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法规 | 关于老挝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相关法规手续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和平 独立 民主 统一 繁荣

总理府

总理字198号

关于老挝公民与外籍人士办理结婚手续的

总理政令

-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

-根据1990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议会字07/90号《家庭法》;

-根据司法部部长提议。

总理颁布政令:

第一条:本政令详细规范关于老挝公民与外国人士结婚的制度规定。

第二条:外籍人士系指持有其他国籍而临时或长期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执行任一工作或目的的个人。当完成工作使命后出境。该群人员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时,由外交部或相关机关负责管理。

第三条:老挝公民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的外籍人士结婚,要求依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家庭法》和本政令规定执行。除法律和本政令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国际之间签署的协定抵触之外,若此情形时则要求按国际协定规定执行。

第四条:有意愿结婚的单身男女,必须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1)男女双方的结婚申请各一份;

2)男女双方的个人简历各一份;

3)男女双方居住证各一份;

4)男女双方的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各一份;

5)男女双方的单身证明各一份;

6)男女双方的健康证各一份;

7)男女双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各一份;

8)男女双方的免冠相片4*6各三张;

9)外籍人士的财产(经济能力)证明;

10)外籍人士的保证书(当结婚后发生离婚的情形时,保证护送老挝籍女士回国);

11)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外交部认可的驻老挝外籍人士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意见书;

12)省、市公安厅对外籍人士出具的意见书;

13)省、市司法厅对外籍人士出具的意见书。

上述第12、13项,由省、市家庭登记当局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第五条:在涉及国家机密部门工作的老挝公民,若有意愿与外籍人士结婚的情形时,首先必须征得自己所属部门的同意。

第六条:结婚申请文件材料若是外语的,必须翻译为老挝语后进行官方公证。

第七条:老挝公民与外籍人士结婚申请文件材料,必须提交至省、市家庭登记当局。按顺序流程审批,并且需要向国库或省、市级国库支付3万基普的手续费。

第八条:家庭登记当局必须在收到提交结婚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的60日之内完成审核工作。当通过审核结婚申请文件材料后,家庭登记当局要求单身男女到提交结婚申请文件材料的省、市家庭登记办公室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九条: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办理老挝人与在外国的老挝人办理结婚登记时,也必须依照老挝《家庭法》及本政令规定执行。

第十条:老挝公民与外籍人士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外结婚的情形时,要求依照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执行,但必须经得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驻所在国家大使馆或领事馆的同意意见书。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该国无大使馆或领事馆的情形时,必须向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外交部征求意见。若不违背该国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时,也可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老挝公民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生活的外国侨民或无国籍人士结婚的情形时,要求依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家庭法》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政令交予外交部、内政部、司法部、省、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组织执行。

第十三条:与本政令相悖的各条例、制度、命令,一律废除。本政令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于1994年12月19日万象

总理(签字盖章)

坎代·西潘敦

KhamthaySIPHANDONE

【注】本栏目内容系编译或转载,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此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广告也是一种资讯

点击下面图片,了解更多信息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和平 独立 民主 统一 繁荣

总理府

总理字198号

关于老挝公民与外籍人士办理结婚手续的

总理政令

-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

-根据1990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议会字07/90号《家庭法》;

-根据司法部部长提议。

总理颁布政令:

第一条:本政令详细规范关于老挝公民与外国人士结婚的制度规定。

第二条:外籍人士系指持有其他国籍而临时或长期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执行任一工作或目的的个人。当完成工作使命后出境。该群人员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时,由外交部或相关机关负责管理。

第三条:老挝公民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的外籍人士结婚,要求依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家庭法》和本政令规定执行。除法律和本政令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国际之间签署的协定抵触之外,若此情形时则要求按国际协定规定执行。

第四条:有意愿结婚的单身男女,必须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1)男女双方的结婚申请各一份;

2)男女双方的个人简历各一份;

3)男女双方居住证各一份;

4)男女双方的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各一份;

5)男女双方的单身证明各一份;

6)男女双方的健康证各一份;

7)男女双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各一份;

8)男女双方的免冠相片4*6各三张;

