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白皮书(2011-2013年)

昆明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白皮书

(2011—2013年)

目前,昆明正进入工业化加速、信息化升级、城镇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的关键时期,数量众多的城中村既成为昆明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成为昆明城市化进程的一大障碍,影响了昆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约了昆明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的提升。改造提升城中村成为现代新昆明建设必须跨越的一道坎。

2008年初,中共昆明市委九届四次全会作出了实施城中村改造的重要决定,确定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村民自愿、遵规履程,规划先行、突出特色,全面实施、改善民生”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工程,把推进城中村改造作为全市最大的“民心工程”、“幸福工程”、“德政工程”,并将其作为强力推进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和国际化拓展,加快建设富强昆明、活力昆明、文化昆明、生态昆明、和谐昆明的重要举措。

过去三年来,对一批城中村实施了改造,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为今后三年能更好、更快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特编制《昆明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白皮书(2011—2013年)》,指导今后三年城中村改造工作。 一、2008—2010年城中村改造成效显现

根据市规划局2007年底的统计数据,在2007年主城建成区249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有城中村336个。随着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发展,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一些原来不是城中村的村庄,也逐渐被城市所包围。为同步解决新产生的城中村问题,避免今后改造付出高额的改造成本,主城四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将一些建成区内的村庄也纳入改造范围。目前,计划改造的城中村共有382个。

城中村在各区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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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自2008年启动以来,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已完成14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审批,120个城中村进入拆迁,已拆除1750.28万平方米,23个村完成土地交易,73个村的项目获得规划条件,52个村的项目获得安置房建设意见,24个村的项目获得工程许可证,78个村启动工程建设,开工面积981.57万平方米,11个村安置房111.38万平方米安置房交付使用,3106户村民入住新居,7148户选择全货币补偿方式实现安置。已投入改造资金332.31亿元,面向社会提供商品房488万m2,城中村改造项目内已建成配套小学2所10619m2,幼儿园2所8179m2,公厕2座382m2,社区用房977m2,垃圾中转站1个100m2。上庄村、李家地村、田家地村、王家地村等一批安置房即将完工交付使用。昆明城中村改造的成果正逐步显现出来,赢得了涉及改造的村民和广大市民的支持和肯定。

虽然城中村改造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改造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项目拆迁多、土地交易少、项目开工少、实现安置少,规划方案调整多、规划方案同质性明显、容积率过高、开发强度大,缺乏整体统筹、采用单个项目平衡,少数项目操作不规范等,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未来三年城中村改造目标

加大城中村改造推进力度,坚持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不动摇,在前三年的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改进流程,强力推进,构建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的昆明城市更新改造体系,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项目规划编制审批和安置房建设为重点,到2013年底实现所有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项目安置房启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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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目标为:

(一)规划编制目标

1.组织划定昆明城市更新单元及控制分区,研究制定《昆明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2.完成所有城中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批工作;提出所有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条件;并完成所有已交易土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相关规划许可工作。

3.推动重点区域城市更新单元的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

(二)推进实施目标

1.完成所有城中村项目的土地整理、收储工作。

2.完成所有城中村项目招商和安置房地块的土地出让交易,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3.推动重点区域城市更新计划及组织实施,同步进行“退二进三”、市场搬迁和旧城改造等城市更新内容。

(三)保障民生目标

1.启动所有城中村项目安置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2.70%的城中村安置房封顶断水,80%的动迁户实现安置。

3.在完成有形改造的同时,同步完成村民的身份转换,处理原集体所有资产,实施村民就业培训等。

三、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政府主导项目规划编制、主导村民拆迁安置、主导土地一级开发,吸引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城市更新改造。

(二)坚持“规划引导”,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改造的引导作用,统筹“退二进三”、市场搬迁、旧城改造等城市更新内容,实现成片区规划统筹研究,成片区审批实施。

(三)坚持“民意为重”,重点听取民意,在保证绝大多数村民同意改造的情况下,启动项目拆迁;积极推动公众参与,争取公众理解、支持参与城市更新改造。

(四)坚持“政府主导安置房建设”,学习借鉴发达地方经验,研究BT方式建设安置房的模式,先建后拆,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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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民生为先”,优先保障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以村民尽早得到安置为城中村改造第一要务。

