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专长保研

转发:中国农业大学关于推荐201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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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1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并遵照《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201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为做好推荐201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推荐条件、分配推荐名额、审定初选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等。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傅泽田

副组长:翟志席秦世成

成员:林万龙李健强果雅静洪海燕高立国邓淑娟

刘庆昌张泓周旭峰

2.各学院相应成立以院长或教学院长为组长,由主管本科、研究生、学生等工作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5-7人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主要负责院内名额调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

3.教务处总体负责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工作,具体负责

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推免生的资格认定;学生处具体负责参加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两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免生的资格认定;校团委具体负责参加支教团推免生、校园文化特殊贡献推免生的资格认定;体育与艺术教学部负责艺术、体育特殊贡献推免生的资格认定。

二、推荐条件

1.各类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见《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附件1)。

2.由于理科试验班学生所选专业不同,不宜进行专业排名和班级排名,因此2013届理科试验班推免条件不再限制GPA专业排名和综合测评班级排名。

3.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继续选派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相关工作将在上级文件下达后进行。为了保证推免计划的顺利完成,学校将不推荐已取得推免名额者申请此项目。

三、推荐名额

1.学校综合参考各学院本科毕业生人数以及近三年考研、保研情况,以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情况,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其中学术型又可分校内和校外两种。专业学位名额主要用于校内接收,各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名额用于校外推荐,但校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院专业学位推荐名额的15%。各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2. 学校根据近三年各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情况,以及本届学生的科技创新情况,下达了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5。如此类名额不足,各学院也可将普通推荐名额调整用于学术专长推荐。

3. 支教团等特殊类型的推免生由相关部门统一选拔,名额全校统一使用。

4. 推荐校内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学生统一排队。符合学术型推荐条件者,可以同时填报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各高校选拔直博生必须从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博生占用推荐名额。

四、推荐办法

1.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均应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特殊类推免生者还应同时填写相应类别的申请表格;学术专长类还需提交三份推荐信和相关证明。

3.各学院应将本院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事先公布的规则排序, 并按推荐名额的120%上报推荐名单。入选学校初选名单且经公示无异议

请校内接收者应及时将加盖学院、学校公章的《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资格申请表》交到校内交到校内拟接收学院,方可参加复试。

4.取得推荐资格者原则上同时只能联系一个接收单位。接收单位明确表示接收者,将不再推荐其他单位。

5.在规定时间内,排名靠前的学生如未能提交正式接收证明,将失去推免名额,由本学院排名较后的学生按顺序递补。如仍不能完成名额,将上交学校进行调整。

6.最终推荐名单由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再次公示。无异议者报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即取得推荐名额,可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程序

六、其他事项

1.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时间安排,按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

2.免试生推荐实行公示制度,对公示名单有争议者,可向纪检监察处(东区主楼329室,电话62736994)反映。

中国农业大学

2012年9月10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流程图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5:关于选拔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学术专长推荐办法及名额 附件6: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附件7: 2013年推荐免试生数据库结构及说明(学院用)

附件8: 2013年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生名单(学院用汇总表) 附件1:

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中农大教字〔2010〕18号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要求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院、监察处、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推荐条件、分配推荐

名额、审定初选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等。各学院相应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院内部名额分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以确保推免生的质量。

第三条 推免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已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课考核成绩合格;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一般推免生的学业要求

一般学术型推免生在学业上应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①前三学年GPA排名列本专业前30%,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30%(国家理科基地学生的GPA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要求为前60%,理科试验班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要求为本班级前80%);②外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者,要求国家四级7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四级;前三学年GPA排名列本专业前10%且前三学年综合测

评列本班级前10%者,外语成绩可放宽为国家英语四级500分以上)。 专业学位推免生在学业上应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①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列本专业前50%,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50%(国家理科基地学生的GPA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要求为前60%);②外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者,要求国家四级6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四级)。

(六)几种可适当放宽学业要求的推免生

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参加支教团的学生,以及在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 GPA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理科基地为前60%,理科试验班为前80%);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6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425分以上,经相关部门认定,方可取得推荐资格。

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的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愿按“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项目继续学习者,以及在校园体育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高水平运动员,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经相关部门认定,方可取得推荐资格。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适当降低学业要求标准。

