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辩证法之对立统一规律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这句出自《道德经》的话反映了老子把事物看成彼此对立的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又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辩证法思想。辩证法是思辨与实证相统一的方法,联系与发展是它得总特征。辩证法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一系列规律和范畴。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同时也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的哲学范畴,它具有统一性和对立性两种属性。学习对立统一规律就是要学会如何运用矛盾分析法来分析事物,认识事物,了解事物的本质。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的趋势,而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然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又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同时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正是矛盾的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和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结合,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正如我们在毕业的时候可能面临着到底是去工作还是继续读研深造一样,不管是读研还是去工作,其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使自己得到发展,并能够在以后生活的更好,这就是他们的同一性。然而,由于是两种不同的途径,考研可能是我们以后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并且研究生更受欢迎,但是,考研又不一定能考上。工作现在能够找到,但是可能不如研究生毕业后找到的工作好,这就出现了矛盾,需要我们做出一个选择,二者只能选其一。那么,这时就体现了矛盾的斗争性。
矛盾还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说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它表明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而特殊性是矛盾的个性。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也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正如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有的知识是掌握的很牢固的,也有的知识是没有掌握好得到,对于那部分掌握的不好的知识而言,它也是一个矛盾体,没有被我们掌握好是其普遍性,而每个知识点没有掌握的原因及其掌握的程度又是不一样的,这就是它的个性,即特殊性。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实际结合起来的哲学基础。坚持理论结合实际不仅仅在于治理国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需要明白这一道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才能将我们所学的理论知识更好地运用到实际当中去,凡事不能生搬硬套,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不加分析的,一味的套用所学过的公式是不能很好解决问题的。这些原则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是有很大用处的,就以我们做题而言,如果只是单纯的记住了书上
的各个公式,而并不明白其含义,或者明白其含义却不知变通,或许你就只会做那几个或者哪一类简单的单纯的套公式的题,题目稍加改变或稍微复杂一点便不知从何下手了。所以只有我们认真的了解了公式的普遍性和它在不同情况下的特殊性,了解题目的条件和实际情况,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达到举一反三的地步。这是学习的方法,也是马克思矛盾分析法的运用。
正如马克思所说“假如没有小偷,锁会达到今天这样完善吗?假如没有假钞,钞票的制造能有这么精美吗?”事物在矛盾中发展,在矛盾中完善,社会在矛盾中进步,人类在矛盾中越来越完美。矛盾,对立与统一的结合体,不断促成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不断推动着人类向未来前进。
姓名:
学号:
专业: 刘 壮 环境工程 [1**********]5
谈辩证法之对立统一规律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这句出自《道德经》的话反映了老子把事物看成彼此对立的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又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辩证法思想。辩证法是思辨与实证相统一的方法,联系与发展是它得总特征。辩证法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一系列规律和范畴。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同时也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的哲学范畴,它具有统一性和对立性两种属性。学习对立统一规律就是要学会如何运用矛盾分析法来分析事物,认识事物,了解事物的本质。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的趋势,而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然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又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同时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正是矛盾的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和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结合,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正如我们在毕业的时候可能面临着到底是去工作还是继续读研深造一样,不管是读研还是去工作,其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使自己得到发展,并能够在以后生活的更好,这就是他们的同一性。然而,由于是两种不同的途径,考研可能是我们以后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并且研究生更受欢迎,但是,考研又不一定能考上。工作现在能够找到,但是可能不如研究生毕业后找到的工作好,这就出现了矛盾,需要我们做出一个选择,二者只能选其一。那么,这时就体现了矛盾的斗争性。
矛盾还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说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它表明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而特殊性是矛盾的个性。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也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正如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有的知识是掌握的很牢固的,也有的知识是没有掌握好得到,对于那部分掌握的不好的知识而言,它也是一个矛盾体,没有被我们掌握好是其普遍性,而每个知识点没有掌握的原因及其掌握的程度又是不一样的,这就是它的个性,即特殊性。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实际结合起来的哲学基础。坚持理论结合实际不仅仅在于治理国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需要明白这一道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才能将我们所学的理论知识更好地运用到实际当中去,凡事不能生搬硬套,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不加分析的,一味的套用所学过的公式是不能很好解决问题的。这些原则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是有很大用处的,就以我们做题而言,如果只是单纯的记住了书上
的各个公式,而并不明白其含义,或者明白其含义却不知变通,或许你就只会做那几个或者哪一类简单的单纯的套公式的题,题目稍加改变或稍微复杂一点便不知从何下手了。所以只有我们认真的了解了公式的普遍性和它在不同情况下的特殊性,了解题目的条件和实际情况,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达到举一反三的地步。这是学习的方法,也是马克思矛盾分析法的运用。
正如马克思所说“假如没有小偷,锁会达到今天这样完善吗?假如没有假钞,钞票的制造能有这么精美吗?”事物在矛盾中发展,在矛盾中完善,社会在矛盾中进步,人类在矛盾中越来越完美。矛盾,对立与统一的结合体,不断促成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不断推动着人类向未来前进。
姓名:
学号:
专业: 刘 壮 环境工程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