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员资格证年审通知
各接受起重机械监督制造单位、特检所监检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质检锅[2003]174号文中,起重机械生产企业须有能够保证本单位需要的产品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要求,我所从2006年5月起至2007年3月止共举办了五期质检员培训班,现计划对参加以上培训班的质检人员资格证进行年审,具体事宜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06年至2007年度取得质检员资格证的人员均属本次年审范围。
二、年审时间
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年审工作要求
1、质检员年审工作由聘用单位集中负责办理。
2、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于本单位的质检员在质检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在质检员资格证“年审记录”页“聘用单位”栏填写“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3、聘用单位对本单位质检员给予评定后,应统一交由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制造监检工作的监检人员对质检员工作情况给予评定。
4、监检人员应对本人负责监检的起重机械制造单位中持证质检人员是否仍受聘于原制造单位、是否在一线从事检验工作进行确认,对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累计半年以上不在检验一线从事检验工作的质检人员,则质检员证不予年审,应收回作废。
5、根据质检员在检验一线的工作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是否认真等情况,监检人员在质检员资格证“年审记录”页“监检人员”栏填写“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6、经聘用单位、监检人员在质检员资格证上评定签字后,质检员聘用单位应持质检员资格证到特检所(长垣、封丘两县可到特检所长垣工作站办事大厅)办理质检员年审登记。
7、未在规定时间到特检所对质检员资格证进行年审登记的聘用单位及质检员将自动取消其资格。
8、对质检人员数量达不到制造许可要求的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要抓紧选聘人员以备明年我所举办质检人员培训班时按时参加培训。对于制造单位提供的质检员资格证中部分质检人员已不在该单位的情况,该单位在统计质检人员持证人数时不应统计在内。
新乡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质检员资格证年审通知
各接受起重机械监督制造单位、特检所监检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质检锅[2003]174号文中,起重机械生产企业须有能够保证本单位需要的产品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要求,我所从2006年5月起至2007年3月止共举办了五期质检员培训班,现计划对参加以上培训班的质检人员资格证进行年审,具体事宜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06年至2007年度取得质检员资格证的人员均属本次年审范围。
二、年审时间
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年审工作要求
1、质检员年审工作由聘用单位集中负责办理。
2、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于本单位的质检员在质检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在质检员资格证“年审记录”页“聘用单位”栏填写“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3、聘用单位对本单位质检员给予评定后,应统一交由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制造监检工作的监检人员对质检员工作情况给予评定。
4、监检人员应对本人负责监检的起重机械制造单位中持证质检人员是否仍受聘于原制造单位、是否在一线从事检验工作进行确认,对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累计半年以上不在检验一线从事检验工作的质检人员,则质检员证不予年审,应收回作废。
5、根据质检员在检验一线的工作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是否认真等情况,监检人员在质检员资格证“年审记录”页“监检人员”栏填写“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6、经聘用单位、监检人员在质检员资格证上评定签字后,质检员聘用单位应持质检员资格证到特检所(长垣、封丘两县可到特检所长垣工作站办事大厅)办理质检员年审登记。
7、未在规定时间到特检所对质检员资格证进行年审登记的聘用单位及质检员将自动取消其资格。
8、对质检人员数量达不到制造许可要求的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要抓紧选聘人员以备明年我所举办质检人员培训班时按时参加培训。对于制造单位提供的质检员资格证中部分质检人员已不在该单位的情况,该单位在统计质检人员持证人数时不应统计在内。
新乡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