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以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原则上限第一名)、在国内核心期刊正式发表科技论文或论文被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原则上限第一作者,其中获得校内URP项目或国家、北京市大学生创新计划支持者优先;如仅提供接收函者,须在本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提交正式发表论文原件,否则将取消推荐资格)等学生,

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由两名本校本专业教授及班主任联名推荐,经学院审定,学校组织专家面试,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者,方可取得推荐资格。特别优秀者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可不受GPA和外语要求的限制。

第四条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各学院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计算GPA,按照学生工作部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计算综合测评成绩。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应在综合测评中予以适当考虑。

第五条 推免工作一般在毕业学年秋季学期进行,学校综合参考各学院本科毕业生人数以及近三年考研、保研情况,以及本院研究生招生情况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分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类,每种类型又分校内和校外两种,各类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得混用。本校跨学院推荐者应占用学生所在院校内推荐名额。

第六条 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第七条 各学院应将本院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事先公布的规则排序,并按分配名额的120%上报初选名单。入选初选名单且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推荐资格,可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联系接收单位。

第八条 取得推荐资格者原则上同时只能联系一个接收单位。接收单位明确表示接收者,将不再推荐其他学校。

第九条 在规定时间内,排名靠前的学生如未能提交正式接收证明,将失去推免名额,由本学院排名较后的学生按顺序递补。如仍不能完成名额,将上交学校进行调整。

第十条 最终推荐名单由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再次公示。无异议者报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即取得推荐名额,可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取得推荐名额的学生,如在研究生入学前出现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因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以公文通知接收单位。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3:

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流程图 学生填写资格申请表,交所在学院; 特殊类填写相应表格,交负责部门

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特殊类资格审核,面试,确定推荐名单

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初选名单,网上公布

各类校内推免生复试

校外推免生联系接收单位,复试,接收函送所在学院

学院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

学院将各类校内、外推免生汇总,按学校分配名额形成正式名单

领导小组审定正式名单,网上公示

上报北京市批准,取得正式名额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资格申请表

20 年月日填

注: 1、所有申请推免者均须填写本表,并于9月13日12:00前交至所属学院;

2、“专业GPA名次”、“班级综合测评名次”按学院公布排名填写,如3/32、18/121等;

3、“申请推荐类别”需在右侧三栏相应选项前数字上划“√”; 4、申请特殊类别推免生者还应填写相应类别的报名表,并在规定时

间内交该类别负责单位;

5、本表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后有效,可以证明申请者符合我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附件5:

关于选拔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

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为做好选拔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学术专长推免生)的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组织机构

选拔学术专长推免生的工作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教务处和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二、基本报名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并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以上、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原则上限第一名)、或在国内核心期刊正式发表科技论文或论文被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原则上限第一作者,其中获得校内URP项目或国家、北京市大学生创新计划支持者优先;如仅提供接收函者,须在本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提交正式发表论文原件,否则将取消推荐资格);且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

3.0,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特别优秀者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不受GPA和外语要求的限制。 三、选拔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从校园网下载并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资格申请表》、《中国农业大学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表》,连同3份《中国农业大学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教授/班主任推荐信》原件在规定时间内直接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需附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者需提交论文抽印本(暂未发表者提交论文打印件和收录证明)和我校图书馆出具的核心期刊收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二)资格审查

学院要对报名材料严格审查,特别是对发现的违背学术道德现象要坚决制止,对认定为特别优秀但GPA或外语要求达不到学校要求者要另附说明材料。 (三)面试

学院成立相关专家组成的面试小组,对所有资格审核通过者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判断是否具备特殊培养潜质,并按照学校确定的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人员。面试小组所有专家均须在拟推荐人员的《中国农业大学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表》上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学校复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暂留

学院备查。

(四)校级复核

学校成立以教务处、校团委、图书馆等部门组成的校级审查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者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复试

经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国农业大学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表》和3份《中国农业大学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教授/班主任推荐信》的扫描件。

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可联系接收单位参加复试。

四、日程安排 9月13日前 报名

9月14日-19日学院资格审查、面试、推荐 9月20日校级复核

9月21日-9月27日网上公示 9月22日后参加接收单位复试 附:

