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1. 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2. 北社区管委会开展“门前三包”活动实施方案

3. 社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4. 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1、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建立健全我区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六城联创”和“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的总体目标,坚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的原则,发挥好莲都独特优势和工作积极性,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加强文明经商宣传教育,与市区责任范围内的住户、经营户、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根据建设、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进行“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使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基本改观,确保市区环境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三、管理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一)具体范围

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丽水市区街道分类管理施行办法》对

各类街道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确定为以下:

1、市区三类街道及社区主干道:指白云街道的后庆路、白云路、庆春街(灯塔小区段、白云小区段);万象街道的桂山路、高岭弄、泗洲楼弄、粮油批发市场边通道、城门弄、高井弄、西河沿、凤凰路;紫金街道的永晖新村主通道、华敦街、西银苑主通道、东银苑主通道、青田街、金苑新村主通道、金田小区主通道、大洋河小区主通道;岩泉街道的丽东二村主通道。

2、城中村主通道:白云街道包括城北新村、丽光新村、灯塔一、二、三新村;紫金街道包括海潮新村、紫金新村、厦河新村;岩泉街道包括天宁新村。

3、城区内除市区严管区、一类街道、二类街道和部分三类街道外的其他范围。

(二)整治标准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相关内容进行管理,重点对乱倒垃圾、破坏门前绿化、乱堆杂物、乱搭乱建等违法(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四、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

如下:

1、区文明办:负责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文字起草、文档资料保存、起草实施方案,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对方案的落实工作。

2、区建设分局: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环卫设施进行规划、建造(补充)和维护,及时为临主通道和主干道的单位、住户、经营户配备更换保洁桶;负责协调和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制定具体卫生保洁制度和卫生保洁时间方案,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通联、协调、督促工作。

3、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门前三包”宣传计划、负责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4、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案件进行派遣,并协助做好其它工作。

5、区监察局:负责对“门前三包”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各相关部门实施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6、区工商分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健全环境卫生设施,根据相应职能对经营户的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理。

7、区卫生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协助市卫生局对临街经营户和固定摊点特别是餐饮店、固定饮食摊点进行整顿。

8、区公安分局:做好执法保障工作,负责查处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遭到阻挠的事件;做好和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范围内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乱停放现象进行管理和处罚。

9、区环保分局: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联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产生噪音和污水排放的临街经营户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实施处罚机构。

10、区财政局:保证工作经费的落实;及时和市国税、地税局联系,对范围内经营户的偷、漏税行为进行查处。

11、市行政执法局城南分局、城北分局: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主抓“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根据职责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罚。

11、各街道办事处(富岭街道办事处除外):牵头制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范围内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的管理;协助职能部门对责任区域内影响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和处罚。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30日)

1、制定并下发《丽水市莲都区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2、制定和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3、各相关单位对范围内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并利用好社区宣传窗、宣传画、宣传车等多中形式,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1、结合“六城联创”和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动员会的召开,对该项工作进行再部署;继续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2、组织召开协调会,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3、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门前三包”的内容对范围内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使“脏、乱、差”现象逐步得到改观。

4、组织人员对活动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5、通过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内容进行宣传,对典型事件进行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与。

6、对拒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又存在违法(章)行为的当事人根据相应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7、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的违法(章)行为,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三)成果巩固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对本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治措施进一步落实。

2.做好“门前三包”整治工作总结,对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3.各职能部门以本次整治为契机,制定相关长效管理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莲都区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检查考评、指导通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

(二)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部门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各自的职能,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配合做好“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要联合,在各街道组织下分街道组成工作组,逐街、逐户、逐村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采取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和处理。三是实行源头管理,凡是新申请开设的经营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前,要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要切实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责任领导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

(四)建立考评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考评机制,通过抽查、督查和评比的形式,推动“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明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舆论监督和典型宣传作用,强化经营者的公共道德意识和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理念。

附:

1、莲都区“门前三包”责任范围表

2、莲都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相关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名单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XX年九月四日

2、北社区管委会开展“门前三包”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城市形象,建立起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遥县20XX年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二、活动目标

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单位做起,深入开展“城乡卫生清洁工程”活动,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把平遥建成环境优美、景观协调、秩序井然、市民素质优良的国际旅游城市。