9)外籍人士的财产(经济能力)证明;

10)外籍人士的保证书(当结婚后发生离婚的情形时,保证护送老挝籍女士回国);

11)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外交部认可的驻老挝外籍人士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意见书;

12)省、市公安厅对外籍人士出具的意见书;

13)省、市司法厅对外籍人士出具的意见书。

上述第12、13项,由省、市家庭登记当局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第五条:在涉及国家机密部门工作的老挝公民,若有意愿与外籍人士结婚的情形时,首先必须征得自己所属部门的同意。

第六条:结婚申请文件材料若是外语的,必须翻译为老挝语后进行官方公证。

第七条:老挝公民与外籍人士结婚申请文件材料,必须提交至省、市家庭登记当局。按顺序流程审批,并且需要向国库或省、市级国库支付3万基普的手续费。

第八条:家庭登记当局必须在收到提交结婚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的60日之内完成审核工作。当通过审核结婚申请文件材料后,家庭登记当局要求单身男女到提交结婚申请文件材料的省、市家庭登记办公室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九条: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办理老挝人与在外国的老挝人办理结婚登记时,也必须依照老挝《家庭法》及本政令规定执行。

第十条:老挝公民与外籍人士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外结婚的情形时,要求依照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执行,但必须经得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驻所在国家大使馆或领事馆的同意意见书。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该国无大使馆或领事馆的情形时,必须向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外交部征求意见。若不违背该国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时,也可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老挝公民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生活的外国侨民或无国籍人士结婚的情形时,要求依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家庭法》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政令交予外交部、内政部、司法部、省、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组织执行。

第十三条:与本政令相悖的各条例、制度、命令,一律废除。本政令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于1994年12月19日万象

总理(签字盖章)

坎代·西潘敦

KhamthaySIPHANDONE

【注】本栏目内容系编译或转载,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此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广告也是一种资讯

点击下面图片,了解更多信息


    相关文章

    "心平气和"的老挝

    "一块未开发的处女地" 有人说:老挝是亚洲最贫穷的国家,然而它虽封闭.贫穷,却温和.安逸.老挝没有高速公路,也没有铁路,人均工资每月50万老币(约合人民币400多元).老挝给我的最深印象有四:第一,那是个佛教国家,90%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结婚法律适用条款研究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结婚法律适用条款研究 作者:高升 李厂 来源:<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05期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确立了涉外结婚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通过属人 ...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手续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手续 婚姻登记需诸多的材料,比较繁杂.若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是否需要更多的材料?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可以方便快捷办理?以下是律伴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 ...

    国外领取结婚证国内认可吗

    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国内是否认可? 相信这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即将打算举行跨国婚姻的人来说,相信都会有这样的疑问,那么,国外领取结婚证需认证吗? 网友提问:? 白城律师解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 ...

    中国公民赴柬埔寨须知

    中国公民赴柬埔寨须知 本须知包括以下内容: 1.特别提醒. 2.柬埔寨签证.入出境. 3.在柬埔寨工作和学习. 4.柬埔寨交通. 5.柬埔寨常见的疾病与预防. 6.柬埔寨物价供应. 7.柬埔寨风俗和节日. 8.柬埔寨气候. 9.柬埔寨移民及 ...

    村级新专干培训班学员手册

    祁东县人口计生系统 村级新专干培训班 学 员 手 册 祁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四年五月 温 馨 提 示 各位学员: 欢迎您参加县人口计生局举办的村级新专干培训班,请您仔细阅读本手册内容. 1.请您按要求参加培训班的各项学习培训,上课请 ...

    无户口人员可正常落户 终于可以告别"黑户"了

    "黑户"问题由来已久,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盲点".国务院办公厅14日印发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 ...

    婚姻法小常识

    常见婚姻法基本常识 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 ...

    中国人到国外登记结婚单身证明公证认证如何办

    2016-08-13 南海网 尹志烨制(人民视觉) 日前,四川姑娘秀娟致电本报,说她今年年底要随其外籍男友回国办理结婚登记.在上网查询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相关手续时,她看到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