四、城中村改造年度工作安排

围绕着“四项任务分解、三个批次推进、三年计划展开”的工作思路,力争顺利、圆满地完成城中村改造,有序、积极地展开城市的更新。

(一)“四项任务分解”即:规划编制审批、拆迁和土地整理、土地上市交易及安置房动工建设。

(二)“三个批次推进”:未来三年的城中村改造按照三个批次推进,第一批次:2010年以前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通过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二批次:城市重要地段、节点周边及主要道路沿线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三批次:其余的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三年计划展开”:2011年第一季度内梳理、统计还未编制规划方案的城中村,以片区整体研究、整体审批、整体或分批开发为原则,将还未编制规划方案的城中村进行合并,划定片区改造范围(具体片区范围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城市建设的要求进行划定,并上报市规划局审定),并启动3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开工建设。通过编制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研究片区空间形态,所需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规模以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以指导下一步片区内的城中村改造。

2011年内,根据已编制的片区城市设计方案,完成剩余247个(含需进行规划方案调整的14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工作;确保第一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拆迁整理完毕并上市交易,11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开工建设。2010年12月31日前已动工建设的项目,在2011年内封顶断水;力争2011年内第二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始拆迁和土地整理。

2012年,确保第一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安置房建设完成,交付使用;第二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上市交易,安置房开工建设;力争第三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拆迁和土地整理。

2013年,确保第三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上市交易,至少70%的城中村安置房封顶断水;力争第三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和土地整理完毕,并启动安置房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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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2011年1季度完成23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工作,3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年内完成23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1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188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150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1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4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2年内完成108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87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8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1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内完成23个村的土地拆迁整理、120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9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8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1.2011年第一季度安置房建设任务安排表

启动3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其中:五华区11个,盘龙区2个,官渡区3个,西山区13个,度假区1个,高新区0个,经开区0个。

2.五华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2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1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年内完成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调整、37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工作、23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2年完成10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18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1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完成9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3.盘龙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5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年内完成44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44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2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 — 5 —

2012年完成21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5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完成21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2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4.官渡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6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年内完成1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调整、27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16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2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2年完成65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21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2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完成59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3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5.西山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5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1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年内完成62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52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3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1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2年完成7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28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3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完成18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18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6.度假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年内完成14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10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 — 6 —

2012年完成11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7.高新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年内完成2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2年完成2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完成1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8.经开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1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年内完成3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5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2年完成7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2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完成5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12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五、实施城中村改造的有关要求

(一)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在实施城中村改造时,要充分考虑城中村与城市街区犬牙交错的实际,参照发达地区的城市更新方式,以街坊或片区为单位,划定城市更新单元,推动以城中村改造为主的城市更新工作。

(二)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加强对改造项目“静态不平衡、动态平衡,短期不平衡、长期平衡,局部不平衡、整体平衡”和“连片改造,统一建设安置房”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确保改造任务的完成。

(三)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要始终主导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工作。没有参与改造企业的城中村项目,市规划局要指导各区政府、 — 7 —

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结合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划方案。

(四)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应根据城中村的位置、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预测,采取拆除改造、综合整治、迁村并点等措施,推进项目改造。同时,研究、选择适宜发展的优势产业,突出改造项目区位、文化特色,实施重大项目、大产业带动,建设城市中心、次中心,科学规划,避免产业趋同。

(五)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在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应严格依法、遵规、履程推进工作,充分尊重民意,对拟拆除改造的城中村,先征求村(居)民意见,90%以上村(居)民同意、70%的公共户单位同意后才纳入改造。项目规划方案未通过市规委会审议,一律不得启动拆迁。

(六)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供电、规划、住建、交运、滇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承载力的研究,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中,应充分考虑城中村改造需要,依据我市城中村现状分布及各区城中村改造相关情况,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容量测算,合理配建相应的市政基础设施。

六、城中村改造中的部门职责

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全面负责辖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宣传、实施、管理等各项工作;提出城中村改造的拟改造意见,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整村联片、成街坊整合,与“退二进三”、市场搬迁、旧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初步划定拟改造范围;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拟改造范围的基本情况调查;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照全市征地拆迁的统一政策,组织制定改造片区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指导意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安置,监管好安置房的建设和参与改造企业的各项工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完成涉及土地征转用相关资料的准备,负责土地交易组件等工作;协助改造企业完成城中村项目改造各类优惠政策的申报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审批的管理工作;指导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对城中村拟改造范围,结合片区功能定位,给出规划初步指导意见;审核区政府(管委会)上报的城中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报市规委会审议;对已批准的城中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根据区政府(管委会)分期改造批准文书,下达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审 — 8 —

