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罚制度新

学校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体系,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强化学校、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有效推进新课程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分为教育工作效果奖励办法和教学成绩奖惩办法两部分。

一、教育教学工作效果奖励办法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细化教师教书育人的过程管理,真实体现每位教师的教育效果,使奖励机制起到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的作用,特对教师的教育效果按照如下办法进行奖惩:

1、学校对每次校级各类竞赛活动评分结果进行奖励。每次活动按评比分组分别对第一名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获奖班级的班主任教师:100-200元,获奖班级的搭班教师50-100元,具体金额由学校行政会议根据活动的规模和难易程度来决定。参加其他级别的竞赛活动奖励,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对体、音、美、微机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上级组织的各种竞赛和活动获奖的,对组织活动的教师予以奖励。依据获奖的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学校分别予以800元、500元、300元、2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以上奖项只针对一等奖,如获奖等级不是一等奖的,按照降级奖励的办法奖励,即国家三等奖为省级二等、市级一等。优秀奖和纪念奖不在奖励之列。

3、教师个人的教育教学成果在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正规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奖的,学校视级别予以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奖励300元、150元、100元、50元。校内的教育教学成果交流不在奖励之列。(各项单项荣誉奖参照执行)

4、教师因有为人师表、见义勇为等弘扬正气的行为,并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和肯定的。经学校行政会认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

5、每学年学校评选的各类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教案、作业、上课优质奖,予以每人200-400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一)校内评比的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1、1-6年级学期质量奖

(1)评比依据:以中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为准,以班为单位。(中期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占20%,期末以县教研室组织的考试为准,占80%)

(2)评比项目:平均成绩、及格率、优秀率。学校抽样检测的科目只评比平均成绩和优秀率两项。

(3)评比范围:一至六年级的语文、数学在同年级四个平行班中评比,英语(五、六年级,三、四年级各为一个评比组)、科学、思品、体育、音乐、美术、信息(视情况而定)等科目在同科目中评比。

(4)奖励办法:年级单科平均成绩第一名奖科任教师150元,及格率第一名奖150元,优秀率第一名奖150元。三项均居第一名的学校颁发教学质量奖荣誉证书。

2、六年级月考奖励办法

(1)评比依据:以每月学校组织的月考为准,以班为单位。

(2)评比项目:语、数、英的平均成绩,科学、思品的优秀率。

(3)评比范围:语文、数学在四个平行班中评比,英语在两个科任教师中评比,科学、思品两个教师评比。

(4)奖励办法:平均成绩第一名奖科任教师100元,科学、思品的优秀率第一奖励科任教师100元。

(二)全县评比的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1、六年级教学质量名次奖惩办法

(1)评比依据:以全县统一进行的毕业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为准,以班为单位。

(2)评比项目:检测科目的单科平均成绩。

(3)评比范围:单科平均成绩在全县同年级同科目的评比单位中居第一名至第六名的。

(4)奖励办法:单科平均成绩全县第一名,奖科任教师1500元,第二名奖1200元,第三名奖1000元,第四名奖800元,第五名奖600元,第六名奖400元。如有合卷(综合科),奖金按人平均分配。由县教育局或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5)处罚:单科平均成绩全县倒数第一罚科任教师600元,倒数第二罚400元,倒数第三罚200元,倒数第四罚100元。

(6)每考取实验学校一名学生,奖班级科任教师120元(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占三分之一)。

2、六年级学校总评名次奖

六年级学校总评成绩取得全县前三名,分别奖励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科学、品德)科任教师600元、500元、400元,并分别奖励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正副主任、年级组长每人500元、400元、300元。

3、一至五年级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1)评比依据:以全县统一进行的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为准,以班为单位。

(2)评比项目:检测科目的单科平均成绩。

(3)评比范围:单科平均成绩在全县同年级同科目的评比单位中居第一名至第六名的。

(4)奖励办法:单科平均成绩全县第一名,奖科任教师1000元,第二名奖800元,第三名奖600元,第四名奖400元,第五名奖200元,第六名奖100元。如有合卷,奖金按人平均分配。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5)处罚:单科平均成绩全县倒数第一罚科任教师400元,倒数第二罚300元,倒数第三罚200元,倒数第四罚100元。

三、其他奖励补贴

1、教师代课补贴奖:教师每代替由教务处安排的一节课,补贴10元。

2、参加县、校组织的义务献血者,每次营养补贴200元。

3、加班补贴:因学校工作需要,每加班一天补贴10元。

4、教研组长、少大队辅导员每学期补贴500元。

5、学校安排的夜间巡逻每晚补贴5元,节假日每天补贴10元。

6、部室管理人员每人每学期补贴100元,值周人员每周补贴50元。

7、班主任津贴:正班主任津贴=3(每生每月3元)×班级学生数×正班主任月考核百分率,副班主任=1(每生每月1元)×班级学生数×副班主任月考核百分率。

8、带学校大操补贴:每次大操按10元补贴,每学期按18个周计算。

四、说明:

1、如果科任教师在考试、阅卷及录分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该学科本次考试成绩,以倒数第一名考核,同时在全校通报批评。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学校相关制度中的奖惩办法不再生效。