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特殊学术专长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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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并遵照《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201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为做好推荐201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推荐条件、分配推荐名额、审定初选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等。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傅泽田

副组长:翟志席秦世成

成员:林万龙李健强果雅静洪海燕高立国邓淑娟

刘庆昌张泓周旭峰

2.各学院相应成立以院长或教学院长为组长,由主管本科、研究生、学生等工作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5-7人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主要负责院内名额调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

3.教务处总体负责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工作,具体负责

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推免生的资格认定;学生处具体负责参加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两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免生的资格认定;校团委具体负责参加支教团推免生、校园文化特殊贡献推免生的资格认定;体育与艺术教学部负责艺术、体育特殊贡献推免生的资格认定。

二、推荐条件

1.各类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见《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附件1)。

2.由于理科试验班学生所选专业不同,不宜进行专业排名和班级排名,因此2013届理科试验班推免条件不再限制GPA专业排名和综合测评班级排名。

3.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继续选派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相关工作将在上级文件下达后进行。为了保证推免计划的顺利完成,学校将不推荐已取得推免名额者申请此项目。

三、推荐名额

1.学校综合参考各学院本科毕业生人数以及近三年考研、保研情况,以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情况,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其中学术型又可分校内和校外两种。专业学位名额主要用于校内接收,各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名额用于校外推荐,但校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院专业学位推荐名额的15%。各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2. 学校根据近三年各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情况,以及本届学生的科技创新情况,下达了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5。如此类名额不足,各学院也可将普通推荐名额调整用于学术专长推荐。

3. 支教团等特殊类型的推免生由相关部门统一选拔,名额全校统一使用。

4. 推荐校内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学生统一排队。符合学术型推荐条件者,可以同时填报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各高校选拔直博生必须从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博生占用推荐名额。

四、推荐办法

1.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均应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特殊类推免生者还应同时填写相应类别的申请表格;学术专长类还需提交三份推荐信和相关证明。

3.各学院应将本院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事先公布的规则排序, 并按推荐名额的120%上报推荐名单。入选学校初选名单且经公示无异议

请校内接收者应及时将加盖学院、学校公章的《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资格申请表》交到校内交到校内拟接收学院,方可参加复试。

4.取得推荐资格者原则上同时只能联系一个接收单位。接收单位明确表示接收者,将不再推荐其他单位。

5.在规定时间内,排名靠前的学生如未能提交正式接收证明,将失去推免名额,由本学院排名较后的学生按顺序递补。如仍不能完成名额,将上交学校进行调整。

6.最终推荐名单由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再次公示。无异议者报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即取得推荐名额,可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程序

六、其他事项

1.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时间安排,按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

2.免试生推荐实行公示制度,对公示名单有争议者,可向纪检监察处(东区主楼329室,电话62736994)反映。

中国农业大学

2012年9月10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流程图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5:关于选拔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学术专长推荐办法及名额 附件6: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附件7: 2013年推荐免试生数据库结构及说明(学院用)

附件8: 2013年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生名单(学院用汇总表) 附件1:

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中农大教字〔2010〕18号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要求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院、监察处、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推荐条件、分配推荐

名额、审定初选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等。各学院相应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院内部名额分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以确保推免生的质量。

第三条 推免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已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课考核成绩合格;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一般推免生的学业要求

一般学术型推免生在学业上应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①前三学年GPA排名列本专业前30%,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30%(国家理科基地学生的GPA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要求为前60%,理科试验班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要求为本班级前80%);②外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者,要求国家四级7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四级;前三学年GPA排名列本专业前10%且前三学年综合测

评列本班级前10%者,外语成绩可放宽为国家英语四级500分以上)。 专业学位推免生在学业上应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①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列本专业前50%,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50%(国家理科基地学生的GPA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要求为前60%);②外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者,要求国家四级6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四级)。

(六)几种可适当放宽学业要求的推免生

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参加支教团的学生,以及在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 GPA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理科基地为前60%,理科试验班为前80%);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6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425分以上,经相关部门认定,方可取得推荐资格。

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的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愿按“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项目继续学习者,以及在校园体育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高水平运动员,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经相关部门认定,方可取得推荐资格。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适当降低学业要求标准。

