等的责任与义务。

七、开展法规宣传,积极推动劳动关系法制建设。各级三方组织至少联合开展一次专题普法活动。共同做好制定《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法》、《江苏省欠薪保障规定》和修改《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省人大做好《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工作,推动《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尽快出台。

八、注重预警预防,有效调处劳动关系矛盾。加强三方组织在处理劳动纠纷中的协调配合,坚持“三方驻会”制度,切实加强仲裁机构与企业劳调组织的裁调对接工作。推广南通、淮安等地在企业欠薪保障方面及时预警、分级响应和劳动人事争议“五位一体”调解机制等做法。对劳动关系存在不稳定隐患的企业,有意识地开展排查摸底和上门服务,充分发挥工会对劳动争议的有效预警、预防和调处作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的要求,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九、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把握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上半年省三方组织召开部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座谈会,就一线职工工资增长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年内各级三方组织分别以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职工工资、加强三方机制建设为主题,至少形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继续办好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建立来稿情况季度通报、工作简报跨部门交流和来稿奖励制度,原则上每月工作简报不少于3期。

十、重抓基层基础,进一步提高三方机制运行效能。及时调整各级三方组织组成人员。大力推进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扩大企业代表组织的覆盖面。重点研究县(市、区)三方协调机制的运行特点和工作方式,创新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协调劳动关系的具体形式。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联合举办基层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培训班。省三方组织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年度十项工作任务推进调度会,确保目标任务全面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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