核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改造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的土地管理工作;编制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土地使用的年度计划,负责土地征转用、土地公开交易的指导和相关具体工作;配合区政府(管委会)完成地籍调查工作;审核区政府(管委会)提出的城中村拟改造意见、用地性质、规模、范围等,对拟改造片区中的“清非用地”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改造片区内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征转、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等相关报批手续;组织拟改造城中村片区的土地公开交易工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市住建局:审核办理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改造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施工的管理和监督;监督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指导监督城中村改造项目招投标的相关工作;参与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对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负责改造项目涉及的房产问题的确权工作;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理改造项目竣工后的房屋产权证;协调改造项目涉及的自来水、煤气供应等相关工作。

市审计局:做好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审核认定工作。

市教育局:配合市规划局、区政府(管委会)做好改造片区教育资源的整合工作,指导区教育局提出改造中涉及的教育机构(幼儿园、小学、中学)布局的具体意见;协调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教育机构拆迁安置的有关问题。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城中村改造项目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的行为;负责改造项目施工中的渣土管理和文明施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改造项目中被拆迁人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审核办理改造项目中被拆迁人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相关手续;提出改造项目中被拆迁人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指导意见。

市环保局、市滇管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文体局、市人防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按职责审核办理改造项目涉及到的行政审批和服务指导工作。

市公安局:按职责对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改造项目交通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处理改造项目中涉及城市交通管理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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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发展集团公司:负责组织下属各国有公司与属地政府(管委会)按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相关政策做好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保障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所需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协调市土地储备中心和辖区政府(管委会)做好各下属公司已划定规划编制范围内土地的一级开发委托合同签订的工作;配合辖区政府做好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等工作。

昆明轨道公司:完成本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安置房建设等相关工作。

市土地储备中心:做好纳入政府储备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的收储和委托土地公开交易等工作;配合辖区政府(管委会)和昆明发展集团公司做好社会投资人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各项工作。

市城改办:加大调研力度,注重对外学习和对内总结,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服务和督查作用,指导各区(管委会)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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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白皮书

(2011—2013年)

目前,昆明正进入工业化加速、信息化升级、城镇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的关键时期,数量众多的城中村既成为昆明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成为昆明城市化进程的一大障碍,影响了昆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约了昆明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的提升。改造提升城中村成为现代新昆明建设必须跨越的一道坎。

2008年初,中共昆明市委九届四次全会作出了实施城中村改造的重要决定,确定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村民自愿、遵规履程,规划先行、突出特色,全面实施、改善民生”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工程,把推进城中村改造作为全市最大的“民心工程”、“幸福工程”、“德政工程”,并将其作为强力推进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和国际化拓展,加快建设富强昆明、活力昆明、文化昆明、生态昆明、和谐昆明的重要举措。

过去三年来,对一批城中村实施了改造,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为今后三年能更好、更快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特编制《昆明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白皮书(2011—2013年)》,指导今后三年城中村改造工作。 一、2008—2010年城中村改造成效显现

根据市规划局2007年底的统计数据,在2007年主城建成区249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有城中村336个。随着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发展,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一些原来不是城中村的村庄,也逐渐被城市所包围。为同步解决新产生的城中村问题,避免今后改造付出高额的改造成本,主城四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将一些建成区内的村庄也纳入改造范围。目前,计划改造的城中村共有382个。

城中村在各区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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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自2008年启动以来,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已完成14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审批,120个城中村进入拆迁,已拆除1750.28万平方米,23个村完成土地交易,73个村的项目获得规划条件,52个村的项目获得安置房建设意见,24个村的项目获得工程许可证,78个村启动工程建设,开工面积981.57万平方米,11个村安置房111.38万平方米安置房交付使用,3106户村民入住新居,7148户选择全货币补偿方式实现安置。已投入改造资金332.31亿元,面向社会提供商品房488万m2,城中村改造项目内已建成配套小学2所10619m2,幼儿园2所8179m2,公厕2座382m2,社区用房977m2,垃圾中转站1个100m2。上庄村、李家地村、田家地村、王家地村等一批安置房即将完工交付使用。昆明城中村改造的成果正逐步显现出来,赢得了涉及改造的村民和广大市民的支持和肯定。