三、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区临街单位、商铺、临街居民住户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机构,明确权利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范围

辖区内所有主干道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横向从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的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1)包环境

①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

②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

③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乱喷涂写、乱画等。

④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阳台不外露破烂杂物。

⑤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

(2)包秩序

①门前自行车、三轮车划线停放,排列整齐,无机动车辆和三轮车占道停放。

②门前无摊点或无违章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摆设、店外加工、堆放杂物等)及乱挖、乱堆、乱建等。

③人行道平整、无黄土裸露,路灯、IC电话、果皮箱、护栏、广告牌、交通标志等各类公用设施无人为破坏、完好无损。

(3)包绿化

①维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

②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四、具体措施

(一)做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工作。严格按“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临街单位和住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口。

(二)切实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各街街组长面要加强对签状单位、住户开展“门

前三包”工作的监督管理。临街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并佩戴统一规定的标志,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责任单位(签状单位、居民住户)及其“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对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的行为,应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管委会对“门前三包”工作定期考核检查,并对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如年度受通报批评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该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如责任单位属市直驻平单位的,将考评检查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临街经营户、住户,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3、社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三城一区、幸福**”建设,建立健全我区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区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城市发展,人人投身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内容

“门前三包”责任区域范围是指临街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责任单位门前的包干地段,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街路的边石。凡城区临街责任单位,均应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云山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具体包括:

(一)包环境卫生。

1.保持路面清洁,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清扫,随时保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2.生活垃圾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倾倒;

3.实行垃圾袋装容器化,保持卫生设施整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积雪等;

4.临街墙壁和建构(筑)物的门面、橱窗、牌匾、灯饰等要保持完好、整洁、规范、美

观。

(二)包公共秩序。

1.维护责任区正常公共秩序,不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车辆按规定位置整齐有序停放,及时制止乱摆乱放乱停行为;

2.爱护公共设施,禁止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含橱窗内外)等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

3.对责任区内未经审批的占道、破道施工进行监督、举报;

4.维护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

(三)包绿化美化。

管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

三、责任分工

云山街道办事处:作为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负责与城区临街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区市容环卫局:负责配合云山街道办事处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日常督查。

区广电中心: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区电视台设置曝光台,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予以曝光,充分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

四、管理措施

(一)加大巡查频次。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不文明行为。

(二)加大处罚力度。要加强日常监管,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临街责任单位,要加强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三)严格督促检查。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检查督查职责,及时通报检查督查结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辅担任,副组长由云山街道办事处吕海延、区市容环卫局韩锐锋、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王大兵担任,成员由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日常调度、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4、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辖区的卫生环境,改善人居质量,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深入,根据《湛河区“门前三包”实施办法》精神,决定在我辖区沿街、沿路的单位、居民区、商业网点开展“门前三包”责任专项行动,为使此项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创建办的重要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干净、有序、优美”的要求,全面开展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亮化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定专项行为,全面搞好我辖区的卫生工作,使我辖区的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实现我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的根本好转,全面达到市、区创建办的要求,道路干净有序,绿化亮化达标,管理有序。

三、工作开展

办事处负责将“门前三包”落实到沿街、各单位、商户和住户,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与各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签订责任书的单位,督促其指定“门前三包”的保洁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实行卫生奖罚制度,切实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范围和时间

姚孟办事处此次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为期13天,从20XX年元月22日至20XX年2月3日。

五、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准备阶段(20XX元月22日—24日)3天

1、办事处成立“门前三包”领导小组,明确制定工作方案;

2、对我辖区内的责任单位和商户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门前三包”台帐;

3、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要求,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元月25日—31日)7天1、办事处派工作人员深入到沿街各单位、商户,与单位负责人签订《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验收评比阶段(20XX年2月1日—3日)3天办事处专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辖区各单位的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严格落实奖罚制度,尤其对行动不力、卫生差的单位进行严厉批评。

六、今后工作的开展要求

姚孟办事处要通过这一次的活动为契机,集中整治辖区环境卫生中存在的问题,根除脏、乱、差现象,使我辖区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机制》、《平顶山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和《湛河区“门前三包”实施办法》结合我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工作,把“门前三包”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为早日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姚孟办事处