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以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原则上限第一名)、在国内核心期刊正式发表科技论文或论文被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原则上限第一作者,其中获得校内URP项目或国家、北京市大学生创新计划支持者优先;如仅提供接收函者,须在本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提交正式发表论文原件,否则将取消推荐资格)等学生,

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由两名本校本专业教授及班主任联名推荐,经学院审定,学校组织专家面试,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者,方可取得推荐资格。特别优秀者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可不受GPA和外语要求的限制。

第四条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各学院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计算GPA,按照学生工作部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计算综合测评成绩。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应在综合测评中予以适当考虑。

第五条 推免工作一般在毕业学年秋季学期进行,学校综合参考各学院本科毕业生人数以及近三年考研、保研情况,以及本院研究生招生情况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分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类,每种类型又分校内和校外两种,各类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得混用。本校跨学院推荐者应占用学生所在院校内推荐名额。

第六条 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第七条 各学院应将本院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事先公布的规则排序,并按分配名额的120%上报初选名单。入选初选名单且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推荐资格,可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联系接收单位。

第八条 取得推荐资格者原则上同时只能联系一个接收单位。接收单位明确表示接收者,将不再推荐其他学校。

第九条 在规定时间内,排名靠前的学生如未能提交正式接收证明,将失去推免名额,由本学院排名较后的学生按顺序递补。如仍不能完成名额,将上交学校进行调整。

第十条 最终推荐名单由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再次公示。无异议者报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即取得推荐名额,可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取得推荐名额的学生,如在研究生入学前出现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因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以公文通知接收单位。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3:

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流程图 学生填写资格申请表,交所在学院; 特殊类填写相应表格,交负责部门

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特殊类资格审核,面试,确定推荐名单

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初选名单,网上公布

各类校内推免生复试

校外推免生联系接收单位,复试,接收函送所在学院

学院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

学院将各类校内、外推免生汇总,按学校分配名额形成正式名单

领导小组审定正式名单,网上公示

上报北京市批准,取得正式名额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资格申请表

20 年月日填

注: 1、所有申请推免者均须填写本表,并于9月13日12:00前交至所属学院;

2、“专业GPA名次”、“班级综合测评名次”按学院公布排名填写,如3/32、18/121等;

3、“申请推荐类别”需在右侧三栏相应选项前数字上划“√”; 4、申请特殊类别推免生者还应填写相应类别的报名表,并在规定时

间内交该类别负责单位;

5、本表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后有效,可以证明申请者符合我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附件5:

关于选拔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

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为做好选拔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学术专长推免生)的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组织机构

选拔学术专长推免生的工作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教务处和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二、基本报名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并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以上、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原则上限第一名)、或在国内核心期刊正式发表科技论文或论文被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原则上限第一作者,其中获得校内URP项目或国家、北京市大学生创新计划支持者优先;如仅提供接收函者,须在本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提交正式发表论文原件,否则将取消推荐资格);且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

3.0,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特别优秀者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不受GPA和外语要求的限制。 三、选拔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从校园网下载并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资格申请表》、《中国农业大学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表》,连同3份《中国农业大学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教授/班主任推荐信》原件在规定时间内直接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需附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者需提交论文抽印本(暂未发表者提交论文打印件和收录证明)和我校图书馆出具的核心期刊收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二)资格审查

学院要对报名材料严格审查,特别是对发现的违背学术道德现象要坚决制止,对认定为特别优秀但GPA或外语要求达不到学校要求者要另附说明材料。 (三)面试

学院成立相关专家组成的面试小组,对所有资格审核通过者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判断是否具备特殊培养潜质,并按照学校确定的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人员。面试小组所有专家均须在拟推荐人员的《中国农业大学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表》上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学校复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暂留

学院备查。

(四)校级复核

学校成立以教务处、校团委、图书馆等部门组成的校级审查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者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复试

经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国农业大学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表》和3份《中国农业大学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教授/班主任推荐信》的扫描件。

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可联系接收单位参加复试。

四、日程安排 9月13日前 报名

9月14日-19日学院资格审查、面试、推荐 9月20日校级复核

9月21日-9月27日网上公示 9月22日后参加接收单位复试 附:

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特殊学术专长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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