虽然城中村改造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改造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项目拆迁多、土地交易少、项目开工少、实现安置少,规划方案调整多、规划方案同质性明显、容积率过高、开发强度大,缺乏整体统筹、采用单个项目平衡,少数项目操作不规范等,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未来三年城中村改造目标

加大城中村改造推进力度,坚持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不动摇,在前三年的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改进流程,强力推进,构建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的昆明城市更新改造体系,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项目规划编制审批和安置房建设为重点,到2013年底实现所有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项目安置房启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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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目标为:

(一)规划编制目标

1.组织划定昆明城市更新单元及控制分区,研究制定《昆明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2.完成所有城中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批工作;提出所有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条件;并完成所有已交易土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相关规划许可工作。

3.推动重点区域城市更新单元的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

(二)推进实施目标

1.完成所有城中村项目的土地整理、收储工作。

2.完成所有城中村项目招商和安置房地块的土地出让交易,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3.推动重点区域城市更新计划及组织实施,同步进行“退二进三”、市场搬迁和旧城改造等城市更新内容。

(三)保障民生目标

1.启动所有城中村项目安置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2.70%的城中村安置房封顶断水,80%的动迁户实现安置。

3.在完成有形改造的同时,同步完成村民的身份转换,处理原集体所有资产,实施村民就业培训等。

三、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政府主导项目规划编制、主导村民拆迁安置、主导土地一级开发,吸引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城市更新改造。

(二)坚持“规划引导”,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改造的引导作用,统筹“退二进三”、市场搬迁、旧城改造等城市更新内容,实现成片区规划统筹研究,成片区审批实施。

(三)坚持“民意为重”,重点听取民意,在保证绝大多数村民同意改造的情况下,启动项目拆迁;积极推动公众参与,争取公众理解、支持参与城市更新改造。

(四)坚持“政府主导安置房建设”,学习借鉴发达地方经验,研究BT方式建设安置房的模式,先建后拆,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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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民生为先”,优先保障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以村民尽早得到安置为城中村改造第一要务。

四、城中村改造年度工作安排

围绕着“四项任务分解、三个批次推进、三年计划展开”的工作思路,力争顺利、圆满地完成城中村改造,有序、积极地展开城市的更新。

(一)“四项任务分解”即:规划编制审批、拆迁和土地整理、土地上市交易及安置房动工建设。

(二)“三个批次推进”:未来三年的城中村改造按照三个批次推进,第一批次:2010年以前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通过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二批次:城市重要地段、节点周边及主要道路沿线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三批次:其余的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三年计划展开”:2011年第一季度内梳理、统计还未编制规划方案的城中村,以片区整体研究、整体审批、整体或分批开发为原则,将还未编制规划方案的城中村进行合并,划定片区改造范围(具体片区范围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城市建设的要求进行划定,并上报市规划局审定),并启动3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开工建设。通过编制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研究片区空间形态,所需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规模以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以指导下一步片区内的城中村改造。

2011年内,根据已编制的片区城市设计方案,完成剩余247个(含需进行规划方案调整的14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工作;确保第一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拆迁整理完毕并上市交易,11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开工建设。2010年12月31日前已动工建设的项目,在2011年内封顶断水;力争2011年内第二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始拆迁和土地整理。

2012年,确保第一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安置房建设完成,交付使用;第二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上市交易,安置房开工建设;力争第三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拆迁和土地整理。

2013年,确保第三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上市交易,至少70%的城中村安置房封顶断水;力争第三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和土地整理完毕,并启动安置房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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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2011年1季度完成23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工作,3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年内完成23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1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188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150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1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4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2年内完成108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87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8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1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内完成23个村的土地拆迁整理、120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9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8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1.2011年第一季度安置房建设任务安排表

启动3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其中:五华区11个,盘龙区2个,官渡区3个,西山区13个,度假区1个,高新区0个,经开区0个。

2.五华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2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1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年内完成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调整、37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工作、23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2年完成10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18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1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完成9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3.盘龙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5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年内完成44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44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2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 — 5 —

2012年完成21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5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完成21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2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4.官渡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6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年内完成1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调整、27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16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2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2年完成65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21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2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完成59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3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5.西山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5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1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年内完成62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52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3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1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2年完成7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28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3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完成18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18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6.度假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年内完成14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10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 — 6 —