20XX年1月22日

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1. 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2. 北社区管委会开展“门前三包”活动实施方案

3. 社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4. 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1、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建立健全我区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六城联创”和“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的总体目标,坚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的原则,发挥好莲都独特优势和工作积极性,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加强文明经商宣传教育,与市区责任范围内的住户、经营户、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根据建设、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进行“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使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基本改观,确保市区环境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三、管理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一)具体范围

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丽水市区街道分类管理施行办法》对

各类街道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确定为以下:

1、市区三类街道及社区主干道:指白云街道的后庆路、白云路、庆春街(灯塔小区段、白云小区段);万象街道的桂山路、高岭弄、泗洲楼弄、粮油批发市场边通道、城门弄、高井弄、西河沿、凤凰路;紫金街道的永晖新村主通道、华敦街、西银苑主通道、东银苑主通道、青田街、金苑新村主通道、金田小区主通道、大洋河小区主通道;岩泉街道的丽东二村主通道。

2、城中村主通道:白云街道包括城北新村、丽光新村、灯塔一、二、三新村;紫金街道包括海潮新村、紫金新村、厦河新村;岩泉街道包括天宁新村。

3、城区内除市区严管区、一类街道、二类街道和部分三类街道外的其他范围。

(二)整治标准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相关内容进行管理,重点对乱倒垃圾、破坏门前绿化、乱堆杂物、乱搭乱建等违法(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四、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

如下:

1、区文明办:负责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文字起草、文档资料保存、起草实施方案,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对方案的落实工作。

2、区建设分局: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环卫设施进行规划、建造(补充)和维护,及时为临主通道和主干道的单位、住户、经营户配备更换保洁桶;负责协调和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制定具体卫生保洁制度和卫生保洁时间方案,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通联、协调、督促工作。

3、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门前三包”宣传计划、负责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4、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案件进行派遣,并协助做好其它工作。

5、区监察局:负责对“门前三包”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各相关部门实施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6、区工商分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健全环境卫生设施,根据相应职能对经营户的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理。

7、区卫生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协助市卫生局对临街经营户和固定摊点特别是餐饮店、固定饮食摊点进行整顿。

8、区公安分局:做好执法保障工作,负责查处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遭到阻挠的事件;做好和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范围内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乱停放现象进行管理和处罚。

9、区环保分局: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联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产生噪音和污水排放的临街经营户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实施处罚机构。

10、区财政局:保证工作经费的落实;及时和市国税、地税局联系,对范围内经营户的偷、漏税行为进行查处。

11、市行政执法局城南分局、城北分局: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主抓“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根据职责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罚。

11、各街道办事处(富岭街道办事处除外):牵头制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范围内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的管理;协助职能部门对责任区域内影响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和处罚。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30日)

1、制定并下发《丽水市莲都区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2、制定和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3、各相关单位对范围内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并利用好社区宣传窗、宣传画、宣传车等多中形式,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1、结合“六城联创”和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动员会的召开,对该项工作进行再部署;继续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2、组织召开协调会,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3、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门前三包”的内容对范围内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使“脏、乱、差”现象逐步得到改观。

4、组织人员对活动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5、通过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内容进行宣传,对典型事件进行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与。

6、对拒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又存在违法(章)行为的当事人根据相应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7、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的违法(章)行为,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三)成果巩固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对本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治措施进一步落实。

2.做好“门前三包”整治工作总结,对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3.各职能部门以本次整治为契机,制定相关长效管理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莲都区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检查考评、指导通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

(二)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部门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各自的职能,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配合做好“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要联合,在各街道组织下分街道组成工作组,逐街、逐户、逐村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采取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和处理。三是实行源头管理,凡是新申请开设的经营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前,要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要切实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责任领导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

(四)建立考评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考评机制,通过抽查、督查和评比的形式,推动“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明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舆论监督和典型宣传作用,强化经营者的公共道德意识和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理念。

附:

1、莲都区“门前三包”责任范围表

2、莲都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相关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名单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XX年九月四日

2、北社区管委会开展“门前三包”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城市形象,建立起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遥县20XX年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二、活动目标

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单位做起,深入开展“城乡卫生清洁工程”活动,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把平遥建成环境优美、景观协调、秩序井然、市民素质优良的国际旅游城市。