学校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体系,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强化学校、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有效推进新课程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分为教育工作效果奖励办法和教学成绩奖惩办法两部分。

一、教育教学工作效果奖励办法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细化教师教书育人的过程管理,真实体现每位教师的教育效果,使奖励机制起到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的作用,特对教师的教育效果按照如下办法进行奖惩:

1、学校对每次校级各类竞赛活动评分结果进行奖励。每次活动按评比分组分别对第一名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获奖班级的班主任教师:100-200元,获奖班级的搭班教师50-100元,具体金额由学校行政会议根据活动的规模和难易程度来决定。参加其他级别的竞赛活动奖励,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对体、音、美、微机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上级组织的各种竞赛和活动获奖的,对组织活动的教师予以奖励。依据获奖的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学校分别予以800元、500元、300元、2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以上奖项只针对一等奖,如获奖等级不是一等奖的,按照降级奖励的办法奖励,即国家三等奖为省级二等、市级一等。优秀奖和纪念奖不在奖励之列。

3、教师个人的教育教学成果在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正规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奖的,学校视级别予以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奖励300元、150元、100元、50元。校内的教育教学成果交流不在奖励之列。(各项单项荣誉奖参照执行)

4、教师因有为人师表、见义勇为等弘扬正气的行为,并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和肯定的。经学校行政会认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

5、每学年学校评选的各类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教案、作业、上课优质奖,予以每人200-400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一)校内评比的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1、1-6年级学期质量奖

(1)评比依据:以中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为准,以班为单位。(中期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占20%,期末以县教研室组织的考试为准,占80%)

(2)评比项目:平均成绩、及格率、优秀率。学校抽样检测的科目只评比平均成绩和优秀率两项。

(3)评比范围:一至六年级的语文、数学在同年级四个平行班中评比,英语(五、六年级,三、四年级各为一个评比组)、科学、思品、体育、音乐、美术、信息(视情况而定)等科目在同科目中评比。

(4)奖励办法:年级单科平均成绩第一名奖科任教师150元,及格率第一名奖150元,优秀率第一名奖150元。三项均居第一名的学校颁发教学质量奖荣誉证书。

2、六年级月考奖励办法

(1)评比依据:以每月学校组织的月考为准,以班为单位。

(2)评比项目:语、数、英的平均成绩,科学、思品的优秀率。

(3)评比范围:语文、数学在四个平行班中评比,英语在两个科任教师中评比,科学、思品两个教师评比。

(4)奖励办法:平均成绩第一名奖科任教师100元,科学、思品的优秀率第一奖励科任教师100元。

(二)全县评比的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1、六年级教学质量名次奖惩办法

(1)评比依据:以全县统一进行的毕业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为准,以班为单位。

(2)评比项目:检测科目的单科平均成绩。

(3)评比范围:单科平均成绩在全县同年级同科目的评比单位中居第一名至第六名的。

(4)奖励办法:单科平均成绩全县第一名,奖科任教师1500元,第二名奖1200元,第三名奖1000元,第四名奖800元,第五名奖600元,第六名奖400元。如有合卷(综合科),奖金按人平均分配。由县教育局或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5)处罚:单科平均成绩全县倒数第一罚科任教师600元,倒数第二罚400元,倒数第三罚200元,倒数第四罚100元。

(6)每考取实验学校一名学生,奖班级科任教师120元(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占三分之一)。

2、六年级学校总评名次奖

六年级学校总评成绩取得全县前三名,分别奖励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科学、品德)科任教师600元、500元、400元,并分别奖励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正副主任、年级组长每人500元、400元、300元。

3、一至五年级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1)评比依据:以全县统一进行的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为准,以班为单位。

(2)评比项目:检测科目的单科平均成绩。

(3)评比范围:单科平均成绩在全县同年级同科目的评比单位中居第一名至第六名的。

(4)奖励办法:单科平均成绩全县第一名,奖科任教师1000元,第二名奖800元,第三名奖600元,第四名奖400元,第五名奖200元,第六名奖100元。如有合卷,奖金按人平均分配。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5)处罚:单科平均成绩全县倒数第一罚科任教师400元,倒数第二罚300元,倒数第三罚200元,倒数第四罚100元。

三、其他奖励补贴

1、教师代课补贴奖:教师每代替由教务处安排的一节课,补贴10元。

2、参加县、校组织的义务献血者,每次营养补贴200元。

3、加班补贴:因学校工作需要,每加班一天补贴10元。

4、教研组长、少大队辅导员每学期补贴500元。

5、学校安排的夜间巡逻每晚补贴5元,节假日每天补贴10元。

6、部室管理人员每人每学期补贴100元,值周人员每周补贴50元。

7、班主任津贴:正班主任津贴=3(每生每月3元)×班级学生数×正班主任月考核百分率,副班主任=1(每生每月1元)×班级学生数×副班主任月考核百分率。

8、带学校大操补贴:每次大操按10元补贴,每学期按18个周计算。

四、说明:

1、如果科任教师在考试、阅卷及录分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该学科本次考试成绩,以倒数第一名考核,同时在全校通报批评。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学校相关制度中的奖惩办法不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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