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八十八中学特色建设工作奖励制度
第1条、为保障我校特色建设的有序、高质、高效发展,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教师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特色建设辅导教师。
第4条、教代会、特色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校设立如下奖励方法:1. 大会表扬;2. 评优评先奖励 ;3、量化评估加分。
第6条、对下列情况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1、积极负责,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2、所辅导的学生获得上级奖励的;
3、在学校特色建设方面取得经验并在上级组织的会议上进行交流推广的;
4、主持学校特色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
第7条、奖励程序如下:
1、学校根据教师平日表现及上级通报,确认受奖人员;
2、特色建设领导小组对成绩突出教师提出奖励方案,由校务会研究通过。
3、奖励参考标准:
A 、积极负责,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辅导任务的给予通报表扬,按学校规定给予量化评估加分奖励;
B 、在特色建设方面取得经验并在上级组织的会议上进行交流推广的按相应级别以公开课标准给予奖励。
C 、主持特色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并颁发证书的;按相应级别教研成果奖给予奖励。
D 、特色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按相应级别荣誉称号给予奖励。
第8条、对下列情况的辅导教师,应当给予处罚:
1、拒不履行教师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3、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5、品行不端,影响恶劣的。
6、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擅离岗位,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处分分为: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降职。6、撤职。7开除留用察看。8、开除。
郑州市第八十八中学特色建设工作奖励制度
第1条、为保障我校特色建设的有序、高质、高效发展,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教师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特色建设辅导教师。
第4条、教代会、特色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校设立如下奖励方法:1. 大会表扬;2. 评优评先奖励 ;3、量化评估加分。
第6条、对下列情况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1、积极负责,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2、所辅导的学生获得上级奖励的;
3、在学校特色建设方面取得经验并在上级组织的会议上进行交流推广的;
4、主持学校特色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
第7条、奖励程序如下:
1、学校根据教师平日表现及上级通报,确认受奖人员;
2、特色建设领导小组对成绩突出教师提出奖励方案,由校务会研究通过。
3、奖励参考标准:
A 、积极负责,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辅导任务的给予通报表扬,按学校规定给予量化评估加分奖励;
B 、在特色建设方面取得经验并在上级组织的会议上进行交流推广的按相应级别以公开课标准给予奖励。
C 、主持特色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并颁发证书的;按相应级别教研成果奖给予奖励。
D 、特色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按相应级别荣誉称号给予奖励。
第8条、对下列情况的辅导教师,应当给予处罚:
1、拒不履行教师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3、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5、品行不端,影响恶劣的。
6、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擅离岗位,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处分分为: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降职。6、撤职。7开除留用察看。8、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