三、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区临街单位、商铺、临街居民住户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机构,明确权利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范围

辖区内所有主干道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横向从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的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1)包环境

①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

②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

③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乱喷涂写、乱画等。

④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阳台不外露破烂杂物。

⑤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

(2)包秩序

①门前自行车、三轮车划线停放,排列整齐,无机动车辆和三轮车占道停放。

②门前无摊点或无违章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摆设、店外加工、堆放杂物等)及乱挖、乱堆、乱建等。

③人行道平整、无黄土裸露,路灯、IC电话、果皮箱、护栏、广告牌、交通标志等各类公用设施无人为破坏、完好无损。

(3)包绿化

①维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

②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四、具体措施

(一)做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工作。严格按“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临街单位和住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口。

(二)切实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各街街组长面要加强对签状单位、住户开展“门

前三包”工作的监督管理。临街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并佩戴统一规定的标志,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责任单位(签状单位、居民住户)及其“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对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的行为,应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管委会对“门前三包”工作定期考核检查,并对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如年度受通报批评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该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如责任单位属市直驻平单位的,将考评检查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临街经营户、住户,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3、社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三城一区、幸福**”建设,建立健全我区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区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城市发展,人人投身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内容

“门前三包”责任区域范围是指临街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责任单位门前的包干地段,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街路的边石。凡城区临街责任单位,均应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云山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具体包括:

(一)包环境卫生。

1.保持路面清洁,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清扫,随时保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2.生活垃圾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倾倒;

3.实行垃圾袋装容器化,保持卫生设施整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积雪等;

4.临街墙壁和建构(筑)物的门面、橱窗、牌匾、灯饰等要保持完好、整洁、规范、美

观。

(二)包公共秩序。

1.维护责任区正常公共秩序,不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车辆按规定位置整齐有序停放,及时制止乱摆乱放乱停行为;

2.爱护公共设施,禁止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含橱窗内外)等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

3.对责任区内未经审批的占道、破道施工进行监督、举报;

4.维护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

(三)包绿化美化。

管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

三、责任分工

云山街道办事处:作为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负责与城区临街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区市容环卫局:负责配合云山街道办事处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日常督查。

区广电中心: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区电视台设置曝光台,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予以曝光,充分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

四、管理措施

(一)加大巡查频次。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不文明行为。

(二)加大处罚力度。要加强日常监管,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临街责任单位,要加强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三)严格督促检查。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检查督查职责,及时通报检查督查结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辅担任,副组长由云山街道办事处吕海延、区市容环卫局韩锐锋、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王大兵担任,成员由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日常调度、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4、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辖区的卫生环境,改善人居质量,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深入,根据《湛河区“门前三包”实施办法》精神,决定在我辖区沿街、沿路的单位、居民区、商业网点开展“门前三包”责任专项行动,为使此项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创建办的重要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干净、有序、优美”的要求,全面开展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亮化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定专项行为,全面搞好我辖区的卫生工作,使我辖区的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实现我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的根本好转,全面达到市、区创建办的要求,道路干净有序,绿化亮化达标,管理有序。

三、工作开展

办事处负责将“门前三包”落实到沿街、各单位、商户和住户,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与各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签订责任书的单位,督促其指定“门前三包”的保洁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实行卫生奖罚制度,切实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范围和时间

姚孟办事处此次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为期13天,从20XX年元月22日至20XX年2月3日。

五、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准备阶段(20XX元月22日—24日)3天

1、办事处成立“门前三包”领导小组,明确制定工作方案;

2、对我辖区内的责任单位和商户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门前三包”台帐;

3、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要求,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元月25日—31日)7天1、办事处派工作人员深入到沿街各单位、商户,与单位负责人签订《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验收评比阶段(20XX年2月1日—3日)3天办事处专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辖区各单位的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严格落实奖罚制度,尤其对行动不力、卫生差的单位进行严厉批评。

六、今后工作的开展要求

姚孟办事处要通过这一次的活动为契机,集中整治辖区环境卫生中存在的问题,根除脏、乱、差现象,使我辖区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机制》、《平顶山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和《湛河区“门前三包”实施办法》结合我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工作,把“门前三包”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为早日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姚孟办事处

20XX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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