2012年完成11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7.高新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年内完成2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2年完成2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完成1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8.经开区2011—2013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011年1季度完成1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年内完成3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5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2年完成7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2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2013年完成5个城中村土地拆迁整理、12个城中村安置房地块土地交易工作,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封顶断水。

五、实施城中村改造的有关要求

(一)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在实施城中村改造时,要充分考虑城中村与城市街区犬牙交错的实际,参照发达地区的城市更新方式,以街坊或片区为单位,划定城市更新单元,推动以城中村改造为主的城市更新工作。

(二)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加强对改造项目“静态不平衡、动态平衡,短期不平衡、长期平衡,局部不平衡、整体平衡”和“连片改造,统一建设安置房”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确保改造任务的完成。

(三)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要始终主导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工作。没有参与改造企业的城中村项目,市规划局要指导各区政府、 — 7 —

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结合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划方案。

(四)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应根据城中村的位置、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预测,采取拆除改造、综合整治、迁村并点等措施,推进项目改造。同时,研究、选择适宜发展的优势产业,突出改造项目区位、文化特色,实施重大项目、大产业带动,建设城市中心、次中心,科学规划,避免产业趋同。

(五)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在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应严格依法、遵规、履程推进工作,充分尊重民意,对拟拆除改造的城中村,先征求村(居)民意见,90%以上村(居)民同意、70%的公共户单位同意后才纳入改造。项目规划方案未通过市规委会审议,一律不得启动拆迁。

(六)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供电、规划、住建、交运、滇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承载力的研究,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中,应充分考虑城中村改造需要,依据我市城中村现状分布及各区城中村改造相关情况,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容量测算,合理配建相应的市政基础设施。

六、城中村改造中的部门职责

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全面负责辖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宣传、实施、管理等各项工作;提出城中村改造的拟改造意见,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整村联片、成街坊整合,与“退二进三”、市场搬迁、旧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初步划定拟改造范围;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拟改造范围的基本情况调查;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照全市征地拆迁的统一政策,组织制定改造片区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指导意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安置,监管好安置房的建设和参与改造企业的各项工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完成涉及土地征转用相关资料的准备,负责土地交易组件等工作;协助改造企业完成城中村项目改造各类优惠政策的申报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审批的管理工作;指导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对城中村拟改造范围,结合片区功能定位,给出规划初步指导意见;审核区政府(管委会)上报的城中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报市规委会审议;对已批准的城中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根据区政府(管委会)分期改造批准文书,下达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审 — 8 —

核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改造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的土地管理工作;编制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土地使用的年度计划,负责土地征转用、土地公开交易的指导和相关具体工作;配合区政府(管委会)完成地籍调查工作;审核区政府(管委会)提出的城中村拟改造意见、用地性质、规模、范围等,对拟改造片区中的“清非用地”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改造片区内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征转、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等相关报批手续;组织拟改造城中村片区的土地公开交易工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市住建局:审核办理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改造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施工的管理和监督;监督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指导监督城中村改造项目招投标的相关工作;参与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对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负责改造项目涉及的房产问题的确权工作;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理改造项目竣工后的房屋产权证;协调改造项目涉及的自来水、煤气供应等相关工作。

市审计局:做好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审核认定工作。

市教育局:配合市规划局、区政府(管委会)做好改造片区教育资源的整合工作,指导区教育局提出改造中涉及的教育机构(幼儿园、小学、中学)布局的具体意见;协调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教育机构拆迁安置的有关问题。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城中村改造项目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的行为;负责改造项目施工中的渣土管理和文明施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改造项目中被拆迁人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审核办理改造项目中被拆迁人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相关手续;提出改造项目中被拆迁人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指导意见。

市环保局、市滇管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文体局、市人防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按职责审核办理改造项目涉及到的行政审批和服务指导工作。

市公安局:按职责对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改造项目交通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处理改造项目中涉及城市交通管理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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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发展集团公司:负责组织下属各国有公司与属地政府(管委会)按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相关政策做好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保障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所需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协调市土地储备中心和辖区政府(管委会)做好各下属公司已划定规划编制范围内土地的一级开发委托合同签订的工作;配合辖区政府做好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等工作。

昆明轨道公司:完成本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安置房建设等相关工作。

市土地储备中心:做好纳入政府储备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的收储和委托土地公开交易等工作;配合辖区政府(管委会)和昆明发展集团公司做好社会投资人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各项工作。

市城改办:加大调研力度,注重对外学习和对内总结,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服务和督查作用,指导各区(管委会)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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