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科学评价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评价、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各级政府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评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求真务实、以考促管”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通用指标与特色指标相结合,行政考核与专业考核相结合,力求全面、客观、真实反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和监管能力。

第三条 考评应在兼顾全面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签订的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内容、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情况。

第四条 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中考核与年度考核。

日常考核主要包括专项整治落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负面舆情、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食品药品针对性抽检监测、遵守法律法规制度和工作纪律以及其他应当纳入日常考核的情况。

年中考核主要包括食品药品评价性抽检监测、计划性监督抽检、食品药品案件查处、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处置、受理投诉举报的情况。

年度考核主要包括政府组织领导、食品药品评价性抽检监测、计划性监督抽检、食品药品监管覆盖、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立案侦破、企业信用档案建设管理、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舆情监测处置、受理投诉举报、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以及其他应当纳入年度考核的情况。

第五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另设扣分和加分项。日常考核与年中或年度综合考核标准分都是100分,权重各占50%。两项得分分别乘以权重后相加即为年中或年度考核总得分。

(一)扣分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酌情扣分;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不得分。

(二)加分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酌情加分:

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重要创新,其经验在全市、全省、全国推广的;

2.破获或查处重大食品药品案件的;

3.国家和省明确的其他加分事项。

第六条 年中考核一般安排在7月上旬,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年底12月进行。每年6月底、12月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书面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在自查基础上,由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实施考核。

第七条 考核工作由食安办会同市公安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以下称“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日常考核由各有关部门负责提供考核数据或结论,食安办审核后记入日常考核记录;年中、年度考核由市食安办牵头组成考核组开展考核。视情况可邀请有关食品药品专家、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参与考核。日常考核主要以查阅记录、现场抽查和随机暗访等形式,年中、年度考核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和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以及评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分别报食安委领导、考评办、综治办,通报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九条 食安办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食安办主任担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协调处,分管综合协调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考核有关重要事项、确定考核原则、认定考核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研究制定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负责依照考核方案参与考核工作,并依照各自职责提供客观真实权威的考核数据或结论。

第十条 参与考核的市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方案要求,制订考核细则,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记录,保障考核工作的科学权威和可操作性。

第十一条 应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准确把握考核要求和具体规定,提高效率,注重实效,不走形式。保证考核过程公开、公正和公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考核中,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反对“四风”。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食安办负责解释。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科学评价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评价、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各级政府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评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求真务实、以考促管”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通用指标与特色指标相结合,行政考核与专业考核相结合,力求全面、客观、真实反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和监管能力。

第三条 考评应在兼顾全面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签订的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内容、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情况。

第四条 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中考核与年度考核。

日常考核主要包括专项整治落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负面舆情、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食品药品针对性抽检监测、遵守法律法规制度和工作纪律以及其他应当纳入日常考核的情况。

年中考核主要包括食品药品评价性抽检监测、计划性监督抽检、食品药品案件查处、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处置、受理投诉举报的情况。

年度考核主要包括政府组织领导、食品药品评价性抽检监测、计划性监督抽检、食品药品监管覆盖、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立案侦破、企业信用档案建设管理、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舆情监测处置、受理投诉举报、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以及其他应当纳入年度考核的情况。

第五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另设扣分和加分项。日常考核与年中或年度综合考核标准分都是100分,权重各占50%。两项得分分别乘以权重后相加即为年中或年度考核总得分。

(一)扣分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酌情扣分;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不得分。

(二)加分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酌情加分:

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重要创新,其经验在全市、全省、全国推广的;

2.破获或查处重大食品药品案件的;

3.国家和省明确的其他加分事项。

第六条 年中考核一般安排在7月上旬,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年底12月进行。每年6月底、12月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书面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在自查基础上,由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实施考核。

第七条 考核工作由食安办会同市公安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以下称“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日常考核由各有关部门负责提供考核数据或结论,食安办审核后记入日常考核记录;年中、年度考核由市食安办牵头组成考核组开展考核。视情况可邀请有关食品药品专家、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参与考核。日常考核主要以查阅记录、现场抽查和随机暗访等形式,年中、年度考核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和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以及评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分别报食安委领导、考评办、综治办,通报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九条 食安办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食安办主任担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协调处,分管综合协调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考核有关重要事项、确定考核原则、认定考核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研究制定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负责依照考核方案参与考核工作,并依照各自职责提供客观真实权威的考核数据或结论。

第十条 参与考核的市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方案要求,制订考核细则,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记录,保障考核工作的科学权威和可操作性。

第十一条 应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准确把握考核要求和具体规定,提高效率,注重实效,不走形式。保证考核过程公开、公正和公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考核中,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反对“四风”。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食安办负责解释。


    相关文章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深入发展,全面提 ...

    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一、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段负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乡镇政府以及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要积极探索建立纵向 ...

    食品安全计划

    瓦斜乡2013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全乡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我乡2013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 ...

    食品药品监管局2013年述职报告

    xx年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实践"保护公众健康"的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五个监管"和"三区建设"目标,在着力解决涉及民生中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上下功夫, ...

    食品药监局2010年工作总结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实践"保护公众健康"的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五个监管"和"三区建设"目标,在着力解决涉及民生中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上下功夫 ...

    食品药监局2009年工作总结2010年工作思路

    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09年度工作总结及09年度工作思路 2009年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实践“保护公众健康”的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五个监管”和“三区建设”目标,在着力解决涉及民生中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上下功夫 ...

    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十二五"规划

    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十二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一.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3 二.指导思想 ―――――――――――――――――――9 三.发展目标 ―――――――――――――――― ...

    药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在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本镇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2、制定本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和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方案,纳入年度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实现 ...

    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2015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新常态的重要一年,也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的关键之年.全省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的决策部署,按照全省系统"五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